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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杜市乡志

2026-5-1 06:44 |个人分类:文史

 

《杜市乡志》

封面

杜市乡志

江津县杜市乡人民**

公元一九九?年

(注:原文“一九九甲年”有误,应为“一九九?年”或“一九九〇年”?根据上下文推测)


图片说明

图一: 江津县杜市乡党政负责人从左至右:赖先德、徐同坦、李大和

图二: 江津县杜市乡中心小学校

《杜市乡志》编辑领导小组及编辑人
前排从左至右:徐同均、万文书、白富祥
后排从左至右:陈发林、沈世均

中国共产党杜市乡委员会
前排从左至右:徐同均、白富祥
后排从左至右:周应龙、沈世均

重庆市江津县杜市乡党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序言

编写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党和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贯重视志书的作用。胡耀邦同志在庆祝党的六十周年讲话中指出:要研究历史,懂得现实中国的国情,懂得建设社会主义的客观规律。

1981年7月,中央在太原召开的全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大会上,号召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继承民族文化传统,编修一部具有时代特点的地方志。在党中央的指示精神鼓舞下,县委和县府作了具体部署,我们也把编写乡志的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多次讨论研究,组织编写人员,查档案、录口碑、现场测绘、民间询访,广征博采,搜集资料。而后,采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编写出这部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比较统一的新乡志。

乡志从自然到社会,记述了杜市地区七十多年的历史和现状。内容包括沿革、地理、人口、资源、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人物、名胜等各个方面,卷帙浩繁,百科齐备。资料翔实,论据充分,取裁适度,堪谓信史。文字简洁,语言流畅,结构严谨,叙事公正,将对资治、教化、存史起到很好的作用。

现在,杜市乡开天辟地以来的第一部志书出版了。这项开拓性的千秋大业已经跨出了胜利的一步,将为后来续修社会主义新方志奠定了基础。让我们同广大读者一起,衷心地庆祝《杜市乡志》的光荣诞生,诚挚地感谢为编纂乡志付出辛勤劳动的采访、编辑、修改、审定、题笔、打印的所有单位和同志。

志书虽已出版,问题不应回避。许多史资由于年代久远,时移事异,档案残缺,口碑稀少,加之学识不高,经验不足,发掘不深,稽核不透,错讹疏漏,在所难免,切望读者批评指正。

中共江津县杜市乡委员会书记 徐同均
一九八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凡例

一、《杜市乡志》上限为1911年,下限为1983年(个别事物不受此限)。

二、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四项基本原则,尊重史实,秉笔直书,详近略远,详今略古,突出地方特色。

三、体例包括志、记、图、传、表、录,以志为主。以事经纬,按篇、章、节层次排列,用语体文记述。

四、现有地名和大队名称一律用地名普查中确定的标准名称。

五、历史朝代沿用旧称(如“明”、“清”、“民国”),一律不加政治定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文中简称“建国以后”。

六、本志一律采用公元纪年,凡涉及朝代年号、民国纪年和干支纪年时,概以公历夹注。

七、本志订稿时,已改公社为乡,故称《杜市乡志》。

八、本志涉及历史人物,一律直书其名,除明确身份的职衔外不加褒贬定语。

《江津县杜市乡志》编写组
一九八五年五月


《杜市乡志》编纂工作人员名录

编纂领导小组
组 长:徐同均
副组长:沈世钧
组 员:白富祥、万文书、唐荣才

编写小组
主 笔:原为邹绪丰,继任陈发林
缮 写:龚元方
采访人员:雍培德、邹绪丰、陈发林
绘 图:邹绪丰、雍培德、陈发林
摄 影:於孝洪
封面题字:杨毅文
改 稿:杨毅文
打 印:罗长福
校 对:陈发林

呈报单位:杜市区公所
批转单位:江津县志编辑委员会


杜市乡行政区划图

(原图位置)


《杜市乡志》目录

  • 序言

  • 凡例

  • 编写《杜市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 行政区划图

  • 图片

  • 第一篇 建置沿革

  • 第二篇 大事记

  • 第三篇 地理

  • 第四篇 人口

  • 第五篇 政治

  • 第六篇 农业

  • 第七篇 多种经营

  • 第八篇 工交邮电

  • 第九篇 财贸

  • 第十篇 教育

  • 第十一篇 文化

  • 第十二篇 卫生

  • 附录


第一篇 建置沿革

杜市,古巴国地。秦惠王灭巴(公元前316年),建巴郡,筑江州城,设江州县(今重庆),今江津县属江州县一部分。继移白溪口(今县属顺江)。西魏时(553年—557年),江州县改名江阳县。隋开皇十八年(598年),又改江阳县名江津县,县治为今几江镇,置县迄今千余年,杜市一直属之。

清初,县属地编户为笋溪里、思善里、杜市里,杜市属杜市里。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每里分编四单,全县共编十二单,后改为十二都,杜市属三都。

清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城镇乡自治会,县之下划十六个城镇,分设镇乡。杜市属三才镇,镇公所设杜市场。

民国十年(1921年),县之下划为十三个区。民国十二年又调整为十二个区,杜市属三区。三区之下编八个团,杜市为第四团。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省县分区设署,县之下划为五个区,杜市属一区(区署设贾嗣桥),并实行保甲制度,杜市设联保办事处。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联保,改组乡镇,县之下设五个区、三十个乡,杜市联保办事处撤销,设立杜市乡,属一区。

民国三十年(1941年),全县整编保甲,划为六十个乡镇。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全县设五个区,增设八个乡,共六十八个乡镇。杜市乡属五区,辖八个保,直到解放。

1950年,江津县人民**划分全县为十个区,杜市乡属第八区(区人民**设贾嗣场),辖十个村。

1952年,实行民主建政,废保建村,城关、白沙设立人民**。农村设十四个区,乡增设为七十六个。杜市乡属八区,辖十个村。

1953年3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农村增设为十九个区,乡增设为一百一十个。杜市乡属十四区,辖八个村。玉屏、屏麓、互都、斑子、灯塔村划给新场成立乡。

1954年,由人民代表选举,改乡人民**为乡人民委员会,杜市乡人民委员会仍属十四区,辖十个村。

1956年,适应农村互助合作化的发展,小区小乡合并扩大,农村缩减为十三个区,并以区所在地命名,乡缩减为九十四个。杜市乡属贾嗣区。因新场乡缩减,杜市乡的村增为十一个。

1958年9月,人民公社化时,废乡人民委员会,改村为管理区,实行政社合一,杜市乡为杜市人民公社,区属如故。撤销新场,互都与斑竹仍归杜市,辖十一个生产管理区。

1961年7月24日,撤销大社,重建新场,互都与斑竹两个大队又划出。核算单位下放为三级所有制,队为基础。管理区改为生产大队,下设生产队。并增设杜市区,杜市人民公社属杜市区,辖九个生产大队。

在十年内乱中,杜市人民公社于1967年成立临时性的杜市公社生产办公室,指挥九个大队的生产。1968年,废除生产办公室,改名杜市公社革命委员会。九个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七十七个生产队成立革命领导小组。

1978年,撤销大队革命委员会和生产队革命领导小组,改为大队管理委员会和生产队委员会。

1980年,选举产生杜市公社管理委员会,同时撤销杜市公社革命委员会,公社以下名称不变,辖九个大队、七十七个生产队、一个场上居民委员会。同年12月,地名普查取消序数命名,重定大队、生产队标准名称。

1983年7月,大队改村,设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全社共辖九个村、七十七个村民小组,场上一个居民委员会。

1984年4月,全县进行换届选举,改杜市公社为杜市乡人民**。


第二篇 大事记

清宣统二年(1910年)
沿都改为镇、乡,杜市场设三才镇办事处。

民国三年(1914年)
大天旱,从九月直至次年(乙卯)五月,一直未雨,大春严重减产。群众多以草根、树皮、白泥(俗称“观音土”)为食。

民国十一年(1922年)
江津县设团练局,杜市场设团务办事处,杜市为四团,团长易元章。

民国十二年(1923年)
农历腊月二十四日深夜,周化成在四圣庙前溪边枪杀迷路散兵七人,少年司号一人得免。

民国十四年(1925年)
三才镇筹积谷子,为纪念周化成率部攻打綦江石龙场杨方山匪棚而阵亡的壮丁三十九人,修建乡义祠(今杜市区公所用房)。

民国十八年(1929年)
二十四军军长刘文辉令其防区内种植鸦片,种者按窝纳“窝捐”,不种者纳“懒捐”,瘾民纳“灯捐”。场上设烟馆六家。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
旱灾严重,仅收四成。
八月二十五日午后二时五十分,发生地震,震延十多分钟,板壁、桌椅动摇发响,缸水溢出,牲畜房屋未遭损失。
十二月十二日,县内土匪猖獗,每甲设更棚哨所,每家制竹梆换户看守。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十一月,三才镇组织民团防共,由徐德君任中队长,驻乡义祠。少数有钱人家到渝躲避。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
四月,川黔公路动工,派民伕一百多人参加筑路,次年三月竣工,乡内路长五公里。
实行保甲制,改为联保,熊以廉任联保主任。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
四月,杜市设立汽车客运站。
五月,江津县**奉令派款购买飞机,为蒋介石五十寿辰祝寿,饬乡民按所派金额认购,名曰“献机祝嘏”。
八月,中央军由渝送款到贵阳,夜宿场上吴星奎新栈房,兵变劫款,枪杀四人。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
七月七日,芦沟桥事变爆发,我乡人民拥护抗日,踊跃应征,并到湖北田家镇对日作战。
连续三年受旱,吃水困难,贫民饥食草根、树皮和观音土度日。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国军十六补训处驻湘萍油坊、小溪和玉皇观。
暑假,津中教师朱近之与本乡学生舒有福来场进行抗日宣传活动。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
“五三”、“五四”日机轰炸重庆,飞经杜市,时逢场期,敌机用机枪扫射无辜群众。
上半年,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训练委员会(简称“中训团”),由武汉珞珈山迁本乡中道堂,训练任县级以上官员,主任霍元碧(字勋朴?原文“勋朴”为字或号)。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军政部第二十七电台,迁驻今湘萍村枣子林,由少校台长黎封高负责。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
农历五月初二(6月7日),爱国青年赵云凯在五岔场被国民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临时工作干部训练团(简称“战干团”)杀害。
九月,北平志成中学迁到中道堂办学。

民国三十年(1941年)
废联保办事处,建杜市乡公所,设八个保,直到解放。
国民党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电训技术人员训练班迁来八甲湾、鹜芰塘(原文“鹜莖滋堂”似有误,据音及常见地名改)、何家湾训练,1946年9月迁走。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
旧历三月初三日(4月7日),降大雪。五月初三落大冰雹。
“十全善会”由高歇李明玻从江津龙华寺传来杜市岩洞子。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
正月初一日(1月27日),乡长张若萍与乡农会主任钟必祯因争权夺利发生斗争。钟把张若萍捆绑,张妻贿赂驻军,反把钟等四人押送江津县城。
四月,修建泸州蓝田坝飞机场,杜市乡成立中队,队长李吉如,征调民工三百五十人参加,后来死了八人。
宪兵第八团团长姚应龙驻虚足楼,团、连指导员十余人驻牛腿井。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
八月十五日,抗战胜利,日本投降,全乡欢腾。
十月,江津县参议会成立,本乡成字瞻当选参议员,出席县参议会。
江津国医馆长罗俊辉来杜市筹建成立国医支馆,馆长张义生,副馆长赵文楷,成员五人。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
杜市乡自治协进会成立,负责人江孔昭、成字瞻。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
七月,先干旱,后暴雨,淹没土地,秋收绝望。
九月,乡中熊以廉为总会首,联办奇缘大会六天,香客上千,从中渔利。
平教会华西实验区派人来乡推行“广柑改良”和“蛆柑防治”等工作,收效甚大。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
七月,米价每市石银元券二十六亿元,在十一个月内物价上涨三亿三千六百万倍,纸币贬值,民众以米易物。
十一月二十七日,杜市乡解放,旧职人员逃跑。贾嗣区人民**指定赵文楷代理乡长。
同日,张贴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发布《约法八章》的布告。
十二月十六日,杜市场张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向西南四省国民党政军人员的忠告》(四条)的布告。

一九五〇年
元月,贾嗣区人民**区长王振海率工作队来乡宣传政策,出“安民告示”,揭露各种政治谣言,安定社会秩序。
二月,成立乡农会。
三月,土匪勾结旧职人员,提取各种枪枝,组织“九路军”暴动。旧历二月十四日(3月31日),杜市乡义祠粮仓被土匪抢劫,打死征粮工作人员温荣高、张永元(中共党员),劫去粮米数石(原文“所”通“石”)。
五月,贾嗣区再派工作队来杜市,开展清匪、反霸、征粮、减租等工作。
宣传婚姻法。
冬,掀起抗美援朝热潮,全乡十六名青年纷纷报名参军赴朝作战。

一九五一年
春,乡、村农民协会先后成立。
四月,成立杜市乡家畜诊疗站(兽医站前身)。
五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杜市乡支部委员会成立。
八月,开展土地改革,白马和协安两村划归杜市。
农历十月十三日,天气突变,降大雪,一夜间雪映平顶山头。
十二月,中国共产党杜市乡临时支部成立。
十月(原文时间顺序有疑,似应为冬月或腊月),开展肃毒禁鸦片烟运动。

一九五二年
土改结束,建立乡人民**。白马村归还高歇乡。
春,在桂花村建立李荣安农业互助组。
六月,成立杜市乡供销合作社分销店。
八月,中共杜市临时支部转为正式支部。
十一月,中苏友好协会杜市乡总支成立,各村也接着成立了支会。
在干部队伍中开展了“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同时,在社会商业人员中开展了以反对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为主要内容的“五反”运动。
十月(原文“十月”在“十一月”之后,似有误,调整),村长改名为代表主任,邻长改称为“居民组长”。
土改复查,颁发土地证,实现了“土地还家”的夙愿。

一九五三年
二月,全乡开展了以“一化三改造”(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中心内容的社会主义总路线的宣传教育运动。
十月十六日,中央对为国计民生需要的粮、棉、油料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并大张旗鼓地宣传。
开始大办民兵,杜市乡建制为一个民兵营。

一九五四年
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
三月,经过普选,召开了杜市乡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出乡人民委员会、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人民陪审员。
七月,杜市乡进行了第一次全国统一的人口普查工作,人口10,478人(其中女5,074人)。
八月,成立第一个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乡民踊跃认购国家发行的经济建设公债。

一九五五年
元月,杜市乡信用合作社成立。
二月,国家改进粮食统购统销办法,宣布实行“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
二月(原文重复“二月”,应为三月),国家实行货币改革,收回旧币,发行新币。
三月十二日,重庆电建总公司一一二工程队工毕返渝,一辆汽车至道班住房桥上翻车,陈绍清等七人殉职,伤二十三人。
全乡开展了反对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核讹诈。
发行粮票、布票、棉花票(布票到1983年10月取消)。

一九五六年
推广种植“双季稻”。
八月,中国共产党杜市乡总支委员会成立。
秋,全乡四十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十一月,召开第二届乡人民代表大会。

一九五七年
五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秤由十六两改为十进位制,二斤等于一公斤。
七月,开展了反右派斗争。

一九五八年
三月十七日,县委下命令,全党全民动员,各级干部下乡打麻雀,十九日到达阵地,连续三昼夜。
召开杜市乡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兴办农业中学于八甲湾(原文“八隊湾”,据前文“八甲湾”改)。
九月,成立杜市人民公社,撤销新场乡,将互都、斑竹两村合并于杜市,共编为十一个管理区。
九月十一日,县委通知公社成立文化革命指挥部,机关、厂矿、学校、农业社成立文化革命指挥组,进行扫盲工作。
十月,开展“大办钢铁”,历时八个月下马;十月办公共食堂,到1961年秋停止。
下半年,黄登福代表贾嗣区出席中央农业会议,参观农业展览。

一九五九年
三月,“千猪场”在裕隆七丘田成立,到1961年底解散,仅存几只母猪。
四月,开展整社算账,重点清理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贪污、挪用、盗窃、瞒产私分和铺张浪费等五方面的问题。
县委通知,从六月七日起到六月廿日止,突击除“七害”运动。
九月,全公社开始推广建造沼气池,解决能源不足的问题。
十一月,开展反右倾斗争。
从这年起,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和天旱,农业开始大幅度减产,连续三年为杜市公社人民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时期,直到1962年以后才逐渐恢复好转。

一九六〇年
在裕隆竹林湾和湘萍杨氏祠设立肿病医院,后合并在观音堂。
秋后,在各行各业中开展了“插红旗,拔白旗”运动。
十二月,农业中学和民办小学全部停办。
对农村社员饲养的生猪实行“杀一留一、购留各半”的政策。

一九六一年
春,开展了以退赔为中心的整风运动,纠正“一平二调”的“共产风”错误。
七月二十四日,体制改革,撤销大社,并改管理区为大队,将互都、斑竹划给新场,杜市有九个大队。
八月开始,对1957年以来历次政治运动中被批判、处分的干部和群众进行甄别平反工作,至年底告一段落,部分地纠正了运动中的扩大化错误。
十月,全社农村划自留地,允许社员养家禽家畜。
召开杜市公社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十二月,从贾嗣区划出高歇、新场和广兴等四个公社成立杜市区,杜市隶属杜市区。
三月(原文时间顺序有误,1961年“三月”应在“七月”之前),贯彻人民公社“六十条”,人民公社为三级所有制,队为基础。在“三高、五风”中对社员造成的损失,进行退赔。五月,停办公共食堂,按户自炊。

一九六二年
元月,江津县支行杜市营业所成立。
元月,杜市税务所成立。
十一月,侦破了以陈宗良为首组织的反革命集团“中国卫民党”,并依法制裁。

一九六三年
农历正月初二日晨,发现一少女被杀死在胡家石坝侧南大路旁。
三月,召开杜市公社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四月,贯彻中央关于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同时建立农村贫农、下中农协会组织。
在胜利大队陡石梯(原文“陡禽子”,应为“陡石梯”之类地名)重建农中,开荒种地,实行勤工俭学。

一九六四年
在杜市场上开始通电照明,同时建立龙凤和回龙岗两处四级排灌站。
六月二十三日至七月二十日,公社进行了全国统一的人口普查工作,人口11,059人(其中女5,252人)。
从七月一日晴至十六日,旱象严重,高温为摄氏41度,每天蒸发量11公厘以上。

一九六五年
召开杜市公社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五月三日,区、社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
七月八日,公社建立政治技术推广站。
十月,农村粮食征购改“一定三年”为“一定五年”。
十二月十二日,公社场镇手工业划交供销社领导。
十二月二十四日,贯彻毛泽东同志的指示:今后对担任党内职务的所有人员,一律称“同志”。

一九六六年
八月,“文化大革命”在杜市公社展开,此后经历“十年浩劫”,直到1976年10月粉碎王、张、江、姚反革命集团(简称“四人帮”)后才告结束。
龙凤大队粮食平均亩产715斤,团员秦富彬出席省第一次贫下中农代表会。
八月十九日,改杜市场期为逢阳历星期日为场期。

一九六七年
三月,群众造反组织夺走了公社财文大权,使党政陷于瘫痪,形成两派对立。
四月,五四军135师7803部队来公社参加“三支两军”,杜市公社成立了生产办公室。

一九六八年
七月,杜市公社革命委员会成立。

一九六九年
首批知识青年从重庆江北区等地来杜市插队落户,先后因参军、升学、招工,于1980年全部离开。
四月,龙凤大队支部书记胡文清到大寨参观学习。

一九七〇年
各大队建立合作医疗站,选派社员到县、区、社医疗部门培训后,回大队当赤脚医生。
五月,公社组织民兵赴达县地区参加修筑襄渝铁路,1972年5月完成任务后返回公社。
全社开展了“打三反”运动(即打击现行反革命活动,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铺张浪费)和“清理阶级队伍”。

一九七一年
三月,杜市公社成立整党建党领导小组,恢复党员组织生活。5月26日,公社党委成立。
七月,伏旱连晴30天,六至八月降水量小到296毫米,溪流枯竭,竹树均有干死。
八月,县委指示农村粮食征购基数附加机动数由5%至10%改为5%左右。
九月,发生“九一三”事件(林彪叛国外逃,自我爆炸)。
十一月,全社展开了对林彪反党集团炮制的《571工程纪要》的大批判,接着进行批林整风。
开展“清队”工作,建国前凡在外生活过的人都进行审查。12月,全区教师集中杜市小学学习,易杉和李远兰两位教师跳河自杀。

一九七二年
六月,湘萍一队反革命分子刘志咸,因盗窃红卫大队挞斗被查获,送公社途中失脚坠河淹死。
万里水库动工,1979年9月竣工,蓄水500万立方米,灌溉2240亩(原文“224亩”,疑有误,应为“2240亩”或更多,据常识调整)。
八月,杜市中学成立。
八月二十六日,极端高温出现,达摄氏42.3度。

一九七三年
七月,连晴高温28天,农田龟裂,月降水量小到29毫米,大部分队四处寻水吃,县、区动用汽车运水供应。

一九七四年
春,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矛头指向周总理。
全社大面积推广旱地的麦、玉、苕交叉连作的一年三熟制。
杜市农中迁到协安一队黄荆岗,新建校舍办学。

一九七五年
推行“批资”运动,提出“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在社员屋前宅后大搞拔苗砍树运动。
杜市场上第一幢三楼一底砖瓦结构的杜市食品站于五月一日竣工。
1月13日,邓小平同志任国务院第一副总理,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着手对许多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并开始系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使杜市公社的形势明显地好转。
12月15日至16日两日,极端低温出现,为摄氏零下2.3度。

一九七六年
元月八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全社人民无限悲痛,尽管“四人帮”干扰,不准开追悼会,群众仍以各种形式进行悼念活动。
三月,区、社、大队、生产队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
三月,在农村建立代购代销店。
七月,车站舒建章灶前失火成灾,烧街房两间,拆毁三间,损失达六千元。
七月六日,朱德委员长逝世,广大群众极度哀悼。
九月九日,毛泽东主席逝世,公社设悼念堂,各单位集体前往悼念三天。

一九七七年
一月,始对十八种农副产品提价,在职职工每月增补五元的差价。
三月,杜市棕丝厂成立,利用棕巴耳,开创新工艺。
杜市场部分机关和居民开始用机器水(自来水)。
八月,欢庆党的“十一大”胜利闭幕,全社开展宣传新的历史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
十二月十六日,白天降大雪,深夜一时半,白雪盖满平坝。

一九七八年
三月三日(原文“三月三曰”),开展清理经济,整顿社、队财务。
四月,中国共产党杜市公社第四届党代会召开。
区卫生院建立。
八月,对全社右派进行摘帽工作。
十月六日下午,在川黔公路423公里零180公尺处连续出现三起车祸,死伤三人。
十二月一日,社市场期改为逢五、十为集市期。

一九七九年
元月,公社革命委员会和各级革命领导小组一律更名为管理委员会。从三月一日起,党、政分开办公。
二月,毛有孝同志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被县府追赠为烈士。
贯彻执行对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和地富子女改订成份问题的决定。
开始进行改正错划右派的工作,平反冤、假、错案。
开始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
杜市供销社冰糕厂建成投产。

一九八〇年
秋后,一批生产队搞起了“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
进行地名普查,大队、生产队取消序数号,一律以驻地地名命名。
杜市公社大礼 堂落成。
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新婚姻法,结婚年龄男为22周岁(原文“23周岁”有误,新婚姻法为男22、女20),女为20周岁。杜市公社三百多对青年男女办理结婚手续。
贯彻普及小学五年制教育的战略思想。从1981年起,民办教师与大队干部同等享受,不承包包产地,不交公积金、公益金。
十月一日,根据县**布告,杜市场恢复历史习惯的一、四、七日为约定场市。
十一月,杜市公社召开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按新的选举法选举公社管理委员会成员。

一九八一年
二月,全社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讲”、“四美”活动。
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杜市场上知识青年六十多人就业。
四月九日,杜市地区天气突变,降暴雨,风至七级,有的房屋瓦草被风吹烂。五月十二日,再次遭到暴风雨袭击。
秋,全社七十七个生产队开始搞“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
八月十六日至廿四日,连续高温达摄氏41.4度。
九月,綦江铁厂小汽车在车站公路桥翻车,压死一人。

一九八二年
三月,全社进行土壤普查。
杜市区成立公安派出所。四月,全社大张旗鼓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
全社农业实行“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并出现一些多种经营的专业户。
六月,开始进行第三次全国统一的人口普查工作,于七月底结束。全社人口15,360人(其中女7,376人)。
十一月廿四日,杜市区供销社百货大厅建成开张营业。
十二月廿四日晨,天突降大雪,覆盖高山、平坝,连续五日才溶净。

一九八三年
七月,杜市公社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
八月,改大队为村,成立村民委员会,代替了原大队管理委员会。村设主任、副主任,下设调解、治保、公共卫生三个委员会。
适应“双包”生产责任制的新情况,从小春征购起,国家征购实行“户交户结”。
全社种杂交水稻3000亩,大面积平均亩产超千斤。
八月起,从严、从快地打击现行刑事犯罪分子。

一九八四年
四月,乡政权机构改革,杜市人民公社改为杜市乡人民**。

第三篇 地理

第一章 地理概况

第一节 位置、面积

杜市乡位于江津城东,直线距离为31.2公里。东经106°31′,北纬29°09′。东西距离15公里,南北距离14公里,总面积32平方公里。

第二节 地形

西部属丘陵地带,东南面是山地。东西高而中间低,呈凹字形槽谷地。东面的七灯山和双山,绵延近二十里,形成乡境东部边缘的天然屏障;西面的陶家山,海拔380公尺。在东西两侧的山峦、高坪之间,为开阔的浅丘地带,海拔300公尺左右。溪河自北向南蜿蜒流过,有七个村分布其间,为乡境膏腴地区。

第三节 山脉、水系

一、山脉

双山:海拔800公尺,位于乡境东南部,属玉屏山脉(海拔589公尺),与綦江县太公山(海拔934公尺)相连,是江津、綦江、巴县分界地。因有两峰巍然耸立,俨然孪生山峰,故曰双山。双山与相距一里的香炉峰可以媲美。由香炉峰麓经白石口下山到杜市场,麒麟村座落其间。盛产松、杉、竹、棕,林青树茂,泉水淙淙,四时幽静,宜人耕牧。

七灯山(《江津县志》记为七里山):海拔628公尺,在境长10里。前有箱子坪,后有牛心山。南经西门到巴县、綦江属地。登陡坡、爬险道至凤冠山,是清举人潘某于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重修的七星寨。北可由显灵寺、岩洞子、流水岩三隘口达南龙、龙岗等地。由于重岩叠嶂,郁郁葱葱,清末民初成为野兽、土匪出没之地。

二、水系

响滩溪河:民国本《江津县志》记载,发源于巴县龙岗的分水岭,歧为上下两溪。上溪越白马村黑滩后,由北向南蜿蜒曲折,流经本乡协安、胡家、月坝、湘萍和龙凤五个村,由响滩达铁石塘,至五岔场上渡口入綦河,全长200余里。经过的圆口井(今牛腿井)、杨柳井,旧为盐泉,早年封闭。当地曾有“开了南方井,饿死北方人”之传说。在河坎、骡子滩、双河口、杨都堂均有小支流汇合。而今修有三座水库、两处排灌站,灌溉农田达1670亩。

第四节 气候

乡境属温润亚热带季风气候。受盆地和云贵高原交互作用的影响,热量丰富,夏长冬短。四季分明,无霜期长,雨量充沛,适宜多种生物成长。但春秋两季气候不稳,寒潮、春旱、伏旱、秋旱时有发生;夏秋季节间有阵性大风加暴雨,偶有冰雹出现。

春季候温10—20度,夏季候温大于22度,秋季候温22—10度,冬季候温小于10度。

季节日数
春季16天
夏季168天
秋季15天
冬季62天

全年日照时数详见记录。

热量丰富,全年平均温度摄氏17.8度,年积温6697度。四十度以上高温6至8月最多,历年最高极端温度摄氏41.3度;零度以下的低温出现在1至2月,以1月最多,极端最低温度出现在12月,摄氏零下2.3度。春秋两季的三、四、五、九月频受寒潮影响,气温不稳定。

雨量较多,夏长冬短,暖湿气流影响时间较长,以致常有冬干、春旱。夏季雨水较多,因降雨量集中,易发生暴雨(一日大雨量可达170毫米),造成洪涝。雨后往往出现连晴高温天气,形成夏旱和伏旱,尤其七至八月伏旱较多,对迟中稻抽穗扬花及晚稻栽插、红苕生长威胁最大。

附:杜市乡逐月降雨量统计表(1961—1992年记录资料整理)

(表格数据略)

杜市乡逐月平均温度积温统计表

(表格数据略)

杜市乡境热量丰富而多伏旱,雨量较多而分布不均,风速小而湿度大,无霜期长而冷冻期短,日照偏多而雾雪日少,适宜各种植物的生长。特别有利水稻、小麦、油菜、花生、柑橘、甘蔗、红苕、高粱、玉米(包谷)的生长,部分村也有利各种蔬菜的种植。

第二章 场镇、村组及主要地名

第一节 场镇——杜市场

杜市场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境内至今尚存汉代崖墓三处共十三穴,证明早在二千年前,就有人定居于此从事农牧生产了。但由于年湮代远,历经沧桑,物换星移,史料缺乏,杜市之名由来,有待进一步查考。

据《江津县志》(清光绪本)地理卷载:“重庆府领八乡三十八里,高湖、杜市、珞璜市在城里三。”又云:“国初因明季凋残,止编户三里,曰笋溪里、曰杜市里、曰思善里。”

《江津县志》(乾隆本·驿递)记载:乾隆二年(1737年),划区域驿递规定,“……又自林岗递交杜市、高歇……交巴县界。”乾隆八年(1743年),邑令夏珙写《水府宫碑志》云:“水府宫在津邑杜市旧址,先在明初有寺宇,几经变徙,在明末仅存基址。是时,有主邮山东某倡修……益民防物,远游住栈……”

旧乾志绘制的木刻图上,画有长江、綦河流向,标有贾嗣桥、五岔、太平场、杜市塘、高歇塘、珞璜市等地名及各占的地理方位。

早年杜市究竟在哪里?清初编户置杜市里,辖地包括今德感、先锋区的一部分和仁沱、贾嗣、杜市区的全境。乾隆二年划区域驿递,八年夏珙写水府宫碑志及乾志绘制的木刻地理图,均明确标志当年的杜市即今杜市乡所在地。

当地一些族谱和《江津县志》(光绪本和民国本)都记载:因明季凋残,兵乱连年,疫病流行,人民避兵乱外移,是时津境地旷人稀。现居祖先多系从清顺治、康熙、乾隆年间先后由湖广麻城、江西宁州等地辗转来川。据《李氏宗谱》记述,其祖先于康熙五年(1666年)从湖广麻城县孝感乡来,落叶在马踏凼(今胡家村境),土旷人稀,所在荆棘,竹木参天,虎豹野兽成群,一片荒凉。插占一些土地,依山结构,傍水垦田,从事农牧业生产,距今已三百余年。

其间,人口繁衍,生产发展,产品增多,商品交换日益兴盛。至乾隆时期(1736年—1795年)始逐渐形成杜市场市。从此,杜市为群众政治、文化生活和商品交换活动的中心。建场市迄今已二百四十多年。

民国年间的杜市场,只有一条独街,50来间铺房,全是穿逗夹壁。街道高低不平,上有凉厅盖着,一年四季黑洞洞的。虽有人长期在街上营业,但多数都是做“吊堂”生意,逢场天来卖东西,空时在乡务农。可说百业待兴,民生凋敝。

自1936年川黔公路竣工后,公路两旁像雨后春笋似地修起了街房十多间,经营饭馆兼住旅客,杜市场的商业中心从此转移了。

建国后,市场属于人民所管,逐步进行了调整规划。杜市设区后,机构增多,人员骤添,面貌为之一新。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定团结,百业兴旺,高楼大厦,争相辉映。杜市场上改建了三分之二的旧街房,面目一新。1982年供销社竣工的百货大厅,宏伟高大,商品齐全,琳琅满目。市场管理委员会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为群众提供交易的方便,修建了一幢两楼一底的建筑,底楼地面作为农贸市场的交易场所。从此管理机构就在一起了。

第二节 村、组及主要地名

一、村、组

一、月坝村:东经106.31°,北纬29.09°。村因月亮坝屋宅和金鸭儿得名。建国前为杜市乡一保,建国后设为裕隆村,继后为裕隆管理区、裕隆大队,“文化大革命”更名为红旗大队,1980年改为月坝大队。1983年改大队为村。驻地骡子滩,距乡**一里。有11个村民组,474户,1908人,耕地面积1607亩(田1099亩)。

二、湘萍村:东经106.32°,北纬29.08°。因所在地内有一石坝,形似箱子,而名箱子坪,演变为有水有木的“湘萍”。建国前为杜市乡二保,建国后建为湘萍村,大跃进改为湘萍管理区,1962年改为湘萍大队,“文化大革命”时改名为东风大队,1980年改为湘萍大队,1983年改为湘萍村。住地杨氏祠,距乡**三里。现有村民组12个,570户,2475人,耕地面积2037亩(田1352亩)。

三、麒麟村:东经106.33°,北纬29.07°。境内有麒麟坝得名。建国前是杜市乡第三保。民主建政时分为两个村,新场乡的叫玉屏村,杜市乡的叫农民村,继后叫农民管理区,1966年改为工农大队,1980年为麒麟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庙岗,距乡**八里。有村民组6个,258户,1112人,耕地面积1351亩(田895亩)。

四、高沿村:东经106.32°,北纬29.10°。因有高阶檐古房子得名。建国前系杜市乡八保,建国后民主建政时取为石龙村,继后叫石龙管理区,1962年改为石龙大队,1966年改为胜利大队,1980年改为高沿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石龙寺,距乡**八里。现有村民组8个,305户,1280人,耕地面积1608亩(田1061亩)。

五、协安村:东经106.30°,北纬29.10°。旧社会叫“协安团”,是巴县孝里三都九甲,后改为二保。当时巴县管一沱,在江津地带的中心。民主建政时为协安村,1951年划给杜市,继后叫协安管理区,1962年改为协安大队,“文化大革命”时改为前进大队,1980年更为协安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在沙田,距乡**六里。现有村民组9个,432户,1920人,耕地面积1600亩(田1133亩)。

六、胡家村:东经106.30°,北纬29.09°。因有胡家石坝而得名。建国前系杜市七保的一部分,建国后民主建政时分村,由桂花、协安两村的一部分组成。后叫大屋管理区,1962年为大屋大队,“文化大革命”为团结大队,1980年地名普查时更名为胡家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胡家石坝,距乡**四里。现有七个村民组,319户,1305人,耕地面积1386亩(田956亩)。

七、万里村:东经106.30°,北纬29.09°。在“文化大革命”中破“四旧”取的名。建国前一部分属高歇乡,一部分属杜市乡的七保,建国后将高歇乡的一部分划与杜市乡。民主建政时,由协安村二邻和桂花村划一部分而立一个村,名为柑子村,“文化大革命”中更名为万里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石滚湾,距乡**五里。现有村民组6个,292户,1233人,耕地面积1148亩(田798亩)。

八、鱼谷村:东经106.30°,北纬29.08°。由贻谷堂的谐音得名。建国前属杜市乡七保,建国后建为公母村,1958年为公母管理区,1962年为公母大队,1966年改为民主大队,1980年地名普查时改为鱼谷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公母石,距乡**八里。现有村民组8个,299户,1322人,耕地面积1179亩(田767亩)。

九、龙凤村:东经106.31°,北纬29.07°。原有龙凤庵而得名。建国前属杜市六保,建国后建为龙凤村,后叫龙凤管理区,1962年为龙凤大队,1966年更为红卫大队,1980年更为龙凤大队,1983年改为村。驻地学堂岗,距乡**八里。现有村民组10个,414户,1897人,耕地面积1760亩(田1197亩)。盛产广柑,闻名全县,最高年产达132万斤。

附:杜市乡村民组名称对照表

(表格内容略,包含各村所辖村民组名称)

二 主要地名

一、月亮坝:在月坝三组境内,离场约半里。清道光年间(1821—1850年),同知(知州)杨为翰埋有坟墓,墓前有望柱和石狮子各二。在正对坟的田坎上,用掌击之,回声似鸭叫,因之名“金鸭儿坟”,从而远近闻名。

二、骡子滩:今属月坝村,原石上有似骡子脚迹而得名。清咸丰时,太学生刘宣府的故居。光绪年间秀才刘极之教私塾于此。屋舍整齐,四时花卉飘香,是刘氏世代书香之宅。

三、白石口:现在麒麟五、六组界上。由綦江万兴场到杜市场必经之地。建国后修有水库一座,每当山洪暴发,飞流直泻,声震山谷,瀑布壮观,为杜市奇景之一。

四、神道碑:杨文翰的祖父文安于北京作官,殁于清乾隆四十年(1776年),葬于巴县孝里九甲(今协安一组),在圆口井(今瓦房)右侧石山沟,立有望柱二条。宅前大路旁黄桷树下竖有神道碑,行人歇脚之地。现树有碑毁。

五、剪刀口:在今协安四组。川黔公路穿过,原是到重庆的古道。发源于巴县龙岗的上溪与西而来的小沟在此汇合,形成剪刀打开时形状,因之名曰剪刀口。

六、胡家石坝:在今胡家一队中心地,有一大石坝,直径100公尺,胡姓在清初落业于此,因而得名。川黔公路未修时,是杜市到高歇的要道,冬天设置盘查哨所。

七、八甲湾:今龙凤四组,清乾隆时是杨文翰祖人置业,房屋已具雏型。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穆瀛洲旅长购作住宅,复加修整,房屋上百间,有花园、鱼池。抗战时,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电训班来此训练。

八、中道堂:今鱼谷六组,县长钟雪青住宅。有天井两个,上下两厅,房屋古雅,树木参天。1939年国民党中央训练团由庐山迁来,训练荐任县级官员。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九月,北平志成中学迁来办学,初中部办到解放停止。

九、响滩:地处龙凤二组,溪流到此河床高,流速快,冲经石滩而湍急,其声淙淙,故曰响滩。建国前有人想利用水力未成,建国后在两岸石壁间修成堤坝,利用水力加工。

十、鸭子坝(启文庄):今湘萍二组,清乾隆时系云南盐运司使杨文翰的住宅。鱼鳞栉比,佣人上百,生活奢侈。民谣:“鸭子坝的早饭,吃了杜市场散;鸭子坝的午饭,吃了和尚擂钟鼓;鸭子坝的晚饭,吃了鸭子生蛋。”

十一、太平场:今鱼谷七组,《江津县志》记载设场最早,当时附近只有杜市塘、高歇塘,至今有遗址(现属五岔革新一队)。是杜市场步行到五岔必经之地。

十二、香炉场(香炉石):今麒麟村境。与綦江县新胜、万兴乡接壤。是早年人民往来的古道。据红沙岩石刻碑文记载,募修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十二月,光绪八年(1882年)补修,民国十七年(1928年)红沙桥募修竣工。是去观赏香炉石的休息之地。

十三、糖坊:今协安村境(清末民初属巴县孝里九甲,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划属江津高歇乡,1951年划属杜市乡,留一部分地仍属高歇乡)。沿糖坊去高歇的大路约300公尺处,一旧宇(今民房)修建后,遗留的残碑上明显记载:“永隆寺募修于大清乾隆五十四年(1790年)乙酉大吕(十二)月吉旦。”据乡老忆传说:糖坊很早前兴过场,叫永隆场,熬过糖,立有烟灯。今接壤村叫永隆村。糖坊历来是杜市至高歇远达和平、仁沱、巴县百节等地的大路。今糖坊之名是历代的流传,其旧地今还有直径1.5米、高2米、发枝的榕树一株可考。

第三章 资源

第一节 土壤

杜市乡处于南温泉背斜翼部与太公山向斜翼部的结合处,由这两个翼部构成,形成东西高、南北低的槽谷。由于受到地质构造和各种成土因素的影响,因而形成了低山兼丘陵的地形。全乡平均海拔387公尺,低山海拔最高处半天云608公尺,浅中丘的海拔一般在300—500公尺,最低处鸭子坝267公尺。

丘陵区主要分布在协安、胡家、万里、鱼谷、龙凤等村全部及月坝、湘萍村的一部分村民组,相对高度一般在40—80公尺,光热量比较充足,是主要生产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混合区,广柑、红桔生长特别好。低山地形主要分布在高沿、麒麟两个村,是农林混合分布区。

全乡有四个地质类型,最新的是侏罗系蓬莱镇组灰紫色和棕紫色泥岩,主要出露在低山的高沿、麒麟二个村。其次是遂宁组棕红色泥页岩,主要分布在月坝村的部分村民组,湘萍村的四、五、十一组以及协安村的二组。第三是沙溪庙组棕紫色砂泥岩,主要分布在协安、胡家、万里、鱼谷和龙凤五个村,以及月坝、湘萍村的一部分村民组。最老岩层是侏罗系的自流井组暗紫、灰黄色砂泥岩,主要出露在万里村二组和鱼谷村八组。各母质岩的走向通过全境呈条状分布。

境内土壤根据母质来源不同、地势部位差异、生产利用不同和肥力状况悬殊,可以分为八个土属(旱地土四个,水稻土四个),十九个土种(旱地土十三个,水稻土六个)。

一、暗紫泥土属:面积49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2%,主要分布在万里村二组和鱼谷村八组。该土属四个土种:

  1. 油石骨子土:面积20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9%,主要分布在万里村二组和鱼谷村八组。土层薄,多数在五寸左右,干烧,冲刷严重,多施底肥,逐年加厚土层,宜于种玉米、红苕,以及发展柑橘果木等经济作物。

  2. 黄泥土:面积82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4%,主要分布在万里村二组和鱼谷村八组的坡脚。土质粘重,耕作费力,花肥多,早挖炕土,多施有机肥,逐年改变土壤,宜种小麦、玉米,栽柑橘成长快,结果产量高。

  3. 沙土:面积68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3%,与油石骨子土分布同。泥土松泡,好做活路,对作物有前劲而无后催力,多施农家肥,用好底肥和追肥,关键宜“少吃多餐”。种花生产量高。

  4. 半沙半泥土:面积14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63%,主要分布在万里、鱼谷村的坡中部。该土粘沙适中,底土层紧实,下挖不深。种玉米、小麦耗肥多,作物根系下扎困难,水分和肥分不易被作物吸收利用。但种红苕、萌豆和黄豆产量都较高,柑橘生长更好。

二、灰棕紫泥土属:该土属面积462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0.7%,主要分布在月坝、湘萍、协安、胡家、万里、鱼谷和龙凤七个村的55个村民组。该土属有三个土种:

  1. 石骨子土:面积247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1%,主要分布在七个村的55个村民组的山岗上。土壤易做活路,土层浅,一般在20—25公分左右,可以抵御七天左右的伏旱。玉米用牲畜渣滓做底肥好,一般要施三、四次追肥,追肥跟不上苗架就会干细。也是种柑橘的好土质。

  2. 半沙半泥土:面积151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8%,分布范围同石骨子土,主要是在浅中丘坡下部地段上较多。土层疏松,易耕作,久晴久雨既不开口裂缝又不稀湿,施一次肥可以保持一个月左右,要重用农家肥,宜于农作物生长,是种柑橘的好地方。

  3. 沙土:面积63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9%,主要分布在协安、万里、鱼谷和龙凤四个村的27个村民组,与暗泥接壤处较多。该土壤特别出花生,种玉米用肥多,小麦在苗期易打“地症”。因土沙分散,水肥渗透快,对作物施追肥不能拖久。

三、红棕紫泥土属:面积67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主要分布在地处低山麓的月坝、湘萍和协安三个村的13个村民组。

  1. 红石骨子土:面积40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8%,主要分布在月坝村的2、3组,湘萍村的四、五、十一组和协安村的二、三组的岗顶上。该土瘠薄,石骨子颗粒大,坚硬,土壤干烧。种作物倍肥,作物宜早。土壤缺磷,吸热性强,回润慢,不经干。石骨子有点挡锄头,宜种柏树,可退耕种经济林。

  2. 黄泥土:面积26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2%,均分布在月坝、湘萍和协安村的26个村民组。土层坚实,耕作困难,自然肥力差,要挖炕土。一般小麦、玉米和黄豆宜用轮作,种玉米要大水大肥才收成好。

四、黄棕紫泥土属:面积163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2%,主要分布在低山的高沿、麒麟两个村的十四个村民组。

  1. 石骨子土:面积815亩,占总面积的3.6%,主要分布在高沿、麒麟两村的坡顶或低山中上部。该土天晴落雨都好做活路,土薄、干烧、倍肥,要把化肥与农家肥混合施用,间种套种豆科作物,提高土壤有机质,宜种小麦、玉米、红苕作物。

  2. 半沙半泥土:面积322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4%,分布于本土属的石骨子土,主要于坡中部。该土疏松,耕作不困难,宜种小麦、玉米、红苕。因地处低山地形光照少,土温偏凉,作物长得慢,要多施热性肥料。

  3. 黄泥土:面积334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5%,主要分布在高沿、麒麟两个村的低山中部的生产队。该土壤深厚,特别经干,怕雨水多。纯系“干晴一把刀,落雨一包糟”的粘土。玉米不施追肥就无收,要挖炕土才少背肥,土壤松泡,作物长势好些。

  4. 黄泡沙土:面积16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0.7%,主要分布在林地周围,范围同土属的石骨子土。表土层有很薄一点松泡,底下板结,施水粪不浸,满土跑。种植背粪,采取轮作套作为好。种小麦、玉米施肥不足,易叶黄,施磷肥比施氮肥要有效些。

五、暗紫泥水稻土:面积55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4%,主要分布在万里村的二组和鱼谷村的七、八组。多为中稻和小麦(油菜)的轮作地带,土层深厚,犁板田要早。农民说“犁七不犁八”。稻田稍有偏凉,下雨天栽秧转青慢,栽嫩秧易发秋,干田要下青草,秧栽后要多施牛羊粪或油饼以及堆渣提高泥温。

六、灰棕紫泥水稻土属:面积9850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4%,主要分布在月坝、湘萍、协安、胡家、万里、鱼谷和龙凤的七个村的正沟、支沟、塝田上。水旱轮作田,泥土不沙不粘,耕作熟化度高,泥巴绒泛,栽秧易转青,花肥不多。排水不良易发秋。注意化肥使用比例,以防土壤板结,可用锌肥治水稻坐蔸症。

七、红棕紫泥田土属:面积1213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4%,主要分布在月坝、湘萍和协安三个村的部分村民组。宜四犁四耙。犁板田费力,整干田费水,田里硬沱沱多,小春整干田要多绞几道边否则垮田坎。种小麦、油菜经干,种子要多丢几颗。由于有机质少,宜多下青草和渣滓来改良土壤的结构。

八、黄棕紫泥田土属:面积1961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4.3%,主要分布在低山中上部的高沿、麒麟两个村的十四个村民组。

  1. 半沙半泥田:面积1077亩,占总耕地面积的4.8%,主要分布在两个村接近山顶的几个村民组。低山上的田,土温偏凉,稻田冷浸,宜热性肥作底肥。水稻宜早不宜迟,种小麦、油菜收获都不高,作物宜轮作。

  2. 黄泥田:面积2119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5%,主要分布在低山两大村的中部几个村民组。土质粘性重,难犁难耙。秧苗应老点,晴天栽。宜一季中稻,蓄冬水。田冷浸,易发秋,要浅水晒田,施中厩粪或下青草,用锌肥可治发秋。

第二节 矿藏

境内没有探明的矿床,只有青砂石和黄砂石两种布满全乡,尤以麒麟、高沿两村最多。在公路两旁开采普遍,是修桥、铺路、制家具、建房屋的好材料。

第三节 水力

溪沟一条流过浅丘陵,麒麟、高沿两村有山涧。除五、六、七月有几次涨水外,其它时间很少有水流。是易涨易退的山溪水,落差不大,没有水力可用。仅在河坎、杨氏祠和响滩筑堤,利用水力冲动进行加工做面之用,有时因水源不足,时断时续。

第四节 林业

杜市森林面积有8947亩,占耕地面积的65.7%。用材基本自给,烧柴能解决50%的人户。麒麟和高沿两村松、杉、柏较多,有的成片成林,大的可做屋梁。其它林以零星分散栽种的桉树为多,其它树种多而小,不堪利用,只待十年后才能成材。

第五节 野生动物

一、野兽

民初,在今地处麒麟和高沿村,林木茂密,绵延接壤巴、綦两县几百华里,经常出现猴、虎、豹、野猪、山羊、鹿子、豺狼、狐狸、野兔、獾子、野猫、獭栖息其间。往后逐渐人烟稠密,加之建国以后曾有工作失误,今虎、豹、猴、野猪、山羊、鹿等绝迹。

二、鸟类

先年境内颇多。有常年栖息于境的野鸡、董鸡、秧鸡、杜鹃、白鹤、布谷鸟、青装(俗饿老)、三柞(又名长尾巴鹊)、麻雀、画眉、斑鸠、鸦鹊(喜鹊)、乌鸦、啄木鸟、屎鸦雀、翠鸟(打鱼子)、点水雀、花脸鹊等;也有季节性栖息的阳雀、燕子、水鸭、黄莺等。随着森林的减少,罕见或基本绝迹的有:梁山伯、祝英台、啄木鸟、猫头鹰、老鹰等。

三、水生动物

常见驰名而最多、又是人们佳肴的鲫鱼、鲤鱼、乌鱼、参子鱼、菜板鱼、鳝鱼、泥鳅等品种。建国以后,随着水产事业的发展,引进了速生的白鲢、花鲢、草鱼、红鲤、非洲鲫鱼等新的优良鱼种。除鱼类外,还有鳖、虾、蟹、蚌、螺蛳(田螺)、团鱼等。

四、其他野生动物(不含昆虫类)

有蛇类、壁虎、蝙蝠、癞蛤蟆、青蛙等。六十年代以来,商业部门收购活蛇取胆入药,蛇类大有减少,使生态平衡受到影响。

第六节 野生五宝

野生植物中,凡能用来作工业原料和中药材的花、果、皮(茎)、根、叶,统称之曰“五宝”。乡境自然条件较好,“五宝”资源丰富。

(一)植物花朵:计有菊花、银花、桂花、茉莉花等,既可入药又可作饮料、佐料。

(二)植物果实:计有橡子仁、青杠碗、五倍子、粽子、茶子、桐子等可作工业原料;女贞子、苦楝子、枳实、薏仁、瓜蒌等可入药。

(三)植物茎皮:计有野棉花、苎麻藤、羌活皮、蓑草等可作工业原料;石斛、寄生、桑根皮、黄柏皮、杜仲等可入药。

(四)植物块根:计有红根、金刚头、蕨箕头可作工业原料;半夏、麦冬、花粉(瓜蒌根)、板蓝根、扁竹根、见肿消、何首乌、枸杞根、阎王刺根等可入药。

(五)植物叶片:计有香草、甜叶菊、棕片、蓼叶等可作工业原料;淡竹叶、冬桑叶、枇杷叶、荷叶等可入药。

(六)还有不少的野生植物一身都是宝:如荆芥、蘘荷、车前草、夏枯草、水灯蕊、铁马鞭、散血草、金钱草、消肿草、马蹄草、双肾草、小青蒿、无娘藤、侧耳根、菌陈艾等,品种繁多,都是常用不可缺少的药材。

第四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旱灾

民国十四年(1925年),杜市遭受了连续两年的大旱灾。当年《国民公报》载:“江、巴易子而食者二十一家,自食其子女者十余家,饿死者约七万余人。”又据境内乡老忆述:乡间贫民一食草根树皮,二食芭蕉头,三食白鳝泥(称“观音米”),贫民朝不保夕。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久旱无雨,农田龟裂。小春未种,大春收40%,穷人有的吃树皮、草根和观音土。

1953年6月出现伏旱,大春无收,人民吃粮由綦江运来。

1973年秋旱,河沟无水,河边竹子枯死。场上居民饮水由广兴大河用汽车运来供应。

第二节 水灾

据月坝八队半截田石刻记载:清道光五年(1827年)四月二十四日涨大水,从流水岩冲泻到杜市场西侧,打垮田园甚多,冲毁禾苗达三千多石。

1972年5月6日,房屋冲倒二幢六间,损失物资21件(折款410元)。冲坏苕种土34亩,损失苕种24800斤。垮田坎2832处(其中高沿村1085处)。冲毁秧田面积47.2亩,谷种损失5590斤(高沿21.5亩,3400斤)。打垮堰塘二口,拦河堰二处。小春面积损失206.2亩,损失产量31170斤(高沿24800斤)。冲毁玉米地105亩。

1977年6月18日遭受洪水袭击损失情况表

队数受灾社员(户)垮塌冲毁房屋(间)冲毁庄稼田土(亩)塘堰(口)沟渠(条)水库(座)石桥(座)水稻(亩)红苕(亩)豆类(亩)高粱(亩)芝麻(亩)
月坝39745015930
湘萍426312095286612
麒麟2601016
高沿3127102011745
合计138159328211515

(注:表中数据有缺漏,按原文录入)

第三节 风灾

1967年5月22日,吹八级以上大风。仅月坝村沙帽丘村民组吹断柑子树140多株、桐子树30多株(大的胸围两尺多)。

1977年7月,工农小学校舍瓦被吹光,农民房屋吹坏60%。

1978年8月5日至6日,吹七级以上大风,雷雨交加,除庄稼遭受损失外,吹倒吹坏社员房屋和打烂家具不少。受灾50户(22人),倒塌房屋121间(折款2089元)。街村吹毁房盖72间,打烂瓦约10万匹。

第四节 虫灾

小麦、玉米和水稻虫灾甚微,每年夺去5%的粮食。树苗虫害也少,1981年发现松毛虫。广柑在1947年蛆虫严重,受害果子达40%。翌年成都平教会华西实验区派人来治理有效,解放后积极治理,现在很少发现了。

第五节 鼠灾

老鼠成群结队到田野吃庄稼未发现,个别鼠食有之。由于缺猫,屋里鼠多,吃粮和咬烂东西不少。老鼠把墙打坏,1982年万里村五组贺锡光之妻子毛有明被墙砸死。龙凤村八甲湾吴光紊、蔡树清倒塌房屋四间。

第六节 雹灾

1978年4月6日晚,由高歇公社清平方向吹来的冰雹使万里村受灾严重,胡豆、麦子打坏,秧田重平。

第七节 雪灾

1943年4月7日,天降大雪,遍地银山,秧田重整,小麦无收。5月9日晚,又突来暴风雨、冰雹交加,大如鹅蛋,小如雀卵。

1976年冬月下雪,麒麟村七天未化完,压坏树子上千株,猪牛也有死亡。

1982年12月25日,由零时降到天明,山下结雪三寸,山上尺余,五天后才溶尽,树木、竹子压坏甚多。


第四篇 人口

远在三百年前的明末清初,杜市地区人迹绝尽,旷野无炊,土地荒芜,虎豹成群。而今居住的千家万口,其祖先皆从湖南、广东等省辗转迁徙而来,插占为业,长久繁衍。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政治腐败,经济衰颓,外侮不休,内乱不止,人民生命财产素无保证,人口发展十分缓慢。

建国以来,人民翻身作主,安居乐业,生产不断发展,生活不断提高,人口发展过快。出生多,死亡少,人口的自然增长超过了工农业发展的速度。党和**为着强国富民,大力提倡计划生育,号召人民晚生、少生、优生,以提高人口素质,加速振兴中华。

第一章 人口结构

杜市系汉族聚居地方。抗日战争时期,外省人到乡定居者是极少数,被拉兵和到机关、工厂工作或结婚到外地是多数,人口增长不大。

建国后,由于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劳动人民翻了身,男女平等,人权受到保障,加之医药发达,保健工作搞得好,人口逐年上升。1952年全乡总人口10438人,1982年发展到15544人,上升48.9%。

旧社会重男轻女,溺女婴严重,妇女只占总人口的46.8%。现在对女婴听天成长,尤其推行计划生育后,生的女孩并不比男孩少。到1982年,妇女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到48%。

建国后,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人口素质随之提高,文化结构起了变化。过去全乡的文盲占70%以上,而今实现了基本无盲乡。第三次人口普查表明:全乡总人口15360人中,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0857人,占70.7%。其中,大学毕业或肄业的34人,占文化人口总数的0.31%;高中或中专毕业的578人,占5.32%;初中或农中毕业的2784人,占25.6%;小学毕业的7461人,占68.72%。此外,尚有幼婴儿童1779人,12周岁以上识些字或不识字的青少年2724人,将在普及中受到文化教育。

人口的年龄结构,标志着卫生、保健、劳力、体质等方面的增强,是民族兴旺发达的潜在力量。全乡总人口15360人中,1—6岁的1173人,占7.6%;7—15岁的4180人,占27.2%;16—30岁的4208人,占27.4%;31—45岁的2762人,占18%;46—60岁的1769人,占11.5%;61岁以上的1268人,占8.3%。除老小两头外,直接从事社会主义建设的劳动者占60%左右。青少年比重大于老年3.19倍,这是一支大有作为的后备动力。

附:杜市乡历年人口统计表

(表格数据略,包含历年总户数、总人口、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男女人口等)

1981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

(表格数据略,包含各村年平均人口数、出生数、出生率、死亡数、死亡率、净增人口数、自然增长率等)

第三次人口普查各类文化程度人口数统计表

(表格数据略,包含各村大学毕业、高中、初中、小学、文盲半文盲等人数)

第二章 计划生育

从建国至今,杜市乡的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计划生育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和重大影响,是由不认识到逐步加深认识的。因而这一工作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已逐渐为群众所接受。

建国初期,由于旧中国人口长期停滞,曾鼓励生育。以后,生产迅速发展,医疗卫生条件和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人口增加很快,计划生育逐步提上了各级党政的议事日程。

195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提出:“在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从此,本乡开始注意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但是,一段时间又片面强调“人多是好事”“人多好办事”“增加一个人就是增加一个生产力”等,加上当时我国从事人口理论工作的几位学者因为主张控制人口增长遭到错误地批判,影响所及,自然不会对计划生育给予重视。因此,杜市乡在整个五十年代人口的生育是没有任何约束的。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了《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指出:“在城市和人口稠密的农村提倡节制生育,适当控制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当时,本乡正经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960年至1961年,人口不仅没有增加,反而连续下降,对中央的上述指示未引起注意。

1965年之后,鉴于人口的急剧增加(净增率1963年为33.8‰,1964年为36.32‰,1965年为18.4‰,1966年为30.8‰),最多的1964年,共出生婴儿534人,相当于当时三个生产队的总人口。从此才开始抓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之后,有少数觉悟快和一些长期为多子女所苦的群众,乐于接受节制生育。全乡从1965年至1971年,安避孕环的有124人,引产的有11人,女扎的有3人,收到一定效果。

1971年,中共江津县委召开四干会议,明确指出:大力控制多胎生育,把人口增长率尽量降下来,并动员广大干部层层带头实行。自此,杜市乡的计划生育引起领导的重视。1972年春,公社召开计划生育动员大会,号召全体党、团员和干部带头实行。党委书记龚维荣、大队党支部书记陶清科等带头做了绝育手术,带动了一部分干部和群众。1972年,全社已婚育龄妇女安环379人,引产108人,一部分育龄夫妇经过宣传教育后,落实了各种节育措施,三胎以上的生育受到了一定的控制。

1973年,国家一方面对避孕药具实行免费供应,并在重大节假期前,有针对性地送药上门;另一方面,又在广阔的农村实行七周岁以下小孩按年龄等级分粮的政策(规定三周岁以下小孩分成人口粮的四成,三周岁以上不满五周岁小孩分成人口粮的六成,五周岁以上不满七周岁小孩分成人口粮的八成,七周岁以上小孩分成全人口粮),促进了计划生育。至1974年,先后共有男女扎289人(其中女扎25人),安环476人,引产195人。

1975—1976年春,社会上刮起了一股否定计划生育的逆风,搅乱了人们的思想。毛主席及时指出:人口非控制不行。党和**并明确提出了“晚、稀、少”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生二胎要隔四、五年以上,一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在工作上,采取宣传、规定,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等措施。要求在农忙季节也要坚持做到“思想不松,组织不散,工作不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这一年里,计划生育连续掀起了几次高潮,并建立了由203名基层干部组成的宣传网,实行划片包干,集中突击,震动很大。两年中,全乡安环535人,引产143人。人口的自然增长率由1974年的30.4‰下降到1976年的10.6‰,人口的盲目增长受到较严的控制。

1977年,根据上级指示,对结婚年龄执行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同时规定新婚妇女必须满24周岁才安排生育。当年,孕妇较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及其他非计划怀孕,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坚决刮宫、引产等补救措施,从而大大减少了二胎,刹住了三胎。这一年共引产189人。此后,抓了巩固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孕为主”的方针,做到该生育的有计划,不该生育的有措施,力争工作主动。

1979年,乡配备计划生育专职干部,村也配备了不脱产的专职计划生育人员,以加强这一工作。乡医院也大力培训技术力量,做到了“五大手术”(引产、流产、男扎、女扎、安环)不出乡。这一年,计划生育工作卓有成效,获得县、区的嘉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进一步制订了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人口增加过快的政策。从1979年起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刹住三胎和三胎以上的生育。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工作阻力大,困难多。为此,省革委和县革委曾先后颁发文件,规定对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给予奖励,对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的实行经济制裁。杜市乡具体规定:对只生一个孩子的发给《独生子女光荣证》,农村奖励稻谷一至二百斤不等;对1977年1月1日以来的无计划生育,实行征收多子女费。

1980年8月,四川省人民**发出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制定了对独生子女的奖励和无计划生育的经济处置办法。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主要规定了:可优先入托、入园、就医、住院;发给儿童保健费(职工子女)或保健工分(农村),直至孩子满14周岁为止;农村社员的独生子女,口粮按成人标准分配,划给一个半人的自留地等。对拒不执行计划生育的,实行征收多子女费。对农村社员分别征收夫妇双方10%以内的劳动工分,直到子女满4周岁时为止。县、区、乡均结合实际作出了贯彻上述《规定》的具体规定。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只生一个孩子”的实际行动响应党的号召。杜市乡狠抓了《公开信》的宣传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团员和干部对计划生育的认识;同时,狠抓了绝育工作,要求凡是有两个子女以上的育龄夫妇,一方必须绝育。经过大量的工作之后,这一年,全乡有613对夫妇表态只要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全年中做绝育手术的有男女扎309人,初步改变了靠“大刮大引”来控制人口增长的局面。这一年,全乡的人口自然增长净增率为1.5‰,受到四川省人民**的表扬。

1981年,农村普遍推行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使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根据上级指示,适时地对某些办法作了改进,如征收多子女费和保健工分,改工分为按粮食或现金计算等,以适应新的形势。是年七月,江津县人民**制发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试行办法》,主要内容是: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建立“钱、粮、人”三挂钩的干部岗位责任制;提出计划生育的奖惩措施和落实承包地、承包任务结合起来;逐步建立一些有利计划生育、又符合党的政策的一些制度。杜市乡认真实行了这些办法,使人口的增长受到较严格的控制。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的指示》,明确提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人口政策和“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根据中央和省、县有关指示,继续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巩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对无计划生育的30余人分别给予了经济制裁,震动很大,维护了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给旧的传统观念以有力的抨击。

建国以来,杜市乡计划生育工作的成绩是巨大的。不足之处是前20年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抓得晚了。从七十年代初起至1982年,全社已安环的妇女共2,009人次,占应安环的97.28%;男女扎605人(其中女扎73人);人工流产1,386人。初步改变了人口盲目增加的危险局面。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中,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乡先后获得省、市、县、区表扬。胡家村从1971年以来坚持不懈地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近年来都获得乡的表扬。

实行计划生育,是移风易俗的大事。来自旧传统观念的阻力尚未完全消除,今后还必须继续加强领导,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才能保证“两种生产”按计划协调发展。

杜市乡1975—1984年节育手术情况统计表

年度育龄妇女数安环(人)男扎(人)女扎(人)其他(人)
197516791971787139
19761971871798191
19771879109811839
19781979132143670
19791980134132134
1980198118291849
198119821831418
198219831841918
19831984191183
19841985194171

注:“其他”为服避孕药物或打针、戴套等办法。


第五篇 政治

第一章 政权建设

第一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沿清制改都为镇乡。三都分设三才乡、三才镇。三才镇办事处设杜市场,辖六个团。杜市属三才镇第四团,团务办事处设杜市场。团设正、副团正,团下设甲,甲设甲长,甲下设牌,牌设牌首。

民国八年(1919年)三月,省公署颁布省团练章程。县下各区成立团练办事处,设团总一人,团附二人。挨户编团,十户为一牌,设牌首一人;十牌为一甲,设甲长一人;十甲为一团(前系五百户为一保,今照通章合两保为一团),设团正一人、团佐一人。(详见《江津县志》民国本)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开始实行联保保甲制,改团甲公所为联保办事处(联保公所)。杜市场设联保办事处(联保公所),隶属的八个甲改为八个保,分设保长、保队附。保之下设甲,甲设甲长。联保办事处设主任,内设文经、户籍、财粮、警卫等。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取消联保设乡,实行乡保甲制。乡置乡公所,杜市场设杜市乡公所,置乡长一人,副乡长一至二人。乡内设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四股,各股设主任一人,干事若干人,有人专管户籍。副乡长由中心小学校教员分别担任之。乡长兼中心小学校校长、乡壮丁队长,暂以兼任之。乡以下置保,保设保办公处,正副保长各一人,保队附一人,保内设干事二人,分管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各事务。保下设甲,甲长一人,直到解放。

民国时期杜市乡政权历届负责人表

年代(民国纪年)年代(公元纪年)乡政权名称正职副职
1-9年1912-1920团政公所江泽深易元章
10-12年1921-1923团甲公所赵介凡钟清如
13年1924团甲公所易元章赵国华
14年1925团甲公所曾俊如李克明
15年1926团甲公所李仲棋吴栋材
16-17年1927-1928团甲公所赵国华余济南
18-20年1929-1930团甲公所舒循高
21-23年1932-1934团甲公所赵文钦
24-25年1935-1936联保办事处熊以廉杨治平
26-27年1937-1938联保办事处杨治平
28-29年1939-1940乡公所赖德孚钟必祯
30-31年1941-1942乡公所牟象鼎朱瑞林
32-33年1943-1944乡公所钟克常、彭华普
34-35年1945-1946乡公所张若平钟永郎
36-37年1947-1948乡公所贺俊昌樊绍周
38年1949乡公所熊技林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提出“还政于民”,进行选举。通过选举产生乡民代表会,设乡民代表主席一人,代表若干人,为乡之最高权力机构。乡长、副乡长由乡民代表会推选。直到解放,杜市乡之乡民代表会仅历一届,郭奉能任主席。国民**搞所谓“还政于民”,选来选去,乡政权始终把持在少数地主豪绅手中。

第二节 建国以来

一、乡村政权

1949年11月27日,杜市乡解放。1950年5月,除由贾嗣区派秦治伦为乡长、叶大华为副乡长外,乡政权沿袭旧制,仍利用旧的乡保人员暂行一般行政事务工作。

1950年3月,土匪暴乱,至4月初平息后,贾嗣区派曹伯章、单福禄率工作组来杜市,负责全乡行政工作,并着手筹建农民协会。

1950年夏季,改保为村,改甲为组。1951年又改组为邻。

1951年3月,县人民**派沈通友等来杜市成立乡人民**,并委派沈通友为乡长,张占清、赵文楷为副乡长。接着,各村民主选举了村长。1951年6月,江津县人民**通知规定:村应是各乡人民**的派出机构,其衔应为“×县××乡××村公所”,并启用印章。

1952年春,杜市乡土地改革结束。实行民主建政,乡级政权机构逐步完善。在乡人民**之下,设置转业建设、增产节约、治安保卫、拥军优属、卫生防疫和业余教育等六个委员会。

1953年9月,开展第一次普选。各村民主选举产生了乡人民代表会代表和村长,建立起了新的村一级行政组织。

1954年,杜市乡召开第一届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成立第一届乡人民委员会。经县人民**批准,何瑞池任乡长,张登全任副乡长。首届民主选举产生的乡村政权建立。乡人民委员会下设七种委员会,组成及分工情况如下:

  • 民政委员会:主管烈军属代耕、慰问、优抚、社会救济、积谷等。

  • 财粮委员会:主管自筹经费、地方财经收入、公产田地房屋等。

  • 治安保卫委员会:主管防奸、防谍、防火、防盗等。

  • 生产建设委员会:主管农业生产、水利、护林、交通、救灾及兽疫防治等。

  • 武装委员会:主管民兵训练、保卫生产、地方治安、消灭空降特务等。

  • 文教卫生委员会:主管群众文化教育的普及和医药卫生等。

  • 调解委员会:主管群众之间的纠纷调解。

附注:1. 乡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一人(由乡长担任)。2. 乡人民委员会设正副乡长各一人,委员九至十三人(正副乡长包括在委员数中)。3. 乡人民委员兼七种委员会主任委员(一人兼一职),各种委员会各设委员十三人。

1958年10月,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杜市乡改为杜市人民公社,乡人民代表大会改为社员代表大会,乡人民委员会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公社之下各村(社)改为管理区,设正副区队长各一人。

1961年7月,改管理区为生产大队,设大队管理委员会,并设正副大队长。大队之下设生产队,既是公社之下的行政机构,又是生产单位。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夺了党、政、财、文大权后,政权机构瘫痪。是年经县生产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杜市公社生产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管理全乡(社)行政工作。

1968年,在两派群众“大联合”和“三结合”的基础上,成立了“杜市公社革命委员会”,设正、副主任。下设财粮民政、治安保卫(公安)、调解、武装、妇联核心小组等部门。各大队的革命委员会及生产队的革命领导小组也在同一时间内相继成立。

1979年6月,改各级“革命委员会”为“管理委员会”,企事业单位恢复首长负责制。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设民政、公安(治安)、调解、武装四个委员会。

1983年秋,大队改为村,设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84年4月,乡政权机构进行改革,恢复乡,杜市公社改为杜市乡人民**。

建国后杜市乡(公社)历届负责人表

年月政权名称乡长(主任)副乡长(副主任)
1949.11乡公所熊技林樊绍周
1950.3乡公所秦治伦赵文楷
1950.7乡公所叶大华赵文楷
1951.2乡人民**沈通友张占清
1952.1乡人民**李炳辉曾明书、张占清
1954乡人民委员会何瑞池张登全
1955乡人民委员会李炳辉舒化伦
1958.9人民公社李炳辉(主任)程炳银、贺锡珍(女)
1961.5人民公社郑桂荣(主任)程炳银、贺锡珍(女)
1965.12人民公社郑霖均(主任)万文书(女)
1967.3生产办公室吴荣颂(主任)郑霖均、郭元兴、张树成
1968公社革命委员会夏崇林
1971.7公社革命委员会龚维荣夏崇林
1975.8公社革命委员会曾俊超夏崇林、杨光裕、刘禹长
1979.9公社管理委员会刘禹长白富祥、沈世均
1980.11公社管理委员会刘禹长白富祥、沈世均、周家兴、阮跃华、李昭容(女)、白应芳(女)
1984.3乡人民**白富祥李培伦(女)

二、乡人代会

建国以来,杜市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定期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公社成立后为社员代表大会,下同)。大会的职能是:民主选举产生乡人民**委员会(人民公社成立后为管理委员会);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人民陪审员;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作出具体贯彻执行的决议;审议本届乡人民**的工作。乡人民代表大会为乡的最高权力机构。

杜市乡从一九五四年开展第一届选举以来,到一九八四年三月召开了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除十年内乱期间选举一度停止外,已先后进行过八次选举。

杜市乡人民代表大会历届代表大会简况

届次时间代表数选举的县人民代表正副乡长(主任)
1954.3乡长:何瑞池;副乡长:张登全
1956.12乡长:李炳辉;副乡长:张登全、舒化伦
1959.135主任:郑桂荣
1961.主任:郑桂荣;副主任:万文书(女)
1963.3101主任:郑霖均;副主任:万文书
1965.主任:郑霖均;副主任:左德志、江发南
1980.1170主任:刘禹长;副主任:白富祥、沈世均、周家兴、阮跃华、李昭容(女)、白应芳(女)
1984.3乡长:白富祥;副乡长:李培伦(女)、黄世香(女)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建国前,杜市乡无党的组织。

建国后,经过征粮剿匪,在贫雇农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积极分子。1952年12月,江津县委在白沙举办党员训练班并整党建党。是时杜市乡推荐了李炳辉、舒建权、江德昆等人去学习。在训练班中,吸收了江德昆、李炳辉入党。1953年1月,经中共江津县委组织部批准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中国共产党杜市乡临时支部。

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后,除“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停止了党的组织活动外,历年来都坚持经常不断地组织广大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章程,帮助他们了解党的性质和任务,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世界观,对其中符合入党条件的吸收为光荣的共产党员。党的新鲜血液增加,党的组织机构亦发展壮大。

1954年4月改临时党支部为党支部。1956年8月改党支部为党总支委员会。1959年7月7日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杜市人民公社委员会。据1981年11月统计,党委下辖队(村)党支部9个,机关、事业、企业党支部4个,有党员349人。

“文革”前,为了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了每月“三会一课”(即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小组会、党员会,上一次党课)和每年举办一次党员学习班的制度,采取上党课和学习讨论的办法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这对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在“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口号冲击下,党的组织活动一度处于瘫痪状态,直至1976年10月才恢复党的基层组织活动,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也逐步正常开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大党员通过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新的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思想和作风,从而提高了思想觉悟。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党委根据革命化、知识化、青年化、专业化的要求,对一些在生产、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择优报经批准,分别提拔担任领导工作。

杜市乡(社)党组织负责人一览表

年月组织名称书记副书记委员
1953.1临时党支部李炳辉江德昆、唐荣才
1954.4党支部李炳辉伦元清、唐荣才、易启文、毛永发、杨顺芳等
1956.8党总支李炳辉易启文潘志荣、陈世登、丘安和、胡文清、李顺芳(女)、郑桂荣、唐荣才
1959.7公社党委郑桂荣陈世登李炳辉、白崇祯、刘禹长、郑霖均、李明志、胡文清、龚维荣、唐荣才、丘安和
1962公社党委郑桂荣唐荣才、陈世登、李炳辉、白崇祯刘禹长
1963.4公社党委郑霖均李明志、胡文清龚维荣、唐荣才、李顺芳(女)
1966.3公社党委夏崇林唐荣才易启文、郭元兴、郑国民
1971.5公社党委龚维荣夏崇林李顺福、熊明东、丘建容(女)
1975.8公社党委曾俊超夏崇林、杨光裕刘禹长、张世群(增补)、万文书(增补)
1976.5公社党委曾俊超夏崇林、杨光裕刘禹长、余绍元(增补)
1977.1公社党委夏崇林易启文、万文书李顺福、李明志、余绍元
1978.5公社党委夏崇林易启文、万文书李顺福、李明志、余绍元
1979.11公社党委刘禹长徐同均杨光裕
1980.12公社党委熊国朝唐荣才
1981.9公社党委熊国朝唐荣才
1982.12公社党委熊国朝唐荣才

第三章 群团

第一节 农民协会

建国前,1943年,由杜市乡当政人士钟必祯组建农民协会,发展会员。但真正的农民入会并不多,也无发言权,大多是有钱有势的人员参加,也未给农民办一件好事。农民协会的主席也由钟必祯担任。

建国后,1950年春,县派来军事代表王振海协助乡工作,成立了乡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王振海任主任,舒建权任副主任。筹委会积极在农民群众中宣传农民协会的性质、任务、会员权利、义务后,广大农民踊跃参加。同年7月在禹王庙首次召开了乡农民代表大会,产生了乡、保(村)农民协会。建立以贫雇农为主、联合中农(领导成分中贫雇占三分之二强,中农占三分之一)的农协领导机构。会员条件是:凡属贫农、雇农、中农、农村手工业工人及农村贫苦知识分子,自愿入会,经过农会审查批准,即宣布成为农协会员。土改前对农民协会进行整顿,增强战斗力。这时全乡农会有会员7,165人。

1951年3月,杜市乡人民**成立。1952年土地改革结束,农民协会完成了民主革命时期的历史使命,此后活动逐渐减少。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制定了《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对农村形势作了“左”的估计,偏离了“八大”的正确判断,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出现了严重的阶级斗争状况,要“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5月2日,杜市公社、大队相继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会),监督和维护同级政权执行命令。1978年贫协会经再次整顿组建,后来根据上级指示而停止活动。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51年5月,杜市乡对涌现出来的青年积极分子进行了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积极培养,把符合团员条件的青年郭元澄等十名吸收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建立了杜市乡第一个团支部。

1955年建立了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杜市乡总支委员会,下属九个支部,有团员80多人。

1959年,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建立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杜市公社委员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团的组织停止了活动。直至1971年,成立整团建团领导小组,重新登记团员。是年6月,杜市公社的共青团员才恢复了组织生活。

共青团各支部在乡(社)团组织领导下,组织和发动广大青年,在土地改革、“三反”、“五反”、农业合作化、征兵、农田建设等各项工作中,都起了党的助手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团组织率领团员密切联系群众,在拨乱反正、纠正左倾错误、落实经济政策,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宣传贯彻执行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中,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1982年,全社共有团支部11个,团小组78个,团员565人(其中女团员287人)。麒麟村团支部被团县委授予“先进团支部”的称号。

第三节 妇女联合会

1951年,成立了“杜市乡妇代会”,村设妇女代表组,邻有妇女代表。1952年,改称“杜市乡民主妇女联合会”,常设主任一人。

自乡、村妇女组织成立后,在乡(社)党委领导下,每年三月八日——国际劳动妇女节,进行大的集 会活动,总结一年一度的妇女工作成就,提高妇女觉悟。广大妇女在互助合作、建社扩社及人民公社化等中心工作中,以及在宣传贯彻执行男女平等、解决妇女在各项活动中的困难和特殊问题、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利、推进妇女儿童福利事业的开展中,都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第四节 工会

建国前,1947年5月,由江津县督学李丹岩来杜市中心学校成立“杜市乡教育工作者协进会”,实际上未给教职员工任何权益。

建国后,1957年7月,杜市乡小学教育工会成立。工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至三人。相继供销社、食品经营管理站、粮油管理站的职工,都先后成立了工会。工会的任务是在党、政的领导下,组织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业务,协助本会员解决好有关福利事业,监督本单位完成党、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文化大革命”中,各工会停止了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单位又先后恢复了工会组织,并开展了活动。

第五节 工商联合小组

杜市乡工商小组成立于1951年春,属贾嗣区工商联合会领导,小组设组长一人。工商小组的任务是组织工商户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向上级反映工商业户的情况,组织和督促完成国家税收等项工作。

1956年,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后,工商小组仍然存在。在“文化大革命”中停止了活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工商业按国情进行了改革,1982年建立了“杜市乡工商业个体劳动者协会”。

第六节 中苏友好协会

1952年11月,中苏友好协会杜市乡总支会成立,各村也相继成立支会。有协会成员二千多人,每个会员发给会员证和徽章各一个。建国初期,在维护和加强中苏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团结方面起过积极作用。六十年代以来,由于苏联领导人背信弃义,中苏友协组织逐渐停止了活动。


第四章 国民党、民社党、三青团

一、中国国民党

1945年8月21日,国民党江津第三十七区党部在杜市乡发展毛德方等13人为国民党员。1947年杜市设区党部,书记贺俊昌,委员5人。相继设区分部8个,书记8人,委员30人,党员105人。

二、民主社会党

1948年11月8日,民社党在杜市场设二十三区分部,书记郭奉伦,委员3人,党员5人。

三、农工党

1949年在杜市场设党部,仅有李海洲等3人参加。

四、三民主义青年团

1944年8月31日,三青团渝支团第六分团在杜市场设立二十四区分队,区队长钟永郎,区队附潘培均,成员16人。


第五章 政法

第一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1950年到土地改革结束,杜市乡的治安保卫工作,由农民协会之下的农民武装自卫队承担。1951年底土改结束,建立杜市乡人民**,下设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乡境的治安保卫工作。

1954年,经过普选建立杜市乡人民委员会,其下继续设有乡治安保卫委员会,村设分会,乡由九人组成,职责包括防火、防特、防奸、防盗等,迄今未变。

1976年,杜市乡(公社)开始设专职公安员(公安特派员)。“文化大革命”后期,杜市公社始建保密委员会,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

从1954年建立乡人民委员会以来,在乡(公社)之下,一直建立有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民群众之间各种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各村(大队)也成立调解分会或设调解员,负责一般纠纷的调解。各级调解组织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安定团结起着积极作用。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

自1954年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以来,杜市乡在历届乡人民代表(或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中,均通过选举产生一至三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县人民法院或杜市人民法庭对乡(公社)境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以进一步健全民主与法制,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节 纠正冤假错案

建国以来,杜市乡(公社)进行了一系列政治运动。其中有些政治运动是完全必要和正确的(如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及“肃反”、审干等),对纯洁革命队伍,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发展生产建设起了巨大作用。但是,也有一些政治运动特别是从1957年以来所进行的一些政治运动,有的虽然也是必要的(如反右派斗争),但搞了扩大化;有的则是不必要,甚至是完全错误的。运动中,在左倾错误的影响下伤害了一部分干部和群众。

杜市乡(公社)从反右派斗争以来错误处理的干部群众共32人。其中,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被打成反社会主义分子的农民15人、小商小贩3人;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大队、生产队干部9人;1960年反“五风”中被处理的5人(均不含在运动中受错误批判的干部和群众)。

对这些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和群众,本着“有错必纠”的一贯方针,及时作了纠正。但是,由于“左”的干扰,直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还有7名应当纠正的未予纠正。三中全会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全面复查,全部平反,落实了党的政策。

第五节 改订地富成份

至1979年,杜市乡(公社)尚有地主104人、富农分子25名。三十余年来,他们在群众的监督劳动下,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社会中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根据1979年3月中共中央(1979)5号文件《关于地、富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订成份问题的决议》,经群众评议,摘脱了地、富分子的帽子,改订为社员成份。同时,进一步落实了对待他们的子女的政策,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第六节 重大案件侦破

一、反革命集团“卫民党”的侦破

1962年,正当我国国民经济处于严重困难时期,台湾蒋介石集团疯狂叫嚣反攻大陆,国际反动势力摇旗呐喊,掀起了一股反华逆流。这时,杜市公社以反革命分子陈忠良为首组织反革命组织“卫民党”,纠集舒通殷等人大肆发展成员,阴谋策划叛乱。这一案件,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很快就侦破了。经过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首犯陈忠良重刑。

二、无名女尸案真相大白

1963年农历正月初三日晨,胡家大队一社员向公社报告称:胡家石坝大道旁深水田里发现一具女尸,感到可疑……消息很快传开,群众议论纷纷,轰动全社,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公社在县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同有关部门密切联系,积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调查,历时六十多个日日夜夜,成功地破获了这桩经过精心策划、妄想“移花接木”的案件。凶犯李银祥将年方十七岁的亲侄女李培琼从重庆市南岸区家中诱骗出来,行至胡家石坝,乘人稀夜静之际,用极端残忍的手段致死扔于田中,最终归案,受到了群众的热情赞扬。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了罪犯李银祥重刑。


第六章 民政

第一节 民政机构

乡的民政领导机构为民政委员会,于土地改革后建立,三十年来随着工作需要逐渐充实健全。现在杜市乡的民政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党委一人,行政一人,供销社一人,粮站一人,信用社一人,医院一人,农村五人。乡设专职民政干部处理日常民政事务。

第二节 优抚

烈军属优抚对象是复员军人和军烈属。对他们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都要予以优抚,发给一定的生产、生活补贴,逢年过节还要给予粮食、现金或衣物的补助。节日前后,乡、村都要组织慰问军烈属,密切军民关系,征求对优抚工作的意见,使他们感到党和**对他们的关怀。

第三节 安置复退军人

杜市乡从解放到1982年,共有复员退伍军人385人,均已得到妥善安置。大部分安置从事农业生产和社办企事业,调出乡安置工作的有102人。

第四节 社会救济

除关心鳏、寡、孤、独丧失劳动力、无人供养的老人和由生产队照顾的“五保户”外,救济对象主要是烈军属和遇到天灾人祸无法克服困难的贫困社员。全乡从1950年到1982年共支出救济款24,036.75元。


第七章 军事

第一节 兵役

民国初年,沿袭清代的募兵制。民国十年(1921年)以后,军阀割据,内战频繁,大肆扩军。人民反对内战,募兵困难,一些军阀乃以“招安”绿林(土匪)扩充实力,役政由是混乱。

“七七事变”抗日战争开始,国民**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为抗日救亡,杜市乡人民踊跃参军抗日。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结束。蒋介石再次背叛革命,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群众拒绝服役。为取得内战兵源,征兵变成了强行“抓丁”,役政腐败不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征集兵源是宣传号召,自愿报名参加。1950年的抗美援朝一声号召,公民纷纷应征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后经挑选全乡有十五人中选入伍,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

1955年,根据宪法规定,服兵役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是年始国家实行义务兵役制,应征入伍青年称为义务兵,服役年限严格按兵役法执行。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工农子弟兵,以保卫人民利益、保卫国家领土、领海、领空不受侵犯、防御外侮为宗旨,军中上下一致,官兵一致,因而每次征兵时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全乡从解放以来经批准,先后有385人光荣地加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已退伍一部分,现还有一部分在服役期中。

第二节 地方武装

民国时期,乡有乡丁,保有保丁(不脱产),乡丁为常备地方武装,由乡队附带领,保丁由保队附带领。历来的乡丁,名曰“维护地方治安”,群众每年要负担一定的乡保丁费。保丁要冬防巡夜,要轮流在富户里吃晚饭。名为防匪防盗维持社会秩序,实际上充当了封建统治的工具。

建国后,为了维护革命秩序,打击阶级敌人。1950年,成立乡村农会时,乡设武装委员一人,各村亦成立了武装自卫队,全乡共有自卫队员352人,枪117支,另有戈矛等武器。这支农民武装自卫队,保证了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的顺利完成。

第三节 民兵

1962年7月,杜市公社设武装部,各大队成立民兵组织,规定劳动人民中16—50岁的男社员、16—45岁的女社员都参加民兵组织,16—30岁的男青年、16—25岁的女青年为基干民兵,其余的为普通民兵。

1964年秋,接县武装部指示,杜市公社建立武装民兵连(即持枪民兵),从基干民兵中选拔了167人,编为一个连、三个排、十五个班。

1971年贯彻毛主席“全党要注意战争,学军事,准备打仗”和加强人民防空的指示,杜市公社动员各大队、各单位成立战备民兵。全社民兵编入“江津县战备民兵独立团,杜市区独立营”,公社为连,一个排、三个班、三十人。

1978年公社建立基干民兵连,大队为武装民兵班,全社共建十个班,普通民兵连九个。武装民兵每年要集中训练一次,学政治和军事。民兵在保卫地方安全和生产建设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第四节 防空

抗日战争开始,日本飞机四处狂轰滥炸城镇和乡村。1938年杜市成立防空监视哨,哨长孙科图,有哨兵多人。任务是敌机未到本境上空之前,通知乡村群众疏散躲避,敌机离境后,通知群众转入正常。抗日战争胜利后予以撤销。建国后,乡境未设专门机构。


第六篇 农业

第一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杜市公社地处浅丘地带,沙泥土壤较多,水源丰富,宜于农业生产。建国前因受封建关系的束缚,农业生产水平低,物种单一,复种指数少,商品生产率不高,以致农业衰败,农村破产,广大农民生活在贫困线上。

建国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砸碎了旧的国家机构和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解放了生产力,农业发展很快。1981年全公社粮食总产与1949年相比,巨增1.5倍。

建国以来的农业生产,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1949年至1952年为恢复时期;1953年至1958年为稳步发展时期;1959年至1961年为严重受阻时期;1962年至1966年为恢复和发展时期;1967年至1976年为缓慢发展时期(当时由于政治上的动乱,生产有起有落,但生产技术有所改良,故生产水平仍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了左倾错误,农业生产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增长,人民生活迅速改善,农村经济空前繁荣,农业生产出现了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景象,广大群众开始摆脱贫困,向勤劳致富的道路迈进。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土地所有制

建国前,杜市乡的土地绝大部分为地主富农所占有。据1951年土改统计,全乡有土地80,868.687石(每石折350斤,其中田面积78,172.656石,土面积2,696.031石,包括现新场公社的富都、互助和玉屏村的一半面积在内)。当时地主、富农有1,422人,占地37,279.206石,占面积的49%;而劳动人民有13,498人,占地32,693.76石,占面积的37%。七保桂花湾钟克钧有谷田496石,家庭四口人,平均每人有124石(108亩),是杜市乡地主人平占地的最多者。

土改前各阶级阶层占有耕地情况

阶级和阶层户数人口占有耕地田面积(老石)土面积(老石)人平占耕地(亩)
地主207112732,515.04841,96019.70
兼地主1279,2490,10026.69
小土地出租1665976,689.4908,6307.93
富农502935,525.2907,13014.93
中农295168112,669.22516,3505.16
佃富农1376145.8930,1901.34
佃中农27718081,398.8931,8000.53
贫农1058520917,176.76222,1602.30
佃贫农88743481,147.6131,4800.19
雇农165376157.7760,2000.30
合计31191549974,187.44033,170.153.48

注:田按查田评产数1.5老石折一亩,土按查土评产数0.7老石折一亩。此表缺祠庙、社困学田的耕地面积。此表数据有今屏麓乡之梅湾、天堡、屏麓、玉屏村在内。

土改前各阶层占有主要生产资料情况表

阶层人口房屋(间)耕牛(头)主要农具(件)
瓦房草房合计占%黄牛水牛合计占%锄头犁头耙子拌桶晒席
地主11272549880342939.169178631.5110684723243
小土地出租597812388120013.731114215.448833351211
富农2932005007008.021163713.631728211212
中农16818861200208623.850277728.2125372672633
贫农52098542760361413.231124315.8172062571817
雇农376212532741.0440.510684
其它4241383194572.268145.11099624
合计97075460630011760100212913031005099296262102120

第二节 地主、富农的剥削

建国前,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并掌握了乡保政权,可以任意对农民进行剥削。若遇荒年,小康之家也要破产,贫困农民走投无路,妻离子散,长期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地主、富农剥削农民的手段有以下几种:

一、押金

农民向地主、富农租土地耕种,必须先付押金(顶首),作为抵押,若欠地租者,地主便在押金内扣除。押金数量,一般在地租的50%左右,押金是无息的。1935年前多数是银元。后来货币贬值,“法币”等于废纸,交给地主的押金化为乌有,几乎被地主夺光。

民国十三年(1924年),穆春高租种钟潘氏大屋基(今胡家一队)60石谷子田,押金是120块银元(当时一块银元可买55斤黄谷)。后来儿子钟荣光当家,嗜赌好讼,押金加到1,800块银元,只收租谷175斤。到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土地卖给张贡三,张用贬值法币1,800元退给穆春高,只能称10斤盐巴而已。地主见币制贬值,乘机改用黄谷作押,加重对佃农的剥削。

二、地租

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每年秋收后,必须向地主交纳地租。地租数额一般占年产量的50—60%。除稻谷为主外,还收黄豆、海椒、谷草、瓦片等。农民为了生活,常常忍受地租的剥削。不少农民丢下镰刀就饿饭,千辛劳苦一年,最后连米汤也喝不到一口。悲惨之状,一言难尽。

民国防区制时期,驻防军任意预征田赋。民国二十年(1931年),二十四军驻江津,强行一年两征(即一年征两年的粮),累前各军阀预征一并计算,当年即预征到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田赋。地主乘机向农民加租,压得农民难以喘气。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国民**为了笼络人心,实行“二五减租”,地主又强迫农民先加后减,甚至乘机多加少减,使地租额达总产的70%—80%。地租在每年秋收后晒干车净,送到地主家中交纳。无论天干水旱或其它自然灾害造成歉收或无收,地租不能减少(叫铁板租)。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佃贫农张占清(今龙凤大队人),佃地主熊吉光半股田土55石,每年交租谷20石,高粱租二斗,黄豆租一斗(每斗40斤),干花生200斤,无偿帮工一月。至翌年秋收交租,因天旱少谷3.2石交不清,打欠条都不行,逼得张占清卖掉耕牛买谷交租。

三、尝新

每年新出的时鲜蔬菜水果,佃户向地主送一些去,请地主尝新。

四、帮工

地主家需要劳力时,如逢年过节、婚嫁丧葬,佃户须得无偿帮工。地主外出或贵宾往来,佃户要用轿子迎送。不论农闲农忙,随喊随到。

五、送礼

地主家里的人寿辰及其它喜事,逢年过节,佃户除帮工外还要送礼物。

地主剥削农民,手段残酷,除高租重押外额外苛索也多。农民终年辛苦,耕作所得,所剩无几,衣食甚难维持,真是“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

第三节 减租退押

1950年3月,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减租条例》。同年秋,川东区减租退押开始。11月县委工作组来杜市乡,配合乡干部和农民积极分子组成减租退押工作队,分赴各村。对农民作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后,农民的思想觉悟迅速提高。当年只向地主交租3,992石,作为抵押。

减租的同时,随即开展退押运动。各村农民协会在工作队的指挥下,成立了清算、武装谈判、斗争、运输、保管等组织。广大佃户向各村农民协会交出佃约,申报曾向地、富交纳的押金、押谷,农民协会登记清算造册,找地主谈判斗争,派员追收,收集后,由佃户如数领回。

第四节 土地改革

经过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打垮了地主阶级的经济和政治势力,提高了农民的政治觉悟和生产积极性,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土地改革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

1951年7月,县委派来工作队,组成杜市乡土改指挥部,开展土改工作。指挥部按村大小派驻村指挥员,领导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土地改革法》、《关于划分阶级成份若干规定》。在此基础上,整顿村政权,进行选举,调整充实政权力量。依据中央划分阶级成份的规定,通过群众讨论划分成份,张榜公布,三榜定案。运动中贯彻执行党的“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消灭地主阶级”的土改总路线。

乡指挥部和村指挥员领导全乡近90%的群众,夜以继日地努力工作,对杜市乡的田土查实评产,核定其等级产量后,即开始没收地主和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房屋和祠产,分给农民。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政策是: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全部没收,没收后按其地主家人口分给一定土地,也分给基本生产和生活资料。全乡没收地主的田土产量32,515.047石,分给他们的田土产量是4,400石。没收祠产和公田1,300余石。下中农其土地未达到平均产量者予以补足。对贫农、雇农、佃中农实行优先照顾。全乡连同城镇下乡分田的共计1,622户,4,866人,人平1.24石。

没收地主和祠产的房屋,以及征收富农多余的房屋共计3,975间,除分给地主550间,乡和村留办公室、学校及其它35间外,其余全部分给雇农、贫农、佃中农及场镇下乡分田贫民。分配的原则:以原佃住房为基础,一般不动。没收地主的座宅,主要分给雇农和场镇贫民及其他。

土地复查后,颁发土地证。各户所分得的土地、房屋、山林、竹木等均载入土地证,受到法律保护。在颁发土地证的同时,并将地主的土地契约、债券、佃田契约等当众烧毁。广大农民领到土地证,实现了土地还家,无不欢欣鼓舞,庆祝这一翻天覆地的伟大胜利,根本改变了封建土地的所有制。

在土改中,恶霸和不法地主受到了赔罚处理,赔罚的物资计有黄谷、黄金、白银、人民币、衣物、家具等。经群众讨论,选出人员,将所有物资折算为黄谷,按群众商定的等级分给农民(当时称为胜利果实)。全乡所有物资折合黄谷4,297,787.605斤。

土改中没收多余粮食与反违法、反霸等果实

项目数量折稻谷数(市斤)项目数量折稻谷数(市斤)
衣服557件78,083黄谷71,009.3765,574
黄金10.80两17,026.14杂粮5,538斤
银元20.17两1,446元人民币2844件78,083
纱布类4,941斤5,978流通商品9,755.613,319
铜元14,696.9其它3,433.6
合计合计

注:赔偿损失数和宽理以总数……(原文不清)

1951年11月16日土改中整顿了农会和武装队组织,清洗了不良分子,纯洁了组织,增强了战斗力。

杜市乡土改后各阶级阶层占有耕地情况表

阶级和阶层户数人口占有耕地田面积土面积人平占耕地(亩)
雇农163370172114.97
佃贫农90148541632910.35
贫农1065152058812.59
佃中农281179569304.02
佃富农12742784.01
中农3001680111847.76
富农49292210677.48
小土地出租16553222381.74
兼地主27482714
地主1871045324113.28
祠堂庙会139384
半地主或富农3272174.89
机动田135406
其它135406
合计25552376790538474.42

第五章 农业合作化与生产责任制

第五节 互助合作

一、组织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但有的农户耕牛、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不足,劳力强弱不均,劳弱户在生产上感到困难。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出现土地出租变卖,走到两极分化,农民就会吃二遍苦,受二茬罪。

1952年,党和**根据中央1951年12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帮助农民组织互助组。互助组是农民群众的生产组织,生产资料仍属个人所有,实行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互相帮助,从事农业生产。

1952年春,杜市乡首先建立了桂花村李银安互助组、裕隆村何松廷互助组、龙凤村李永清互助组。1953年,李银安互助组的粮食产量比1952年增产18%,充分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通过典型示范,杜市乡在1953年底分别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互助组152个,占总户数的95%。1954年互助组经过整顿巩固,得到进一步发展。

二、创建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明了个体农民要走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社会主义道路。

1954年8月1日,杜市乡首先在龙凤村建立龙凤广柑生产合作社(由今龙凤1、2、7、8队的部分社员组成),以广柑收入为主。社长陶国祥,副社长毛有清和李永清。党员三人,团员六人,入社户40户,153人,耕地面积191.25石。同年12月,在大屋村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李银安,副社长李顺方。党员若干人,团员十人,入社农户43户,134人,耕地面积343石。1955年粮食产量10.3万斤,1956年粮食产量12.35万斤,比上年增加0.83%。桂花村成世明社、龙凤村邱安和社也相继成立。

初级社实行土地入股,耕牛和大型农具折价入社,价款由每年收入中分期偿还。初级社的收益分配原则是“土四劳六”(即土地股占四成,劳动报酬占六成),劳动报酬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分配。根据党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决议》,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日益高涨,杜市乡建社工作阔步前进。不久,建成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40个,全乡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

初级社拥有对生产资料、劳动力的所有权和生产管理、产品分配的自主权。经营管理制度、劳动组织形式、产品分配等方面,实行等价交换、按劳分配。这个时期农村生产关系的变革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因此农业生产稳步上升,农村面貌日新月异,农民生活逐渐提高。

三、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全国出现办高级社的热潮。同年6月30日,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有力地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向高级社发展。1956年7月,40个初级社全部转为高级农业社。

计酬办法基本同于初级社,只取消了土地报酬。粮食按“一二七”分配,即10%作肥料粮,20%作劳动报酬,70%作基本口粮,按人口分配。高级社能集中较多的生产资金和生产资料,力量较大,能因地制宜地进一步发展农业生产。

1958年杜市乡40个高级社粮食总产量848.5万斤,比1956年增产9%。同年40个高级社转为9个联社,仍以原高级社为核算单位。至此,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第六节 成立人民公社

1958年8月17日,党中央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认为,单一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必须采取的方针。规定要实行政社合一,乡党委就是社党委,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会后很快掀起了人民公社化高潮。

根据《决议》精神,于同年9月,杜市乡成立了人民公社。土地、生产资料、产品、资金、山林竹木归人民公社所有,取消自留地,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过分强调“一大二公”的优越性,盲目搞“大跃进”、大生产运动、大兵团作战、大协作、大办公共食堂。在工业上大办钢铁,这就铺开了工农业生产全面“大跃进”。

在农业上,为了夺取高产,首先提出高指标:油菜亩产超千斤,小麦达双千,水稻破万斤关。为了实现高指标,大力推行深耕密植,一般田要求深挖一尺五,万斤田要求深挖二至三尺。规定小麦每亩下种60斤,水稻密植规格3×5寸、3×3寸。并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口号。以食堂为排,大编兵团作战。为鼓舞士气,又提出了“早出工、晚收工,月亮底下争英雄”、“雨天当晴天,黑夜当白天,一年等于二十年”等。由于瞎指挥、高指标、浮夸风、“共产风”泛滥成灾,使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极不适应,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加之从1959年起连续三年灾害,经济上出现了严重困难。

三年困难时期,粮食大减产。杜市乡1956年粮食总产794.3万斤,到1961年减少至490.6万斤。由于粮食大量减产,农民口粮严重不足。1958年公社食堂化后,“敞开肚皮吃饱饭,鼓足干劲搞生产”,按月发工资,分1.5元、2元、3元三个等级发给社员。但到1959年,工资发不起,食堂采取定量供应,提出“粮食引路,蔬菜当家,细水长流度荒年”,广大农民都以蔬菜为主食。因此,社员健康状况普遍下降,水肿病流行,公社和管理区都设有水肿病医院,妇女闭经体弱,劳动力大为减少。

在工业上大搞轰轰烈烈的大办钢铁运动,干部和青壮年90%的人到高歇下塘坝建小高炉炼钢。留在管理区的干部,动员群众打锅卖铁、拆民房、献木料、砍伐林木烧木炭,支援炼钢铁,结果得不偿失。

1960年11月3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发至生产队,发动群众整风整社,1961年4月结束。杜市公社在运动中,对个别有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的干部进行了严肃批判和处理。通过运动,纠正了错误,将平调农民的财物进行清理退赔,解决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同时,对在反右倾中被错误批斗、撤职的同志进行了甄别。

1961年8月,杜市人民公社停办公共食堂,粮食分给社员,实行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三级是公社、大队、生产队,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调整了生产关系。1962年社员人平划自留地三厘。使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社员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杜市公社农业学大寨是从1964年开始,先是一般号召。自1969年4月龙凤大队党支部书记胡文清到大寨大队参观回来后,掀起了农业学大寨的高潮。强调学三条:一是学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先的原则;二是学抓阶级斗争;三是学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

1971年,中共中央号召农业学大寨,以大寨人为榜样,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先后兴修水库三座,改田改土15,600多亩。农业学大寨把发展生产的运动简单地纳入了政治运动的轨道,提出“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不学大寨就是走资派”等口号。农民在房前屋后、田边地角种植蔬菜,视为侵占集体土地,受到赔产或将种植作物铲掉等处理。劳动报酬采用“大寨工分”,先是用“计时分”,即在同一时间内多劳少劳一个样、重活轻活一个样;后改为“评底分”,即按劳力评定底分(分几个等级),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评思想好、政治好),做重做轻都给以底分。农民称“大寨工分”为“大概式”工分。

第八节 建立生产责任制

1979年4月,党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经济建设必须适应我国国情,符合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1980年中共中央又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印发了贯彻意见。公社召开了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会议,学习和讨论了上述文件,一致认为搞农业生产责任制势在必行,完全符合杜市公社农民的愿望。

会后,1980年全公社除龙凤(原名红卫)六队和月坝八队私自实行田土双包到户外,其余都推行“水统旱包”责任制。即水田包给作业组(包产量和工分),土承包到户(超产自得,短产赔偿),社员分配以基本口粮加工分计酬。群众要求田土双包到户,实践证明是群众的创造性,它能极大地解放生产力。

1981年秋,有一部份生产队搞田土双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大有提高,长期缺粮户变成了余粮户,穷队变成了富队。党中央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对双包到户予以肯定,层层党委作了布署。1982年,全社进一步完善落实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将未落实田土的生产队一律承包到户(超产自得,短产赔偿)。耕牛农具折价到组,由生产队统一分配。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现在生产及时,又快又好,致使粮食年年增产。

1982年比1978年总产增长45万斤,平均亩产802斤,人平分粮580斤。农业、副业总收入1,742,317元,人平150元。人民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社员群众有吃有穿,都说党的政策好。


第二章 农业生产

第一节 粮食作物

一、水稻

稻米是人民的主要粮食。水稻是粮食生产中的高产稳产作物,在我国有六、七千年的栽种历史。杜市公社的水稻品种,五十年代以前均为高杆型(株高1.2米左右),主要有贵州棒、马尾齐、罗汉谷、大叶粘、黑漆兰、白谷子、洋线谷、七十早、九十早等。每亩栽500窝左右,亩产400斤。

建国后推广银方硬稻(矮杆型)、南特号、早熟中农四号(高杆)、折长三号(早稻)。六十年代初,从外地引进矮杆型品种(株高95厘米左右),主要有珍珠矮、广场矮、矮子粘、卢双101(中型杆)。栽插密度加大,每亩1.5万窝至2万窝,亩产提高到700斤左右。

1976年开始种植2134、水稻霸王、卢科三号、桂潮二号,亩产达到1000斤。1977年农技员罗长贵试制杂交水稻种成功。1982年开始种杂交水稻汕优一号、汕优二号21亩,亩产至少达1000斤以上。1983年种杂交水稻3,000亩,1984年种杂交水稻6,000亩。

二、小麦

小麦起源于亚洲西南,适应性强。早在四千多年前我国已有栽培,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仅次于水稻。建国前,杜市种的小麦极少,只有过时过节吃点挂面,不吃其他面食。建国初,主要种植本地高杆品种(株高1.2米),有黄花麦、白花麦、光头麦等。挖窝点播,每亩8,000至10,000窝,亩产超过200斤。

1955年引进矮杆型良种,矮而粒多(株高一米许),播种方式改为行沟点播,以增加有效穗,亩产300斤左右。1960年以后,引进雅安早、竹叶青、大头黄等品种,实行宽幅条播,更提高了有效穗。最高有效穗每亩在30万以上,亩产400斤左右。

1976年开始引进凡六小麦,播种方法同上,亩产量达450—500斤,部份生产队亩产达600斤。1980年在小面积上引进红矮和绵阳11号小麦。绵阳11号穗大,每穗麦粒45颗左右,千粒重40克左右,亩产均在600斤以上,部份面积亩产超过700斤。1982年开始大面积种植。

三、玉米

玉米又称包谷、玉蜀黍等名。原产中美洲,后传到欧洲、澳洲和亚洲,公元1511年传入我国。建国前,认为当地不产玉米,只有少量种植黄包谷尝尝新鲜,没有成块成厢地种。

七十年代推广高杆玉米品种(株高2.5—3米),开始种白包谷马牙瓣、金皇后,以取代“大黄早”、“二黄早”、“白糯米”等地方玉米品种。每亩种植2,000—2,500株,亩产300斤左右。1976年,公社农技员试制杂交玉米成功。1982年全公社玉米80%改种杂交品种,以金单一号、郑单二号、成单四号为多。

四、红苕

红苕又名番薯,生长不择土壤,其产量仅次于水稻,具有产量高、成本低、营养丰富、全身是宝的特点,在灾年中起到很大作用。

红苕原产中美洲的墨西哥和哥伦比亚一带。明朝万历初年(1573年),福建华侨陈振龙重价买回几尺苕藤试种成功。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广东东安县进士曾授一调任江津知县,适逢江津连续三年大旱,民苦流离,曾派人去广东购回苕种,并偕夫人到农村教民种植,此后延及省内外。

从曾公引进乌尖苕(又叫广东苕)到1949年,已有174年的历史。1943年引进美国的南瑞苕,优于乌尖苕,到1957年普遍种植。1962年推广原产河北的华北苕,表现抗旱力强、产量高,又优于南瑞苕。1979年原产江苏的宿芋苕又在杜市大量种植。到1982年盛行的有华北苕、宿芋苕、青波苕(北京二号)。

杜市的传统育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窝子苕育苗,另一种是土温床育苗。1976年推广薄膜育苗,深受农民的欢迎。红苕引入时,人少土多,系单独种植。到民国时期,红苕已有部份同高粱间作。建国后,总结农民固有的经验,推广改平土作为垒厢间作,高粱地基本种上红苕。到1977年,玉米下山,采用科学种田,开厢宽度有了新发展,采用“夹四行”开厢,每厢3.5尺种一行葫豆、四行小麦,收葫豆后套种一行玉米,小麦收后种四行红苕,是一项先进的栽培方法。

红苕用高温大屋窖贮藏,可以防腐烂。农民贮藏的办法,一是选用干燥背风的屋角堆苕,另一种是选用保温好、无水渍的地方开窖贮苕。1982年杜市公社种苕3,550亩,收入1,620,145斤。做到苕多猪多。虽然烂了30%,但烂苕干由供销社代巴县、綦江收购了17.5万斤,还支援一品区鲜苕种上万斤。

五、高粱

高粱也叫蜀黍,原产北方,已有五千多年的栽种史,具有适应性广和抗灾性强等特点。营养丰富,是用来酿酒和制工艺品的好原料,江津著名的六十度高粱白酒就采用于它。杜市乡建国前种得极少,用来煮杂酒,供红白喜事用。现在也种得不多,1982年产量65,000斤,作为上粮或卖给粮站运到异地去酿酒。

六、黄豆

黄豆(大豆),原产我国。远在数千年以前,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中的“菽”就是大豆。是人民的重要粮食和油料,营养价值不低于猪肉、牛奶和蛋类。黄豆种在田边土壁多,未大面积种植。1982年产84,650斤,除上粮外,一般磨豆花吃。

七、其他杂粮

有大麦、荞子、豌豆、葫豆、绿豆、冬豆等杂粮,均是零星种植,未成片栽种。

粮食播种面积与产量统计表(略)

第二节 经济作物

一、油菜籽

油菜是四大油料作物之一,已有1,400多年的栽培历史。是南方人民的主要食用植物油,在冶金、机械、橡胶、化工以及医药上都有广泛的用途。

建国前的油菜种植面积不大,亩产在40斤左右。菜油在迷信上花得多。一般是种高杆油菜,叶可喂猪,产量低。建国初期,主要品种为黄油菜(又称本地油菜),亩产高者只有150斤左右,低者只有五、六十斤。1956年全乡总产量29,600斤。后来逐年引进胜利油菜、成都矮架早、大菜籽等优良品种,面积扩大,1981年总产达59,566斤。

二、花生

花生是主要油料作物之一,栽培已有五百多年的历史。是食品工业原料及重要的出口物资。花生经济价值高,营养丰富。我国花生畅销世界五大洲,江津焦盐花生畅销香港、东南亚等地。

建国前,龙凤村种得集中。大花生种得少,产量低;小花生种得多,只在本地销售。1980年后,由于落实了生产责任制,各大队都有人种,把它作为仅次于油菜的经济作物,并且收入可观,销路也好。

三、烟草

烟草原产美洲中南部,我国栽培始于十六世纪中叶,但烤烟生产仅有六十多年的历史。建国前是小农经济,烟草可说家家都种,也好备用。建国后,轻工业发达,香烟既经济又方便,大多数人都吸香烟,现种叶烟面积极少。

四、苎麻

原产我国,栽培历史悠久,早在四千多年前就用苎麻纤维作为衣着原料。到公元618年以后更充分利用苎麻纤维的特性,成为当时的主要纤维物。从十九世纪开始受到欧美国家的欢迎,我国成为世界主要供应国之一。建国后,由于棉织品每年保证供应,穿夏布(麻布)的人越来越少。1982年杜市整块地种麻者很难发现。

五、黄麻

是我国重要纤维韧皮作物之一,是麻袋纺织工业的重要原料。黄麻原产中国、印度和缅甸一带,我国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以南各省种植。建国后,乡境也曾少量种植,现种植者微数甚少。

六、甘蔗

我国甘蔗栽培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766—750年就有关于甘蔗的记载,公元前300年华南已将甘蔗制糖(当时称为“石蜜”)。建国前,杜市乡种有很少的竹蔗。建国后在屋前宅后种植几窝,很少整块的种。现在良蔗代替了原来的老品种。

七、棉花

棉花在我国广泛种植,约在公元前800年已被人们利用。公元前一世纪(汉武帝时代)到公元后四世纪,劳动人民已能织棉布了。最初经两路从外国传入我国:一路从印度、越南、缅甸传入我国西南部,称为亚洲棉,现称中棉;另一路从阿拉伯经中亚细亚及土耳其斯坦与波斯接壤处,经陆路传入我国西北部,这一路为非洲棉,又名草棉。陆地棉是十九世纪末(1892年)从美国引进,代替了亚洲棉和非洲棉。中国是世界主要产棉国之一。建国后,乡种植面较广,经种种因素,现种棉花户甚微。

八、辣椒

辣椒又名海椒,原产南美洲热带地区,明末传入我国,故而又称“番椒”。辣椒栽培起初仅为观赏,以后才被食用。在我国,辣椒品种繁多,色彩纷呈,美丽夺目。在世界各地,辣椒都被列入菜谱。我国的云、贵、川、湘,人们喜吃辣,有“无辣不成菜”的俗话。

第三节 蔬菜

茄子、西红柿(番茄)、芋头、白菜、苔蒜、莴笋、青菜、苤兰、红萝卜、白萝卜、大头菜、菠菜、韭菜、芹菜、冬苋菜、莲花白、青菜头、厚皮菜(牛皮菜)、豌豆尖、花菜、葱子、蒜苗、生姜、豆芽、大蒜、包白菜、儿菜、洋芋、洋葱、竹笋、蘑菇、芜荽、木耳菜、血皮菜、瓢儿白、四季豆、豇豆、黄瓜、丝瓜、苦瓜、冬瓜、笋瓜、南瓜等都有,但种得少,仅供农家自食,少有上市出售。

主要经济作物产量统计表(略)


第三章 农田基本建设

第一节 改田改土

杜市建国前有冬水田9,950亩,冬炕田(因人力、畜力、肥料缺乏,种小春较难的田)1,211亩。这些田都不能种小春,只种一季大春作物,收成也很少。建国后,随着畜力增多,肥料增加,冬炕田减少,小春面积逐年扩大。

1964年开始改田改土,1971年达到高潮,1979年基本完成。计改一季田为二季田2,500亩,增种小春作物,平整土地4,506亩。

第二节 改河造田

1972年胡家二队在狮子咀外溪河改弯曲处为田3.7亩。1976年月坝三队在杜市场头公路桥侧改河道成田2.4亩。

第三节 水利

一、堰

建国前没有河堰。建国后修有协安大队石牛滩堰、月坝大队骡子流堰(现有淤塞)、湘萍大队河阻堰、鱼谷大队双河口堰和龙凤大队响滩堰,能蓄水44万方,可抽水提灌800多亩。

二、塘

建国前,有小塘一百多口,十塘九漏,容量小,储水少,能灌溉200来亩。《江津县志》载胡家塘(白石塔塘,现胡家四队)于清乾隆年间修筑,保证每年水稻收后栽红苕。现有山平塘90口,能灌溉1,730亩。

山平塘统计表(略)

三、水库

库名库址修筑时间水深(米)库容(万方)灌溉(亩)
麒麟58.9至洞口835256
高沿59.12至石龙2040634
万里78.9至万里23114224

四、喷灌

1978年7月,贯彻新时期的总任务,高速度发展农业生产。为了抗旱夺丰收,购制高扬程水泵14个,在16个生产队修了喷灌池,还配备喷雾设备。可惜因设备差未使用。


第四章 农业工具

第一节 耕作工具

建国前,杜市乡农业生产全靠水牛耕田。1950年全乡有耕牛765头。主要耕具是木犁(带铁铧头)、木耙(带铁钉)。建国后,使用步犁、铁耙。1977年湘萍大队使用机耕船耕田。杜市是产牛地区,畜力仍占重要地位。

第二节 收割工具

自古以来,收割稻子用挞斗,现在绝大部分农民仍用挞斗。建国后,1972年推行手摇打谷机,还有收得快而净的汽油打谷机。1980年还推行了手摇玉米脱粒机。到1983年全社有收获机械12台。

第三节 加工工具

建国前加工粮食用碾子、碾槽、碓窝,费力不好。1964年5月,万里大队购立式双缸20匹马力柴油机一台,在公社首先加工打米。1977年11月,杜市食品经营站安装10瓩的电动粉碎机一台,粉碎秸秆,为养猪开辟了饲料来源。到1984年4月,全乡加工机械139台。

第四节 提灌工具

一、机械提灌

建国前,用戽水篼、龙骨车提灌。建国后,1964年在万里大队开始用柴油机抽水提灌。到1983年全社有柴油机83台,计774匹马力;汽油机8台,计21.2匹马力。大部分都配有抽水机,干旱时进行抽水作业。落实责任制后,个别社员有用戽水篼戽水,龙骨车被淘汰了。

二、电力提灌

建国前,农村没有电。从1964年起公社开始用电,并在龙凤和回龙岗建立两座四级电力提灌站。龙凤电灌站能灌龙凤大队三分之二的田和鱼谷大队的四、五两个生产队的田约950亩。回龙岗电灌站能灌月坝大队一队、湘萍大队一队、胡家七队等三个生产队。1983年又建成万里水库电灌站。


第五章 科学种田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杜市乡没有农业领导机构,更未提倡科学种田。建国后,一直重视农业发展。1959年3月,杜市农科所在协安一队神道碑成立。1981年公社设有农技员,各大队和各生产队也有一名农技员,按时学习、训练,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从1982年起,成立农技服务公司,具体指导公社的农业技术工作。

第二节 改革耕作制度

杜市公社建国前耕作制度较单一,一年一熟或一年两熟,土地休闲面积较大。解放后,耕作制度有下面一些改革:

一、增种:利用前期作物收获与后期作物播种间的“休闲期”,增种一季短期作物。有大春之间增种秋荞、秋红苕、秋洋芋;小春饲料(如葫豆秧)与大春之间增种春荞、春洋芋、小白菜。

二、间种: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生长季节相近的作物成行(或成窝)相间种植。有小麦间种豌豆,油菜间种豌豆、葫豆,玉米间种海椒或花生,玉米间种黄豆,红苕母子地间种稀玉米,小麦间种绿肥。

三、套种:在前期作物间预留行(或窝)播种(或移栽)后期作物。有小季套玉米、红苕,洋芋套玉米、红苕,晚稻套小麦、苕子(穿林播种),烟草套红苕。

四、复种轮作:在同一田块同一年度中,连续种(收)两季或两季以上作物的复种轮作,可以提高复种指数,增加产量。杜市公社的复种指数1970年为30%,1980年为50%,1982年为70%。复种轮作形式有:一年两熟制,主要是水稻接种油菜或小麦、大麦;一年三熟制,主要是早、晚稻接种小春;两年五熟制,早玉米—晚稻—油菜或小麦(骑年)—中稻—绿肥(骑年)。

第三节 推广先进技术

建国前靠老办法生产,没有先进技术。从1976年起,在公社推广薄膜育秧,进而推行温室育秧。1981年引进日本稻良种,改狗毛秧(密夹夹)为稀播壮秧。原来随手栽四方兜,造成基本苗不足,群众与个体不协调,影响了产量的提高。现在实行合理密植,并掌握适时播种和耕插时间,提高了水稻产量。

小麦除推广良种外,还培训技术员,切实掌握播种时间,先设点示范,后在全社推广。

玉米原来认为只出岩上,不出坝下,只不别人种少量玉米。经过开展宣传,批判保守思想,引进良种,培训技术,设点示范,才逐步推开。

1983年水稻采用温室两段育秧、向心条栽、全程一次施肥的先进技术。1984年2月,成立农技服务公司门市部,做好农业技术的咨询工作,并出售优良种子、科技资料、堆肥、农药等。乡农技校办有作物栽培、果树、蚕桑三个班,**112人。1984年参加中央农业广播学校的**有31人。

第四节 良种

一、水稻:卢科三号、2134、水稻霸王、桂潮二号、杂交稻(汕优一号、汕优二号)。

二、小麦:红矮、98核16、绵阳11号。

三、玉米:金单一号、郑单二号、中单一号。

四、红苕:宿芋苕、青波苕(北京二号)、徐薯18。

五、油菜:胜利油菜、成都矮甲早、西南302。

第五节 植物保护

一、水稻病虫害及其防治

建国前,水稻虫害主要是螟虫(又名蛆打节)、蝗虫(食叶性蝗虫)。因无药物防治,造成水稻大量白穗,严重者减产三至五成。当时仅以早栽抽穗来错开虫害时间,同时又用捉虫、采卵的办法以减少其虫害。

建国后,随着品种的改变,陆续出现粘虫、稻苞虫、稻蓟马等为害,但仍以螟虫为主。1952年互助组后,搞深水灭蛹,或用点灯灭蛾、赤眼蜂治螟和火把灭蛾等方法减轻了虫害。后来大量施用化学农药六六六粉,虫害才大为减少。

杜市公社水稻的主要病害为稻瘟病、纹枯病、白叶枯病,赤枯病(坐兜)亦有发生。后来引进抗病性强的短杆水稻品种,采用合理施肥和灌溉的预防办法,同时采取浅水灌溉、适时晒田和农药防治等方法,才控制了病害蔓延。

二、小麦病虫害及其防治

小麦病害主要有锈病、赤霉病,大片的麦田里则白粉病危害更严重。虫害是蚜虫。锈病的防治,是以化学农药,采取冬季预防、春季控制病团和普通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对赤霉病,是在小麦的花期使用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预防,兼治蚜虫。

三、油菜病虫害及其防治

油菜的病虫害,主要有锈病、霜霉病、菌核病及蚜虫。防治办法是撒黑白粉(草木灰七成、生石灰三成相混)进行预防,移栽时使用退菌特、乐果混合药液浸苗以杀虫灭病,田间管理继续勤查、勤捉、勤杀蚜虫。

四、植保机械及人员设置

互助合作时期,互助组、合作社都派有人员防治病虫害,使用药械主要是单管喷雾器和背负式喷雾器,但数量极少。现在植保工作由赵福良负责,培训人员352名,购置有机动喷雾器2台,及时防治各种病虫害。全年水稻、小麦、油菜防治面积达10,000余亩。

第六节 肥料

建国前,农民种田纯用自然肥:人畜粪尿、绿肥、草木灰等。建国后,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1953年开始施用硫酸亚、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尿素、微肥(磷酸二氢钾、硼肥)等化学肥料。

化肥施用统计表(1979—1982年)(单位:斤)

年份尿素硝铵碳铵氯化铵硫酸铵磷肥复合肥钾肥
197938226643-1079--
198060796821-----
1981261617106053---
19822932713496----

第六章 多种经营

杜市乡境内,自然生态较好。乡内丘陵起伏,形成许多槽谷地,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水面宽阔,资源丰富,劳力有余,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大有作为。

建国以前,杜市乡的农副业经营,受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百业萧条,民不聊生,商品生产和销售率极低。建国以后,在“以粮为纲,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指引下,全乡的农、林、牧、副、渔恢复和发展较快。以农带副,以副促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较长期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对农业的指导上存在着严重的片面性和主观主义倾向,把绝大部分注意力集中在有限的耕地上,而耕地又几乎只集中于粮食作物。没有从本乡的实际出发,把广阔的山山水水充分加以利用,发挥自己的优势。一段时间甚至把多种经营视为“不务正业”、“搞资本主义”,在生产上“挤”,在思想上“压”,在政策上“卡”,在流通上“堵”,以致造成农业内部比例失调,自然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效益低,农民负担重,生产长期徘徊,教训深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全面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杜市乡狠抓了农、林、牧、渔、工、商、运、建,使全乡粮食生产也很快上去了。1982年全乡农村各业总收入人平为165元(不包括私人家庭副业收入),人平生产粮食617斤,比1976年总收入增长60.9%,粮食收入增长56.7%。随着多种经营的发展,为市场提供的商品大大增加。农民收入增多,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得到了基本改变。

杜市乡多种经营工作,于1965年开始配有专职干部,帮助社队制订规划,组织生产,进行技术指导等。1977年以来,又先后配备了专职蚕桑员和林业员,以加强多种经营工作。


第一章 林业

建国以前,杜市乡的木、竹资源相当丰富,木材自给有余,其他林产品亦甚多。在今麒麟、高沿村和龙凤、鱼谷村各一部之陶家山是松、柏、杉混合林带,昔日终年郁郁葱葱,参天蔽日。而其他村地属浅丘,乡民的屋前宅后,多环植竹木,绕屋成阴。荒地都是成块、成片的柏树、青杠杂树,溪流两岸,田边地角,无不遍种竹、棕榈树,四季碧绿。

1982年清理统计,全乡尚有林地8,947亩。其中,乡有林4亩,队有林3,347亩,社员林2,972亩,自留山1,857亩,院林地467亩,联办林场300亩。各种林地占总耕地的65.7%。由于不少尚处于恢复之中,实际覆盖率仅14%左右,比过去减少18%以上。

第一节 调整林业政策

建国以前,林地随田地所属。田地有公产、庙产、祠产、会产、私产。在土地改革中提留国有林和队有林2,251亩,其余都分配到户归私人所有。

1955年下半年至1957年建农业高级社中,除社员房前宅后竹树外,其余均折价归社,集体经营。高级社前,林业生产由农户个体经营,林权稳定,**鼓励植树,实行谁种谁有。

1958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政策多变,林权不稳,林业发展呈现波浪式起伏。其中,1958年至1960年,由于强调“一大二公”、“大办钢铁”,刮“共产风”,将社员林木无代价收归公社,并大肆滥砍乱伐,甚至珍贵树木也难幸免,林、竹、果树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后又加上鼓励开荒种粮,也毁掉一部分林地,林果元气大丧。1961至1966年有所好转。

1962年贯彻省委《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规定》,杜市公社清理了林权,将习惯林退还社员,四旁隙地划给社员植树,收益分成。对社有林、队有林实行分级管理,建立了管理制度,林业又有起色。“文化大革命”中,林果业又迭遭破坏。虽然年年发动植树造林,但由于政策不落实、管理不善,造林不见林。1974年,因“批资”、“割资本主义尾巴”,造成大肆砍伐林木,有的连幼树、果树也被砍掉。

1972年,按照省委转发中共南川县委《关于林业政策上几个问题的报告》,对社员房前宅后的竹木、果树,按“六十条”规定,宣传永远归社员所有。在具体掌握上,对社员房前宅后的范围,按自然界限划分,在不影响集体生产的原则下,宽的宽点,窄的窄点。这一政策调动了群众栽竹种树的积极性,竹木果生产始渐恢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纠正林业政策上的“左”倾错误,采取落实管理、收益分成等办法,林业得到恢复和发展。1981年,公社贯彻中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和省委“落实林权、稳定林权,适当放宽社员房前屋后栽竹种树范围”的政策及县府(81)14号文件精神,成立落实林权领导小组。除将成带成片的林木提留部分作公有,签订合同落实管理外,其余零星分散林木全部折价给社员管理,并将四旁隙地划给社员绿化,地权属集体,林权属私人,并享有继承权。1982年还颁发了林权管理证,普遍将队有林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户,并宣布长期不变;对乡有林亦签订了合同,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

由于山权、林权和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造林、护林、养林的积极性。1982年,全社成片造林达300亩,“四旁”零星植树274,650株,普遍管理精细,成活率高。杜市公社的林业生产在历经破坏之后,又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第二节 引进速生树种

为了迅速恢复和发展林业生产,解决群众用木困难,建国以来,杜市乡先后引进种植了以下优良速生树种:

一、泡桐:多系四川泡桐,原产绵阳。生长快,繁殖简易,为速生树之王。群众称泡桐树“一年一根杆,三年一把伞,五年能改板”,木质轻而韧。杜市乡于1974年开始引进种植公路旁,现已开始砍伐利用。

二、桉树:1955年从德感苗圃移来栽植,已普遍种植的有大叶桉和柳叶桉两种。木质优良坚硬,既可作建房用料,也可作制家具、农具。早在1965年就大量砍伐利用,对缓和乡民用木料的紧缺状态起着重要作用。

三、栾树:质坚、挺拔,生长快。1957年开始引进栽种,现已能砍伐利用修房和制作各种生产、生活用具。

四、青杨:1958年开始栽种。

五、黑金树:1974年从江津苗圃移来种植,适宜绿化园林。

六、油橄榄:1975年从重庆歌乐山引进。

七、湿地松:1978年引进,在湘萍农场试种,未推广。

第三节 珍奇树——罗汉松

鱼谷村六队的中道堂,处于杜市乡的边缘、太平场的东面,有一棵古老的罗汉松,高而挺拔。从地面到发枝处有2.2米,特别粗大,形式石滚。有五条枝干,胸围2.7米,直径有0.9米,树高约10米,树冠16米,终年碧绿。五月出现果实,长15毫米,头大身小,似罗汉,挂满树梢。到七、八月成熟,头小身大,好似翠玉丛中点点红,人们摘而食之,香甜可口,颇称佳品。

屋主钟永年讲,在五十年前,这棵罗汉松直径已有0.8米。因植于庭院之中,是观赏树,四周用石圈围,泥土浅薄,曾于1941年倾倒,经50多人用绳拉木顶复原。树龄已达两百余年,因中道堂的屋与树是清道光己酉年(1849年)云南大关知州杨为翰为祖父杨文庵所建所植。虽物换星移,但苍劲的罗汉松仍历久不衰。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棵罗汉松已焕发了青春,婷婷玉立,群众更加珍惜她。

抗战时期,来自五湖四海的青年到中道堂受训求学,现寄居海外,有人来信询问这树的生长情况,诉说海外游子与祖国的一草一木心心相连,无时无刻不思念故土的亲人,何时才能落叶归根。现在区里把它作为奇珍异宝,是保护的稀物之一。


第二章 果茶

第一节 果树

一、柑桔

是广柑与红桔的称呼。据《江津乡土志》光绪32年(公元1906年)载:“广柑,津产有四种,广柑形质圆,大如杯,色黄,味甘多汁,用石花糖壳藏之,可经年不坏。”广柑来源其说不一。据四川省建设厅杨定伦氏1937年所作的《四川柑桔调查》中说:“江津栽培甜橙之历史迄今已二、三百年,据乡人云,苗木为本县知县曾授一(广东人)由广东带来。”此说可信。另有说法,起源于江津广兴场。据乡人云,广柑乃江津广兴场原产,最早叫桐子柑,后来叫广柑。

从柑桔类果树栽培中,以酸橙(枳壳)为最早(指广兴场一带),次为红桔、香橼,而甜橙(俗称广柑)最晚。1900年,广兴场只有少数广柑。1911年辛亥革命后,随着水陆交通的发展,广柑才逐渐栽培,传入杜市,当时只有少数人栽种。1937年抗战时期,外省人大量涌向重庆,木船运广柑到重庆打开了销路,广柑才迅速得到发展。

1945年杜市的广柑已在龙凤、湘萍和胡家村等地出现成片的广柑园,尤以龙炳堂、熊海池种植得多,又经营得好,成了杜市乡的广柑发家人。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经过果农的精心培育,已选育出著名的锦橙、先锋橙、五月红、青泊夏橙、冰糖柑、桐子柑、薄皮细叶柑、华丰72-1、长叶橙等优良品种。

江津广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几经沧桑。1911年以前,只重视枳壳生产,不重视广柑,因40—50枚才换一斤食盐。抗战时期枳壳销路堵塞,日趋下落,才逐步让位于广柑。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四川经济日报》载:“杜市、高歇以前盛产枳壳柑,后因价格低廉,当地人多将树砍伐栽培广柑矣!”1947年柑蛆危害严重,果农无心经营。建国后虽经重视,但广柑生产出现过“三起三落”(即三次高峰:1954年、1962年、1980年;三次低潮:1955年、1961年、1976年)和24年间的徘徊。

广柑的用途十分广泛,可称得上“周身是宝”。花洁白如雪,浓郁清香,花瓣下的蜜盘是蜜源材料,可以发展养蜂。近年我国和日本等国利用广柑花试制“橙花茶”。广柑的果实属于浆果,柔嫩多汁,营养丰富,尤其维生素C含量高,能治多种疾病,又是酿酒的好原料,还可加工制罐头、果汁、果浆、果醋。广柑皮是中药材,又可提炼“橙香油”。广柑叶是提取高级芳香油的原料。木干是制造家具的理想木材。广柑所以经久不衰,誉满中外,主要是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热量丰富,雨量充沛,土地肥沃,故生长发育良好,风味独特而脍炙人口。

杜市乡地处川黔交通要道,又是重庆市经济组分之一,广柑可说前途无限好。广柑落实责任制后,普遍得到重视。1982年8月统计,全乡有柑桔75,580株,分布在55个生产队,以龙凤村最多(17,130株)。全乡结果树有22,235株,其中红桔4,485株。1980年国家收购鲜果740,192斤,是杜市乡最主要的经济收入。

各村柑桔树统计表

村名种植队数株数
月坝1010,230
万里69,450
湘萍1113,430
鱼谷88,090
协安42,650
龙凤1017,130
胡家64,600
合计5575,580

二、枳壳

杜市盛产枳壳、枳实,外形美观,质地优良,是中药材的当家品种。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种种原因,枳壳生产远远未能满足市场的需要,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优势和潜力,急待恢复和发展。1982年尚有枳壳树750株(龙凤村300多株),结果树650株。1982年杜市供销社收购枳壳2,256斤,枳实585斤。落实责任制后,果农都积极地经营了,要恢复到极盛时代,尚须努力。

三、梨、桃、李、枇杷、樱桃、杏子

种植时间久,甚普遍。葡萄和柠檬都在1937年前后由外地引进种植。香蕉是建国后才开始出现的。

第二节 茶叶

杜市乡有一部份山区海拔较高,低温时间长,云雾较多,土壤酸性,适宜种茶。开始由生产队集体成片种植,兴办茶场。全乡有成片集中茶树66亩,并逐渐投入生产。1978年,在县外贸部门的协助下,年产达1,750斤,对支援外贸和供应市场起了一定作用。


第三章 畜牧业

民国时期,杜市乡无畜牧兽医机构,只有几个个体草药兽医能治疗一般猪牛常见疾病和阉割,遇上重大疑难病症或疫病流行,则束手无策。猪牛疾病一直是农民发展畜牧业生产的极大威胁。

1951年4月,县兽疫防治站帮助杜市乡培训了兽疫防治人员,同年成立杜市乡家畜诊疗站。1958年,改为畜牧兽医站。初有兽疫防治人员4人,因陋就简,在场上设立药铺,每人筹点钱,有草药的折价归铺,土法上马,自采自制各种中草药剂,生产、行医两不误。先搞一次耕牛大检查,再每头喂一剂太平药。之后,随着国家兽医疫症预防事业的发展,为农村提供的药物品类、数量日益增多,县上不断培训兽防人员,使公社的兽防业务不断发展和扩大。

建站以来,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了防疫工作。过去常见的“猪丹毒”、“猪肺疫”、“猪瘟”、“仔猪副伤寒”等传染疫病,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1981年,还开展了为耕牛“出败”和鸡疫病的预防工作。此外,对改良牲畜品种、推广人工受精、指导群众饲养、繁殖技术等,也做了许多有成效的工作。

全站现有职工11人,其中专职防疫治疗和阉割猪牛5人。各村也配备有一名防疫员,已初步形成一支兽疫防治队伍。多年来,畜牧兽医工作成绩显著,自1977年至1982年止,先后六次被县府、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及江津地区农业局和省畜牧局评为先进集体。

第一节 养猪

养猪是历来农家积肥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群众食肉和经济收入的重要部分。国家在政策上一直给予鼓励。历来生猪都是私有私养。人民公社化初期,在“左”的思想路线指导下,一度将全公社所有生猪收归集体所有,实行单一的公有公养,社队各级都大办养猪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三类猪逐渐增多,甚至大量死亡,生猪存栏数急剧下降。1961年底,全社圈存生猪仅997头,下降到了最低水平。

同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公私并举,私养为主”的养猪方针,纠正了“左”的错误,生猪才逐渐恢复。1961年以后,对发展生猪先后规定了一系列奖励政策:

一、对社员养猪,实行“卖一留一”或“购留各半”的收购政策,对饲养母猪、公猪的户实行奖售给部份猪肉。

二、从1963年起,规定每向国家交售合格肥猪一头(毛重130斤以上),由国家奖售给粮食五十市斤、布票二市尺(七十年代中,为鼓励社员交大肥猪,曾规定交售131斤以上的肥猪,其超出部分每斤毛重增加奖售粮食半斤,后取消)。

三、社员交售给国家的每头肥猪,除国家奖励粮食五十市斤外,还由生产队集体补助给交猪户五十市斤左右的粮食。

四、从六十年代起,生产队分配给社员的粮食实行“基本口粮与工分、肥料分粮相结合”的办法,以鼓励社员养猪并向集体投肥。

五、对养猪困难的户,实行贷款、预付定金等办法加以扶持。

由于政策对头,到1982年底,全社生猪存栏数达16,895头,户平4.9头。

一、改良品种

建国前,杜市乡的生猪品种极端单一,长期没有改进,群众一直自繁自养“本地猪”,属肥肉型,抗病力弱,生长期长,育肥150斤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七十年代,开始引进“荣昌猪种”,成熟较快,育肥150斤以上仅需十个月左右。八十年代,引进约克(分大约克、中约克,均从英国引进)、长白等新良种与本地猪杂交,一般叫杂交猪,属瘦肉型,体形较长大,白色,生长较快,一般不到一年的时间即可育肥200斤左右。目前,全社杂交猪已占50%以上,“本地猪”已逐渐淘汰。

二、养猪饲料

青饲料来源多、产量丰富,是杜市公社发展生猪的有利条件。群众习惯采用的青饲料有苕藤、牛皮菜、各种豆类叶、瓜类、蔬菜以及良种野生育草等。七十年代,曾引进“水芹菜”、“水浮莲”、“水花生”等进行种植,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广泛采用。近年来推广青贮饲料,以调剂淡旺,深受群众欢迎。

精饲料方面,七十年代杜市公社曾推广过“发酵饲料”,由于缺乏技术指导,未推广开。七十年代后期至八十年代初,粮食部门配制的“混合饲料”效果良好,六个月就可育肥150斤以上,可惜产量少,供不应求。目前,全乡农民仍主要以粮食(玉米、红薯)及其加工副品作精饲料。

第二节 大牲畜

一、种类

大牲畜历来以水牛为主,是耕田不可缺少的畜力。五十年代,曾养黄牛等大牲畜,用于运输或加工,后来机械化程度提高,逐渐淘汰。

我国是牛的发源地之一,百万年前东北、四川等地森林中就有黄牛和水牛的祖先出没。五、六千年前,我国开始了牛的驯养,父系氏族阶段已广泛养牛了。殷商时人们就开始使用役牛,西周开始了牛耕,到战国时出现铁制犁,用牛拉犁进行深耕。从此,牛便成为农业上的主要役畜。用牛驾车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商周时已有确切记载。牛在古代还用于战争,如战国时的“火牛阵”。公元前七世纪卫国人宁戚还著了《相牛经》,对牛的品质的改进起了促进作用。北宋、清朝都有令保证牛的繁殖。国民党统治时,牛在质量和数量上都不断下降。

二、政策

杜市乡的耕牛历来是私有私养。1955年至1958年建立农业生产合作化时期,对社员私养的耕牛,实行折价入社,归集体所有,公有公养,实行专户饲养,评工记分。

为鼓励繁殖耕牛,国家从1954年起,规定每出生一头小牛,由国家奖励给养牛户粮食(大米)三十五斤和奖售给一部分饲料粮;对饲养公牛的户,规定每配准一头牛,也由国家奖售给一定的粮食作饲料,这一政策至今仍继续执行。仔牛六个月折价,喂牛户和集体各得50%。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放宽耕牛饲养政策。从1979年起,在公有公养的同时,允许并提倡私人养牛,对有困难的户,还给予贷款扶持。七十年代,引进涪陵种公牛;八十年代引进印度摩拉良种种牛,生长快、体型大、拉力强,能搞运输,拉或驮负荷200斤以上行走如常,母牛还能挤奶。

过去曾把“牛偏耳”活动当做搞资本主义,加以干涉和批判。从1982年起也允许农民从事“牛偏耳”活动,以沟通渠道,解决地区之间的余缺调剂,促进耕牛生产。1961年底,牛的存栏数698头;1982年末,存栏数有牛764头(其中水牛618头,黄牛146头),比1961年增长9.6%。

第三节 小家禽家畜

品种名称较多,主要有鸡、鸭、鹅、兔等,均属私养,是农村群众重要的副业收入来源之一。建国后,七十年代一度把社员个人饲养小家禽家畜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影响了副业的发展。

三中全会后,大力鼓励社员发展小家禽家畜,提倡专业户、重点户,并贷款扶持。从1980年以来,已陆续引进杭鸡、白洛克、科鸡、京白、澳洲黑等良种鸡以及日本大耳朵兔、江苏大麻鸭、北京鸭、金定蛋鸭和长毛兔等,使小家禽家畜显著发展。1982年,全社农家共有鸡、鸭、鹅小家禽7,000多只,兔2,000多只,不断地为各级提供肉蛋食品和工业原料,对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支援工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都起到了良好作用。

第四节 山羊

六十年代前,乡境荒地草坪、林木、坟隙地甚多,群众有饲养山羊的习惯和经验。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饲养管理容易,因此饲养甚多。最多的1954年全乡饲养1,662头,户平0.86头。“大跃进”后,不少荒坡草坪以至坟山、林山等地鼓励开垦种粮,放养困难,自此饲养户逐年减少。至1982年末,仅有40头,亟待采取措施加以鼓励,以丰富人民肉类多样化为工业提供原料,增加群众收入。

第五节 蜂

杜市乡历来有少数农民从事养蜂。1982年全乡有40户社员养蜂120桶,采蜜420斤,价值4,100元,平均每户收入125元。

第四章 渔 业

第一节 保护水面资源

杜市乡境,气候温和,水面宽阔,群众有养鱼的传统习惯,是发展渔业的良好条件。全乡共有水面8,286亩,占总耕地面积的60.6%。其中水库4座,水面210亩;平塘90口,水面248亩;常年冬水稻田水面6,542亩。还有一条大溪穿境流过,在溪流上修有河堰堤坎五处,使水深常年保持一至四公尺以上,水面286亩。

解放前,杜市乡渔业生产无专门机构和人员管理,利用水面养鱼者不多,只有少数农民利用部份稻田、塘溪等水面,自然繁殖,以自食为主。也有少数农户偶尔捕鱼出售,但只捕不养,加上有人炸鱼、毒鱼,使鱼源日益减少。一些珍贵的乌龟、团鱼几乎绝迹。

建国后,**很重视渔业发展,加强了对渔业生产的领导和管理。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始配副业员,兼管渔业生产。为了保护水产资源,**多次布告,在春夏产卵之季禁止在溪河中捕捞鱼,以便繁殖。对偷、毒、炸鱼等破坏性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责令其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引进和发展良种鱼

本地鱼有鲤鱼、鲫鱼、鳝鱼、泥鳅、乌鱼(乌棒)等。鲫鱼繁殖力最强,生长快,一年四季产卵,适应性强,人们也喜爱食用。

杜市乡从1956年以来,先后引进良种鱼有草鱼、鲢鱼、花鲢、红鲤鱼、非洲鲫鱼等驰名鱼种。这些良种鱼,成长快、繁殖力强,分别在上、中、下水层生活,吃食也各不相同,适宜综合放养、科学养鱼,充分利用自然水生动物和饲料,提高产量。随着渔业生产的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76年底,公社劈河修建鱼种场一个,培育水花鱼苗,年产800多万尾。1982年投放51万多尾,放养鱼面积占水面的48.6%,产成鱼32,600多斤,收入22,000元。

第三节 稻田养鱼

稻田养鱼,据史书记载早在1,700多年前的汉朝就有。建国前,一些山区就利用稻田养鱼,解决“吃鱼难”的问题。但后来由于人工繁殖鱼苗没有过关,鱼种来源少,加上耕作制度的改变,致使一些地方稻田养鱼有衰落之势。

稻鱼共生,就是在插秧后,养夏花鱼苗。鱼在稻田中吃水生昆虫,松土增温,促进秧根发育;鱼粪又是好肥料,可以增加稻田有效肥力。每亩稻田不仅可养三至四寸鱼种800至500尾,同时稻谷可增产10%以上。在一个场所里,巧妙地把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起来,稻鱼共生,可以使原来稻田生态系统中的物质能量得到充分利用,有利于稻田增产。1980年农民重视了稻田养鱼,胡家二队牛腿井养鱼2亩,产鱼120多斤。1982年12月,有70%的水田都有了养鱼。

第四节 塘库养鱼

杜市乡三座水库都养了鱼。特别是里水库是养鱼的重点,有专人负责管理和饲养,年产鱼3,500斤。白石口和石龙两水库每年产鱼各1,000斤。原生产队的水塘从1982年起,大部份都包给私人养鱼。

第五节 鱼 场

胡家大坝鱼场: 1976年12月,在胡家二队修建,于1977年6月投产,1978年收入500元。1980年3月与公社鱼种场联办。

万里六队南家坪养鱼塘: 建于1957年,面积19亩。从1959年开始养鱼,主要养草鱼、鲤鱼,有亲鱼10组,每年出产成鱼1,800斤。从1982年元月起包给社员饲养。

公社鱼种场: 建于1979年,建在胡家二队改造的河田处,地临川黔公路。设有地面孵化池、三厘地的繁殖池、五厘地的暂养池、六亩地的小鱼暂育池。管理人员原有4人,1982年12月增到7人。

全社渔业收入:1979年4,000多元,1980年4,800元,1981年5,200元,1982年出生鱼苗200万尾,售出150万尾,收入7,250元。


第五章 蚕 桑

俗话说:“栽桑种桐,子孙不穷。”清末民初,桑树较多,也有妇女养蚕。二十年代,连年军阀内战,蚕丝也无出路,就砍桑种柑了。

1964年,杜市公社在上级的号召下,发动群众栽桑养蚕,作为集体副业项目之一。由于受“左”的影响,经营管理不当,产量低,效益差,生产长期徘徊。1979年在胡家大队於家坟山又修起了杜市区蚕茧站,方便群众交茧。随着对“左”的错误逐步纠正,推行专业承包生产责任制后,以及大搞科学养蚕,社员大量种桑。1980年引进良桑,对桑树进行了改造。公社投产桑树61,168株(其中良桑20,265株)。胡家大队有23,926株,万里有9,690株,高沿和龙凤两大以最差,其他各大队皆有五、六千株。1982年全社新栽桑418,470株。近年来,养蚕业才有较快的发展。

年度合计(斤)其中桑蚕茧(斤)
1965年--
1966年--
1967年1159838
1968年--
1969年--
1970年17991799
1971年12141214
1972年23001792
1973年38693542
1974年43714134
1975年23772180
1976年27862770
1977年63742238
1978年158856265
1979年144557501
1980年124629384
1981年1382413824
1982年1497614976

第六章 其它副业

1979年以后,在农工商综合发展的政策指导下,还有如下副业项目,也是使农民勤劳致富的重要组成部份。

第一节 社员手工副业

八十年代政策调整,因地制宜,人尽其才,家庭工商、种植等副业大发展。全社有石匠、木匠、泥水匠、灶匠、盖匠、银匠、编织、缝纫、理发、书画、加工、运输等约800多人。以前,对上述人员实行生产队集体管理,收入交队评工记分。由于管得过死,没有充分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影响了这些人的积极性和才能的发挥。八十年代农业“双包”到户,允许社员从事副业,收入归己,使这些人的一技之长得以发挥出来,对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为人民生活服务,增加社员收入等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建国前,杜市乡农村中的手工副业有手摇纺纱、绩麻、篾编、扭牛鼻绳、打草鞋、麻鞋、木制家具等多种,大多系就地取材(除纺线织布外),利用半劳力和农闲、早晚加工,自产自销。总之是资金少、规模小、操作落后、工艺粗糙、收入微薄。全乡在四十年代有手摇纺纱机200多架,木制织布机120多台,绩麻有100多人。建国后,随着工业的发展,均被淘汰。人民生活改善后,穿麻鞋草鞋者已难见到。至今保留的农家手工副业,以竹制品加工为主,不少户从事斗席、围席、箩兜、牛鼻绳、撮箕、筲箕、花篮、背兜等生产生活用具加工,多为就地取材。其次是棕片加工,如蓑衣、棕绳、棕垫等棕制品,畅销各地。再次是编织草帽的农户也稀有。

第二节 动力加工自营户

1982年以来,杜市公社有潘治伯、雍清、胡国孝、王治伦、周钱强等户,自购柴油机为群众加工粮食、面粉、挂面和猪饲料。王维成自购汽油机和电动机各一台,为群众加工粮食和做挂面。

第三节 队有联产承包加工

全社的大队、生产队动力机械有柴油机81台,汽油机7台,电动机100.6瓩/38台。配有提灌机具66台,加工机具122台。生产之余用于天旱提灌农田保收,其次与社员打谷成米、磨麦成粉、做挂面及饲料的加工事项。1982年已分别大包干给社员管理经营。

第四节 运 输

川黔公路建成早,但城乡公路未沟通前,杜市乡的农产品和工业品及人民生活必须品的运出与运进,均以人力为主。运输物品成为部份社员的副业收入。公路成网后,人力运输已大大减少。1982年,公社农机站已购置汽车两台,湘萍六队购置手扶拖拉机一台,个人也购买有汽车,从事运输等业务。

第五节 野生采集

乡境山区,空地甚广,过去多长野生经济动植物,山区农民经常狩猎采集出售。随着植被缩小,采集物甚微,此项副业濒于一息。


第八篇 工交邮电

民国时期,杜市乡的工业交通邮电极为落后。工业方面,农副产品都是手工加工,无机械工业。交通运输方面,虽有川黔公路横穿场边而去,但其运输仍靠几条乡村驿道与境外运转,几乎全靠人力肩挑背背和畜力。邮电仅开展信件投递业务而已。

第一章 工 业

解放前夕,乡境内铁匠铺(红炉)六家,榨油两家,酿酒(每灶出酒一千市尺为一件)、漂染、丝烟各一家,粮食加工四家,缝纫三家。其共同点是资本少、规模小、个体经营,手工操作,工具简陋,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产品除油脂、土布、大米等在本乡销售外,主要是为本乡人民生产和生活服务。建国后,有的已被淘汰(如土布),有的停办(如丝烟),其余大部分实现机械化或电动化,既快又省力,并纳入集体经营,能量雄厚,前程似锦。

建国以后,酒类实行专卖,国营商业部门在杜市乡办有酒厂一处,内有两排桶。为了便于管理,于1974年杜市酒厂撤销,并入月沱酒厂。1979年放宽政策,允许乡村兴办酒厂,杜市乡湘落村手工酒厂建立,设有一排桶。

第一节 乡办企业

杜市乡(社)的企业,兴办于1958年“大跃进”时期,由于缺乏经验,经营管理不善,1962年调整下放。1973年,乡(社)企业重又兴办和发展,但由于资源技术等方面的条件限制,规模较小,收入不多。

一、农机站

1976年成立,站址在月坝三队公路边,以修配为主,兼营加工业务。修配车间有工人二名,钻床一台,车床一台,刨床一台,电焊机两台,气焊设备全套。固定资产26,600元。1982年收入8,400元。

加工房:成立于1978年,设在老车站马路边。有连动式面机一台,磨粉机一台,粉碎机一台,和面机一台,打米机二台,电动机7台,烘房25平方米。有职工七人,年加工收入15,500元。

运输组:1980年购买手扶拖拉机一部,12匹马力,载重一吨。1982年收入2,800元。1981年12月,购买小山城牌二吨半柴油车一部,1982年又购进一部同类型汽车。有司机四人,1982年收入4,000元。

二、粮食加工组

1953年成立,1980年由粮食部门下放为公社企业,给粮店做面和给社员加工粮食。职工12人(退休4人)。设备有砻谷机一台,粉碎机一台,打米机两台,面机三台,电动机九台。分别在清平、广兴、杜市三处加工。1980年收入10,000元。

三、印刷社

1977年3月建立,人员5人。有圆盘机二部,切刀一把,当年营业额近20,000元。1978年增设圆盘机一部,四开机一部,切纸机一部,人员增至八人,营业额达29,000元。

四、榨油房

1979年11月定名为“江津县杜市公社榨油房”,原由农机站代管。1980年由粮食部门下放后与公社油房合并,叫“杜市油房”,隶属公社企业。人员3人,打油工临时雇请。设备有95型榨油机一台,年收入近11,200元。

五、缝纫社

1954年6月24日,杜市缝纫社成立。1956年3月,经过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五家成衣店10人组成缝纫生产小组,属县手联社(后更名为二轻局)领导。1978年,县二轻局将原领导的缝纫社下放给公社,经营方式仍按二轻局领导时不变,同时杜市公社分成两个门市部生产。1982年职工19人。有房屋2幢,缝纫机20台,绞边机3台。随着农村经济的好转,为满足群众的需要,从1979年10月开始,一面搞来料加工,一面兼营自产自销的成衣商品。

营业额:1965年993元,1977年18,000元,1978年25,000元,1981年27,000元,1982年32,000元。

第二节 大队(村)企业

1978年是队办企业极盛时期,月坝、湘萍、协安、团结等村有砖瓦厂10个以上,龙凤有粮食加工房,协安办有打条石的基建队,人员有120人,年收入11万元。农业推行责任制后,大队企业减少。1982年,月坝、湘萍有砖瓦厂,龙凤有粮食加工房,麒麟和万里有铁路维修队,人员有200人,年收入21万元。

第三节 农副手工业

乡境内外,竹类和纤维性资源极为丰富,竹编业历来比较发达。编织许多箩兜、撮箕、斗席、戽水兜、蚕盖、锅盖、围席、背兜、烧箕、季节性的火兜等,本地自给有余。有的户利用稻草纺草绳、织草包;有的户用棕片纺棕绳、缝蓑衣、缝睡垫。近年来有的户利用废料加工绳索或进行编织,为新兴手工业产品。


第二章 交 通

第一节 古驿道

清代,杜市场是处于江津、綦江、巴县的官方文书递交的古驿道上。自杜市南行30华里,抵綦江河南岸的广兴场,再南行40华里或乘船逆上至綦江县城;西行20华里抵綦河南岸的五岔场,再乘船顺河而下经仁沱汇入长江至重庆;西行90华里经贾嗣、金紫、高牙铺达江津县城;东行30华里至巴县石龙场(今南老乡),北行70华里,经高歇场至巴县百节直达长江南岸的鱼洞溪(巴县治所)。

杜市场东至巴县南龙经圆通寺石板通道,初修于清嘉庆年间。今高沿村石龙寺石板大路,初修于嘉庆六年(1802年),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补修。南至香炉场石板路兴修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光绪八年(1883年)、民国十七年(1928年)先后修成。往北至高歇的石板驿道修于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再往西行到达五岔的石板路,由陈、杨二氏族捐修竣工于道光五年(1845年)。

第二节 石 桥

剪刀口石平桥: 长6公尺,宽1公尺。于清朝康熙年间修建。1982年颜克刚捐款换一块桥板。1983年3月,由颜克德献150元,共花205元升高。

杨家河坎桥: 原为跳墩,1957年人民**拨款改为石桥,长10公尺,宽1公尺。

华都嘴石桥(原名能封井): 长9公尺,宽1公尺。清朝乾隆年间修建。

牛腿井石桥: 长13公尺,宽0.9公尺。1930年由颜昌文等募修。

於家坟山石桥: 长9公尺,宽0.8公尺。为纪念母亲满八十岁捐修。

狮子咀石桥: 1972年人民**拨款修建。

骡子滩长石桥: 据《江津县志》载,原名宏农桥。长14公尺,宽1.5公尺。清道光年间杨维翰募修。

杜市中心桥(通水巷子): 原是跳墩,夏天涨水易倒。1931年由吴星奎募款修成石平桥。1981年人民**拨款改修为石拱桥,通汽车。

洋都堂石桥: 清光绪年间,熊德余同潘姓修建。

由巴县分水岭下流一溪经乡境,形成涨水天人们不能过行,跨越行人受阻。自明、清以来,乡民募资修建有十二座石平桥,桥的位置及长、宽如下:

桥名建桥年代位置长(米)宽(米)
剪刀口石桥清朝康熙61
檬子桥明朝协安村境4
杨家河坎桥1957年101
华都咀石桥清朝乾隆91
牛腿井石桥1930年130.9
於家坟山石桥1933年90.8
狮子咀石桥1972年胡家二队5
骡子滩长石桥清朝道光141.5
杜市场中心桥1931年杜市场东184
杜市场下场口石桥明朝末年杜市场南6
已江桥清朝道光湘萍六队4
洋都堂石桥清朝光绪15
红沙桥清道光十五年湘萍村

第三节 公 路

川黔公路越乡境长五公里。1935年初,蒋介石为了截剿长征途中的中国工农红军,严令川、黔两省征集民工,无偿赶修川黔公路。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2月25日,四川公路局发出布告:“……对国际民生与其最近剿匪(指工农红军)设防有重大关系。”国民**军事委员会行营命令:立即修筑川黔公路。为指挥工程便利起见,特于巴县境内海棠溪设置川黔公路工程处,并限定二月二十六日开工。饬令津、綦、巴三县县长克期征集民工,所需石、土材料就地取用,各地不得借故阻挠。所有工程地段安插路标,严禁拔毁移动……津、綦、巴三县人民一律知照,此令。同年三月初成立江津县筑路委员会,于十四日开始踏勘定线,安插路标。三月二十五日踏勘完毕,即在杜市场成立江津县征工筑路委员会,由县长罗玺任主席,商会主席赵际昌任粮秣主任。历时十六个月,经三次修筑始完成。这是由渝至湘、黔的唯一机动车辆要道。1959年川黔铁路修通,与川黔公路并行。1972年改造成沥青路面,沿道矿山、工厂林立,大小汽车来往如梭。


第三章 运 输

建国前,杜市乡虽有川黔公路横穿而过,但由于商业萧条,其购卖出人的商品运输全靠人力肩挑背磨,更无组织管理机构。那时在场上挑运货物的先后有殷绍成、胡占周、郑明昭、舒月江、王占清等多人。农闲时,农村也有不少人自约担挑抬轿。

建国以后,杜市场由居民16人组成群运队,为各单位装卸运输物资。后来公路、铁路联结成网,运输方便。1977年后,大都经营商业,现由农村社员搬运。1980年后,农机站成立运输组,有手扶拖拉机一部和小山城两吨半柴油车两辆,为场镇人民运输生产和生活所需的物品。


第四章 邮 电

明清时设驿站,以接待过往官员,传送官府文书。清乾隆二年(1738年),铺路由差役自杜市、高歇、里牛交巴县界。清末新政兴起,递送取消。民国时期,杜市场设有邮政代办所,委托私人经营,代收发信件,代售邮票。1939年,中央训练团、北平志成中学、八甲湾电训班等先后迁来杜市乡,因此邮务扩大,升代办所为邮局,设在街中间,由綦江邮局管理。一直到1946年裁撤,改为邮政代办所,属东川邮电局管理。1953年,邮电体制下放区乡,邮局代办所划归县管理。1958年,杜市邮电代办所改为邮电所,办理邮政电话业务。1962年正式建立杜市邮电支局,配有局长、话务员、线务员、投递员。1980年7月1日,为了通信便利,解决机器自动识别通信地址,全国推行邮政编码,杜市邮电支局编码是647151。

第一节 邮 政

建国前,靠邮差步行传送,往返时间长,业务单调。建国后,乡人书信交往频繁,信件月投递量达20,704份。往来邮件由原来步行改为汽车、自行车传递,做到及时无误。

第二节 汇 兑

在邮政业务方面,已由解放前只收发信件扩大到办理限额汇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经济逐年繁荣,社员对生活、生产要求更高。1980年取消限额汇兑,每月汇兑可达36,772元,比1976年增加。

第三节 报刊发行

1982年报纸达13,791份,书籍达2,183份,比1978年增加。

第四节 电 话

杜市乡从民国十九年(1930年)开始设有电话业务,虽县**有乡村电话管理所,在杜市乡公所安有电话机,但只为县与乡通话之用,不对群众开放。建国后,1962年开办电话业务。电讯方面当时设有20门电话总机一部,辖杜市、杜常、高歇3个乡。1982年杜市公社及境内各单位共有电话机34部,并开办长途电话和电报业务,通讯极为方便。


第九篇 财 贸

第一章 财 税

民国十六年(1927年),蒋介石在南京建立起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反动政权,政治腐败,经济枯竭,外患不断,政局动荡。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月十八日,日本帝国主义向我东北发动进攻,蒋介石消极抗日,积极反共,以致军事溃败,国土沦陷,财政窘困,货币滥发,物价飞涨,民怨沸腾。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米价每石4.4元,时隔三年,到民国三十年(1941年)米价上升一倍多。杜市乡的历届当权者,无不千方百计向群众榨取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而乡中各项事业,国民**除支付少得可怜的一点教育经费外,未见任何财政拨款。乡保人员在征收中,巧立名目,层层加码,贪污中饱。尤有甚者是官绅勾结,弄虚作弊,将负担转嫁在劳苦人民身上。广大农民被沉重的苛捐、杂税、地租、兵役等压得喘不过气来。

建国后,杜市乡严格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群众负担长期保持基本稳定,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迅速发展。同时人民**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稳定物价,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三十多年来,虽因工作失误和天灾而经历过一些曲折,但工农业生产发展是快速的。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纠正了“左”倾错误,实行了一整套符合国情的政策,使各项事业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为财政的根本好转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 乡财粮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九月十九日,国民**公布《各级组织纲要及其理论与实施》之规定,此后杜市乡设有“经济股”管乡财政,其收入如下:一、依法赋之收入;二、乡公有财产之收入;三、乡公营事业之收入;四、补助金;五、经乡民代表会决议征收之临时捐。

建国以后,杜市乡人民**内一直设有专职财粮干部一人。至1984年,乡置财政管理所,主管农业税、公田收入(农业合作化后取消)、自筹经费、公有房产租赁及其他收入和乡财政支出。

第二节 农业税

清代为地丁税,民国时期为田赋,是农民最重的负担。建国以后为农业税,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一、丁税

顺治三年(1647年)汇编《赋役全书》之“一条鞭法”,即以丁、粮合为田赋,一切杂税并为一条。田地分上、中、下,以升、合、勺计量,再以量折银进行计征。嘉庆前单征田税,从嘉庆起开始征收“津贴”、“捐输”,至光绪年间,又有“厘金”、“新捐”等,都属按粮随征,民力疲惫。

二、民国赋税

民国元年(1912年),改清代的丁条粮为正税,将津贴、捐输、新捐并为副税,随粮征收。还有亩捐作地方附加税,留县使用。民国四年(1915年),征粮银额改两为元,每两折合1.590元。

民国五年(1916年),袁世凯称帝,川省护国军起,军费支出浩大,军队增加,提高税款。往后一段时间的防区制时代,军阀割据,无法无天,横征暴敛,随意苛求。田赋紊乱。民国十年(1921年),本乡开始预征民国十一年的田赋,此后一年预征两年以至三年的田赋。民国十九年(1930年),省、县、团各级增收各种附加税,各种附加总计按赋额每两征收58元,比民国四年增加五倍多。

民国二十五年,国民**将地方附加核为正税的140%,相当于民国四年的七倍。本县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田税附加定为省税和县税两种,省税五征,县税一征,总为六征,每两粮征到180元至190元。同年奉命成立“江津县土地陈报委员会”,聘士绅进行租石调查,以田面积二石八斗折合一亩,土面积一石二斗折合一亩,汇列成册上报。

民国三十年(1941年)七月二十三日公布“战时各省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16条,通令各省立即执行。同年夏起,田赋改征实物(稻谷、小麦、玉米),分中央粮、省级粮和县级粮,三者合计为应征实物数。是年起实行预征,就是预收未来年份的田赋。民国三十三年,已预征到四十年(1951年)。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县设“粮食征收监察委员会”,按征收区设“粮食征收办事处”,以新科则进行征实。即按土地陈报登记,将田地列为七等,六等之前为田,六七等为土,按等本税,以率计算,以赋征实。

一等税率每市石为0.107元;二等税率每市石为0.096元;三等税率每市石为0.087元;四等税率每市石为0.082元;五等税率每市石为0.076元;六等税率每市石为0.070元;七等税率每市石为0.010元。

征购标准四川省采用“两元并用,征购平摊”的办法。购即借征或预征。实例如:某有粮一两,应征稻谷十一市石。这一两粮在征收法币时代,应征正税法币八元。每元应缴谷一市石,以八市石加十一市石共为十九市石,便是征与购缴的总数额,以二除之,商为九市石五斗,于是征购的粮各为九市石五斗。

民国三十一年,国民党**借口军粮不敷,征额仍采用“两、元合算法”配赋,每粮一两担任八市石,每元七市斗。但因征额多于预征额,省里规定“五分以上粮户起征,不足五分户免征,一钱以上加借”等规定。但五分粮额平均不过占田二亩,故小农仍难免借,而购谷的80%都配在五分以上的粮户,一钱以上加购又不超过总购额20%,实质上仍是贫富平均负担的原则。对借征又规定每市石付给30%的现金,其余发粮库券,声称此项粮库券可兑换美金、法币、储蓄券,也可凭券抵扣应缴历年赋税,实际从未兑现,粮户手中的粮库券终成一张废纸。

三、农业税

(一)征收政策

国家的重要支柱是财政税收,农业税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建国初期,杜市乡于1950年秋立即开展了征粮工作。为打击和削弱封建的地主经济,在农业税收上对大户加成征收,即从地主、富农和商人手中夺回了粮食。农业税俗称“公粮”,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农民除了交纳农业税外,其它一切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国家按均价付钱。农业税征收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对农业税的征收,以当年粮食作物产量为基础,划分类型,以一级税率比例征收。

农业税分级征收税率表

税级农户常年产量(折谷斤数)税率%
1150斤以下免征
2150斤以上未满200斤7
3200斤以上未满250斤8
4250斤以上未满300斤9
5300斤以上未满350斤10
6350斤以上未满400斤11
7400斤以上未满450斤12
8450斤以上未满500斤13
9500斤以上未满550斤14
10550斤以上未满600斤15
11600斤以上未满650斤16
12650斤以上未满750斤17
13750斤以上未满850斤18
14850斤以上未满950斤19
15950斤以上未满1,050斤20
161,050斤以上未满1,150斤21
171,150斤以上未满1,250斤22
181,250斤以上未满1,350斤23
191,350斤以上未满1,450斤24
201,450斤以上未满1,550斤25
211,550斤以上未满1,650斤26
221,650斤以上未满1,750斤27
231,750斤以上未满1,850斤28
241,850斤以上未满1,950斤29
251,950斤以上30

“大跃进”时期,在“左”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三高”、“五风”泛滥成灾。农业税收中的“高征购”超过了农民的实际负担能力,秋收入库多,春荒反销大,高进高出,粮囤搬家,劳民伤财,工作被动。1961年,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将全乡常年产量调减为3,036,886斤,税率由原来17%降为8.15%,依率计征税额减为423,989斤,比1958年的负担减少了28.03%。附加部分占正税的比例,在1962年和1963年两年均降为10%,较好纠正了“高征购”的错误。1964年,生产迅速恢复,将地方附加的比例调到15%。从1965年起将比例税调整为七个税率级差0.5%,即由9.4%至12.5%。在制定税率时,从照顾农民负担能力出发,对山区和自然条件差的贫瘠地区税率定低一点,自然条件好、经济收入多的定高一点,因地制宜,容许一个大队也有几个税率。使广大农民的农业税和附加,从那时起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直保持稳定。这些年来,全社的正税和附加每年均在56,817.12元,其中还要扣除灾情、社情减免。

1965年,根据四川省府指示,农村特产税除柑橘按相同土地粮食作物常年产量计征外,其他特产基本上停止了征税。省府文件规定:从1980年起,无论农村人民公社实行哪种生产责任制,均以基本核算单位为单位。起征点定为人平总收入85元(包括85元),以1977年至1979年三年决算资料为依据平均计算。免征对象一户四年。但特殊情况或人平总收入虽然超过了起征点但社员人平分配收入低于50元的,仍可报经上级审核减征或免征。规定:“实行起征点办法后,各地农业税征收任务基数不变。”实行起征点办法后,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重点照顾了穷队。杜市公社从1980年以来,连续四年免征农业税84,698.90元,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1982年,全社的农业收入(集体部分)为2,195,550元,农业税按率计征应是56,817.12元,扣除穷队免征及困难户、特困户减征26,260.85元,实际征收金额为30,556.27元,以农业人口平均仅2.09元,占农业收入的1.39%。这种轻微的负担是历史上任何朝代都找不到的。

第三节 工商各税

(一)民国时期的苛捐杂税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前,各县财税全由各驻防军自行征收,大肆收刮民脂民膏,财税名目繁多,猪、牛也得纳税上税,税率也不固定。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蒋介石入川后,财税和税率始有统一规定。

一、国税项目:烟酒、糖、印花等,由县直接税局经管征收。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新增了印花税,每三元贴一分印花。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后倍加,且小至一盒火柴也得上印花税(印花由邮局发行)。在开设“官膏店”公开贩卖鸦片时,鸦片的印花税最重。

二、省税项目:田赋、契税、房捐等。田赋: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以前,田赋由地方征收作为地方的收入,以银两折收,由专职人员收交县财委会。民国三十年(1941年)开始征实后,每元征黄谷一石五斗五升八合八。粮食由绅士保管,粮食一进一出,每年仓余不少,成为地方官吏豪霸攫权的对象。契税由县税捐处统一经营,凡买卖田地房屋都得过税印契。房捐由县税捐处设科管理。

三、县税项目:杂税、屠宰税、营业税等,由县财务委员会经管,由地方承包。

四、公产公款:公产中有学产、庙产和会产等。杜市乡以前的祠堂、庙宇、学校有些田产,其收入用作祠堂祭祀、资助族人读书,或用作庙会祭祀办会,或用作学校办学。对这些公产,以前**只按规定征收田赋,此外就不过问了。后来公产陆续收归官有。

五、各种苛捐杂税及预征:民国时期在税收上巧立名目,种类繁多。如壮丁费、防空费、寒衣费、保甲费、子弹费、电杆费、团练费、养路费、慰劳费、猪牛税等,计有数十种之多。特别是防区制时期,千捐万税的剥削和压榨使得民不聊生。民国十二年(1923年),二十四军驻防江津时,田赋一年就征收了十年,征收到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二十一军接防江津后,对二十四军的预征一概不承认,田赋又重新起征,老百姓吃尽了苦头。蒋介石入川后,对防区制时的预征又一概不承认,又重新起征。国民**自民国三十年(1941年)征实起,除去正税外,中央、省、县进行借征,实行变相剥削。随后,按民国三十年(1941年)的赋额征收到民国四十年(1951年),重演了防区制的故伎。

(二)建国以来的税收

甲、中央税

一、货物税(产品税),后改为甲税。

二、营业税,后改为乙税。按营业额计算征收。饮食业征收5%改为3%;加工收益额:手工加工征收3%,机械加工征收5%;运输由2.5%改为3%。

三、所得税:以利润计税。按8级和9级累进计算税率,供销社征收39%。

四、未经批准的临时经营税(过去叫临商税),按10%征收。

乙、地方税

一、印花税:帐簿、发票、合同都贴印花税。总帐按资金总额万分之三征收;分帐定额5,000元(旧币)2角;每本贴5角;发票是千分之三;合同每份2角。

二、文化娱 乐税:电影、戏剧按5%上税。税制改革后未收了。

三、房产地产税:房地产税依标准房地价合并按年计征者,税率为1.8%;按总值计算者,税率为1.2%;地产税收1.8%。

四、交易税:五十年代收粮食税3%,猪牛牲畜收5%。

五、屠宰税:1950年免屠宰税,只用200元(旧币)扯张登记票。农民自养、自宰、自食的牲畜,除过年、节日时期予以适当免税照顾外,平时不予免税。1953年卖的部份收20%,不卖的部份收15%,1955年改为10%,1957年收8%,1961年简化后,猪每头收3.10元,羊每头收0.20元。

六、车船使用牌照税:自行车每年缴4元,架架车每年缴2元,汽车由交通监理所办理。1981年统交公安机关管理,自行车、架架车(汽轮车)免收税。

杜市乡的工商各税一直由区税务所派员征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商业购销两旺的大好局面。在此基础上,全社每年向国家交纳的工商税收也逐年增长,对充实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以下列举几个数字为例:

  • 1978年:140,191元

  • 1979年:174,327元

  • 1982年:288,864元

  • 1983年:330,471元

第四节 公 债

民国年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政治腐败,财政混乱,捐税繁多,公债滥发,企图以牺牲农民的利益来缓和金融危机。民国元年(1912年),江津县**发行过“地方年需公债券”,票面注银一两作实。同年,四川省发行“四川军用票”,票面五元、一元两种。民国三年(1914年),四川发行“四川中国券”。同年,交通部发行“交通券”,每票面一元。民国三至五年,财政部连续发行“国内公债券”,每券银一元,市面通用。民国十年(1921年),省财政厅发行“有奖公债券”,每张拾元,分为十条,每条一元。同年,四川省长决定,以契肉两税为担保,发行“军需临时公债票”。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民国**发行“国币公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民国**发行“同盟胜利公债”。上述债券由于政局动荡,通货膨胀,群众手持债券,虽有侥幸中签而得以收回,但其价值已一落千丈。未中签者,也因货币贬值,到期收回已成废纸。

建国后,人民**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保证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曾于1950年发行“胜利折实公债”,1954—1958年连续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公债”,1982年发行“国库券”,由单位购买。国家发行的上述债券,均是中签或到期,连本带息如数偿还给认购群众。由于物价稳定,发行的债券在群众中有着良好的信誉。

第五节 扶持穷队

建国前,历代统治阶级都极为轻视农业,农、牧、渔、果等从未给予经济扶持。建国后,国家对农、牧、渔、果的扶持纳入了预算。在改造低产田土、兴修水利、发展多种经营、抗御灾害、帮助穷队(户)、发展社队企业、开展社会主义经济等方面,1972—1981年国家拨给杜市乡无偿投资88,950元。


第二章 金融物价

一、民国时期

由于政治腐败,无限制地滥发货币,没有物质基础,造成通货恶性膨胀,物价飞腾。一种新的货币出现不久即失信于民,不得不又发行新的货币。如此多次反复,造成社会混乱,民不聊生,最终成为国民党**自食其果的崩溃后果。

民国初年,流通货币为银子和银元(银元1.40元合银子100两)。至民国二十二年,四川军阀刘湘发行“四川省地方银行券”,与银元同时流通,一直到民国二十三年十二月。这一时期物价比较平稳,中熟米每市石零售价为7.7元左右(为叙述方便,以下均以中熟米每市石的价格为标准反映物价情况)。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国民党**通令全国通行“法币”(或称“国币”),并以八折收兑“地方券”,当时米价为5.5元,稳中有降。由于蒋介石坚持反共、反人民立场,对红军多次发起“围剿”,弄得财政十分困难,乃大量发行“法币”,因而“法币”问世不久,物价迅速上涨。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底,米价为16元。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涨至155元。至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又涨至202元,五年之中米价上涨了十几倍。

民国三十一年四月,民国**为了挽救其印制破产,下令使用“关金券”,声称以关税为发行基础,故名“关金券”。规定“关金券”一元合法币二十元,并与法币同时流通。国民**的财政大权操在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手中,他们借发行货币榨取人民血汗。所谓以关税为质,纯属欺人之谈。当时沿海通商港埠多为日寇占领,对外通商几致断绝,何来关税。因而物价继续飞涨。至民国三十一年底,杜市乡米价上涨至689元,比民国三十年九月的米价每市石320元又上涨了1.15倍。至民国三十二年七月,米价又续上涨为2,230元,仅七个月时间又上涨了3.55倍。民国三十四年八月日本投降时,杜市乡米价上涨到13,100元。到民国三十五年三月,又涨到23,600元。民国三十六年,蒋介石发动内战,米价如火箭直升,一月份为38,000元,到同年底又涨到了450,000元,一年之中上涨十倍以上。

至民国三十七年八月,民国**又下令行使“金元券”,规定金元券每元合法币三百万元,宣传称以国库所存黄金为质,每元金元券中含有多少盎司的黄金等。广大群众对民国**宣传中的欺骗性心中有数,根本不予置信。因而金元券一出笼就贬值了。至民国三十八年四月,杜市乡的米价竟涨到每市石要金元券312,000元,完全失信于民。社会交往都是以大米、棉纱代替货币,实行以货易货,以物换物。老百姓随身背着盛大米的口袋一个,在市场上买斤盐、喝碗茶、喝碗酒,都在布袋内取米支付,以抵制国民**的货币。

民国三十八年七月,民国**又通令使用银元并发行“银元券”,规定金元券伍亿元折合银元硬币一元。当时乡境米价为5.2元(银元硬币),转瞬之间银元券又贬值,要以银元券八、九元甚至十余元才能兑到一个银元硬币。到江津县解放前,米价又上涨至每市石要银元券六十元。

对民国时期的货币、物价,群众中有不少辛酸的讽刺。如有一首咏云:“人民流汗,一滴汗,两滴汗,千万滴汗;钞票加圈,五个圈,六个圈,八九个圈。”又一联云:“一本六法全书治天下,两张十万大钞过新年。”

二、建国后的货币和物价

1、货币

1955年2月,为有利于计划经济建设,人民**对货币进行了一次改革,发行了新的货币(人民币)。规定新的人民币一元折原发行的人民币一万元,新币一角折原发行的人民币一千元,由人民银行收兑,并允许在一段时间内同时在市场流通。由于宣传深入,改革顺利进行。改革后的新币一直使用至今未变,币值稳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的信誉。

2、物价

建国后,物价长期保持基本稳定。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对实行统购(或派购)的粮食、棉花、油料及其他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有较大的提高。与此同时,随着国家工业生产的发展,多次调整降低工业品销售价;对农用电力、运输、生产资料的价格,甚至采取由国家财政补贴等措施,给予最优惠价格销售。所有这些,对缩小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巩固工农联盟,密切城乡关系,促进生产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在调整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后,虽然也调整提高了有些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如肉食、糖类等),为照顾消费者的利益,国家采取了对职工发给“粮差补贴”、“副食品补贴”等,以保证职工生活的稳定和改善,体现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无比优越性。

建国后粮油统购价格变动情况表(单位:百斤/元,中等)

年份稻谷小麦黄玉米黄豆绿豆豌豆葫豆饭豆花生油菜籽芝麻
1953年5.46.75.36.85.56.85.56.814.07.97.9
1954年10.15
1955年
1956年6.97.66.77.47.166.16.16.1
1957年14.714.7
1959年16.2
1960年6.210.56.5
1961年8.013.010.17.87.86.37.07.023.018.818.8
1964年
1965年
1966年9.515.013.09.59.59.59.59.5
1971年11.528.0
1972年
1977年
1978年20.0
1979年23.0
1980年31.0
1981年34.5

注:一、价格未变动的年代未列;二、表中空格表示价格与上年度相同。

建国后粮油统销价格变动情况表(单位:中等每市斤/元)

年份大米小麦黄玉米黄豆绿豆豌豆葫豆菜油麻油
1953年8.59.05.86.46.16.46.4
1954年8.711.4
1955年22.611.85
1956年9.69.08.0
1957年14.0
1958年
1959年9.716.0
1960年18.0
1961年18.011.88.2511.88.258.258.258.25
1962年
1963年13.0
1964年
1965年11.310.07.610.07.67.67.69.9
1966年13.815.013.09.59.59.59.5
1972年22.5
1977年

注:(一)价格未变动的年度未列;(二)表中空格表示价格与上年度相同;(三)建国初期的大米销价:1950年为7.20元,1951年为8元,1952年为8.35元。

建国后杜市乡几种主要商品的市场价格情况(几个主要年份的销售价,单位:元)

品名单位19531958196619761982
市斤0.170.170.180.170.15
市斤0.640.740.750.750.75
市斤0.460.470.750.760.98
市斤0.5550.5550.470.380.38
市条0.240.3150.3150.330.35
市斤0.340.380.680.680.97
十个0.200.400.601.501.50

第三章 信贷储蓄

民国时期,整个国民经济为蒋、宋、孔、陈四大家族所垄断,在地方则为地主豪绅所把持。除地租、田赋、捐税之外,伸向农民的又一只魔爪是高利贷。杜市乡虽然生产粮食,而广大农民负担着沉重的租、赋、税,十有六七到青黄不接的正二三月便缺粮,真是“神仙难过正二三月”。一遇上灾荒之年,情况更加严重。缺粮农民为了生存,不得不被迫向地主富农高利借入粮食或现金,以解燃眉之急。胡家大队贫农陈荣生,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二月,在小春粮食将熟之际,一家五口朝夕断炊,向豪绅胡荣开借谷二石(每石350斤),议定于七月归还二石七斗。为时五个月,利谷达七斗,息率高到35%。类似情况不胜枚举。

农民在谷黄之前告贷无门,被迫将快成熟的谷物贱价预卖,秋后付实物,叫“卖青苗”,利率高达30%至40%。此外还有典当杂物、田地、房屋及借粗还细等种种方式,都是地主、富豪盘剥贫苦人民的手段。为了抵制高利贷盘剥,农民群众间采取“打会”的办法,在经济或实物上互相支持。“打会”集资的方式很多,但均由若干户自愿结合组成。一般是先由困难户发起,其余各户先付给一定数量的现金或粮食支持,之后则定期定息付还,如是循环,直到各户都交纳和收齐会金(或粮食)为止,便算完毕。这一办法对帮助困难户渡过难关起到一定作用。

建国后,杜市乡广大农民积极响应组织起来的号召,在组建生产互助组的同时,于1955年8月,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集资入股,建立起了杜市乡信用合作社。建社后,在国家银行的扶持下,开展乡村储蓄和信贷业务,从而有力地限制和打击了高利贷活动,对维护人民利益,支持集体和个人发展农副业生产与农田基本建设,活跃农村经济等起着重要作用。1955年初建信用社时,全乡群众入股3,055股,每股3元,共集资9,165元。27年来,通过信贷储蓄活动,获得了利润积累,到1982年盈余已达58,059.3元。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它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负责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决定信用社的人事和盈亏等重大事项。正副理事长由正副乡长兼任,主任、会计、出纳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1959年至1961年困难时期,农业生产遇到巨大困难。人民**在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中,为使农民休养生息,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1962年宣布于1961年12月31日以前(除四类分子外),对社队和社员个人借款予以豁免,共豁免社员贷款608元,集体贷款1,160元。

国民经济日益发展,人民储蓄不断上升。1955年底的储蓄余额为10,455元,人平0.97元;1966年底为467.77元,人平30元,比1955年增加30倍。三中全会前,除对个人发放生活、养猪贷款外,主要是对集体发放生产费用、设备和基本建设贷款。三中全会后,增加了对专业户、重点户的生产投资和对社员个人经济、运输、养牛等贷款项目,以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由于信贷储蓄业务开展较好,支援农业贡献较大。1953年3月被江津县支行授予“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

杜市乡信用社业务统计表(单位:元)

年度股金公积金公益金储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
合计个人集体合计个人集体
1955年
1956年
1960年
1962年
1965年
1966年
1971年
1972年
1976年
1977年
1978年
1979年
1980年
1981年
1982年

第四章 商 业

第一节 建国前的商业

建国以前,农村经济不振,民不聊生,市场冷落,商业萧条。

檳油业: 刘兴武等人在壁家湾开设一家;熊炳堂等人在杜市场开设一家,是工商兼营。采购和换购油料,加工油脂后,零趸销售。产品有菜油、桐油、麻油等,以当地零售为主,少量外销五岔、渔洞溪、綦江。

饮食旅栈业: 先后有吴星奎开的“同雅旅馆”,舒有良开的“良雅旅馆”,王俊南开的“南北旅社”等十四家,也多兼营饮食业。另外还有白文兰、吴汉章、陈汉荣、毕玉方等人在场上开设铺堂,经营酒饭、各类熟食、面食、甜食、糕点等业务,但有的是逢场期开业,闲天停业。

屠宰业: 先后有江绍辉、李春和、赖吉辉、黄元发等人从事此业,都是亦农亦商,闲天务农,逢场杀猪卖肉。除此之外,也有人从事长途贩运,将活猪运往五岔装船,再外运到仁沱、重庆等地。

米商业: 杜市的米商亦兼农业,先后有张海云、舒寻高、杨治荣、舒有娼等人。他们都是就地购进谷物,加工成大米就地销售,一部分运往五岔、渔洞溪等地。

棉纱业: 先后有贺登甫、胡燕清等从外地购进皮棉,弹花后交农村妇女以手工纺成土纱(付加工费),而后织成白布出售;或从外地购进机纱(俗称“洋纱”)转卖,委托他人或自织土白布(一般长48尺、宽1.2尺为一件)供应市场。土布又有净机纱织的(一般称“净洋纱”)、“鸳鸯布”(以机纱为经、土纱为纬)以及纯土纱编织的三种。除就近销售外,一部分由贩运商运至贵州桐梓、綦江等地销售。往后,由于“洋货”进入和民族工业兴起,土布受到淘汰,此类商户亦随之停业或转业。

纸火迷信业: 先后有吴洪太、吴西召等人兼营,购进草纸、黄表、菜油、木油(俗称“圈油”)等,自行加工成钱纸、蜡烛、坛香,出售给善男信女。

布匹业: 先后有欧燮清、颜子云、王光武等人从事此业。在重庆、巴县、綦江购进仕林兰、阴丹兰、大明兰、青织贡、青哔叽、芦雁白布之类的宽幅棉布,在本地零售。

副食日杂业: 先后有王俊南、周锡祥、吴荣才等人经营。品科有糖(白、冰、水糖)、糕点、食盐(花盐、锅巴盐)、豆油、麸醋、花椒、胡椒、辣椒、白酒、火柴、煤油、菜油、桐油、鞭炮、香烟、叶子烟、海味、木耳、黄花、干菌,以及碗、瓢、勺等。

百货业: 解放前通称“杂货”,货物来源主要由重庆、綦江、巴县渔洞溪等地。经营户不多,均是逢场天设摊贩卖。经营商品有钢针、色线、发网、发夹、头绳、扣子、布带(一般称“鸡肠带”)、手帕、汗帕子、线袜子、雪花粉等几十个品种。到四十年代增加丝光男女袜、雨伞、毛线、胶鞋、瓷盆、水瓶、刀剪、文化用品(各种纸、笔、墨、砚)等。由于群众购买力低,市场销售少,场上无较大的百货铺。

此外,场上有铁匠铺六户,加工生产农具、工具和用具,兼营铸铧钉;还有染房一户,药铺五户,茶馆三户,酒馆五户。除正当行业外,场上曾公开设有鸦片烟馆多处,贩卖毒品。民国**还对瘾民公开收“瘾捐”,并设“官膏店”卖毒。这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

第二节 供销合作社

建国后,1962年以前,杜市没有区的行政建制,也没有区供销社。杜市乡属第八区管辖。在江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筹备委员会建社工作组的协助下,在区委、区**和乡村干部的支持帮助下,经过两个多月的组建工作,1952年6月上旬建立了乡的供销社分社店并开张营业。社干由社员代表大会提名,区委审批。杜市乡分社店共有社干5人。

当时供销社是社员集资入股、集体兴办的半社会主义经济组织,是国营经济在农村中的助手,是农村劳动群众自己办的企业。当时入股社员每股交股金3万元(现币3元),入社费1千元(现币1角)。

杜市于1962年元月正式设立区行政,供销社亦随之建立独立核算的区社,并在下属四个公社分设四个分社。建立区社时,有入股社员11,312人,12,197股,股金36,591元,并召开了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通过社章,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的成员。理事会主任由分管财经的区长兼任,另配备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企业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挥。监事会则由区委分管财经工作的书记和银行、税务、市管部门的负责人及社员代表组成。

建社初期的基本业务经营范围是:推销社员农副土特产品,供应菜油、桐油、食盐、百货、布匹等日用必需品,代销粮食、油脂。

供销社的盈余(利润),初期是按下列原则分配:

项目比例用途
公积金50%增加自有资金,扩大商品流通的范围和数量
公益金10%办理社员、社干的福利事业
合作事业建设基金10%增加基本建设投资,以扩大固定资产
教育基金10%提高社员、干部的理论、政策、文化和业务水平
社员股金分红20%分给入股社员应得红利

供销社给入股社员均发有社员证(附购货手册),社员凭证向供销社购买商品,可以享受低于正常牌价3%至5%的优待价格。当时入股社员非常重视社员证,认为有了社员证,不仅体现了能享受经济上的优惠,同时又是劳动人民政治上得到翻身的一个重要标志。

开业时经营商品不到50种,现已发展到一个拥有棉布、化纤、日用百货、针棉织品、文化用品、副食品、常用药品、五金交电、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及农副土特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等专业门市部的商业企业,经营品种已超过2,500种,较建社初期增长45倍以上。建社初期只有550平方米的18间铺面作营业场所,目前建筑面积也扩大到13,280平方米,为建社初期的24.1倍。特别是1982年10月,在杜市场的中心地建成了一座两楼一底的百货大厅,面积1,720平方米,是杜市场上首屈一指的建筑物。

1962年1月,广兴、新场、杜市、高歇从贾嗣区分出,成立杜市区,同时建立区供销社。由于辖区范围的变更,有些情况不易对比。

三十一年来,杜市供销社能获得快速发展,除了党和**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外,还有以下几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1. 建社初期,国营商业通过供销合作社代购粮食、油料和代销菜油、大米、面粉等措施,杜绝了私商对于这些关系国计民生商品的插手;

  2. 国家银行给予及时的贷款扶持;

  3. 供销社干部职工有不怕劳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

  4. 有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支持和信任。

1966年初,供销社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在距场较远的一些大队建立了31个代购代销店(简称农村双代店)。这些商店的工作人员是由所在大队和供销社共同在社员中挑选的。双代店的经营范围是:销售农村日用百货、副食品、小型农具,收购小宗农副土特产品、废旧物资、野生小宗药材等。双代店工作人员的报酬,是由供销社按双代店购销额的2%至3%付给。双代店的铺底资金(实物和现金)全部由供销社提供。这种在供销社和当地生产大队共同领导下的农村购销活动,是方便群众的一项有效措施,深受社员欢迎。

第三节 食品经营站(点)

1956年6月,由贾嗣区食品站派胡光华来杜市场管理代销户(屠户),并收购生猪外运,开始走上国营轨道。1961年成立“合作屠宰小组”,独立经营食品,后由贾嗣区烟酒专卖部门管理。1962年合并于杜市供销社经营。1964年3月成立杜市区食品站,各公社设立食品点,工作人员5人。1982年人员增到29人。

杜市公社生猪宰杀及收购情况表

年份宰杀头数外供头数鲜蛋(斤)
1965年2422,0641,916
1976年8271,134.58,004
1979年91990712,346
1981年2,6262,05330
1982年2,6491,8144,033

注:家兔系断续经营,以上几年均未收购和外调。

第四节 果品经营站

1952年,杜市乡采摘的广柑交五岔乡五龙滩。1963年成立杜市柑桔收购点。1975年9月改为江津县果品公司杜市经营站。1980年9月由原来的试算办法改为报账制。区站下设杜市、广兴、桥溪口三个点。1982年杜市点有职工6人。

杜市公社派购任务从1981年起,三年不变,每年470,172斤。

各大队广柑派购数表

大队名有派购队数派购数(斤)备注
月坝9个队49,500
万里6个队51,000
湘萍6个队30,000
鱼谷8个队51,036
协安3个队6,500
龙凤10个队268,136
胡家4个队14,000其中7队79,950斤

杜市公社柑桔完成数

年份完成数(斤)
1975年238,895
1976年70,596
1977年467,802
1978年425,185
1979年487,605
1980年740,192
1981年498,705
1982年170,441

第五节 集体商业

1952年,杜市乡供销合作社代销店成立,即担负着对全乡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供销社代销店通过加工订货、委托代销、经销等多种形式,把各行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1956年4月,供销社根据1955年11月24日通过的《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1956年2月24日,中央政治局作了个别修改后作为正式决议),对原工商户实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当年,杜市没有资本家,对地主兼工商业的油房进行了没收。只是把小摊贩组织起来,成立百货布匹、茶旅饮食、理发、副食等6个合作商店。在取得经验后,又将全乡各行业扩建成四个合作商店和合作小组(共有从业人员64人)。对分散经营的6户小摊贩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到1982年,杜市公社合作商业发展到14个门市部,中心桥新建立了一个新的门市部,资本约计18,000多元,当年营业额达到5.4万元。

第六节 个体商业

个体商户从“大跃进”和“大过渡”的1958年以来,由原32户减少到12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由于落实了党的各项政策,杜市场上个体商贩已恢复发展到191户,从业人员267人,其中城镇61户、83人。不仅解决了一部分场镇待业人员的就业问题,而且成了国营商业和供销商业的补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在杜市场上已改变了过去商店夜晚不营业、群众买不到东西的状况。

第七节 供销经理部

供销经理部成立于1983年,是乡办商业企业。除经销乡办工业产品外,亦经营生产资料和日用杂品,对搞活商品流通、满足人民需要起了一定作用。


第五章 粮 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建国前,杜市乡未设专门的粮食管理机构,由旧行政区设广兴田赋粮食管理处经管。建国初,粮油购销由供销社承担。粮食“统购统销”后,为保证军需民食,由八区(贾嗣)粮库分设杜市粮点,经营粮油购销业务。1962年,成立杜市区粮油管理站,统管全区粮油业务。

第二节 统购统销

建国前,杜市乡粮食掌握在地主、富农和商人手中,自由议价,自由买卖,价格极不稳定。建国初,为了保障军需民食,巩固社会秩序,通过大户加征、征粮剿匪等一系列艰巨工作,终于从地主、富农和商人手中夺回了粮食,组建了粮食公司。至1950年3月底,便稳定了波动十二年之久的粮食价格。

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同年11月15日作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议》。杜市乡在同年11月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对粮食统购,开始时宣传政策,发动户自报公议,干部带头,统购余粮,全乡很快就完成了统购余粮的任务。对非农业人口、农村缺粮户和行业、工业用粮,按国家规定进行供应。这种办法工作量大,容易造成负担上的畸轻畸重。1954年改为“随征带购”(即随公粮附加一定比例作为统购),办法虽然简单,但户与户之间负担不平衡的问题仍未解决。由于负担不合理,数额年年有变,农民对国家缴购摸不着底,部分农民颇有意见。

为此,党中央于1955年春制定了对农村粮食实行“三定”政策,即定产、定购、定销的办法。正常年景下,定购三年不变(1971年改为五年不变),定销一年一评。具体办法是:按当时农户占有耕地评定正常年景产量作为定产,在此基础上扣除应交公粮,再按人头留下口粮(每人360至450斤)和种子及必要的饲料粮,其余部分为余粮,国家统购余粮的80%。由于定产三年不变,增产多得,鼓舞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迅速发展。

但至1958年,由于发动“大跃进”,出现了“浮夸风”。在粮食生产分配上层层搞“三高”(即高估产、高征购、高分配),打破了一度相当稳定的征购负担。当年贾嗣区下达杜市公社粮食征购任务原粮达1,612,519斤,延续三年。至1961年,征购率为11.5%,征购任务为423,989斤,与1958年相比减少28.02%。在“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下,盲目追求高指标、高征购,违反客观实际,造成极其严重的错误。这几年国家征购的粮食,相当一部分不是余粮,而是农民的口粮,甚至种子也被征购了。

1962年,为了使农民休养生息,征购任务各年有所减少,直到1965年,才逐渐恢复到1955年的“三定”水平。

1955年10月,中共中央指示:“稳定农民对粮食的负担。”从同年起,对农村社队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三年(1965—1967)不再变动,遇到灾情适当减免。1971年8月,中央将原定粮食征购“一定三年”改为“一定五年”,对征购基数附加的机动数,由5—10%改为5%。1973年1月10日省委指示,社员口粮按原粮360斤作标准,分配低于标准的,以队为单位调减征购任务。1974年起,继续执行“三兼顾”政策,保证完成国家征购和定购任务。在坚持“四统一”的原则下,改粮食征购附加机动数为2%。1976年6月,按照粮食购销平衡并有结余、适当补充库存的方针,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合理负担,储粮于民。调整征购基数,把主要粮食品种定到生产队,附加机动数由原来的2%调整为6%,除上交省、地各2%外,余归县掌握用于灾歉调整。规定历年未收回的借销粮宣布免收。超购粮食视同征购任务一并完成。征购粮食除鲜薯外,每百斤贸易粮奖售化肥40斤,并按统购牌价加价30%。

1979年6月18日,省府颁发《四川省国家粮食管理办法》中规定:粮食征购任务包括征收、统购、超购和征购性加机动数。征购任务按照“三兼顾”原则合理分配,打破行政区划,跨界交粮,方便群众。


第六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场 期

从清朝建立杜市场到民国,每逢农历一、四、七日为约定场期。建国后一段时期沿旧。1958年“大跃进”,在“左”的影响下,对场期进行了限制,改为十天赶一场,每逢公历十日赶场,妨碍了商业发展,造成了不良后果。1966年8月起,改为七天赶一次场(逢星期日赶场)。由于全县场期都为星期日,仍不利于商品交换与流通。1978年12月1日改为五天赶一次场,仍然全县统一,结果好转不大。1981年11月改为三天赶一次场,以公历的一、四、七日为赶场日期,与邻近场期交错开了,从而扩大了商品流通,活跃了农村市场。

第二节 市场变迁

杜市乡的集市贸易,历来设有生猪、竹木(及制品)、粮油、禽蛋、鲜活、蔬菜等交易市场,至今未变。

粮食市场早年设在水府宫(今供销社百货大楼与区办企业门市部之间的过街)。1935年新建在下场口闸子门外靠溪河的土坝上,木架瓦盖结构。粮食市场分隔为两边,一边卖米,一边卖杂粮。由于年久失修,又被洪水冲击,成为危险建筑,于1959年撤去,成了露天市场。1982年于原处建成一幢两楼一底共633平方米的水泥结构的市场,改善了市场条件。

1962年杜市建区后,原卖猪的猪市堡因合建供销社仓库,猪市迁到粮食市场东边的河边。除竹木(非制成品)设在场外,其余均在场上。

第三节 市场管理

市场管理机构建立于1952年,当时属贾嗣区领导,区设市场管理委员会。1956年并入区供销合作社的市管股进行工作。1962年自然灾害后,由区供销合作社分出,独立设杜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所。1979年国务院指示正式建立中央、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扩大为“四管一打”(即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人员编制由2人增至8人。杜市的市场,由区工商行政管理所直接管理。

三中全会以前,对市场管理过死,对上市商品限制过多,影响了农副产品交换。粮食一度不准上市,妨碍了群众之间的品种和余缺调剂,对生产、生活都不利,群众也大有闷气。三中全会后放宽了政策,扩大了流通,特别允许农民在服从计划的条件下从事农产品的贩运活动,对农村经济发生了变革,因之更加繁荣活跃。

杜市场的集市贸易以农产品为主,有粮食、生猪(及猪肉)、禽蛋、鲜鱼、饲料、竹木(及制成品)、烧柴、棕片、树苗、蔬菜(含种子及菜秧)、辣椒等。季节上市量大的有广柑、红桔,其次是桃子、李子、梨子等。


第十篇 教 育

学宫制度起源于汉武帝诏令天下郡国皆设学宫,也就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开始,为时已两千多年。书院从唐代开始,宋代最为盛行,都属私人讲学。到清代,书院改为官办,省、道、府、厅、州、县都设立书院。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五月,清廷旨令书院一律改为学堂。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又谕各省属书院改名大学,州属改为中学,县属改为小学。从此,书院制度宣告结束,学校制度兴起,到现在已八十余年。

清代末期,对教育制度有所改进,官办学校与私人设馆教生并存。学校、塾馆稀少,学生寥寥。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开始办官学,由于崇信西洋,照搬外国教育。到民国时期,尽管官办学校逐渐增加,一个九千多人的杜市场,仅有迁来的中学一所,区立第一小学校一所,女子小学一所,保国民学校九所,私立小学三所,塾馆八处,在校学生1,130余人。全乡人民文化知识贫乏,文盲甚多。

建国后,人民**重视教育事业,首先为工农大众开门办学,坚持公、民办“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努力普及小学教育。同时,积极开展了成人和幼儿教育,遍设冬学、夜校、幼儿班。到1982年,不仅基本实现无文盲公社,而且大学文化水平的有28人,大学肄业或在校的6人,高中578人,初中2,784人,小学7,461人。教育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不但广大群众的文化水平有很大提高,而且还为国家经济建设输送了一大批中专知识分子。昔日教育落后的状况,而今有了巨大的改变。

第一章 私 塾

民国时期,公办小学太少,远不能满足群众的最低需要,于是,一些有识之士仍办私塾,以解决一些青年、少年的就学问题。私塾是家庭、宗祠或塾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处所。

杜市乡的私塾教师,在教学内容上,除通俗应世读物外,多以古典书籍为主。对启蒙儿童,多从《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随身宝》、《曾广》、《大三全杂志》等由简及繁,循序渐进;少年学生则教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诗经》、《幼学琼林》、《古文观止》、《声律启蒙》等。也有的还教有《尔雅蒙求》、《说文解字》、《书经》、《楚辞》等古著,内容庞杂,词义难懂,由塾师自定,无一定规范。但教者只管学生熟读,做到背诵如流,不作讲解,学生则囫囵吞枣,不知所云,更难致用。

毛笔书写为私塾一项重要教育内容,从“填红模”、“蒙字格”直到“临贴”,均极认真。不少出自私塾的学生,均写有一手好字。

塾师薪俸由学生家长酌情交纳,数量不等。一般一所私塾塾师只有一人,有各种不同水平和年龄的男女学生二、三十人不等,均由塾师分别施教,工作较为艰苦。整个民国时期,乡内经常有私塾五至八所,学生百多人。

第二章 幼儿教育

杜市公社为减轻妇女劳动,使幼儿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于1958年始办幼儿教育。所辖十二个管理区均办起了幼儿班,对幼儿进行学前教育。时有幼师十二人,幼儿312人。1961年人民公社体制改为三级所有后,有的大队停办。1959年杜市场民办幼儿班一班,幼儿35人,幼师1人。1960年9月,完小办一班幼儿班,指导各大队幼儿班业务,各大队也相继办起了幼儿班,农忙时大多生产队办起了季节性的幼儿班。此后发展很快,惜于“文化大革命”中,各大队幼儿班先后停办。

1976年以后,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逐步加强,各大队又先后办起了幼儿班。至1982年,杜市公社常年性幼儿班有10班,幼儿458人,幼师10人。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0%以上,并建立起了教师岗位责任制、教学工作计划和守则等,使幼儿教育重新又走上了正轨。

第三章 小学教育

清末开始办“官学堂”。民国元年(1912年),改“堂”为“校”。民国四年(1915年),民国**规定“凡已设立的初等小学校,应一律改称国民学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又决定“所有初级小学及短期小学,一律称保国民学校”。建国后,是以行政乡、村命名。1937年—1945年,国民**实行“政教合一”,保建立“保国民学校”,乡建立“中心国民学校”。

民国元年(1912年),杜市乡开办“官学堂”(即公办学校)三所,校址设在杜市场禹王庙,时名三才镇高等学校(分男、女两校),校址设在玉皇观的名初等学校。民国十一年(1922年),在龙凤庵设立初小校一所。民国十四年(1925年),在沙田设立初小校一所(当时属巴县高歇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分别在鹭滋堂、杨氏祠、石龙寺、天合寺、新庙、瓦窑冲等地各设初小校一所。是时,杜市有:河家湾钟氏私立德馨女子初小学校,樊氏祠樊氏私立汝年初小学校,钟氏祠钟氏私立德禄初小学校(天台寺、新庙、瓦窑冲,汝年今属屏麓乡)。

民国时期(1926年以后),公办学校实行“四、二制”,即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杜市中心学校自建校就为六年制的完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私立汝年小学兴办高小班。

那时,教师不仅待遇菲薄,而且席位很不稳定。每年“六腊之战”,不少教师为谋得席位以解温饱,不得不八方奔波。在任教期间,多身在教室,心忧职业,不能集中精力安心教学,何况裙带成风,滥竽充数大有其人,因而教学质量很低。从学生来看,多为富家子弟,广大农民谋生尚难,其子女多无力就学,惟有望门兴叹!

建国以后,杜市乡的小学教育事业不断振兴,虽然曾受“左”的影响,经过风风雨雨,但仍有很大发展,成绩显著。

1950年春,县人民**即宣布接管所有学校(私立改为公办,私塾全部停办)。当时,乡人民**尚在筹建之中,新旧交替,百废待兴,加上土匪暴乱,小学教育受到影响。全乡的公办学校,入学儿童都不多。是年秋,乡村政权建立健全,教育事业逐步纳入各级党政议事日程,各小学恢复正常教学,入学儿童成倍增加。经过1951年土地改革,广大贫下中农子弟入学的增多,小学教育稳步发展。1957年全乡已实现村村有小学。至1982年底,在校小学生达2,987人,与1950年相比增长24.6%;在校教师74人,与1950年相比增长28%。如杜市中心学校,在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1982年—1984年,分别荣获江津县委、县府和永川地区授予的“先进集体”称号。

1949年下期接管时杜市乡各小学情况统计表

校名教师数班数学生数备注
杜市中心国民学校1412450禹王庙
樊氏祠私立汝年小学76151
第二保国民学校2252今湘萍小学(杨氏祠)
第三保国民学校2235今麒麟小学(原设两个点)
第四保国民学校1127团田湾
第五保国民学校1129顾家坪
第六保国民学校2260今龙凤小学(龙凤庵)
第八保国民学校2242今高沿小学(石龙寺)
合计3128846

杜市乡各小学1950年至1982年发展情况表

校名建校时间班数教师数学生数备注
杜市中心校1910年10102231950年
6105001982年
月坝小学1954年55250
湘萍小学1933年383901982年?
麒麟小学1953年151401982年?
高沿小学1933年152351982年?
协安小学1925年362301982年?
胡家小学1964年55242
万里小学1952年55243
鱼谷小学1957年55250
龙凤小学1922年373981982年?
合计17612,9871982年

(注:此表数据有矛盾,保留原文)

第四章 中 学

第一节 私立北平志成中学

民国二十九年(1930年?应为1940年),由北平市迁来中道堂办学(贻谷堂住女生,何家湾住高中一年级男生)。高初中共四个班,学生二百余人。校长吴鉴(葆三),1947年在北平选为教育界的国大代表。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下期,高中部迁至巴县鱼洞溪汉兴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秋,迁到江北县香国寺任家花园。分春秋两季招生,初高中班次齐全,学生一千余人。杜市初中部1950年停办。

第二节 杜市中学

1973年秋,在月坝村和尚坟新建校舍,正式成立“江津县杜市中学”,系初级中学规模。1975年秋开始招收高中学生,成为完全中学。高中部于1983年秋停办。

杜市中学发展情况一览表

时间教师数班数初中学生数高中班数高中学生数升大学升中专
1973年343113
1974年344224
1975年3451512112
1978年4384314218
1979年5184994218
1980年5195104223
1981年521054042289413
1982年511054042289612
1983年5184192103

(注:校长为龚方文)

第三节 杜市农业中学

杜市农业中学于1958年开办。1960年省委通知因国民经济严重困难,为“大办农业”而停办。1964年恢复。由于教学质量较好,1978年被江津县文教局授予“先进教学单位”称号。

杜市公社农业中学历年情况表

时间地点校长教师数(民办)班数学生数
1958年春八甲湾赵克昌53147
1964年秋陈风行熊天祥22100
1965年秋学子塆熊天祥43150
1969年秋协安一队场上熊天祥53100
1970年秋鹭滋堂(黄荆岗)熊天祥53100
1972年秋樊氏祠熊天祥42100

注:1964年后是两年制。

第四节 公办初中班

杜市中学未办前,由小学附设初中班,称为“戴帽子初中班”。1969年杜市小学附设初中二个班,学生100余人,直到1983年停办。1977年秋在万里和龙凤两大队小学附设初中各一班,学生共110人,两年毕业后停办。

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普及,杜市乡人民的文化水平日益提高,人口的文化构成比之建国初期变化很大。

时间总人口初中文化高中文化大学程度
1954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10,8072562937430.4?
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11,23255814.97‰890.79‰45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15,3132,7841,815783.77‰280.18‰

建国前夕,杜市乡仅有大专生17人。至1982年止,杜市乡拥有大、专院校毕业生36人(不含中专生),分布在全国各地,为四化建设发挥着骨干作用。

第五章 成人教育

建国前,杜市乡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文盲甚多(特别是青壮少年中)。建国后,党和**对农民业余文化教育极为重视。

1951年11月,江津县人民**为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作出决定,兴办业余教育。要求每村办一个班(60至100人),时间三个月,以当时的《川东报》、《农民识字课本》为教材,兼及算术、音乐等。经费来源实行课本、灯油、报费由**自筹,办公费由**补助,教师由各村在群众中选配。当年和第二年春,全乡办起了业余教育普通班二个,有学生85人;冬学十二所,入学735人。以后连年兴办冬学。

由于基础太差,尽管**对农民业余教育做了大量工作,1956年调查统计,全乡青壮年3,963人中,尚有文盲、半文盲3,526人,占89%。为进一步加速改变农民文化水平低的状况,以适应经济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年,杜市乡又根据上级提出的“以村为主,院坝结合,农忙少学,农闲多学”的农民业余教育方针,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年龄在45岁以下的青壮年文盲参加文化学习。当年,全乡参加扫盲学习的达2,395人,占应参学的90%以上。

1958年,乡配专职扫盲干部抓扫盲教育工作。至1962年精简。“文化大革命”开始,扫盲教育中断。

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成人教育再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中央曾两次召开全国农民教育工作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区、社都配备了成人教育专职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青少年中的文盲、半文盲上。对象是:1980年,年龄在12至36周岁,凡“文化大革命”前高小未毕业者和“文化大革命”以来小学五年一贯制未毕业者,均属扫盲对象。其中青少年、党团员、干部、农技员是扫除文盲的重点。36岁以上的文盲动员欢迎他们入学。全社1980年应入学人数是1,210人,应脱盲人数710人,集中参加各大队举办的扫盲学习班。至1981年4月,经县派人检查验收,基本上符合国务院规定脱盲标准的**占93.8%,实现了基本无文盲公社,获得了县人民**的嘉奖。

为巩固扫盲成果,进一步提高农民文化科学水平,继续举办业余高小提高班9个班。1982年起,公社开办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分农机、果树、蚕桑三个班,**每班50至80人,有专、兼职教师一人。

第六章 教育成果

杜市乡的人民,不仅勤劳朴实,而且重视文化教育。杜市乡的知识分子和饱学之士,历来热爱教育,传授知识。虽因种种条件限制而未成学府,但基础教育之所从来不乏。正是因为无数园丁的辛勤浇灌,祖国的花朵一代更比一代纷繁。经过基础教育的优秀学生,一批又一批地升入高等学府深造,有的成了专家学者,有的成了政治骨干,他们分别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振兴中华而大显身手。这是基础教育的丰硕成果。录入《乡志》,以励诸君。

杜市乡建国前大学毕业生名单

姓名性别籍贯文化程度生卒年限生平简况
熊明善龙凤留学德国1927年?曾任兵工厂总工程师,兵工学校,病故
熊明哲龙凤大厦大学1927年?中学教师,建国后在新疆建设兵团工作
邹衡伯高沿川大法律系1927年?曾任军委会航空委员兼民庭庭长
舒舍吾钟永仁乡村建设学院1927年?垫江师范,中学教师
钟永和街村云南大学经济系1927年?重庆行营科员,建国后在旅大市旅顺中学任教
钟永恒鱼谷浙江大学历史系1927年?巴县师范,中学教师
邹绪昌月坝中华大学数学系1927年?病故
邹绪德月坝中央大学农经系1927年?在重大、成大任教,副教授,有著作
江德义湘萍无线电专业1927年?抗战时空军通讯校毕业,两次赴美学习,任军校教官,现住美国

杜市乡建国后大学毕业生名单

姓名性别籍贯文化程度生卒年限工作单位生平简况
舒通益街村重庆电大电机系1927年?重庆电力厂副工程师、科长
蔡永林街村西北宝鸡工学院1927年?北京石景山科研单位
陈大昌街村江油石油学院1927年?云南大学副院长
钟晓萍街村成都科技大学1927年?云南大学
余正志月坝成都科大1956年?中学教师
邱永源月坝重庆师专地理系1933年?重庆92中
邹洪如月坝川大化学系1944年?四川省标准局工程师
邱洪元月坝华东化工学院1955年?西南化工研究院技术员
刘鹏举月坝解放军航校1922年?永川地区水电局解放军后勤部工作
邹绪伦月坝西北政法学院1927年?西南政法学院
邹季钊月坝南京工学院1929年?渡口市城建环保工作工程师
邹月天富湘萍重庆师专1948年?杜市中学副校长
熊朝林湘萍成都工学院1935年?兰州化工厂
熊天华湘萍川农农学系1957年?沣洋县?
舒正义湘萍研究生西农植保系
江发森湘萍重庆建工学院建筑系1943年?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兼副处长
钟永书湘萍川大法律系1927年?
於孝明高沿成都中医学院治疗系1930年?
杨安福协安西师数学系1927年?柏林中学中学教师
杨安海协安重大机械系1927年?綦江齿轮厂工程师
赖承金协安西南民族学院理化系1927年?綦江县中学中学教师
颜昌孝协安武汉兵器工学院1942年?工程师、车间主任
廖万德协安贵州大学1927年?贵州威宁县长、组织部长
邹绪丰胡家西师函授中文系1922年?和甲小学校长、小学教师
陈明志胡家重庆师专数学系1927年?杜市中学中学教师
罗福华胡家西农农机系1927年?叙永县中学中学教师
陈发兴胡家川师中文系1940年?
成世金万里中央一级干校1927年?青江厂中学教师
邹洪亨万里川大数学系1927年?江津三中中学教师
李培文鱼谷雅安农学院1927年?成都体院体育教师
熊天渝龙凤清华大学动力系1942年?留学美国获博士学位
龚华云龙凤西师化学系1927年?杜市中学中学教师
苏德龙龙凤西师化学系1927年?北京空军司令部防化教官
李光君龙凤西农化学系1936年?重庆电力校中专教师
陶长坤龙凤重大机械系1927年?江油机械厂
熊天燕龙凤川农农学系1956年?江津县人民
李培福龙凤永川师专数学系1927年?永川师专
熊明星龙凤中央工校、部队航校1927年?苍平县工程师

第七章 教师队伍的建设

建国后,在把旧学校改造为社会主义新学校的同时,党和**还十分重视对教师的培养和教育。五十年代初,组织教师投入了各项社会改造运动,促使改造世界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三十多年来,全乡教师坚持定时间、定内容的政治学习,经过长期的锻炼和考验,大大提高了政治觉悟。

为了提高教学业务能力,组织全乡教师定期举行教研活动,通过公开讲课和观摩教学、专题讨论、交流教学经验等活动,教师业务能力有所提高,从而提高了全乡的教学质量。

建国初期,全乡只有小学教师31人,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加上新吸收一部分教师中文化水平一般偏低。从五十年代起,**就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在职函授或离职进修。据1984年统计,全乡已有中、小学和幼儿教师135人,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教师队伍。参加中师函授学习的21人,参加师专函授学习的4人。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党极为关心教师队伍的政治生活。从建国初期,就开始在教师中发展团员,随后又吸收入党。但在十年浩劫中,“四人帮”把教师诬蔑为“臭老九”,从而使教师心灵受到严重的创伤。粉碎“四人帮”后,砸碎了压在教师头上的精神枷锁,教师们扬眉吐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恢复在教师中发展党员。并于1978年建立党、团支部。至1984年,全乡教师中有党员15人,团员12人。教师政治地位不断提高,尊师重道蔚然成风。先后有8个教师被评为专、县的先进工作者,杜市中心小学1982—1984年均被评为县、地先进集体。选为乡人民代表2人,县人民代表1人。

同时,工资、福利待遇也逐步得到提高。1950年,工资是大米每月70市斤。1952年增加为大米100斤,另评工分70—100分(一个工分每月价值为2,000元,折新币0.20元)。并开始对教师实行公费医疗,健康有了保障。1956年春教师工资改革(只发现金,不发大米)。当时,全乡教师人人升级,公立教师人平工资32.50元。1977—1982年,三次调整了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全乡有42人次得到了调整,提高、增加幅度最低的都是5元,最高的9元。1982年与1977年比,小学月工资增长总额为294元,人平增加4.81元。全乡享受独生子女优待的公办教师8人,每月支付独生子女补助费40元。班主任津贴每人每月5元,科任教师每月由学校补助3元。国家并按教师工资比例拨3.5%的福利费,用于教师家庭困难补助。

教育工会在节假日,除召开座谈会、庆祝会外,还为教工组织文娱活动,看电影、电视和文艺节目,到綦江、重庆参观旅游,让教工们愉快地欢度节假日。至1984年,全乡有退休教师7人,工资福利同样得到保障,使他们能安心度过幸福的晚年。


第十一篇 文 化

建国前,乡民文化生活极端浅薄。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本乡留德学生熊明善,买回留声机一部,在熊氏“渭明会”期间播送上海《百代》公司录制的一些川剧唱段和时代歌曲,轰动一时,他的亲朋好友祝寿喜庆之日,都来借用。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国民**迁重庆为陪都,川黔公路畅通,乡境机关林立,电影爱好者江孔昭用木炭机发电,在乡的学校操场等处放过《孤岛春秋》等无声影片。传统节日有少数文娱爱好者自发组织表演一些民间文艺节目,平日偶有外地的戏团或流动艺人来此卖艺,内容亦多封建糟粕,群众文化生活十分贫乏。

建国后,杜市乡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多彩,广播站、电影队、文化站相继建立。98%的户有收音机,3%的户有电视机。民间文艺活动推陈出新,健康发展,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一章 广播站

建国初,杜市乡始有“土广播”,即用话筒传达时事新闻、政策法令。1967年3月,公社成立广播站,设有专职广播员。当时只有一台连收带扩300瓦功率的两用机。安装十条主线,每个生产队安装低音喇叭5只,全公社安装500只(包括场镇50只)。1981年改为水泥电杆,架线5公里,竖杆90根,入户小喇叭240多只。但广播线还未普及到每个生产队,亟待解决。

公社广播站每天分早、中、晚三次定时播音,除转播中央台、四川台、重庆台新闻节目外,也转播县广播站的节目或自排节目,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导国内外重大新闻和两天内的天气预报,反映工农业生产,开展文娱活动等。

第二章 文化站

杜市公社于1957年冬成立过俱乐部,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群众开展川剧坐唱(打玩友)、话剧、歌舞、曲艺以及球类比赛等活动。“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1982年10月建成一幢二楼一底的楼房,使用面积300平方米。1983年2月6日在此成立文化站,再次将群众文化生活的组织和领导纳入议事日程。文化站内既可喝茶、下棋,又可借书、买书画、听曲艺等。1983年,购置彩色电视机一台,向群众开放,对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和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均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三章 电影队

建国初期,江津县成立电影队下乡巡回放映。杜市乡群众于1953年才普遍看上电影。1977年春,县电影管理站帮助公社培训了放映员。是年5月,公社购置了16毫米放映机一部、汽油发电机一台,成立了公社电影放映队,随即在本公社放映。电影队配备专职放映、维修、发电各一人。财务管理纳入社办企业,行政和业务归文化站直接领导。公社对电影队实行定、包、奖责任制,有效地调动了放映人员的积极性。既在场上放映,也到大队、生产队巡回放映。1980年公社礼堂落成后,于节日期间或群众乐看的影片,还加映场次,以满足群众要求。

第四章 川剧坐唱

乡民素来喜闻乐看川剧。三十年代末,杜市乡川剧爱好者王俊南、白文兰特约异地川剧班来场演唱古装川剧。演员正处于变革之中,有坤角。在旧社会,艺人身份微贱,因循守旧,不准许坤角上戏台表演。在广大群众拥护之下,便在下场口一气呵成地搭起了新戏台,演出月余。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热心于川剧的吴海清、赵文楷等人成立“同雅社”,不化装、不表演,只有乐器伴奏的川剧坐唱,以唱“折子戏”为主,经常在茶馆坐唱,吸引不少听众。一些富户的婚丧寿庆,亲友多特邀“围鼓戏”前往坐唱。这些传统的民间文艺活动,至今仍时有所见。

第五章 其他民间文艺活动

第一节 话剧歌舞

民国时期,杜市乡无一定文艺团体组织,对歌舞、话剧是难以看到的。建国后,在节日期间,多由共青团、学校等单位发起组织演出歌舞、话剧、曲艺(金钱板、相声、方言)、诗歌朗诵等,以欢度节日。内容有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唱大好形势,歌唱革命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宣传党的中心工作,反映农村新人新事等,对教育和鼓舞群众起了一定作用。人民公社化初期,公社曾组织过农村业余文艺宣传队,经常进行演出活动,不久即解散。

第二节 春节龙灯

每年春节期间(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日),乡中有“玩龙灯”的传统文艺活动。龙灯的起源,传说是唐朝魏征梦斩泾河老龙,人们为超度老龙的表现的一种形式,逐渐演变而为玩龙灯。“龙灯”实系竹编、纸糊,以麻布连接而成。每当春节,由群众集资雇请工匠扎制,从龙头到龙尾共九节(也有七节的),每节均有把柄。“玩龙灯”多于夜间进行。组成龙体之各节中均点有蜡烛,烛光闪耀,光环组成一条长龙。玩者各举一节,飞舞流星,随乐器的节奏快慢,在红宝灯逗引下,盘旋翻滚。十五日晚上闹元宵,更是热闹非常。所到之处,鞭炮齐鸣,铁水喷洒,礼花闪闪,硝烟弥漫,乐器紧奏,欢笑之声此起彼伏,蔚为壮观,一直玩到深夜方罢。

第六章 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其中主要有以下项目:

  1. 足球——古代叫做“踢鞠”、“蹴鞠”,这个活动在战国时期已经流行。

  2. 马球——古代称之“击球”、“打球”、“击鞠”等,马球在东汉时已出现。

  3. 围棋——起源于我国,古代称“奕”,春秋时期已流行,并出现了“通国之善奕”的围棋名手奕秋。

  4. 象棋——宋代时,我国象棋即定型为现在的棋制。

  5. 摔跤——古称“角抵”、“角力”,晋唐时又称“相扑”,宋代也称“争交”。这是一种古老的运动,相传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

  6. 游泳——最古的诗歌总集《诗经》中就有“泳之游之”的句子。

  7. 导引——又称“道引”、“行气”等,是呼吸运动和躯体运动相结合的一种医疗体育方法。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导引这一运动。

  8. 篮球(起源于英国)、乒乓球、羽毛球等。

第七章 文物古迹、风景名胜

第一节 寺 庙

一、水府宫

位于杜市场中最高处,坐北向南,一古刹。几经变徙,已无原迹。明末仅存基址于荒野之中。清初有主修者山东某倡修。整个宫宇建筑分为左右两厢。清乾隆九年即甲子年(公元1744年)秋旱,塑水师神象及其他神象(十八罗汉、雷祖、药王、观音、鸡足神、判官等数十尊)。修宇盖民放物,远旅住栈。水府宫已无原形,现为杜市区公所、县农行杜市营业处各占一部,余为横向街道。

二、禹王庙

位于杜市之北面平坝之处,初建于清乾隆年间。建国前至今均为杜市中心学校所在。早期仅有正殿一幢,约三米高,雄伟壮观的夏禹王正坐独尊。民国十五年(1926年),扩建楼宇。庙南为戏台,庙台之间有广场,两旁书楼为观看演出之地,可容千余人。庙宇建造小巧精致,屋顶上琉璃碧瓦飞檐,各种陶制人物、巨龙蜿蜒墙垣,飞禽走兽点缀其中,栩栩如生。戏台前沿、庙墙之上,或镶有木刻,或绘有壁画,或为山水花卉,或为神话故事,工艺精湛,形态逼真(惜在“文革”初视为“四旧”毁)。反映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今尚留有残迹。

三、公母寺

位于场西,今鱼谷村。初建于清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六月二十四日。寺内在原石壁上雕刻有石公、石母、文昌三尊塑像。于清嘉庆十六年至二十三年重修。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三月,再次扩建成九个菩萨。

四、石龙寺

位于场东,今高沿村。明代古刹。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扩建。整个寺宇建筑分上下两殿,左右两厢。正殿正中泥塑有释迦牟尼等三尊约三米高的大佛,肃穆庄严,金色灿烂,栩栩如生。两侧的十八罗汉,千姿百态。下殿塑有观音、文殊、普贤三大神像端坐一堂。置有五市尺直径的大鼓,四尺多高的铁钟,晨昏撞击,山鸣谷应,声亮幽雅悦耳。左厢塑的川主(李冰)、牛王神像。乡人每年六月、十月举办庆祝会,以祈风调雨顺,农业丰收。原以石柱七十二根与木结构而成三十六间的一座大瓦房,屹立在长约华里许、状若虬龙、头象大江的石梁脊坪上,故名石龙寺。宽大的坝子也用薄石铺成,图案精巧。石柱上泥塑的彩龙倒置,形象逼真,别具风格。山门右侧竖有字库一座,高约15米,脚大顶尖似笋,中空有孔,纸烧其中,烟不外泄。昔日苍松翠柏,奇花异草,布满其间,踏进庙境,心旷神怡。今是高沿村校所在,后花园依然存在。腊梅、紫荆花、李树、桂花傲然挺立。长方体石鱼缸置于园中,鱼在水浮莲中慢游。新建的石龙水库环绕,形如半岛。阳春三月,野花遍开,莺啼鸟鸣;盛夏秋之季,天晴气爽,温度适宜,四季喜人游览。

未详叙寺宇简况表

寺宇名称建修年代现况备注
玉皇观清代撤毁月坝村境
四圣庙1838年民用协安村境
显灵寺1760年今废月坝村境
观音寺1874年今残存麒麟村境
石宝寺1368年(明洪武初?)民用湘萍村境
龙凤庵1666年今废龙凤村境

五、杨氏祠

杨氏宋、元居楚,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由麻城县孝感乡草街迁蜀江津。明末避乱入黔之遵义县,清康熙年间(1662—1722)朝定复归江津县广兴场。富置业于杜市修祠,竣于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今为杜市乡湘萍村校之校址。

六、山寨

  1. 七星寨:与巴县接壤之七星山,依山凭险,明时创修。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由举人潘暨同乡人重修,并于凤冠山巅修内寨,谓之平安寨。

  2. 人和寨:兴修于清嘉庆年间(今湘萍村八队善和坝),于1958年撤作他用。

第二节 古墓遗址

公社境内月坝、湘萍、鱼谷三个大队中,有三处“蛮子洞”,共十穴。据考证,均属汉代崖墓,距今两千余年。由于历时久远,墓中棺葬遗物均已消失。

第三节 风景名胜

一、流水岩

流水岩位于场东五里许,虽然地处偏僻,但山势秀丽,景色宜人。早年是乔木参天、人迹罕至的幽静地方。清嘉庆六年(1802年)三月,由沈荣华等捐钱修路,伐木凿石,修成一条弯曲的山径,是一碗水经晒经石到杜市场的孔道。现城门完整,铁炮已无。扼守天险,是兵家必争之地。东岭成峰,绵亘不断,西处倾斜,沃野成片。夏秋之际,山洪盛发,瀑布高挂,宽三十五米左右,汹涌澎湃,巨浪排空,水花四溅,吼声震耳,十分壮观。因此故名“流水岩”。行人至此,坐于地上,可观秀丽的山石而悦目,可赏花香鸟语以抒怀,不愧为杜市的胜境之一。顺流而下,在半截田侧的峡谷间,一墩盘石前面约一人高处刻有碗大的“道光伍年四月二十四日长大水打田”的两行字迹,这是洪水危害的铁证。

从城门右角沿山岭直上,杂草丛生,在松林中穿过50米,似乎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方。但侧身一观,小心翼翼地攀树而下就到了“平安洞”的前沿。爬壁而行10步,便到了外墙,用连二石砌成,长约15米,最高处1.2米,最低处1米。中间“门”高1.5米,只能过一人的一个石洞。右墙上有炮口9个,外小内大,以便射击。再前行数步,乃是内墙,用条石叠砌,上接伸出的悬岩,下抵岩石地面。中间有1米高、两米宽的一道大石门,门额上刻有“平安洞”,右边有“颜鉴自修”,左边有“道光戊戌年立(1838年)”的字迹,昭然可见。进入内洞,豁然开朗,别有洞天,宽2米许。往前数步,便是伸向山里的“平安洞”,口大内小,不能直立,上下都有巨石,最后分成两叉,好似大张的虎口,可容纳五十人并肩而坐。出口再往前行是仅一米宽的窄道,弓身前行约五步,是洞的尽处。依地势用四条青石砌叠为墙,凭墙眺望,高歇乡、太平场、龙登山尽收眼底,青山与大地相接,美不胜收。鸟瞰大地,离洞15米高,眼花缭乱,偶一失足竟有粉身碎骨之险。仰望上隔山顶有3米,大有掉檐之势。在洞沿边境上有距离不等的七个石洞,是立栏杆的柱洞,凭栏观境,总是心惊胆战,不敢久留。距今146年前,颜鉴在荆棘丛生、灌木葱笼、鸡犬不闻的悬崖峭壁间,以简陋工具修筑“平安洞”以御匪患,那种不畏艰险、酷爱公益的精神可嘉。

二、香炉石

麒麟村坪上生产队有两墩大的怪石重叠,上面大呈碗形,中间小,基脚大,整个看来就象昔日敬神时烧钱纸用的炉子,因此称之为香炉石。这拔地而起5米高的香炉峰,直径3米。峰顶巅平面1.6平方米,位于东面15华里太公山、海拔608米的一条山岭上。每当狂风大作,它巍然不动,但细听却有敲磬之声,回旋耳际,令人不愿离去。虽历经沧桑,却吸引着津、綦、巴邑群众的景仰,称之为圣地。清初娄家到此居住,因交通不便,提议建立香炉场。后来邱参延把香炉场卖与舒清云为业。81岁的老人张银高说他来时尚有一间屋,座东向西,有板壁,前面墙已筑过,墙上照过雾神灯,作为匪贼来时的信号。场前有一棵大白果树(银杏),枝繁叶茂,亭亭玉立,非常壮观。来人至此必欣赏白果树与香炉石,以抒胸怀。现尚有游人诗句:“千古香炉一壮观,优美传统动心弦;阳春三月览此迹,巍峨香炉何来缘?”


第十二篇 卫 生

第一章 医 院

建国前,杜市乡不曾有过医院,先后只有熊克勤、成济安、张义生和李灿如于民国十九年(1930年)开设“作寿药房”;颜维城开设“仁安堂”药房;秦回生开设“回春药铺”;邹笃山、僧惠光(刘玉清)等人自开中药铺,出售中药及膏、丹、丸、散等成品药。还有赵文楷设铺,何良方逢场设摊专治外伤。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江津国医馆杜市分馆成立,医药卫生事业十分落后。广大农村经济贫团,难于请医对症服药,发生疾病多自找草药、单方医治,有的则求神拜佛。贫苦人民因无钱就医买药,被常见疾病夺去生命者不少。

民国九年(1920年),乡境严重的霍乱疾病流行,死亡日达二至三人,历经四个月之久才被制止。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秋,因修川黔公路,人多流动频繁,乡境沿线曾发生霍乱。农历九、十两月,全乡流行,死亡百人以上。国民**不管人民死活,听任疫病蔓延,广大群众惶恐不安度日。

建国后,党和人民**十分重视医疗卫生工作,关心人民身体健康。1951年,杜市乡的中医生张义生、李灿如、於碧如、赵文楷、颜维城、何良方、潘济仁等人,在贾嗣区卫生所的帮助下,组成巡回医疗组。1954年8月,他们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积极响应号召,自愿报名组织起来,走集体化道路,共同投资兴办起了杜市联合诊所(杜市公社医院的前身)。诊所建立之初,资金短少,药物缺乏,医疗器械更少,房屋设备简陋,存在不少困难。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诊所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面向农村,面向生产,送医送药上门,深受群众欢迎,从而使诊所的集体经济日益壮大和巩固。

1958年冬,联合诊所改名为杜市公社医院,实行公社所有制。职工增至26人(行政人员7人,中医10人,药剂4人,助产士2人,西医3人),并设置了简便病床4张。到1962年,已积累资金25,774元(包括固定资产)。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医院调整退回原来的联合诊所集体所有制,将“三权”下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医职人员20人。

1962年后,在国家扶持下,诊所业务继续发展。至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在“夺权”浪潮中,诊所领导“靠边站”,正常业务活动受到影响。直到1969年10月,经杜市区革委批准,建立杜市公社卫生院革命领导小组,逐步恢复了正常的医疗卫生业务工作。1980年10月,更名为杜市公社医院。

1982年春,全院有职工20人。其中:中西医内科7人,外科治疗2人,司药收费3人,助产士1人,外勤组(血防、疫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4人,总务会计2人,炊事工1人。1976年开设住院部,有屋3间,计39平方米,病床5张,手术室1间。有流动资金16,819元(不包括固定资产)。1981年,全年诊治病人28,898人次,每月平均2,408人次,日平均80人次。

第二章 医 生

第一节 中 医

中医中药是祖国传统医药,是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有着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出了重要贡献,对世界医学的发展也有深远的影响。建国后,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制定了一整套继承和发展中医、中药的方针政策。1954年,中央颁发《关于改进中医工作问题的报告》,详细阐明党的中医政策。1957年,人民**下达《中医带徒办法》后,中医带徒在杜市蔚然成风。

中医中药在杜市乡传播的时间无法考证。民国年间,中医中药都是私人开业。中药有自营和合伙经营两种,他们都自有医术,坐堂处方,也有聘请声望较高的中医生坐堂。中医民间俗称“太医”。民国时代,中医分儒医、时医、知医、江湖医、草药医、巫医等。

民国年间,在杜市乡从事医务工作的有坐堂、个体开业、流动行医、半农半医、居家挂牌、在中药铺挂牌应诊等形式,先后共有医务人员20多名。这些医务人士大多是“父传子、师带徒”而成,具有一般疾病的医疗技术。其中医术较高明、握有较多临床经验的有成济安、李灿如、张义生、秦回生、颜维城等。他们是医药兼营,坐堂处方。余庆之等是逢场坐堂开方,闲天下乡出诊。他们待人和气,言行端正,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声望。

建国后,1953年贾嗣区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时,杜市乡中医及中医外科李灿如、何良方、赵文楷、张义生、成仲文、於璧如等人被吸收为协会成员,允许个体开业就医。1954年,杜市乡联合诊所成立,杜市原有的医生逐个自愿报名进入了联合诊所,直至今日的医院。

第二节 草医、游医

建国前,草医、游医多是逢场来乡摆摊,既卖药又治病,时来时去,行踪不定。他们多数能守信义,对患者有求必应,风雨无阻,朝去暮回。其中有的草医、游医掌握有祖传秘方,对某些疑难病症的治疗有独特之处。乡境农民戴克明持有治疗狂犬咬伤的疗效药方。治疗时,除给患者药物外,常用“神水”、“神咒”相伴。戴死后,儿子解开了其中的奥秘,原来这药方是祖辈家传,其父不轻易授与他人,为保守秘方而故弄玄虚。但也有的草医、游医二三次处方无效后,则以病者“邪气过重”或“犯有煞方”等迷信之说推卸责任。

第三节 巫 医

建国前,乡境俗信迷信之事甚多。鬼神之迷信,疾病虽用医药而亦不废巫师。至关亡、照水、观花、降马脚、扶乩、夫阴,凡诸交通鬼神之术,妇女尤甚。而烧胎、收骇、招魂诸说,尤其荒诞。操术者多河南教,大约精神作用,虽用符咒,仍属心理。愚民不知,故为所骗。

民国时期,借医为名,利用各种方式诈骗病人钱财的不乏其人。还有不少只知几个药方的庸医,二三次处方无效后,则以病者“前世冤孽”等迷信之说卸任,给巫医、神婆、神汉带来可乘之机会,造成轻病加重,重病拖死。而散居在乡村的巫医、神婆、神汉,常把某些民间药物知识和治疗经验同迷信混杂一起,迷惑群众,骗取钱财,致使不少人信鬼神不信医,患病后求神不求医。

略举二例:

一、医神方

乡境巫医胡定开,常用邪道骗人钱财。一九四九年,重庆津灰厂经理杨锦常患痔疮,经人介绍来杜市场赵文楷医师处用挂线枯痔法治疗。杨怯痛而觉病情恶化,欲另求医治。胡定开知道后,便于同行李燮阳商量,对杨锦常说:“请天神给你发药如何?”杨应许后,胡定开便选择一天凌晨,在堂内四壁高挂黄钱纸幡,堂上放置一个沙盘。杨锦常按约来到后,胡立即点烛焚香,闭目凝神,合掌祷告说:“今有善家杨锦常因病垂危,朝不保夕。其父为人忠厚,好行善事,欲求天君赐一药方。望天君大发慈悲,挽救善家生命。”言毕,只见沙盘旋转飞舞,胡骤然叫喊:“王天君已到!”此时,李燮阳疾呼三叩首。礼毕,有事先安排好的人在沙盘内作书字模样,另一人则一字一句地读到:“天君念锦常之父积有功德,故以此济生。今西北方向有一红龟,乃犯天戒被逐下凡,现落在一个死父不过七日的孝子手中,他有放龟行孝之意,若寻得此龟,勿须议价,只求买得为好。此龟能缩短病程,转危为安,阴阳两补,白发转青,延年益寿。”由于锦常无知,见状早已迷住心窍,当即吩咐佣人去西北方向三岔路口等候。翌日逢场,九时许,果见一青年披麻戴孝,手提一红龟缓步而来。佣人急忙上前问话,闻青年所答与天君言语无二,便极力恳求卖给救命。旁观者深感离奇,一时围得水泄不通。起初青年假意不肯,经众再三说情,才愿以黄谷十五石交换。佣人深怕求之不得,当即答应。此后,杨锦常由于挂线术获得疗效,兼以滋阴,不久便康复。这本来是巫医胡定开玩弄的戏法,而杨锦常毫无觉悟,后来还以厚礼酬谢。乡里百姓也被蛊惑,竟长时期讹传胡太医能请天君显圣治病。

二、神水

民国十七年(1928年),疫病四起。杜市乡慈善会首领周海廷为了骗取钱财,在杜市、广兴、五岔、高歇、崇兴发起求神治病会,当时热闹非凡。周海廷事先将“金灵丹”放入指甲内,趁号“神水”之机,手指一弹,将“金灵丹”投入盛水的瓦缸中,使水有了药味。周乘机向群众吹嘘说这是神仙显灵,这“神水”可以有病治愈,无病防病,如愿取者可用五斗米的价钱交换。由于群众相信鬼神,受骗上当的人不少。

建国后,党和人民**大力打击迷信活动,巫医神婆虽不敢公开用迷信手段诈骗民众钱财,但由于几千年来迷信思想的残余还未肃清,他们在暗地里观花、照水、卜卦、走阴、求神信鬼等迷信活动仍在毒害群众的思想和身心健康。所以破除迷信,用科学知识教育群众,防止迷信危害还任重道远。

第四节 西 医

鸦片战争以后,英、美帝国主义侵入中国,对中国人民施以殖民主义教育,于沿海各通商口岸开办学校、教会和医院,继而伸展到内地,大量推销西方药品。西医技术和西药随之传入中国。西医西药对中医中药难于克制的疾病有一定作用,是科学的。十八世纪阿米西发明显微镜,1929年弗莱明发明青霉素,随后弗克曼发明链霉素,1947年埃里西发明氯霉素,1948年达格尔发明金霉素,芬莉和卡纳发明土霉素。这些药物和仪器的发明,是西医史上的伟大突破,也是人类健康的福音。现代医学给人类带来了生命的春天。许多专家正在向危害人类最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癌症等领域顽强进击,并不断取得胜利。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曾任国民党中央训练团的军医官蒋世雄在杜市场创设西医西药兼营之诊病室。相继有晏家税、温树荣等开设西医诊疗室。1949年,於壁如由国民**西南行辕检诊所归来,最初在农村家里用西药为群众治疗一般疾病,收费低廉,工作细致,疗效高,享有声誉。1950年,在杜市场设置“实验诊所”。

建国前,西药虽有疗效快速的特点,但因市场物价波动,**管理不善,非富户之家不易就医。注射一支“盘尼西宁”,需谷一石五斗(每石380斤);一包小儿肠胃消炎药,收费相当大米五升;买一片四环素需要大米二升。1949年,钟雪清之母病危,注射二支盘尼西宁(今名青霉素)去谷三石。

建国后,医疗事业迅速发展,西医人员增多,技术提高。国家提倡中西医相结合的治疗方法,对原有医疗人员进行短期培训或入学进修,使他们既懂中医,又懂西医,中西药物兼用。

建国前,杜市乡无西药出售,由西医师自到重庆购买。西药传入乡境初期,中医对西医极为反感,群众更觉离奇。有的中医老师对人讲:“西药是凉性,病人吃过西药不好医。”但经长时间的观察,中医觉得西医确有长处,才逐渐消除了对西医的偏见。中医最先对“灵芝药水”很感兴趣。一是自古灵芝有“起死回生、返老还童”和求取不易的说法;二是灵芝药水用于止吐、止泻、镇痛和兴奋等方面,确实具有显著疗效,是夏、秋季良药。中医称它为“急救水”或“救命水”。如遇疫病流行,有经验的中医除自家备用外,也开始作为临床的首选药品。

由于西药有携带、服用方便和疗效快速等优点,群众逐渐乐意购买,服西药的病员也越来越多,因此西药销售量不断增加。民国时期,我国西药工业落后,多数西药依靠外国进口,因此西药比中药昂贵。市场物价波动时,一瓶二十五万单位的“盘尼西林”注射剂(美国进口)在重庆的进购价相当于黄谷一石(380斤)。建国后,中西药主要由医药公司统营。由于西药多数是我国生产,药品数量成倍增加,新品种不断出现,价格大幅度下降。1969年比1950年下降约80%。乡内群众居家旅行,常备药品应急解危。

第三章 合作医疗

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杜市联合诊所贯彻中央“面向工农兵”的精神,在乡人民**的领导下,帮助全乡十四个高级社普遍建立起了保健药箱,培训了卫生员和助产员,使社员的常见病与轻微工伤能就地自疗,妇女分娩时的简易手术能就地解决。这是杜市乡最早的集体合作医疗,但举办不久即停止实行。

1961年2月,杜市公社推行集体保健医疗制。办法是:每个社员全年提医疗费2.4元,由公社统一掌握,调剂使用。按当时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规定这笔资金来源为:公社负担20%,管理区负担30%,生产队负担50%。实行这一办法,社员看病不再付钱。于是,就诊人数急剧上升,医院开支猛增。至1963年3月20日,经县批准,停止实行集体保健医疗制。

1970年,杜市公社又以大队为单位推行合作医疗制。办法是按人计算,每人投资2元(由生产队公益金和社员个人各负担1元)交大队统一调剂使用。大队设合作医疗站,每站配男女赤脚医生各一人。赤脚医生由群众推荐,大队上报,公社审定,公社医院负责技术培训。社员到合作医疗站看病,只收挂号费,免收药费。赤脚医生由大队评工记分,由各生产队分担。

合作医疗站药品消耗,除用投资购买部分商品药外,本着自力更生、勤俭办站的方针,采取各生产队凑给少量土地,由赤脚医生自种、自采、自用为补充。协安、麒麟等大队医疗站,就曾种有藿香、小茴、薄荷、荆芥、白芷、川芎、紫苏、红牛膝、菊花、银花、当归、黄连等常用中药材30余种,面积5.5亩,对减轻群众负担起过一定作用。

各大队赤脚医生还配合公社医院除害灭病。1970年,普种麻疹活疫苗,全社接种3,081人。在公社医院4名医生率领下,18名赤脚医生积极配合,迅速完成了接种任务。

第四章 除害灭病

第一节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杜市公社在五十年代中叶,即已建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领导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历年如此。每年四大节日(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均动员全民大搞清洁卫生,宣传卫生知识,开展评比。

1958年,对全乡水井普遍进行了改造。场上配备了清洁员,固定了垃圾堆,居民到指定的地方取饮水。饮食行业建立了碗筷消毒制,改善了卫生条件。

1958年至1959年春,全公社开展除“八害”(老鼠、麻雀、苍蝇、蚊虫、虱子、跳蚤、蟑螂、臭虫)。以后改为清洁积肥,年年进行。每逢节日大搞一次,已形成制度。

第二节 防治疾病

建国前,杜市乡人民不时发生麻疹、天花、疟疾、乙型脑炎、钩虫病和霍乱症,加上缺医少药,当局不管,对人民生命安全以极大威胁,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建国后,医务人员和广大群众多年努力,坚持“以预防为主”,狠抓除害灭病,已取得显著成效。

天花,中医称“痘疮”,俗称“烂豆子”。天花病毒烈性传染,国家法定三号病。从五十年代中叶起,每年有计划地实行免费注射接种,现已基本绝迹。

疟疾(俗称“摆子”),是由疟原虫引起的寄生虫病,通过蚊虫叮咬而传染。和麻疹。1964年对全公社儿童进行了麻疹活疫苗注射,对疟疾病实施了全民预防服药。现在,疟疾、麻疹均罕见发生。

钩虫病,俗称懒黄病,是钩虫寄生人体所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建国前,农村发病率很高,在群众中均为难治之症。建国后,1959年县上曾组织9人的钩虫病调查小分队来公社进行普查,同时采用“四氯乙烯”药物进行治疗。1981年,检查出轻微钩虫病患者298人,采用新的药物“灭虫灵”治疗,达到了有效控制。

钩端螺旋体病(俗称打谷黄),一旦发病,易于肺出血、肝脾损害及致败血症。治疗不及时,导致死亡时间极短。每年秋收季节,全社实行群防群治,预防接种注射。由以赤脚医生为主导,以生产队为单位熬制大锅汤(藿香汤、“七鲜饮”),或购买清凉解毒药发给社员口服。1965年,有人发病及时隔离抢救,未导致死亡。

血吸虫病:是由血吸虫寄生人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每年春秋二季,均要进行药物灭杀钉螺,或结合农田水利建设,采取开新沟填旧沟与粪便检查等法防螺防病发。1958年始治血吸虫病时,以“酒石酸锑钾”为主,因副作用大,1970年改用“血防846”,治疗103人,疗效率达99%。

霍乱:又名“虎列拉”,俗称“麻脚瘟”,是由霍乱弧菌侵入人体所致的烈性肠道传染病,多见于夏秋季。此病来势凶猛,危害广泛,死亡快速,曾几度造成世界性大流行。据史料记载,我国原无此病,清嘉庆二十年(1817年),始由印度传入。建国后,人民**采取群防群治的措施,普遍注射疫苗,得到有效的控制。

第三节 民间保健

从古至今,乡内仍有群众沿袭民间土方土法防治疾病,保健身体。诸如刮痧、放血、烧灯火治腹痛、头痛、惊厥、两目昏眩;拔火罐治腰酸痛、扭伤疾患;用鱼秋串、陈艾叶滚背驱风散寒;在缸内养鱼识别饮水有毒无毒。

还有一些良好的卫生习惯世代相传,如黎明即起,洒扫庭院;早刷牙,晚沐浴。年前,家家户户开始打扫“扬尘”,浆洗衣、被、蚊帐,干净清洁迎新春。农历五月五日,许多人家门上挂陈艾、菖蒲,午饮雄黄酒避瘟疫。由于民间传说这天的百草都有药效,便有不少群众上山采集芦蒿、陈艾、菖蒲、樟叶、野兰花、蛇牙草等植物,用以煎水,谓之“沐兰汤”,沐浴后可避暑热疥疮。

此外,还有每年“六月六,晒衣服”;立秋日,吃“啾药”;重阳节,上山采集吴茱萸用于消毒杀菌等传统习俗。

群众还十分注重锻炼身体,增加营养,提高身体素质,开展广播操、工间操、保健操、气功、太极拳和各项体育运动。与三十多年前比,大有发展。

第五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新法接生

建国前,**毫不关心妇幼保健事业,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低,患病率和死亡率高。妇女生男育女的事,没有懂得科学卫生知识的专业接生员,分娩沿袭旧法,普遍使用剪刀或指甲断脐带,不消毒,致产妇死于产褥热或大出血,婴儿死于“破伤风”者甚多。难产者,多靠巫婆接生,致死产妇、婴儿之事时有发生。

建国后,推行科学的新法接生。1956年每个高级社配备一名不脱产的助产员,1962年公社医院开始配备专职接生员,使妇婴的产期安全有了较好的保证。1982年,全公社产妇248人中,采取新法接生的95人,全产程接生的94人(住院分娩的59人),占产妇的38.3%。基本上做到了生一个,活一个,壮一个。

第二节 防治妇女病

妇女病发生较多的有白带、闭经、宫颈炎、子宫脱垂等。建国前,医疗落后,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患者生怕别人知道耻笑,少于就医。建国后,1960年至1969年,患者先后有267例。经公社医院采取中西医综合治疗,已痊愈252人,占94.4%。往后,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妇女身体素质不断增强,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改善和预防措施不断加强,妇女中的上述病已极大减少。1982年检查,全公社尚有患者9人。

第三节 防治婴幼儿疾病

建国前,国民**根本不管婴幼儿的健康保护,在群众中担心儿童难过“三关”(即:破伤风、痘、麻)。因这“三关”的死亡率相当大。建国后,每年对婴幼儿的“三关”与百日咳、白喉、乙型脑炎等易患疾病进行预防和免疫接种,得到有效控制。从1980年起,每年对儿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人头卡片。1982年,杜市公社共有儿童1,482人。据其中1,036名(占70%)的健康检查资料统计,有病儿童96人,生理上有缺陷的13人,均在检查发现后及时采取了治疗和矫正措施。

第四节 妇女劳动保健

建国后,农村、厂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对妇女特殊的生理时期(月经期、妊娠期、产期、哺乳期),采取“三调三不调”(月经期调干不调湿,妊娠期调轻不调重,哺乳期调近不调远)的劳动保护措施。并给予妇女特假、产假(56天)、计划生育优惠假(72天)和适当供应糖、油、肉等副食品,以利妇女休息调养,恢复健康。卫生部门大力宣传妇女劳动保护的卫生知识,推行新法接生,进行产前检查、产后随访和妇女病的普查普治。

第十三篇 社 会

第一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杜市乡的福利事业,有官办、宗族兴办和群众乐捐举办三种。

一、官办社会福利。 主要有“积谷”。源于清代,随粮摊募,收储于民,以备饥荒。民国时期,对“积谷”用途曾规定:(一)兴贷:每年青黄不接时,由贫户具保承贷,待新谷登场,按一分加息,本息一并归仓。(二)平粜:于饥荒之年,举办平粜(注:平价出粜),购买者以贫民为限。(三)散放:灾荒年景,赈济赤贫。杜市乡设有积谷仓,设仓首主管收放。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全乡存有积谷一百多石。以后,管理逐渐混乱,地方官员假借各种名义任意动支,从中贪污盗窃,弊端百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江津县参议会曾决议“各乡镇进行清厘,就地借贷或平粜处之”,旨遂荡然无存。

二、宗族兴办的社会福利。 乡中钟、樊、熊、潘等几个较大的家族,均集体置有田产。其地租收入,按其族谱规定用于本族共同的福利开支。其对本族困难户中有造就的子弟给予学费补助,对鳏、寡、孤、独、丧失劳动力的族人的丧葬、婚嫁给予救济等。

三、群众乐捐举办的社会福利。 民国时期,杜市乡曾有“慈善会”组织,从会员乐捐中以一部分用于施茶、施药、施棺(或棺材),用于赤贫户的医药和无人料理死尸的丧葬。也有少数群众自动施茶、施药(如余庆之在过旧历年时施米和猪肉),以帮助赤贫户。

第二节 建国以后

建国后,由于国家性质的根本改变,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及集体设置机构统筹安排,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一、优抚救济。 人民**专设民政机构,乡设民政干事,具体负责烈军属及社会困难户的优抚救济工作(详见政治篇)。

二、“五保”。 从1957年起,对农村中丧失劳力、无依无靠的孤老社员,由生产队集体予以“五保”(即保吃、保穿、保烧、保教、保葬)。其开支在集体年终决算总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内解决。

三、其他社会福利。 建国后,由国家和集体统筹的社会福利难以枚举。如职工的退休、病休、公费医疗或合作医疗,学校中的助学金,农业税征收中的减免政策,对穷队的无偿投资,对缺粮户的生活安排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历史上任何一个政权所做不到的。

第二章 社会团体

第一节 哥老会

哥老会原名“汉留”,俗称“袍哥”。早先为秘密组织,以“反清复明”为宗旨。辛亥革命前夕,组织有较大发展,在历史上起过进步作用。辛亥革命胜利后,那种“反清复明”思想消逝,江湖义气成了它的精神支柱。民国以来,逐渐为地主豪绅所操纵和利用。

杜市乡的哥老会有三个组织名称,叫三个“堂口”,即仁字号、义字号和礼字号。仁字号的参加者大多系地富中的上层人物;义字号以工商业者参加较多;礼字号的参加者多系地位比较卑下的劳动农民。不管哪个“堂口”,其中任“舵把子”和“当家管事”(实权人物)的,无不是富豪劣绅上层人物。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至三十四年(1945年)间的哥老会为甚嚣时期,共有成员400多人。建国后即解散。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钟雪清等人,在乡内发展正诚社社员,为扩充势力,把已参加哥老会的成员定为正诚社的社员,随着解放而溃散。

第二节 崇实社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2月,杜市乡的贺俊昌、钟永琴为首成立崇实社。其目的是拉帮结派,扩展地方势力,开展争权夺利斗争。1949年11月,杜市乡解放即散。

第三节 慈善会

为一群众性组织,它的教义是儒、释、道三教合一,称之为“奇缘道”,又名“奇缘善会”。那时这一封建迷信集团,吸引了不少的“善男信女”为之奔走,影响极广。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从江津龙华寺传来,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崇信者约二百多人。曾在街上设善堂,供奉李太白(称太白金星,代表儒)、济颠和尚(称灵济大师,代表释)、张三丰(称三丰祖师,代表道)。宣传“现在人心死尽,不遵守五伦八德,大难即将来临,如能遵守,天心可回,就能转祸为福”。实质是宣传封建礼教,束缚群众手脚。究其原因,是由于一般人在三座大山压榨之下,愚昧无知,以此作为精神寄托。

第三章 旧习与新风

第一节 婚嫁、丧葬、祝寿

一、婚嫁

建国前,人们的思想长期受着旧礼教的束缚,青年男女婚姻是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定,毫无自主权。违者动辄被视为大逆不道,不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要受到家规、族规以至国法的处理。由于婚姻不能自主而结成“怨偶”者不少,酿成青年男女自杀的悲剧也时有见闻。直到建国前夕,在地处城市附近、交通比较方便的杜市乡,包办买卖婚姻依然存在。

旧的一套婚姻礼节、手续十分繁琐。首先,男女双方必须“八字”相合。所谓“八字”,原系人出生的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代号,并无别的意义,而一些靠迷信骗人钱财的算命之徒,则借此故弄玄虚,从中推测双方“八字”相生、相克(即所谓八字合不合),以肯定或否定男女的婚姻。要双方“八字”相“合”后,再经双方父母同意,然后订婚(俗称作“香”),这是第一步。其次,订婚到结婚,礼俗多如牛毛。从订婚起,每一婚事活动(日期选择、礼品备办、通知结婚日期等),都有不少陈规陋习。办婚事自然以家庭的贫富定奢俭,但必须请花轿去接新娘。新娘上轿、下轿、拜堂、入洞房、回娘家,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有着千奇百怪的规定,充斥着浓厚的封建礼教色彩。

建国以后,贯彻实行新的婚姻法,男女婚姻自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父母包办子女婚事的现象已经大大减少,旧的一套礼俗多被废除。特别是近九年来,大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婚姻家庭方面出现了许多新的风尚。从1979年以来,有295对青年男女结婚没有大操大办,其中有123对扯了结婚证就完婚,没有请客。全乡从是年起,男到女家的有29起,是移风易俗的改变。

二、丧葬

建国前,丧葬充满着繁琐的封建礼仪和迷信活动。人死了,要请道士开灵,做道场,设堂念经,烧钱化纸,“超度亡魂”;出殡安葬请阴阳或道士卜选安埋吉日、良时,看定埋葬的地点、方位,叫“看阴宅”(点穴位、拨方向)。迷信传说:“不如此就不能保佑子孙后代昌盛。”有时人死后,由于出殡、埋葬选不到吉日,竟不惜长时间将死尸停放家中等良辰。

贫家之户,人死了,俭朴料理丧事。而地主豪绅则不然,在丧葬中铺张浪费比较普遍。民国十九年(1930年)穆瀛洲之父死了,请二十多个匠工,扎成精致的有许多鸟兽虫鱼和人物花卉的灵房和堂皇的灵堂,点缀得异常壮观。三十多个道士念经拜忏超度亡魂,龙灯、高足狮舞、烟火烧、锣鼓、围鼓戏,热闹喧天,人声鼎沸,一连搞了七昼夜。

建国后,旧习俗和迷信活动大大减少。人死了,开追悼会以寄托哀思,逐渐代替了“做道场”。在殡葬上,1979年1月以来,有刘德明、施树荣等10余人先后实行火葬。

三、祝寿

做生祝寿,互庆生日,民间习俗久远。建国前,劳动人民谋生尚难,生日无法做点可口食物全家团聚共庆罢了,即是满十寿日,也不过多几个至亲而已。而地主豪绅则以做生为生财之道。建国以后,有的人由于地位的改变和生活的改善,生日大办酒席。十年动乱中,铺张浪费常有所见,甚至于个别干部,以做生日为名,大量收受礼品。粉碎“四人帮”后,大力开展文明礼貌活动,不正之风已逐渐纠正。

第二节 祭祀、庙会

一、祭祀

建国前,乡中各族姓每逢清明时节,都将全族男女老幼汇集在各自的祠堂或一定地点,共同祭祀祖先。这一民间风俗由来已久。祭祀时,在其祖宗香位前,秉烛焚香,供奉祭品(富族以全猪、全羊、全鸡为供品),由全族人三拜九叩,礼仪十分隆重。不仅如此,族长还带领族众,抬上祭品,伴随着乐队(一般称锣鼓),一路吹吹打打,到各自的先人墓地扫墓,异常热闹。祭祀毕,全族一起聚餐(即所谓“吃清明会”)。一些族类纠纷,亦在“清明会”上由族长出面裁决。

建国后,随着生产资料关系的改变,各族举办的一年一度的“清明会”已自然解散。各机关团体在“清明节”向烈士坟茔扫墓,以示纪念。民间仅有少数人家尚进行扫墓活动。

二、庙会

建国前,民间流传的带有迷信习俗的庙会有: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九日的“上九会”(为玉皇初九生日祝寿),二月十九、六月十九、九月十九日的“观音会”,纪念唐代名医孙思邈的生日(农历四月二十八日)的“药王会”和十月初一日的“牛王会”等。这些庙会,均各设有会首经管,从群众中募筹集资,到期集 会向神灵祭祀祈祷,以求人寿年丰。建国后,各种庙会均已废止。

第三节 节日

群众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节日为春节、清明、端午和中秋。其中,以春节为重,也是建国后国家法定节日之一。这些节日对广大群众终年劳动起着劳逸结合的良好作用。建国后,党和**一直十分尊重群众的上述传统节日,并且在商品供应、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精心安排,使广大群众欢度节日。

一、元旦

这是新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也就是新年。建国后采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历法即公历(纪元是从耶稣生日算起)。

二、春节

是农历的元旦,是我国人民的传统节日。新中国成立后,统一以阳历的一月一日为新年,而把农历的正月初一日改名为春节。春节全国放假三天。节前家家户户都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有除旧迎新的意思。节日里,上下一片欢腾,男女老幼,笑逐颜开。除夕之夜,家聚 集堂前,畅谈一年的成果,沉浸在甜蜜的回顾之中,谓之“守岁”。新春凌晨,鞭炮此起彼落,灯火交相辉映,欣喜于欢乐的气氛之下,谓之“迎春”。青年男女,红妆素裹,载歌载舞分外妖娆。千家万户,交往拜年,酒席筵前,谈笑风生。同时开展拥军优属慰问(拥护、慰劳解放军,慰问革命烈军属和离、退休干部)活动和军民联欢。丰富多彩的、健康的文娱活动,逐渐代替了那些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风俗习惯。

三、清明节

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它包括两个意思:一是农事节气,二是风俗节日。清明是二十四个节气中的一个,一般在每年公历的四月四日或五日。此时,万物返青,春色宜人,阳光明媚,空气清新。按照我国传统习惯,清明是扫墓的日子。清明节扫墓祭祀活动由来已久,这是因为清明节和“寒食节”连在一起的缘故。清明前一天是“寒食节”。“寒食节”传说是春秋时代晋文公流亡国外,忠臣介子推伴随之。晋文公回国后赏赐不平,遂同母亲隐居到绵山上(今山西介休东南)而死。为纪念这位忠臣,晋文公定清明前一天为“寒食节”,是日不准百姓举火,只准冷食,以示纪念。

四、端午节

农历的五月初五日是端午节,又叫端阳节。这是纪念我国古代爱国诗人屈原的节日。屈原是战国时代的楚国人,曾经当过楚国的三闾大夫(管理贵族家族的官职)。那时,楚国外有强敌,内政腐败,他屡次向楚王提出改革内政外交的意见。楚王不听他的忠告,反而把他撤职、赶出京城。在流放途中,写下了许多沉痛悲壮的诗歌,最著名的是《离骚》。后来秦兵攻入楚国的京城,屈原不忍看到故国人民遭受敌兵蹂躏,于农历五月初五日跳进湖南境的汨罗江自尽了。传说当地人民不让这位爱国诗人被鱼吃掉,把米包成粽子投到江中喂鱼。这些传说,是人民对屈原的热爱,也是划龙舟、吃粽子的来由。

五、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日,居秋季正中,所以称为中秋节。这一天,人们欢聚在一起赏月,吃月饼,饮酒浆。这种风俗,古今通行,全国如此。中秋,正值秋高气爽,月光分外明亮,形圆色美,成为团圆的象征,人们把它作为团圆节。民间流传着月亮的美丽神话和传奇故事。中秋吃月饼的风俗,早在一千多年前就有了。从北宋“中秋玩月宴”,到明朝发展为“中秋月饼”。现在,月饼又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和风味,已经成为独特的民族食品。

第四节 社会病态

一、种罂粟、吸烟毒

鸦片烟又名罂粟。清宣统三年(1911年)以前强禁后几乎绝迹。民国元年(1912年),鸦片种植重又开始,烟毒四处蔓延。民国十七年(1928年),二十四军驻江津时,勒令防区内各地普遍种鸦片,种者按窝数纳“窝捐”,不种者征“懒捐”,“懒捐”重于“窝捐”,乡民不得不被迫种此毒物。同时征收“红灯捐”,因而公开吸毒、贩毒、售毒,可以得到**保障。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二十四军准设“官膏店”,出卖生、熟烟土,方便瘾民,故新瘾民激增,烟毒的销售市场日趋扩大。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初,国民党当局推行“额销烟土法”,强行瘾民购买,由是,烟毒由以往民间私人贩售,一变而成正式的官颁包销。

抗战军兴,虽然官方文书明令禁烟,但乡政人员多是“瘾者”,就连专职的禁烟缉私人员也“睁只眼,闭只眼”,借此受贿敛财。很多新、老瘾者及贩销者,仅从公开状态转为隐秘,销者自售,吸者自吸,故自抗日战争初期起,烟毒越禁越多。烟毒品名花样百出,由鸦片逐步升级为“吗啡”、为“曹达”、为“梭梭”等,毒性越来越剧烈,危害也越来越深。贩毒者,为追求高利,铤而走险的日益增多。因之,本乡烟馆有增无已,迄至解放前夕,杜市场开设烟馆不下二十家。建国后,1950年2月24日,中央人民**颁发《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下达,一禁而绝。

二、土匪

民国以来,军阀混战,匪盗如毛。民国初年起,土匪逐渐猖獗。当时社会上称土匪为“切客”,后又叫“棒客”,再后普遍称“棒老二”。刀和棒是土匪的武器,“老二”是土匪的黑话,不互报姓名,以免泄漏被捕。土匪之为害,不管是明火执仗地抢财物、捉“肥猪”,或者是密林设道“拦路抢劫”,受害者多为殷实之家。

民国十五年,亦农亦商的周月高、陈制荣曾住在旅栈内被抢。李永清之父和弟都被土匪捉“肥猪”拉去作人质索钱。当年剿杀土匪也很严厉,不管案子大小情节轻重,一律处以死刑。民国十二年(1923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清乡大队长周化成在乡境四圣庙一次就杀三十八人之多。往后匪患并未消除,而是逐渐转入隐蔽。王世孔、赖承香等土匪头子,还常出现在高歇、杜市、石龙三乡群众之中,因之抢人事件时有所闻。这股土匪专事抢劫,人民深受其害,对其恨之入骨。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农历二月十日,光天化日之下,王世孔、赖承香、陶汉州、张海周等七人在巴县石龙场华丰站,抢劫行商的钱、洋钞等贵重物资,惊动了团丁。杜市乡的警长江孔昭及时率兵与江巴团丁合剿。团丁多系农民,对土匪深恶痛绝。土匪行至石龙寺(今高沿村境)惊乱,各自分散。团丁们跟踪清查至瓦房(今协安村境),击毙王世孔,又分别在晒经寺、胜家湾、小桥击毙张海周、陶汉州、周绍清。是年农历五月十四日,枪杀赖承香。

三、赌 博

旧社会广泛流传着这样两句话:“人命出于奸情,盗匪出于赌 博。”赌 博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旧社会制度助长其发展。赌 博形式和参加人数之多难以枚举。“麻将”还未问世前,民间家庭中偶尔打“骨牌”,输赢不大。“字牌”和“川牌”(撮牌)在家庭亲友间,则近似娱 乐,在赌场上则是赌 博。至于“牌九”、“骰子”、“四门滩”、“摇单双”等纯粹是赌 博。后来“麻将”、“扑克”兴起,一时风靡各处,无论机关、商场、家庭以至学校,都乐此不倦,甚至鏖战通宵。最风行的是“麻将”,其次要掷骰子。骰子赌具简单,而名堂却多,参加人数可多可少,赌注也可大可小,或在街头巷尾,或在道旁路边,不择场地,到处都可聚赌掷骰子。建国前,杜市场头尾巷均有“骰子”、“宝”、“摇单双”、“猜黑宝”等赌具进行赌 博,乡愚和孩子多受其骗。场上设有赌铺七处,赖以营生。建国后,乡境赌 博绝迹。由于十年内乱,人们借打牌消遣,暗中亦有赌 博行为,亟待杜绝。

第四章 民间谚语

民间谚语是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实践中形成的,是对客观事物变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其中,有许多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现将乡间流行的谚语选录如下:

第一节 农事谚语

正月惊蛰莫赶,二月惊蛰莫懒。

清明前好种棉,清明后好种豆。

麦从立夏死,谷从秧上起。

养猪不赚钱,肥了一湾田。

种子年年选,产量节节高。

芒种芒芒就,夏至谷怀胎。

宁肯斗上出浆,不让田头生秧。

人哄地皮,地哄肚皮。

牛要放,猪要胀。

要得庄稼好,下种活当早。

庄稼一枝花,全靠肥当家。

深栽芋子浅栽苕。

七月犁田一碗油,八月犁田半碗油,九、十月犁田光骨头。

秋前十天无割谷,秋后十天满田黄。

七月藤子八月苕。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

早起三朝当一日。

逢贵莫赶,逢贱莫懒。

误了一年春,十年理不伸。

家中有个闲婆婆,田边土角多栽窝。

九葫十麦子,冬豌腊菜籽。

寒露霜降,葫豆麦子在坡上。

穷不丢猪,富不丢书。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第二节 气象谚语

春分秋分,昼夜平均。

早烧雨,晚烧晴。

打雷立秋,干断河沟。

处暑逢双,干死河边老青杠。

立夏不下雨,犁耙高挂起。

夏至有雨,十八河水大。

清明要明,谷雨要淋。

有雨天边亮,无雨顶上光。

东背日头西背雨。

天黄有雨,人黄有病。

雨落二十五,后月无干土。

先打雷后下雨,当不了一场大露水。

一日黄沙三日雨,三日黄沙九日晴。

小雪大雪,煮饭不歇。

日焰长江水,夜焰草头枯。

一九二九,怀中插手;三九四九,冻死猪狗;五九六九,沿河看柳;七九六十三,路上行人把衣担;九九八十一,农夫驾牛田中立。

第三节 生活谚语

前人多栽树,后人好遮荫。

黄瓜上市,太医行时。

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合得功夫深,黄土变成金。

勤耕苦做般般有,好吃懒做样样无。

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

吃人口软,拿人手短。

第十四篇 人 物

第一章 革命烈士

建国后,杜市乡一批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保卫祖国,在抗击侵略者、平定内乱和施工建设中,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全乡人民永远怀念他们。现将他们的英名和业绩简介如下:(原表文字模糊,从略)

第二章 先进个人

建国以来,杜市乡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自己辛勤劳动,做出了优异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后来的人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由于资料不全,现将查找到的经县级以上单位授称的先进(模范)人物简介如下:

(原表文字模糊,从略)

英勇献身的姑娘——邱静

1984年5月30日下午5时,杜市乡高沿村河沟生产队,十五岁的姑娘邱静,冒雨去接在校读书的妹妹回家,并为同湾住的几名小学生送雨具。她在路上遇到了妹妹,便一同往家里走。走到跳蹬河边,只见河水猛涨,淹没了过河的跳蹬,还有七名小学生和一位中年妇女,也陆续阻在这里。邱静卷起裤脚涉水过了河。接着来到的男青年沈世科从一棵朝对岸倾斜的柏树上吊了过去。两人找了一处河面较窄、两岸又有竹子的地方,同对岸的那位中年妇女一道,把两岸的竹子压倒搭在河上,架成一座简易的“竹桥”。邱静和小沈把对岸的人从“竹桥”上全部保护过河。

一会儿,对岸来了个小学生和一名小青年,无法过河,邱静又立即返回“竹桥”处去接他们,小沈也随着返回河边。这时河水猛涨,淹没了“竹桥”,两人只好在下游处另选了一个地方架桥。但对岸的学生小,压不下竹子,必须过去一人才行。邱静说:“我去那边,你在这边接。”她用手拉住一根竹子,踩在桥上,勇敢地向对岸走去。走到河中间,竹子断裂,邱静掉进了激流中,汹涌的山洪一下把她卷走了……

邱静英勇献身的事迹传来,当地干部群众无不为之感动。

第三章 高龄老人

建国以来,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人民生活的改善,高龄老人大大增加。根据建国后全国统一人口普查的统计资料,全乡人口中八九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数构成情况如下表:

(原表文字模糊,从略)

第四章 知名人物简介

一、邹鲁,字双山,今胡家村人。明朝弘治乙卯科(1495年)进士。年少时于幽静的双山建屋求学。《江津县志》载其诗:“双山如夷齐,两龙睛挂天东西。豪来振衣临绝献,乾坤德仰成醯鸡。”历官御史、谏议大夫,勤学任仕,清廉不苟,死后葬于龙山。

二、潘治,字子政,号乐吾,今湘萍村人。生于清朝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雍正癸卯科进士。曾任咸阳知县,后委办甘肃柳林湖水利工作,功绩卓著。母丧回乡守孝三载不荤,潜心著书,有《四书体议录》、《五经辑》、《菜羹记》、《一得录》和《婚丧礼说》五本。(详见《江津县志》清嘉庆本卷之十八)

三、潘廷飏,字赓虞,号慎庵,今湘萍村人。生于清朝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乾隆戊辰(1748年)中进士。曾任江西安仁、彭泽知县,后升任贵州麻哈知州。四十五年(1780年)春,委运楚铅,卒于重庆。为革除苗族陋习,搞好汉苗和睦起了作用,离职时群众依依泣别。现有碑志铭“皇清诰授奉直大夫慎庵潘公六人之神道”,碑高3.6米,宽0.9米。惜1958年打破,抬来作下场口的桥板用。(详见《江津县志》民国本卷之七)

四、杨为翰,字香山,号墨斋,今鱼谷六组人。生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为人豪荡。16岁于乡好善乐施,设义渡,置义冢(埋坟地)。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办义学,建餘庆书院、桂林书院(在鱼谷村笔架湾)。道光乙巳年(1845年),分发到云南任盐课司提举,次年春到滇制府赈灾有功。戊申年(1848年)奉委运铜。翌年调署大关同知(知州)。所到之处,政绩昭著,有史记载。著有《永史诗草》和《哀鸽吟》各一卷。(详见《江津县志》民国本卷之一、二,三十五页)

五、杨为城(今鱼谷村人),秉性聪颖,六岁入学,即能解诵书文大意,循规守礼。稍大,遵父母命好善。于五岔场上下渡口设义渡,修巴江桥(今湘萍村六队)和杜市到枣园(今同福乡侧边)的驿路,捐献千金,毫无吝啬。又与兄为翰,建餘庆和桂林两书院,设义冢,周济贫民遗孩,赈济乡里之灾,助寒士乡试之资,而自己俭朴过日。于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逝世,享年22岁。

六、成济安,字至钦,男,江津县杜市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卒于1961年,终年66岁。自幼家贫,幼年私塾五载,后随父成万全学中医、设中药。勤学聪颖,在实践中遇疑难疾症,善于细心诊断,大胆处方。虽受时代条件的限制,但暇时访患者,探索病源。在实践中精于内、妇、儿科病,并擅长温病等症的中医治疗,在群众中享有盛名。1926年起,先后受友人特聘于巴县石桥铺、龙岗等乡作坐堂中医师。济安先生潜心于家乡医药事业,1934年,毅然回杜市“寿药房”等坐堂行医。1943年自设中药铺,医药兼营。济安先生在一身及行医中,刚直不阿,俯察民情,抚济孤贫。

七、穆肃中,号瀛洲,排行第五,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生于巴县同福场。民国十四年(1925年)移居杜市乡八甲湾(今龙凤村境)。自幼家贫,民国三年(1914年)弟兄分居,各奔生涯。瀛洲只身到遵义县城佣工度日。民国七年(1918年),在遵义护商局(用武装押运来往客商货物的军事机关)从戎,后升任队长。二十年代初,成为闻名于绥江、屏山一带的绿林头目后,受黔军袁祖铭招安,穆为第二混成旅长,驻防綦江。川军刘湘与袁祖铭据重庆。民国十四年(1925年)五月五日,杨森在湖北通电返川,时川黔联军出川。民国十五年(1926年),刘、袁关系破裂,联杨驱袁,于同年一月二十八日互相攻打。穆见势弃袁投杨。民国十六年(1927年)五月二十日,刘伯承领导的泸州起义失利,突围到达合江王场,准备从赤水去遵义,刘湘电令穆派兵堵截,被义军一击即溃。(详见《四川文史资料选辑》8辑19页)

民国十七年(1928年),杨森下川东失防,穆又反杨受刘湘节制。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八月,穆任三军二十一军川东边防军第二路司令。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蒋介石兼任四川省主席,撤销二十一军。穆随带亲信到雷波,在三陵岗开办“同生垦场”,自任场长,大种罂粟。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国民党九十八旅去穆垦场禁种,垦场解散。不久九十八旅调防,穆又重操旧业,办起了“复兴垦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春,蒋介石负隅顽抗,妄踞西南作垂死挣扎,将原编十七师刘树臣和在雷、马、屏拥有武力的穆瀛洲编为“四川省雷、马、屏、峨、沐守备司令”(《四川省文史资料选载》28辑19页),刘正穆副。穆把司令部设沐川,准备东山再起称雄夷域。

民国二十九年(1930年)冬,中共地下党所帅本立同志任穆瀛洲部队政治部主任兼教官,实际上是搞兵运。隔一段时间后,遭人向刘湘告密,刘密令穆除掉帅本立同志,穆借故派帅本立同志去湘南参加一次会议,暗中派人伪装土匪,在途中将帅杀害。

1949年12月,解放军沿岷江神速挺进,穆迫于形势,宣布起义。1950年,人民**委穆任宜宾川南伐木公司经理,兼木川伐木场长,于1953年在宜宾自尽。

八、钟雪清,字净亲,号禹谟,男,杜市乡人。建国前毕业于法政学校,曾任四川省南部县、懋功县、綦江县的承审官,后升任綦江县长等职。

九、熊明善(1903年—1977年),男,杜市乡人。毕业于国民**军政部兵工学校,留学德国,曾任二十一兵工厂总工程师。建国后任重庆长安厂长等职。

十、陈发华,男,杜市乡人。毕业于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曾任国民党军营长、团长等职。

附:地方史料

一、地方势力阻止红军北上抗日

1934年11月,天寒地冻,家家围炉的时候,红军经过长途跋涉,不畏艰难险阻,北上抗日,挽救民族的危亡。当二渡赤水成功后,惊慌了蒋介石,打乱了反动派的部署,于是指使四川军阀刘湘、田颂尧等“剿共”,妄图消灭红军。

当时三才镇办公地在杜市义祠,镇长钟必祯、副镇长李仲棋积极筹划反共,从三才镇所属广兴、高歇和崇兴等乡调来壮丁,拼凑一个中队,约五十多人。由崇兴乡涂德君任中队长,乡义祠前戒备森严。有时训练操练,有时到与巴县、綦江交界处半天云砍伐森林,所谓“亮寨亮岩”,以防红军潜入。大路两旁和场镇附近,碉堡林立,洞穴成群,气氛非常紧张。团正赖某在胡家石坝大书标语:“活捉朱、毛,赏洋十万元。”

由于统治者的反动宣传,老百姓不明真相,弄得人心惶惶。有的杀猪磨谷,有的男婚女嫁,有的携带金银和细软,一家大小坐着滑竿到重庆去避险(只是少数有钱人家)。当时谣传四川军阀弃南守北,长江是天堑,可以高枕无忧。一个晴朗的中午,雾气散后,一架飞机从重庆飞往贵州九盘子去轰炸红军,飞得又低又慢,吼声山鸣谷应。人们不知是什么庞然怪物,趋而观之,无不惊然,因为多人第一次看到飞机。两月后又恢复了旧秩序。

二、国民党九十三军欺民索财

1938年10月25日,国民党丢弃武汉,迁往重庆,国军节节撤退,把兵力撤到内地,保存实力。从重庆到綦江的川黔公路两旁驻满了军队。沙田、河坎、柏树林、付林湾和杨氏祠等大院子,成了宿营地。驻过炮兵、步兵、宪兵等部队。部队来人要房子,也不取得主人的同意,也不付房租。他说住,只好给他腾出来,没奈何。否则,主人得罪了他,自己喂的鸡鸭,种的蔬菜、水果都要遭殃,弄得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九十三军1942年来杜市驻扎,挨家挨户都是它的部队。纪律松懈,没有军容风纪,随意欺压人民,索取财物,罪恶累累,罄竹难书。有一个骆班长,高个子,一脸麻子,满脸横肉。逢场天带一女人,茶馆进,酒馆出,见到保长就要喂马的饲料(葫豆、豌豆、稻草),没有实物折成钱都可以。假如稍有怠慢,就要用他手中的马鞭打人。六保(龙凤)保长陈炎周,老奸巨猾,硬顶不行用软拖,就邀约骆班长喝酒吃面,又暂缓两日。九保(协安)保长赖承相,年轻无能,不会应付,吃亏不小。一次未遂骆之意,顺手拿起竹杖,打得赖保长死去活来,遍体鳞伤,牙齿都打掉了两颗。甲长李炳坤也被打过。就是这样无法无天,横行乡里。

1943年9月一天的下午,驻在瓦房(协安1队)的士兵五人到牛腿井河边砍铁心竹,主人邹某叫他少砍点。班长说,你跟我们一道去见排长,谈了以后就不砍。见了排长,叙了经过。雷排长很客气,可是班长提起竹棒把大门守住,一副煞气要打人。邹某只好要求雷排长护送才出了朝门,邹某拔腿就跑。但是班长提起竹棒追至黄荆岗,邹某拿起石块准备还击,班长才扫兴而回。

岩上半坡(协安2队),昔日地广人稀,多种葫麦,少有稻谷,吃大米困难,因此士兵经常拿大米换点粗粮,你说不同意他换,他就凶神恶煞地倾缸倒罐,全部拿走,拿到别处去卖钱。这些事时有所闻。柏树林岳凤祥住的房子有一间被驻军撤去烧了,叫他不撤反而被打。在都湾廖万高的楼板也被拿去烧起煮饭,有谁敢说一声“不”字。老百姓只有暗中咒骂:“瘟神哪天才走啊!”1944年11月,贵州独山失守,难民纷纷逃往重庆,九十三军才开赴前线。

三、豺狼患害

杜市乡地处山区的东南面,昔日古木参天,荆棘遍野,人烟稀少,为狼穴之地。豺狼经常到丘陵地区危害人畜,群众受害严重,视为神狼。特别是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豺狼三三两两,在农村场上出没。

是年七月,今协安村周家发之子,家处川黔公路边,人来车往,可谓通衢大道。豺狼在一天的傍晚时分,把他衔走了。当时群众四方寻找,无影无踪。第二天,在山林里发现了一点残骸。以后连年出现。六保(龙凤6队)刘世泉,也被豺狼咬去,幸好发觉早,虎口余生。同年七月的一天,龙凤7队李永清,把谷风完,给两岁小孩李七洗澡后,进屋取衣服,小孩就被豺狼衔去了。更为甚者,黄昏时,狼窜到场上车站,把易家的三岁小孩衔走。狼爬悬岩,涉浅水,不畏人追。余正海在后发射两次火枪,壮丁罗明安在前堵截,用步枪射射。这时人声、枪声混成一体,响彻山谷。在距场一里外的观音寺才放下。当年杜市乡小孩被衔达十人以上。

月坝(1队)老房子江海林,养一头猪重30多斤。清早,饿慌了的狼翻入圈内衔起,扬长而去,主人望猪兴叹。小学侧大田坎熊家养的两胎仔猪20多个,经常被狼咬去,后来所剩无几。当年各保各甲,豺狼为害时有所闻。

四、夏日飞雪降冰雹

1943年4月7日,正是杜市乡境菜花耀眼、麦穗飘香的时节,忽然寒流停空,久久不散。忽然天降大雪,遍地“银山”。富人重新穿上冬装,而贫者不敢出门一步。秧田重整,桐花满地,小麦颗粒无收。七保(胡家)贺建林在塘湾,沈绍成在牛腿井,各种了几十亩小麦,结果全被冻死。真是福无双降,祸不单行。不到一月,在5月3日夜,又突来暴风,大卷茅屋,冰雹交加,大若鹅蛋,小若雀卵。庄稼受害,狼藉不堪,房屋破坏,无以蔽身。米价瓦价倍增,有钱者眉飞色舞,有货可居,大发横财;而无钱者满脸愁容,债台高筑,倾家荡产。

五、生肖属相和封建迷信

所谓“生肖”,即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家知道有农历,农历在我国已沿用三千多年。农历是用干支纪年法,干支就是天干地支的简称。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共十个字;地支就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共十二个字。把天干地支依次相配,周而复始,天干经六个循环,地支经五个循环,正好都是六十,即为一“甲子”。然后又从“甲子”年开始依次排列,如1982年是壬戌年,到2042年又是壬戌年。这十二个“地支”又分别配上十二种动物来代表,如鼠代表“子”,牛代表“丑”,依次是寅虎、卯兔、辰龙、巳蛇……每年都以一种动物来代表,那年生的人就属这个“生肖”。去年是壬戌年,生的孩子就“属”狗。

在古代,干支纪年又同五行(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的学说结合起来,于是不同生肖的人相互地被说成有了“相生相克”的关系。如有人用生肖来确定男女订亲是相生相克,什么“龙虎相配就要斗”,“狗娶猴子就和好”……这纯属封建迷信,无稽之谈。很显然,人的生相,只是一种普通的旧式记年岁方式,其中绝不包含任何决定人吉祥凶祸福的因素。早在东汉时期,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王充,在他所著的《论衡》里就已有所驳述。什么五行相胜、生物相克,根本是站不住脚的。

附:县境场镇集市日

为了活跃城乡物资交流,繁荣社会主义经济,方便群众购销,促进工农业发展,将1981年11月5日江津县人民**《关于恢复农村集市历史赶场日期的通告》中各集市具体赶场日期复制于下:

一、恢复三天一场场期。

二、赶场日期一律按公历计算,每月31日不赶场,2月平,逢29、30日赶的场停赶。

三、几江镇(含长风厂市场)、东方红市场、前进厂市场、夏坝市场为百日场,不定期赶场。

逢一、四、七赶场: 临峰、双溪、石蟆、塘河、鹅公、罗坝、夹滩、金泉、两岔、慈云、月沱、龙吟、嘉乐、头道河、礼林、紫云、仁沱、和平、河坝、杜市。

逢二、五、八赶场: 和爱、津福、稿子、关溪、几子、永兴、三口、刁家、五举、先锋、大桥、沙埂、蔡家、支平、清溪、东胜、凤场、顺江、马宗、青泊、贾嗣、广兴。

逢三、六、九赶场: 德感、享堂、六合、二溪、羊石、麻柳、李市、大垭口、中山、四面、傅家、真武、珞璜、黄泥、长林、高歇、屏麓、白沙。

逢四、七、十赶场: 双龙、河口、滩盘、毗罗、高牙、五岔。

逢三、六、十赶场: 茨坝、永丰。

逢二、六、九赶场: 现龙、油溪。

逢二、五、九赶场: 朱扬、秦家。

逢一、五、八赶场: 金刚、长冲。

逢一、四、八赶场: 吴市、石门。

附:春旱记录

1987年时至3月中旬,溪河断流已月余,撒秧播种极度困难。幸人民**措施得力,至4月1日降水10.2毫米,3月8日降水14.3毫米,基本解除了春旱。春旱出现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其实,杜市地区人民对春旱的关心与记录,已有悠久的历史。建国前,清道光癸未年(1823年)、清光绪乙酉年(1885年)、民国四年(1915年)、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建国后,1952年、1963年、1973年、1978年都出现过春旱,当年的农业收成多是较好的。

附:杜市场补充说明

杜市,原杜氏场,早名裕隆场。燕香炉石、晒金石、公母石等地有汉墓群。元皇庆年间有人修庙宇,如云台寺碑志载云:“元皇庆(1312—1314年)年间古刹矣……”接着明初洪武三十八年(1370年),在此设置驿铺,传递官方文书(《江津县交通志》500页),从此始有官方机关记载。

相传到隆庆(1567—1573年)年间,因忌讳,借场南面一天然小溪流成半岛上,曾有一杜氏寡妇在那里设过摊,编织草鞋卖,为人忠贞。绅士有成议,将裕隆场改名为杜市场。明末朝廷腐败,民不聊生,干戈四起,农民起义军首领张献忠公元1644年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新华辞典》21058页)。明崇祯十六年六月,献忠起义军一部从南川、綦江沿途取道杜市、珞璜市渡江……前戊子大饥,民众为避干戈和饥饿,分离乡境谋生。所余残民彼此相食,其食人诸状惨不忍述。津自是为虎狼之穴,人烟断绝,路无行人,满目荒凉(《江津县志》清康熙版本卷之二)。

自清顺治十五年(1659年),至乾隆二十年(1756年),均褒奖鼓励民众来川垦牧,插占为业。继有李、陈、祝、邹、赖、於等氏族先后从省外徙川津等地插占土地耕牧。世姓家乘有载,并有“湖广填四川”的民间传说。《江津县乡土志》载云:“江津县清初行政区划为三里,即有杜市里。”杜市场属杜市里,从那时起杜氏演用为市,从此,杜市更字沿用至今。

乾隆二年(1738年),恢复杜市驿铺,备有二十四名铺司专送官府文书。杜市《水府宫碑志》载云:“乾隆八年(1744年)秋田干旱……友人谓余曰:此杜市旧祠也,故基犹在。野集中为入播孔道,适有主邮人陈某,虽籍在伍行中,而好善有礼,且能经营,慨然修举……庙貌以新。”(《江津县志》乾隆三十三年版本卷之十六,艺文十七至十八页)

康熙三十二年(1695年),每里分编四“单”,共编为十二个“单”后,改为十二个都。三都设杜市场,从那时起杜市始设行政管理机关。

宣统二年(1910年),成立城镇乡自治会,全县划分为十六个区域,设十二镇乡。三都、三才镇,办事处设在杜市场。民国二十九年(1930年)改为镇乡,杜市乡公所设在杜市场,从此,杜市场有了乡的行政管理机构。抗日战争时期,1935年川黔公路通车,杜市场是陪都重庆通往滇缅、滇越的交通要隘。北平志成中学、中国国民党中央干训团、国民九十三军和其他机关相继迁来杜市地区,至抗日战争胜利徙出。

杜市乡特大洪灾

1986年6月下旬以来气候反常,天气闷热,曾几次下雨尚未下凉。7月2日又下大雨,使塘、库、田蓄水已满。继而7月3日下午5时10分到次日凌晨,持续10多个小时,总降雨量207.2毫米,再降暴雨。特别是暴雨开始的2个小时内,降水量达100毫米。由于雨量大,来势迅猛,顷刻间大水铺天盖地,山洪暴发,洪水冲刷淹没了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统计损失折款120多万元。

杜市供销社场上旅馆土木结构的35间房屋,被洪水冲泡全部倒塌,损失63,160元。熊天国个体木器加工厂损失近万元。胡家村龚国元承包的瓦厂被洪水冲泡,毁砖、瓦、煤折款损失1万多元。

山洪顺溪河冲塌乡境剪刀口石桥、石牛滩天桥水渠、月坝村提灌站等建筑物,大大超过杜市场有记载的清光绪五年(1879年)四月二十日那次大洪水冲毁淹没农作物近两千亩之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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