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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月沱乡志

已有 17 次阅读2026-4-17 09:27 |个人分类:文史

 序言

在盛世修志的大好形势下,继承历代编修地方志的优良传统,遵照中共江津县委和江津县人民**的部署,我们编写了这本记述我乡1911年至1985年历史和现状的《月沱乡志》。从清末到现在这七十多年来,特别是建国以来的三十多年来,月沱乡人民从贫穷落后的旧社会走向繁荣、进步的康庄大道,变化是十分深刻的。全乡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把这些史实记录下来,总结这些经验,为本乡的建设事业提供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为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乡土教材的资料,促进两个文明的建设,意义都是十分深远的。

我们开始编写乡志,就把它列入党委和乡**重要工作议程。首先成立了编纂领导小组,聘请了经验丰富的编志专职人员,安排了专职干部,认真查阅了有关档案历史资料,召开了各种座谈会,从多方搜集资料。对历史事实,反复印证,坚持求实求真,去繁就简,力求做到以新的观点、新的资料、新的方法编写出具有我乡特色的新方志来。经过有关领导的审阅,县志编委会同志具体修改和编志人员的努力,写成了这本《月沱乡志》。在上级党委的领导和关怀下,本乡干部和群众的大力支持,经编志诸同志的辛勤劳动,才使《月沱乡志》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编写任务。

在此,我代表乡党委和乡人民**表示衷心地感谢!

中共江津县月沱乡委员会
原任书记 罗章辅
现任书记 吴廷杰
一九八七年九月 日

凡例

一、本志系乡范围,采用篇、章、节、目四个级次序编写。
二、本志上限于1911年,下限于1985年。但必延伸者,可以到搁笔为止。
三、按“详今略古”、“尊重史实”、“秉笔直书”的原则,内容重点在建国后。
四、同一事体、人物在章节中有互见,但各有侧重,尽量避免重复。
五、本志以记叙文为主体,相应使用图、表。有价值的资料,附在篇、章、节后。
六、本志对历代纪年,用当时记法,在括号内加注公元纪年。建国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七、在行文中,公社成立前称乡,公社成立后称公社,体改后称月沱乡。
八、本乡志有14篇54章116节,共约10万字。

编辑《月沱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编纂领导小组:
组 长:罗章辅
副组长:樊贡蔚、甘正才
组 员:周世先、江贵芬

编写组:
主笔:张世荣
组 员:苏芷藩、朱泽亮

资料组:
组 长:周世先、江贵芬
组 员:胡昭才、刘德强、傅伦辉、何光久、任高荣、何光会、黄汉香、冉仁宅、程建儒、黄小容、陈福林、林顺江、杨佐林、杨家祥、郑茂林、夏绍维、吴万银、许万银、周德勋、夏文彬

改 稿:王肇槐
摄 影:石冲明
制 图:朱泽亮
封面题字:罗章辅
印 刷:
校 对:王肇槐、蒋成康

江津县月沱乡行政区划图(图略)

图片说明:
1、月沱乡党委成员:左起:樊迟蔚、罗章甫、尹玉宽
2、月沱乡**全体工作人员
3、月沱乡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4、月沱乡人民**
5、月沱乡中心小学
6、月沱乡畜牧兽医站
7、月沱乡供销社
13、月沱乡食品点

《月沱乡志》目录

序言
凡例
《月沱乡志》工作人员名单
行政区划图
图片
概述 1
第一篇 大事记 4
第二篇 建置沿革 12
第三篇 地理 14
第一章 地理概况 14
第一节 位置、面积、地形 14
第二节 山脉、河流 14
第三节 气候 15
第二章 场市、村、组 15
第一节 场市 15
第二节 村、组 17
第三章 自然资源 20
第一节 土壤 20
第二节 矿藏 23
第三节 林木 23
第四节 野生动物 24
第五节 野生植物 25
第四章 自然灾害 25
第一节 水灾 25
第二节 雹灾 25
第三节 旱灾 26
第四节 鼠害 26
第四篇 人口 27
第一章 人口概况 27
第二章 计划生育 30
第五篇 政治 36
第一章 乡村政权 36
第一节 民国时期 36
第二节 建国以后 37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40
第一节 地下党组织 40
第二节 建国后月沱乡党组织 41
第三章 群众团体 44
第一节 农民协会 44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45
第三节 中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46
第四节 工会 47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 47
第四章 国民党、三青团 48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48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48
第五章 政法 48
第一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48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 49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 49
第四节 纠正冤假错案 49
第五节 改订地、富成份 50
第六章 民政 50
第一节 民政机构 50
第二节 民政工作 50
第七章 军事 52
第一节 兵役 52
第二节 地方武装 53
第三节 民兵 54
第六篇 农业 56
第一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58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土地所有制 58
第二节 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 58
第三节 减租退押 60
第四节 土地改革 61
第五节 互助合作 62
第六节 建立人民公社 64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66
第八节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67
第二章 农业生产 69
第一节 建国前农业生产概况 69
第二节 建国后农作物生产概况 69
第三章 农田基本建设 74
第一节 改田改土 74
第二节 水利 74
第四章 农业工具 76
第五章 科学种田 78
第一节 机构 78
第二节 改革耕作制度 78
第三节 推广先进技术 80
第四节 推广良种 80
第五节 植物保护 82
第六节 肥料 84
第七篇 多种经营 85
第一章 林业 86
第一节 建国前的林业概况 86
第二节 林业政策 86
第二章 果、桑、茶 88
第一节 果树 88
第二节 蚕桑 90
第三节 茶叶 90
第三章 畜牧业 92
第一节 畜牧兽医站 92
第二节 养猪 92
第三节 大牲畜 94
第四节 小家禽家畜 95
第五节 山羊 95
第四章 副业 97
第一节 工匠 97
第二节 手工副业 97
第三节 运输 97
第四节 养蜂 98
第五节 其他 98
第八篇 工交邮电 99
第一章 工业 99
第一节 建国前的手工业 99
第二节 乡(社)办企业 100
第三节 村、组办企业 102
第二章 交通运输 104
第一节 大路 104
第二节 公路 104
第三节 水运 105
第四节 渡口、桥梁 105
第三章 邮电 106
第九篇 财贸 108
第一章 财税 108
第一节 乡财粮 108
第二节 农业税 109
第三节 工商各税 110
第四节 公债、国库券 111
第二章 金融 112
第一节 货币、物价 112
第二节 信贷储蓄 114
第三章 商业 118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118
第二节 食品点 120
第三节 社会商业 122
第四节 果品点 124
第四章 粮食 124
第一节 粮油管理所 124
第二节 粮油统购统销 125
第五章 集市贸易 130
第一节 场期 130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30
第三节 主要农副产品上市 131
第十篇 教育 132
第一章 私塾 133
第二章 幼儿教育 134
第三章 小学教育 134
第四章 中学教育 138
第一节 农业中学 138
第二节 月沱乡初级中学 139
第五章 成人教育 139
第一节 扫除文盲 139
第二节 文化、技术提高 140
第六章 教师队伍的建设 140
第一节 教师的政治地位的提高 141
第二节 教师的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141
第三节 教师的经济待遇的提高 142
第七章 教育成果 143
第十一篇 文化 145
第一章 文化站 145
第二章 广播站 145
第三章 电影队 146
第四章 群众文艺活动 147
第一节 宣传队 147
第二节 川剧坐唱 147
第五章 民间文艺活动 148
第一节 龙灯 148
第二节 龙舟竞渡 148
第三节 耍狮子 149
第四节 猴子爬竿 149
第五节 其他民间文艺活动 149
第六章 民歌、民间故事 150
第一节 民歌 150
第二节 民间故事 151
第七章 文物、古迹 151
第一节 牌坊 151
第二节 寺庙 152
第十二篇 卫生 154
第一章 医院 155
第二章 医生队伍的建设 157
第三章 除害灭病 158
第四章 合作医疗 162
第五章 妇幼保健 163
第一节 新法接生 163
第二节 防治妇女病 163
第三节 婴幼儿疾病的防治 163
第十三篇 社会 165
第一章 社会福利 165
第一节 民国时期 165
第二节 建国以后 165
第二章 社会团体 166
第三章 旧俗与新风 167
第一节 婚嫁、丧葬、祝寿 167
第二节 传统节日 170
第三节 宗祠、庙会 171
第四节 迷信陋俗 173
第五节 社会病态 175
第四章 谚语、歇后语 176
第一节 谚语 176
第二节 歇后语 178
第五章 人民生活今昔 179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人民的悲惨生活 179
第二节 建国后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179
第十四篇 人物 185
第一章 革命烈士 185
第二章 先进人物 185
第三章 高龄老人 189
志余 191
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1
二、高县长路经鹅项颈 191

概述

月沱乡位于江津南部,乡**驻地距江津县城63公里。东与綦江紫金为邻,南和清溪、蔡家乡接壤,西南同蔡家乡接界,西北与清平乡毗邻。全乡总面积为26.0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624亩。辖8个村73个组,1985年全乡共10105人。

乡境气候温和,土地肥沃,雨量充沛,适宜各种作物生长。乡民以农业为主,林牧渔业也较发达。除主产粮食外,柑桔为本乡的主要特产,1986年高产量为100万斤,价值近50万元。

清末至民国时期,全乡人民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之苦,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1949年11月,月沱乡解放。经过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和一化三改造,生产力大大解放,全乡人民走向康庄大道。

建国三十多年来,月沱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很大的成就。曾受大跃进、瞎指挥的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严重破坏,生产有所下降。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贯彻执行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全乡工农副业和商业均突飞猛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和提高。

农业生产:由于生产关系发生根本变革和生产技术逐渐改进提高,兴修水利,引进各种优良品种,施用化肥和农药,科学种田,特别是建立生产责任制发挥了人民生产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农业生产迅猛发展。据1984年统计,全乡粮食总产量1095万斤,比建国初增加2.6倍,每人平均粮食996斤,农副业总产值413.9万元,人平298.80元。

工业交通:全乡先后建立茶场、粮食加工厂、酒厂、橡胶皮革厂、铁制农具厂、农机站、邮电、运输和私人汽车等。自江津至月沱公路通车后,与津东公路衔接,陆上交通客货运输至川黔各地均畅通无阻。

商业:随着农副业生产大发展,人民生活的提高,商业中集体、个体的购销两旺。1985年供销社销售总额为270800元,比1955年增加36倍,收购总值为123000元,比1955年增加4倍多。

文化教育事业:全乡已有公、民办小学18所,中学1所,在校学生1887人,有幼儿班7个,入学儿童112人。先后建立了文化站、广播站、电影队。据1985年统计:全乡人民购有手表1778块,收音机580台,电视机17台,缝纫机312部,电风扇21把,录音机6台,自行车1辆。全乡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普及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用社会主义文化去占领广大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业余活动阵地,社会风气有很大变化。

医疗卫生方面:建国前缺医少药的现象基本改变。一些常见的疾病已被扑灭或正在受到控制。人民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都有显著的提高。

第一篇 大事记

民国十一年(1922年):以周偏颈为首组织的土匪,抢劫大垭场多次。同年5月23日,土匪打死乡民唐国益、李三、壮丁等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月沱境内久晴不雨,田土龟裂,葫麦枯萎,粮食减产,乡民生活极为困难。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山洪暴发,笋溪河水位升高,月沱境内(现汽车站处)被淹,即可行船。

一九四九年:春,月沱兴建场市,定一、四、七赶场。2月,建立中共地下党组织——铜鼓支部,于1951年撤销了铜鼓支部。11月,月沱地区解放。人民**接管了建国前夕的小学,至1952年就创办了小学9个班,到1985年增加为38个班,共有公、民办小学18所,学生1887人。

一九五〇年:9月至1951年2月,月沱地区开展减租退押运动。土匪暴乱,龙台寺的匪首勾结綦江的土匪抢劫大垭场上若干铺家,还到处进行骚扰,次年平息土匪。

一九五一年:9月,月沱地区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推翻地主阶级,废除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

一九五二年:月沱地区开办冬学或常年农民夜校。月沱地区首先在荆竹村建立了以杨汉清为组长的互助组。

一九五三年:开始兴建月沱乡(由清平乡划出四个村,太平乡划出三个村组建而成)。成立月沱乡农民协会。月沱乡开始宣传贯彻《婚姻法》。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月沱乡支部。成立中苏友好协会,至1960年协会自行解散。月沱乡人民**开始安装电话单机一部。

一九五四年:召开第一届乡民代表大会。月沱乡首先在荆竹村建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命名“新年社”,社长杨汉清。乡**设民政、治安、调解委员会。成立月沱乡妇女联合会。夏,月沱供销合作社成立,负责人周志军。

一九五五年:月沱乡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总支,随后各村和单位相继建立团支部。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成立月沱联合诊所,由邱文政任所长。全乡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进行了改田改土、兴修水利的工作。7月,月沱乡信用社建立。

一九五六年:中共月沱乡党总支成立。建立小学教师联合会,10月,小教联集体转为教育工会。秋,月沱乡建立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杨汉清。

一九五七年:成立中国共产党月沱乡委员会。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月沱乡委员会。

一九五八年:将黎家沟渡口迁至鹅项颈。将月沱联合诊所更为公社医院,由龚和志任院长。开展除“四害”运动。3月,月沱粮点建立。10月,建立月沱人民公社,共辖7个管理区,68个生产队。当年冬,撤销了月沱公社,将所辖管理区并入清平人民公社。成立民兵团。11月,大办钢铁,抽调大量人力在老店子建三个高炉,还去夏坝炼钢。大办公共食堂,至1961年公共食堂全部停办。开始办幼儿班。扫盲工作推向新高潮。

一九六二年:清平公社划出原月沱公社并入的7个管理区,重建月沱人民公社。改管理区为大队,作业组改为生产队。成立月沱公社武装部。

一九六四年:公社成立贫下中农协会,至1983年11月奉命通知,撤销了贫协会。月沱食品点成立。铁制农具厂建立。

一九六五年:将月沱公社医院更名为公社卫生所。兴办月沱乡农业中学,于1968年停办。

一九六六年:夏,开展“文化大革命”。

一九六七年:3月,降冰雹,乡境内部分大队葫豆、小菜叶被打烂,乡民受损严重。“文化大革命”期中,经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月沱公社生产办公室。

一九六八年:实现两派大联合,组成三结合的月沱公社革命委员会,至1980年又恢复为月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月沱粮点新建仓房8间,营业门市及办公等房5间,地址在月沱场背后。

一九七〇年:成立月沱农机站。农机站用柴油机作动力发电,场上机关、单位开始用电灯照明。建立紫金山社办茶场。将月沱公社卫生所更名为公社卫生院。

一九七一年:建立月沱公社邮政代办所。成立月沱公社广播站。月沱完小招收戴帽初中班,于1984年下期经县批准,单设月沱乡初级中学。

一九七二年:兴建月沱公社社办企业。月沱公社各大队成立合作医疗站。

一九七五年:月沱公社电影队成立。

一九七六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宣告结束。

一九七七年:月沱公社在荆竹大队布点复办农技校。修筑月沱公路(从鹅项颈至花地沟段),1978年竣工通货车,至1986年才有客车通行。

一九七九年:由蔡家区在乡境猫山建立转差台。1985年,由于安全工作未做好,郑福民的小孩郑刚,玩耍至此,因去敲门立即触电致死。月沱公社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对经过多年劳动改造表现较好成为自食其力的地主、富农分子全部“摘帽”,改为社员成份。

一九八〇年:进行换届选举。月沱公社进行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第八届人民代表的选举工作。将公社农科站撤销,建立公社农技站,至1982年改为农业技术服务公司,1986年7月又改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一九八一年:月沱信用社新建营业门市等,系砖石结构一楼一底房屋计12间。月沱公社开始落实联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到1982年公社所有的生产队都实行了联产责任制。

一九八二年:春,全社进行土壤普查。开展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7月10日,降大雨,山洪暴发,社境内月沱、庙堂、古岗三个大队受灾严重。10月,成立月沱公社文化站。

一九八三年:进行体制改革,改大队为村,生产队为村民组。

一九八四年:3月20日,将月沱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月沱乡人民**。体制改革后,公社党委改为中国共产党月沱乡委员会。秋,江津果品公司在月沱东坝建立果品点。建立农业经营指导服务公司和乡办企业公司。1986年农经公司改为农业经营指导服务站,乡办企业公司改为乡办企业办公室。乡办企业办公室兴办棕食加工厂。乡办企业在月沱场上开设供销经理部。

一九八五年:乡办企业开设酒厂。乡办企业兴办橡胶皮革厂。

一九八六年:月沱乡税点建立,地址设月沱乡**。

第二篇 建置沿革

清代,江津县编为三里,即笋溪里、杜市里、思善里。后改为十二个都,都下设甲。月沱地区为笋溪里十二都六甲。

民国初年,沿袭清制。民国十年(1921年)改都制为区,月沱地区属十二区嘉平乡。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实行保甲制,将全县十六个镇乡划为七十六个联保,仍设五个区。月沱地区属二区嘉平乡。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联保,改组乡镇,二区辖蔡家乡、三合乡、柏林乡,月沱地区属蔡家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全县整编保甲,划为六十个乡镇,仍为五个区,月沱地区属二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全县增设为六十八个乡,直至新中国成立。

1950年,江津县人民**成立后,将原全县五个区改划为十个区,仍为六十八个乡。九区(蔡家区**)辖蔡家乡、龙吟乡、三合乡、清平乡、太和乡。十区(柏林区**)辖柏林乡、双凤乡、四面乡、紫云乡、太平乡。

1952年,减租、退押、土地改革以后,全县农村设十四个区。第九区公所(蔡家)辖蔡家乡、龙吟乡、清平乡、太和乡、三合乡。第十区公所(柏林)辖柏林乡、双凤乡、四面乡、太平乡、紫云乡。

1953年,实行民主建政,实行小区制,农村增设为十九个区公所,乡增设为一百一十个。第十五区公所(蔡家)辖蔡家乡、悦来乡、太平乡、清平乡、龙吟乡、月沱乡(由原来的清平乡划出古岗村、铜鼓村、寂照村、荆竹村,太平乡划出大垭村、月沱村、白庙村七个村,后月沱村分柳湾村为两个村,新建月沱乡)。

1954年,实行第一届基层选举,农村设十九个区公所,乡增设为一百二十五个。第十五区公所(蔡家),辖蔡家乡、悦来乡、月沱乡、太平乡、清平乡、龙吟乡。

1956年,适应农村互助合作化发展的需要,按小区小乡合并扩大的原则,农村缩减为十三个区公所,并以区公所所在地命名,乡缩减为九十四个。月沱乡属蔡家区公所,月沱乡辖八个村未变。

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将全县九十四个乡合并建立为九十二个公社,撤销了月沱乡,所辖的村并入清平公社,仍属蔡家区公所。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核算单位下放,为便于管理领导,农村设十五个区公所,并将九十二个公社调整为九十九个公社。由清平公社划出八个管理区,重建月沱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下为管理区(即月沱、庙堂、大垭、荆竹、柳湾、吉台、铜鼓、古岗),后管理区改大队,作业组改为生产队,共八个大队,六十八个生产队。

1968年月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月沱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又恢复为月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3年,进行体制改革,改大队为村,生产队为村民组。

1984年3月20日,月沱公社管理委员会改称月沱乡人民**。

第三篇 地理

第一章 地理概况

第一节 位置、面积、地形

月沱乡位于江津县东南部。乡**所在地距县城63公里,东与綦江县紫金乡分界,南与清溪、蔡家乡接壤,西、西南面与蔡家乡相连,北、西北面与清平乡毗邻。乡境东西相距13.5公里,南北相距10公里。全乡总面积为26.095平方公里,折合地积39142亩,其中耕地面积9624亩,林地面积17730亩,经济林木465亩,宅基地面积2068亩,荒地面积9255亩(包括荒坡、瘠滩、赤裸地等)。乡境主要以山麓深中丘向斜低山沟谷的地形。全乡海拔高度在350-650米左右。

第二节 山脉、河流

一、山脉
江巴山:位于寂照村境,是月沱乡内唯一的高山,南北走向,海拔高度为1050米。除此以外,还有猫山、老鹰石山等。

二、河流
笋溪河:发源于贵州习水县寨坝金顶山。流经县内的柏林、蔡家入乡境,绕过月沱、古岗、白庙等村出境,河段长约7.5公里。在建国前和建国后的六十年代期间,沿河均能航运,竹、木筏以及大小船只上下来往,川流不息。但从津柏公路建成通车及沙埂处筑堤拦断后,航运即停止。

第三节 气候

乡境内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无霜期285-331天,气候温和,年平均温度为18.2℃,年积温6400-5000度,雨量充沛,年降雨量在1300毫米左右。主要自然灾害:春末夏初偶有冰雹出现,伏旱属于轻度,夏季易发生洪涝,有时还有秋涝。

第二章 场市、村、组

第一节 场市

一、月沱场
月沱场因山水形势得名。场之南面在笋溪河上游鹅项颈处有一沱凼形如“月”,故命场名为月沱。建国前,场址是一片田野和通往大垭场一条小道。路旁有程、夏等姓建有住房,经营饭、栈供过往行人食宿。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春,绅士龚银辉等人为了创兴集市,在此建有四、五家街房,租佃给人经商。并于农历五月起,即定一、四、七为赶场日,从此形成月沱场市。逢集之日,附近乡民多集中在此进行各种交易活动,但不太热闹。

建国后,1961年分建月沱公社,驻地设于场上,一批国营和集体事业单位,如供销社、信用社、食品点、粮点、兽医站、医院、中小学校、广播站、电影队、文化站、乡镇企业等亦先后建立。长期闭塞的穷乡僻壤于七十年代期间公路建成与津柏公路衔接,汽车直达县城,每日一班客车还经常满员或超员,货车不断往来,改变了过去出门凭两腿、运输靠肩挑背背的落后状态。随着生产的发展,交通的改善,城乡物资交流量大大增加。逢场之日,外地的日杂摊贩也来此赶集,进行交易活动,各种商品应有尽有,摆满全街,赶集的人拥挤不通。原来月沱场的各种农副土产品难于运输外销的,如今已能直接运往各地销售了。

二、大垭场
大垭场以大垭口得名。位于乡境大垭村,津、綦(江津、綦江)两县分界处。兴建场市多为清代年间。建国前夕,场上住有30来户人家,其中属綦江的有5户,人口有100余人。居民住房十之八九均系土木穿逗、瓦盖平房和矮小草房,居住条件是比较差的。其经营商业情况是:榨油业有刘义清、张家林2户,屠宰业有刘兴发等2户,织土窄布有何占坤等2户,染房有黄汉香等,中药铺有杨济生、黄元凯、杨浦仁3户,铁匠铺有王银州、冯晏清2户,糖果铺有曹平真、吴万银等3户,米贩有钟银清、罗金堂等3户,饭馆、栈房有刘三和、刘国顺、钟占清、刘炳成等5户,茶馆一户,草药铺(綦江的陈泽安)1户。逢三、六、九赶场之日,附近乡民多集中在此进行交易活动,比较热闹,而闲天则很冷静。

建国后三十多年来,如今的大垭场尽管户数没有多大增加,规模和过去也差不多,然而市场却比过去热闹繁荣了。国家和集体事业单位,如月沱乡信用社、供销社等亦分别在此设立经营点和各项购销门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策放宽,一些个体户经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的有:酒店5家,饭店4家,茶馆1家,日杂店8家,小百货3家,原综合商店门市2家。逢场之日,外地来赶集的布匹、百货等摊贩平常也有30余家,各种商品沿街摆摊,处处皆是,市场甚为活跃。

第二节 村、组

月沱村:因以月沱场得名。位于乡**驻地。全村有368户,人口1476人。耕地面积1280亩,其中田974亩,土306亩。农业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红苕、黄豆等,经济作物有油菜等,土特产有柑桔、梨、葡萄、桃、李等。全村有柑桔25900株,其中已结果4880株。常年产量为10万斤。共辖有:沽菜嘴、河儿岗、下湾、孔滩、李子湾、新房子、大河坝、大生田、夫子榜、松树湾等10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在新房子。村境内有中、小学各一所。场上单位:供销社、信用社、粮油管理所、食品点、医院、兽医站、综合商店、旅馆、饭馆、日杂店、缝纫店、理发店等。

古岗村:因以古岗庙得名。位于乡**驻地西面。全村有471户,人口1895人。有耕地面积1656亩,其中田1354亩,土302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水稻、玉米、黄豆、红苕、小麦等。经济作物油菜、海椒等。土特产柑桔、茶叶等。全村有柑桔27810株,其中已结果4481株,常年产量26万余斤。共辖:白岩、花地沟、书房、石龙门、蔚兰湾、夏家湾、鱼壕沟、大田庄、杉树湾、龙泉坝、窑孔湾、黎家店、碓窝岚垭等13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在小屋基,距乡**约5华里。村境内有小学一所,加工厂3个。

庙堂村:因以白庙堂得名。位于乡**驻地北面。全村有276户,人口1095人。有耕地面积964亩,其中田736亩,土228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经济作物油菜等。土特产有柑桔等。全村有柑桔96500株,其中已结果9950株,常年产量36万余斤。共辖:张家沟、王家湾、胡家湾、卢稿湾、石缸湾、大石沟、兰家岗、大木湾等8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白庙堂,距乡**驻地约10华里。村境内有村小学一所,加工厂3个。

铜鼓村:位于乡**驻地北面。全村有366户,人口1476人。耕地面积1643亩,其中田1193亩,土450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经济作物油菜等,土特产有:柑桔、桃、李、梨等。全村有柑桔15938株,其中已结果1177株,年产量6万余斤。共辖:张家岗、石家嘴、天坪上、白杨坝、新湾、包山丘、苏麻湾、石坝头、磨盘丘、班竹林、庙湾等共11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天坪上,距乡**驻地10华里。村境内有村小学一所。

寂照村:因以寂照寺得名。位于乡**驻地东北面。全村有262户,人口1036人。耕地面积1425亩,其中田841亩,土584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土特产有:梨、桃、李、茶叶等。共辖有:田家湾、大石包、学堂堡、高石坎、歇台子、生期岭、瓦房、大合院、嘴上、黄家坪等10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在新瓦房,距乡**驻地约15华里。村境内有村小学一所。

荆竹村:因以荆竹林故名。位于乡**驻地东面。全村215户,人口879人。耕地面积为850亩,其中田474亩,土376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土特产有:柑桔、梨、葡萄、茶叶等。共辖有:黄桷岩、三步石、茨竹洞、大堰塘、回龙湾、高岚垭、四楞碑等7个村民小组。村境内有村小学一所。

大垭村:以大垭口得名。位于乡**驻地东面。全村有364户,人口1450人。耕地面积1352亩,其中田820亩,土532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土特产有柑桔、梨、茶叶等。全村有柑桔7750株,其中已结果580株。共辖有:长连、塘湾、荒田湾、郭家屋基、垭口上、梨树坪、鞍子榜、四堰沟、白杨湾、鞍子上等10个村民小组。境内有村小学一所,大垭场上各个单位等。

柳湾村:以杨柳湾得名。位于乡**驻地东面。全村有109户,人口有447人。耕地面积为440亩,其中田311亩,土129亩。农业生产粮食作物主产小麦、水稻、玉米、黄豆、红苕等。土特产有柑桔、梨、桃、李、茶叶等。全村有柑桔4500株,已结果390株。共辖有:大田、杨柳湾、旧屋基、连天榜等4个村民小组。村办公室设在杨柳湾,距乡**驻地10华里。村境内有村小学一所。

第三章 自然资源

第一节 土壤

一、土壤结构
据1982年春土壤普查资料,全乡土壤由蓬莱组(J3p)、遂宁组(J3s)、沙溪庙组(J2s)、自流井组(J1-2z)、须家河组(J3x)、夹关组(K2j)等六个母质发育而成。

二、各类土壤特性
上述六个母质在乡境耕地中形成的土种、面积及特征如下:

蓬莱镇组:发育成七个土种(半沙半泥田、沙田、黄泥田、大土泥土、半沙半泥土、沙土、石骨子土),面积4855亩。优点:光照强、昼夜温差大,作物品质好。缺点:土质沙瘦、保水保肥力差,水源奇缺,先天性缺磷。

遂宁组:发育有6个土种(半沙半泥田、死黄泥田、清水石膏田、石骨子土、半沙半泥土、死黄泥土),面积1530亩。喜长柏树、油桐,宜栽红桔。缺点:土层浅薄、坡陡、冲刷严重,跑水跑肥,下部冲沟溺严重,往往深脚冷浸,先天性缺磷缺锌。

沙溪庙组:发育成5个土种(夹沙泥田、黄泥田、油沙田、石骨子土、死黄泥土),面积2049亩。优点:易耕作,保水保肥性强,温光条件好,自然肥力高,宜种广。缺点:土层厚薄不一,耐旱性差,正沟田的泥脚较深,秧苗易坐蔸,返青较迟缓,宜施农家肥、化肥等。

自流井组:发育成6个土种(大眼泥田、半沙半泥田、大豆办泥田、大眼泥土、半沙半泥土、石骨子土),面积580亩。优点:土壤含各种矿质养分多,特别富含磷钾,是豆科作物的主产地。缺点:宜种范围窄,多以麦、玉、苕、豆类等,有的土质耕作难,不好干活。

须家河组:发育成2个土种(冷沙田、冷沙土),面积195亩。优点:宜种松、杉。缺点:酸、瘦、冷,先天性缺磷钾。

夹关组:发育成3个土种(红砂泥田、红沙泥土、红沙土),面积90亩。优点:土质不沙不粘,好耕作。缺点:土冷水凉,肥效来得慢,生长季节迟。(据土壤普查资料)

附:月沱乡各类(种)土壤分布情况表(表格略)

第二节 矿藏

据1958年西南农学院和近年矿业公司调查资料记载:月沱乡境内地下蕴藏有丰富的天然气,有待开发。

第三节 林木

全乡有林地面积17730亩。在1958年以前,境内林业资源丰富,品种较多。后迭遭破坏,光山秃岭,元气大伤。三中全会以后,正在恢复和发展中。

一、用材林:境内有柏树、杉树、青杨、香樟、桉树等。
二、薪炭林:有青杠、胡粟子、杂柴等。
三、经济林木:有柑桔、桃、李、梨、油桐、棕树等。

第四节 野生动物

一、野兽:1958年以前,乡境内林木茂密,多种野兽栖息其间。有豹、狸、豺、刺猬、狗獾、松鼠、浑子、野兔、鱼鳅猫、黄鼠狼等。林木被破败后,仅存野兔、黄鼠狼、浑子等,其他的野兽现已少见。

二、鸟类:过去,乡境内鸟类甚多。如:野鸡、竹鸡、秧鸡、董鸡、水鸭、燕子、杜鹃、白鹤、布谷、青装、三柞、麻雀、画眉、斑鸠、黄莺、乌鸦、猫头鹰、啄木鸟、翠鸟、黄荆雀、半头黄、屎鸦雀以及鹰、鹞等数十种。随着森林的减少,鸟类的数量、品种也大减,有的已少见或绝迹。

三、水生动物:鱼类,常见的有鲫、鲤、乌鱼、翘角、石胡子等。建国后,近年来引进了速生鱼如草鱼、白鲢、花鲢、红鲤等,增添了新的品种。除鱼类外,还有龟、鳖、蟹、蚌、贝、螺、蛙以及鳝鱼(分青、白、黄)、泥鳅等。

四、其他野生动物:有蛇、壁虎、四脚蛇、蝙蝠、癞蛤蟆等。六十年代以来,商业部门收购活蛇,取胆入药,蛇类大大减少,使生态平衡受到影响。

第五节 野生植物

乡境内野生经济植物资源丰富。有野生纤维、野生药材、野生油料、野生淀粉及野生食品等。其中以野生药材较多,有栀子、银花、半夏、麦冬、香附、淡竹叶及各种草本药材上百种。野生淀粉有葛根、苦楝子、青杠子、胡粟籽等。野生食品有名目众多的菌类。多年来,因生态被破坏,各种野生植物资源枯竭,产量也大大减少。

第四章 自然灾害

第一节 水灾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中旬,连日下大雨,山洪暴发,笋溪河的水位升高,月沱境内(现汽车站处)的公路坝被淹,即可行船;沿河段两岸的竹子、田土里的农作物亦被淹没,乡民受损巨大。

1982年7月10日左右,突然下大雨,山洪暴发。据统计:全社的田土被冲垮崩缺6800个(其中土被冲垮3100个),压毁田土粮食完全无收的是662亩。房子被淋坏13间,倒塌3间。其中月沱、庙堂、古岗三个村受灾最严重。

第二节 雹灾

1967年3月,一天下午,黑云猝起,狂风大作,忽然下起冰雹,社境内部分大队遭受雹灾袭击,农民的葫麦、小菜被打烂,收成大减,有的房盖瓦片也被击破,受损严重。

第三节 旱灾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春,久晴不雨,田土干裂,葫麦枯萎,粮食减产,乡民生活极为困难。

1961年,发生旱灾,粮食歉收,**虽大力救济,群众生活仍在极大的困难中度过。

第四节 鼠害

近年来,由于鼠类天敌大大减少,使用毒饵诱杀老鼠时也毒死不少猫儿,鼠类大量繁殖,已成为群众生产、生活一大危害。1983年以来,不少秧苗、玉米、豆类等作物在田土中即被老鼠破坏者随处可见。农民收回的粮食在收贮过程中,又遭老鼠偷食者不少。加上咬毁衣物,传播疾病,危害无法估计。乡民无不急盼能有有效灭鼠之方,除此大害。

第四篇 人口

第一章 人口概况

1953年新建月沱乡后,1957年全乡1632户,总人口7836人(其中:男4171人,女3665人)。由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条件改善,至1958年,全乡人口为7693人。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人口下降,1962年为6887人。当年体制下放,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又未实行计划生育,人口迅速增长。1963年至1973年这11年间,就增加到9688人,净增2801人,平均每年净增255人。实行计划生育以后,降低了人口增长率。1982年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全社为10177人,9年间只增加489人,平均每年净增54人,仅为高生育率时期的21.1%。1982年人口普查时,月沱公社全为汉族。

月沱乡历年户数、人口统计表(表格略)

附: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月沱乡普查情况:

一、总户数、总人口(表格略)
二、1981年人口自然变动情况(表格略)
三、文化程度(表格略)
四、年龄构成情况(表格略)

第二章 计划生育

建国前,生育是无**主义的。人口出生率虽高,但由于旧的社会制度和医疗卫生条件极差等原因,死亡率也高,平均寿命低,所以人口增长率不大。

建国初期,鉴于旧中国人口增长停滞,曾鼓励生育,生育上也是无计划的。但由于社会制度的优越、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和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人口净增率提高较快,计划生育工作逐步提上了各级党政议事日程。

1956年,中共中央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中就已经提出:“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行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在当时,我国从事人口理论工作的学者也曾提出控制人口增长问题,但有些人认为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片面强调“人多是好事”、“人多好做事”和“增加一个人就是增加一个劳动力”等,忽视了人口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并对《新人口论》者进行批判。所以在整个五十年代,月沱乡的人口生育是没有任何限制的。

196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提出“要使生育问题由毫无计划的状态逐步走向有计划的状态,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1965年,周总理也讲过:“计划生育是先进的,是共产主义的。”但在三年困难时期,生育少,死亡率高,人口未增加,因而对中央指示未引起注意。同时,在当时粮食还不宽裕的情况下,农村新生一个小孩即多得一份口粮,多子女职工还有困难补助等照顾,生育不但未受到约束,还带有鼓励性。加之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人口增加很快。这样才对人口日益增加的问题引起了注意。开始抓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1971年,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明确提出:大力控制多胎生育,把人口增长率尽量压下来。自此,月沱公社的计划生育工作才由一般号召转向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1973年,国家对避孕药物实行免费供应,在农村实行七周岁以下小孩按年龄分等级分粮的政策,对计划生育工作有所促进。月沱公社于1975年冬开始做了一批绝育手术。随后,毛主席又指出:“人口非控制不行。”党和**并明确提出了“晚、稀、少”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生二胎要间隔四、五年以上,一对夫妇不超过两个孩子。层层加强领导,月沱公社于1976年成立了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人程木盛。各大队有领导小组,生产队设妇女小组长,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并建立一网(宣传网)一队(手术队),分片包干,一年当中突击几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人口出生率降到13.15%。

1977年,月沱公社根据上级指示对结婚年龄执行: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同时规定新婚妇女必须年满24周岁才安排生育。对不符合上述规定和其他非计划怀孕的,坚决采取刮宫、引产等补救措施。此后,并坚持“预防为主、避孕为主”的方针,刮宫、引产逐渐减少,计划生育率提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进一步制定了从根本上扭转我国人口增加过快的政策。从1977年起,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坚决刹住三胎及三胎以上的生育。这个大的转变,阻力大,困难多。为此,省委曾先后颁发文件,规定对自愿生一个孩子的夫妇给予奖励,对非婚生育和计划外生育的实行经济制裁。月沱公社具体规定:表态只生一个子女的职工夫妇奖现金50元,农村的奖工分1000分,并对新生孩子划一份半自留地。

1980年初,中央1号文件中指出:计划生育要采取立法的、经济的措施,鼓励只生一胎。同年8月,四川省人民**发出了《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制订了独生子女的奖励和无计划生育的经济处置办法。对独生子女的奖励主要有:可优先入托、入园、就医住院,发给儿童保健费(职工子女)或保健工分(农村)直到孩子满十四周岁为止;农村社员的独生子女,口粮按成人标准分配。对拒不执行计划生育的,实行征收多子女费,对农村社员分别征收夫妇双方百分之十以内的劳动工分,直到子女满十四周岁为止。县、区、社均结合实际作出了贯彻《规定》的具体规定,计划生育有了初步的立法。计划生育有法可依是行之有效的。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要求党、团员和各级干部用“只生一个孩子”的实际行动响应党的号召。月沱公社狠抓了《公开信》的宣传工作。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狠抓了绝育工作,要求凡有两个子女以上的育龄夫妇,一方必须绝育。做了大量工作,于这年12月进行全社性第二次大结扎。出生率降到5.8%。男扎350人,女扎159人。

1981年,农村普遍推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面对这一新情况和新问题,公社根据上级指示,适当地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某些办法作了改进。当年7月,江津县人民**发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试行办法》。月沱公社认真贯彻实行了县府文件精神,使人口增长率受到了严格的控制。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要长期坚持下去。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国的人口政策”,把计划生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月沱公社根据中央、省、县有关指示,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大力提高一胎率,严格控制二胎。这一年独生子女率提高到96%。

1983年元月为计划生育宣传月,除加强宣传工作外,还进行绝育结扎。并以后每月对育龄妇女普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公社的实际,还注重了优生优育、新法接生等先进技术,保障婴儿产妇的身心健康。有效地杜绝了无计划生育。当年年底全公社人口为10101人,比1982年的10177人减少了76人。

总的看来,月沱乡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可惜的是抓得较晚了。据1985年情况:杜绝了无计划生育,晚育率达100%,基本上改变了我乡人口盲目增加的局面。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月沱乡**先后荣获江津县人民**、重庆市人民**授予的“月沱乡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和县、区的多次嘉奖。

近年来,月沱乡计划生育情况如下表:

(表格内容略)


第五篇 政治

第一章 乡村政权

第一节 民国时期

民国初年,月沱地区属十二都。十二都分为嘉乐、嘉升、嘉平三个乡(今月沱乡的月沱、庙堂、大垭三个村属十二都嘉平乡的大垭场;荆竹、寂照、铜鼓、古岗四个村属十二都嘉平乡的太平场)。原十二都六甲,团制所称“团甲公所”。团设团正、副团正。团下设甲,甲设甲长。甲下为牌,牌设牌首。月沱地区先后任过团正的有:刘秀成、李恒三、苗华、陈显三等。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实行保甲制。乡级成立联保办事处,设正、副主任,下设文书(司爷)、户籍、事务各一人。联保下设保、甲,保设保长,甲设甲长。先后月沱地区人任过联保主任的有:龚泽明、肖其伯等。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联保设乡,设乡长、副乡长、乡队附各一人,下设文书、户籍、警卫治安等部门。月沱地区人先后担任乡长的有:何越扬、胡尧清等。任乡队附的有龚化龙。乡之下为保甲,直至解放。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国民**提出“还政于民”的口号,实行新宪政。月沱地区曾选举产生乡民代表。乡民代表每保一人,由各保群众选举产生,乡民代表中推选一人为主席。但是选来选去,乡村政权始终把持在少数地主豪绅手中。月沱地区任过乡民代表主席的有钟佐均等人。

第二节 建国以后

建国初期是军事接管,乡里驻有工作队,沿袭旧乡保甲制,仍利用旧乡保人员进行一般行政工作。

1952年,实行民主建政,乡一级政权逐步完善。由柏林太平乡划出大垭村、庙堂村、月沱村,蔡家清平乡划出古岗村、铜鼓村、寂照村、荆竹村共7个村,1953年兴建月沱乡。下设文书、财粮、武装等人员。甘叶义任乡长,莫代荣、陈建伦任副乡长。

1954年实行普选,月沱乡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乡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第一届乡人民委员会。选举甘叶义任乡长,杨仁才任副乡长。乡人民委员会下设民政、财粮、治安保卫、武装、文教卫生、调解等委员会。各村设代表主任、文书、武装、妇女等。

1958年,成立月沱人民公社,改“乡人民委员会”为“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邓福元担任社长,杨仁才任副社长。管委会下设民政、武装、财粮、治安、财贸、文教、妇女等委员。村改为管理区,设区队长。管理区下分作业组。当年冬撤销了月沱公社,将所辖的7个管理区并入清平人民公社。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核算单位下放,为便于管理领导,清平公社划出原月沱公社并入的7个管理区,重建月沱人民公社。社长吴方成,副社长夏茂玉。当时把月沱管理区分为月沱、柳湾两个管理区,并改管理区为大队,设大队长、会计、保管、治安、民兵连长、妇女主任等各一人。改作业组为生产队,设生产队长、会计、保管。

1967年“文化大革命”,经县支左办公室批准,成立月沱公社生产办公室,由吴方成任主任,夏茂玉任副主任,负责领导生产和办理行政事务。

1968年,实现两派大联合,组成公社三结合的月沱公社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吴方成任主任,夏茂玉、傅子云任副主任。各大队相继成立革委会,生产队成立革导组。

1980年,首次进行差额选举。月沱公社进行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这次差额选举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尊重人民的民主权利,经过多次协商、反复酝酿,提出县人代正式候选人和公社代表正式候选人,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杨先华、邓福元、李朝书等4人为江津县第八届人代会代表,杨先华等50人为月沱公社第五届人代会代表,选出江炳全等9人为公社管理委员会委员。吴方成任主任,夏茂玉为副主任。

1983年7月,实行体制改革,改大队为村,设村长一人;改生产队为村民组,设组长一人。通过民主选举出各村村长如下:

村名人口村民组(个)村长名
月沱村13189冯朝华
柳湾村11476苟家海
庙堂村10958夏绍维
大垭村145010唐国涛
古岗村147110程必超
铜鼓村11147程积胜
寂照村103610邹瑞祥
荆竹村8797郑祖驰

1984年3月,改“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人民**”,并召开第六届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樊迟蔚为乡长,涂国超为副乡长,后增加副乡长甘正才。乡**下设有武装、司法、民政、公安、财粮、文书等。还有1982年建立的乡农业技术服务公司,经理龚和谦;1984年建立的乡农业经营指导服务公司,经理周天榜;建立的乡企业公司,经理田良富。

附:建国以来月沱乡政权历届负责人表

年度乡政权名称乡长(或主任)副乡长(或副主任)
1953—1954乡人民**甘叶义莫代荣、程建伦
1954—1957乡人民委员会甘叶义杨仁才
1957—1958乡人民委员会杨仁才冉从英(女)
1958(并社)公社管理委员会邓福元杨仁才
1962—1967公社管理委员会吴方成夏茂玉
1967—1968公社生产办公室吴方成夏茂玉
1968—1969公社革命委员会吴方成夏茂玉、傅子云
1969—1980公社革命委员会吴方成夏茂玉
1980—1984公社革命委员会吴方成夏茂玉、杨先华
1984—1985乡人民**樊迟蔚涂国超
1985—现在乡人民**樊迟蔚涂国超、甘正才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

第一节 地下党组织

地下党组织铜鼓支部,系冉仁宅于1946年由綦江县中峰乡金山村小屋基迁来清平乡铜鼓村六组水井湾后,于1948年正月初二,由中峰乡地下党组织的戴文选同志介绍冉仁宅入党,在铜鼓地区进行地下工作。

1949年正月,冉仁宅首先发展邻近的张永华入党。根据当时形势壮大组织,冉仁宅先后又发展了清平乡新民、寂照和铜鼓村的程生林、程念儒、陈建伦、程念水、程龙潜、杜林生、程炳香、程炳友、程炳扬、李树平、马布云、马树成、旦海清、程泽普、程念林等16人入党。为更好地进行地下工作,迎接解放,当年二月建立铜鼓支部,党员共17人,冉仁宅任书记。

继后,中峰特区组织共分为三个小区和五个直属特区支部,铜鼓支部为第三特区支部,由周孟常负责联系的江津清平铜鼓支部。上级曾先后派有向天培、杨尘、张天午等人来铜鼓开会、学习(地址不定),并在张永华家刻印土地大纲和支部手册等。

1949年11月,清平乡解放。铜鼓支部同志积极配合工作队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带头搞好革命工作。

1951年2月23日,冉仁宅到县开会返家,正是土匪猖獗之际。当时支部有的同志对形势认识不足,立场不稳,出现了叛徒蔡绍清组织土匪暴动。支部同志张永华被土匪抓去强行拷打,立场坚定,未暴露组织。土匪施展各种手段追查组织情况和人员,又将冉仁宅威迫陷入匪窝。冉、张二人被土匪控制煮饭12天后私跑回家,第二天就去蔡家区回报情况。后蔡家区成立土匪自新委员会,冉仁宅任宣传动员土匪缴械自新登记工作,还任过清平乡农会主任。匪乱平息后,由曾子均、戴德仲等来铜鼓开展整党工作,宣布冉仁宅、张永华停止缴纳党费,并撤销铜鼓支部,随即建立清平乡支部,由程念儒任支部书记。继后成立清平乡总支、党委,直至现在。

1984年,经党组织查证落实,冉仁宅和张永华恢复党籍,仍为党员。

第二节 建国后月沱乡党组织

月沱乡系1953年实行民主建政,由原太平乡划拨出大垭、月沱、白庙(后改为庙堂)村和清平乡划出古岗、铜鼓、寂照、荆竹等7个村及片区兴建的乡。当年建立中共月沱乡第一个支部,甘叶义任书记,杨仁才任副书记。接着,在农村陆续发展党员。

1956年,成立中共月沱乡总支委员会,甘叶义任总书记,杨仁才任副书记。各村相继建立党支部。

1957年,成立中国共产党月沱乡委员会,书记甘叶义,副书记杨仁才、万鸣放。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乡党委更为中国共产党月沱人民公社委员会,书记江炳权,副书记袁方明、万鸣放。当年,撤销了月沱人民公社,党、政均并入清平人民公社。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核算单位下放,为便于领导,清平人民公社又划出原月沱合并的管理区和作业组,再兴建月沱人民公社,复建中共月沱人民公社委员会,江炳权任书记,傅子云任副书记。

1966年开展“文化大革命”后,党组织活动曾停止过一段时间,直到1971年开门整党,重新建立党委会,开始恢复党的组织生活。江炳权任书记,夏茂玉、杨兴权任副书记。

1984年体制改革,公社党委又改为中国共产党月沱乡委员会,选举丁清楷任书记,尹佑宽为副书记。

1986年调罗章辅任党委书记,尹佑宽仍任副书记。

月沱乡建党三十多年来,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到1985年,全乡共有支部11个,党员共244人(其中村支部8个,党员218人;机关支部1个,14人;学校支部1个,10人;企业支部1个,7人)。

附表一 中国共产党月沱乡历届负责人表

年度党组织名称书记副书记
1953—1956中共月沱乡支部甘叶义杨仁才
1956—1957中共月沱乡总支委员会甘叶义杨仁才
1957—1958中共月沱乡委员会甘叶义杨仁才、万鸣放
1958中共月沱乡人民公社委员会江炳权袁方明
1962—1971中共月沱乡人民公社委员会江炳权傅子云
1971—1983中共月沱乡人民公社委员会江炳权杨兴权、杨先华
1984—1986中共月沱乡委员会丁清楷尹佑宽
1986—现在中共月沱乡委员会罗章辅尹佑宽

各支部情况表

支部名称建立时间1985年党员数历任书记
寂照村支部195630代文辉、尹佑伦、邓福元、吴元发、戴文辉
荆竹村支部195628牟有祥、杜克章、杨汉兴
大垭村支部195619肖才清、张世寿
柳湾村支部195616罗祥书
月沱机关支部195312尹佑宽、甘叶义、杨仁才
月沱乡学校支部9刘德祥
月沱乡企业支部7傅伦辉、罗昭万
合计(11)225

第三章 群众团体

第一节 农民协会

从1953年兴建月沱乡后,随即成立乡农民协会,由蔡生林任乡农民协会主席,杨仁才等7人为委员。此后,各村也相继成立农会组织。

1964年,公社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会),设主任一人,由乡长(副)夏茂玉兼任主席,委员若干人。各大队也建立贫协组织,设主任一人。生产队有贫协小组,设组长一人。贫协会主要是协助和监督社、队党政工作。

农协会自成立以来,在土地改革、民主建政和互助合作时期都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行,按照精简机构的原则,于1983年11月接县委通知,现已撤销停止活动。

第二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从1953年兴建月沱乡后,1953年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月沱乡支部,吴德光任书记。

1955年,乡成立团总支后,各村和单位相继建立团支部,乡团总支书记吴德光。

1957年乡建立团委,先后担任过团委书记的有:吴德光、程德和、杨家祥等。

鉴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已经基本结束,1957年按团中央的指示精神,改“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建国三十多年来,共青团组织积极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了党的助手作用,为各部门、各行业、人民军队输送了不少优秀人才,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到1985年,全乡共有团支部10个,团员245人,成为建设四化的生力军。

附:月沱乡团组织建立和发展情况

支部名称建立时间1985年团员数现任书记先后任书记
月沱村支部195530钟家奇马印清、邓正勤(女)
古岗村支部195534莫武才郑茂林、江青平
庙堂村支部195529夏昭明夏照全、夏照祥
铜鼓村支部195523田定方夏祖全
寂照村支部195516杨大刚石洪荣
荆竹村支部195523程积祥李显权
大垭村支部195523贺应贵甘荣开
机关支部195311杨家祥吴德光、程德和、许立中、陈林燕、夏昭清、赵兴华
学校支部195620范平周锡生、张光容、刘迪之
柳湾村支部196326杜在田杜德才、冯国平
合计(10)245

第三节 中国民主妇女联合会

1953年建立月沱乡**后,设妇女委员一人,各村设妇女代表,主管全乡妇女工作。

1954年,月沱乡成立妇女联合会,设主任一人,王安华担任主任。

1962年起,各大队设妇女主任一人,分管大队妇女工作。后乡妇女主任由赵吉芳担任。

三十多年来,公社和大队妇女组织在党的领导下,组织发动妇女,在动员参军、参加社会活动、学习宣传贯彻新婚姻法、提高妇女觉悟、争取平等权利、实行计划生育、搞好幼儿教育、建立“五好”家庭等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节 工会

月沱乡教育工会:于1956年在小学教师队伍中建立了小学教师联合会(简称“小教联”),会员9人,主席刘尧文,为一个分会。1956年10月,小教联集体转为教育工会,月沱乡成立教育工会小组。1957年,教育工会集体加入了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工会小组改为基层委员会,并分别填发会员证。随着教师队伍的壮大,到1985年,全乡教育工会会员已发展到31人。先后任过月沱乡教育工会主席的有:周锡生、陈绍禄、陈泽全、程显明、黄显渝、熊思成、程必生等。

月沱乡粮管所于1980年建立工会小组,现有会员5人(其中男3人,女2人)。先后的负责人有陈福林、王达贵、陶登荣等。

月沱乡供销社于1972年成立工会小组,现有会员11人(男9人,女2人)。先后负责人有傅思中、夏先荣等。

第五节 中苏友好协会

建国初,为了进一步促进中苏两国的团结合作,于1953年成立了中苏友好协会。全乡有会员2000余人,都佩带会章,发有会员证,还开展过中苏友好月活动,放映苏联电影片。在维护和加强中苏两国人民的友好方面起了积极作用。但在1960年后,由于苏联背信弃义,中苏友好协会的活动逐渐停止,组织自行解散。


第四章 国民党、三青团

第一节 中国国民党

抗日战争初期,江津县设有中国国民党县党部。抗战开始一段时期,月沱乡地区虽无国民党的组织和活动,但至民国末期,月沱乡的国民党员有刘生元、肖发尧等十余人。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民国时期,月沱地区无三民主义青年团组织,但有人在外读书、经商、工作曾参加三民主义青年团,在当地未发现其重大活动。经查有龚化龙、蒋克荣等。


第五章 政法

第一节 治安保卫委员会

一、民国时期:江津县曾设团练总局(又称团防总局),区设团防分局,乡设团防分所。后团练局停办,改设民团办事处。乡保制时期,乡设乡队附,乡有乡丁,保有保丁,名为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实为充当乡、保的统治工具。

二、建国初:各村都建有农民武装队,设有武装队长。任务是负责地方治安保卫工作,保证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四大运动的顺利进行。乡村政权建立后,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公社配备公安员1人,兼任治安保卫委员会主任。先后任过乡级治安委员会主任的有:杨镜修、吴德光、周德勋。大队设治保主任1人,生产队设治安员1人。

治保委员会的任务是维护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的检举、揭发、监督和管制工作,发动和组织群众进行防特、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对重要节日、重要集 会负责组织巡逻查夜守护工作。

第二节 调解委员会

从1954年建立月沱乡人民委员会后,乡设调解委员会。它的主要任务是调解群众中的大小民事纠纷。先后任(或兼)乡调解委员会主任的有:胡昭才、夏茂玉、樊迟蔚。各村也设有调解委员。1985年收处了人民来信80件,调解了民事纠纷57人次,挽救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有3对,制止了将发生的恶性案件2起。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实行法制的新制度,由各届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月沱乡每届选出陪审员2人,参加县人民法院对乡境内有关重大案件的陪审。先后任过月沱乡人民陪审员的有:夏昭全、江贵林、雷培清、夏昭全等。

第四节 纠正冤假错案

“有错必纠”是党的一贯政策。特别是在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恢复实事求是的作风,对历次政治运动中由于极“左”思潮影响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纠正。月沱乡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对各种政治案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给有关人员重新落实了政策,全错的全纠正,部分错的部分纠正,认真落实了党的政策。

第五节 改订地、富成份

1979年,月沱公社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给全社经过多年来劳动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地主、富农分子全部“摘帽”,定为社员。对地、富家庭出生的子女,全部改称社员家庭出身,大大调动了他们建设四化的积极性。


第六章 民政

第一节 民政机构

1953年,月沱乡人民**建立后,设优抚委员会。1954年,建立乡人民委员会后,设有民政委员会,负责民政工作。随着工作需要,逐步充实完善健全。现月沱乡的民政委员会9人组成,设民政主任,料理日常民政事务。月沱乡历任民政主任有胡昭才、韩树型等。各村由村长兼管民政工作。

第二节 民政工作

一、优抚工作: 主要对象是复员退伍军人和烈军属,对他们生产、生活上的困难给予补助。建国初,农业实行合作化前,发动青年给缺乏劳力的军烈属代耕。农业合作化时期,由生产队根据军烈属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工分补助。在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后,给军烈属全优补助,每年每户150至180元。1978年前,每逢年底还邀请军烈属、复员军人参加一次慰问会,座谈、了解他们的困难情况,鼓励他们更好地工作、生产,并举行会餐。1978年以后,改为派代表参加。春节期间,还给烈军属拜年,送光荣灯、送慰问信、送慰问品进行慰问。除此之外,还定期或不定期的给以困难补助。烈属长期补助的3户,每年共540元;军属23户,共3550元;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的5人,共900元;在乡残废军人7人,每年共补助1450元。

二、安置复员退伍军人: 月沱乡从1952年至1985年,共有复员退伍军人196人。大部分安置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也有安置在乡办企业的,调出安置工作的只有35人。他们在各条战线、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工作,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三、社会救济: 月沱乡对鳏、寡、孤、独丧失劳力无人赡养的老人由生产队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葬、保教)外,还对遇到天灾人祸难以克服的困难户给予救济或补助。据1985年统计:全乡有“五保”老人21户、22人,全年“五保”总金额为6160元,人平280元;救济76户,社会救济4600元,自然灾害救济1350元,救济总金额5950元。

四、贯彻《婚姻法》: 1953年起,月沱乡开始宣传贯彻新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废除包办买卖婚姻和童养媳,男女婚姻自主。民政干部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后来多为文书代办),调解婚姻纠纷,使农村人民逐渐改变婚姻旧俗,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七章 军事

第一节 兵役

民国初,国民**实行的是募兵制,在群众中招募士兵或在土匪中招安。民国十年(1921年)以后,军阀割据,内战频繁,为了扩充实力,各自大肆扩军,士兵待遇逐渐降低,广大群众不愿为军阀充当炮灰,拒绝当兵,募兵困难。抗战时期改募兵制为征兵制。开始,广大青年为了抗日踊跃应征。后来由于蒋介石叛变革命,假抗日、真内战,群众则不愿当兵,便按人抽丁。照规定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抽”,但弊端甚多,乡、保人员专抽贫苦农民,独子也在所难免。士兵的饷被克扣,常常连饭也吃不饱,甚至吃“三子”饭(谷子、石子、稗子),寒冬腊月还穿草鞋单裤。军官把士兵当成奴隶、囚犯,动辄皮鞋踢、鞭子打,挨打受骂,受伤生病得不到治疗,不少人抛尸他乡。当兵家属的一点微薄优待,也被乡保人员贪污,以饱私囊。故群众千方百计逃避兵役,有的离乡背井,逃亡他乡。便拉丁充数,白天拉、晚上也拉,驻军要拉。直拉得路断人稀,拉不到青壮年,就拉老头和少年去凑数。乡保人员还乘拉丁之机进行敲诈勒索,老百姓苦不堪言。被拉的壮丁,用绳索套起送至兵营关锁起来,以防逃跑。这样的“壮丁”有多大战斗力就可想而知了。

建国后,广大群众认识到当兵是为保卫革命成果、保家卫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是非常光荣的。因此,每次征兵,青年们都踊跃报名应征,出现了父母送子参军、妻子送郎入伍、弟兄争相报名应征的动人事例。从1950年至1954年的志愿兵时期,月沱乡境自愿参军入伍的有6人。以后国家规定公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所以在1955年以后改为义务兵。义务兵服役的期限为陆军3年,海军4年,空军5年,特殊情况可超期服役。自建国初到1985年,全乡参军的人除提干、转业和死亡的外,已复员回乡的196人。

第二节 地方武装

一、民国后期:乡有乡丁,保有保丁。乡丁为常备地方武装,由乡队附率领,一般有十余人,多为兵痞流氓充当。保丁不脱离生产,召之即来,均系农民,由保队附率领。历来的乡丁,名曰“维护地方治安”,实际是地主豪绅统治利益的工具。有的乡丁为虎作伥,欺压百姓,无恶不作。更有甚者,兵匪相通,互相勾结,残害人民。

二、建国后:为维护当地社会治安,推进民主改革和各项**工作,乡组织建立以贫苦农民为基础的农民武装队十多人,为乡的第一支人民武装。同时各村也相继成立了武装队。至1952年土改结束后,乡政权建立,社会秩序空前安定。县府通知,乡村武装队停止活动。另在乡人民**中设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地方治安。乡村武装队协助解放军平息匪乱,在四大运动、土地改革期中,站岗放哨,维护治安,打击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和巩固新生政权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第三节 民兵

在毛主席“人民战争”思想的指引下,为加强国防,防御帝国主义的突然袭击,从1953年起乡大办民兵。每年均组织民兵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在军事方面,进行队列、射击、刺杀、投弹等训练活动。

1958年,公社建立后,毛主席号召大办民兵师,月沱公社成立了民兵团,公社武装负责人任团长,江炳全任团政委。各大队建立民兵连,各生产队成立民兵排。民兵又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1962年,月沱公社成立武装部,钟泽明任部长。

1972年起,基干民兵每年由公社集训10至30天不等,由队上发给工资,**补助伙食费。武装部长涂国超。

至1985年,全乡有普通民兵8个连、33个排,共1015人;基干民兵1个连、6个排、2个独立班,共89人。现任武装部长涂国超,先后任过武装部长的有胡昭才、邹泽明、汤成银等。

1962年起,月沱乡民兵组织曾荣获江津县二次、永川地区一次的先进集体光荣称号。

1985年,现任各连的民兵连长是:月沱民兵连长雷培清,寂照民兵连长邹绪康,古岗民兵连长程必才,荆竹民兵连长郑祖祥,庙堂民兵连长夏明全,大垭民兵连长甘云开,铜鼓民兵连长夏祖全,柳湾民兵连长龚和全。

第六篇 农业

月沱乡地处向斜低山深中丘山谷地带,地区差异较大。农作物生长条件呈梯形分布状况,农时季节参差不齐,山上偏迟,山下偏早。农业耕土属沙溪庙组、自流井组、蓬莱镇组、夹关组、遂宁组和须家河组等母质。土壤深厚,保水、保肥力强,宜于农业生产,故全乡以农业为主。

建国前,因受封建生产关系的束缚,乡政权中也没有专人管理农业,各家各户自耕自种,自营自管,种植单一,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薄弱,生产水平低。特别是地租和高利贷的剥削,致使农业衰败,农民虽终年辛勤劳动,仍不得温饱。

建国以来的农业生产,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 1950年至1952年为恢复时期;

  • 1953年至1958年为稳步发展时期;

  • 1959年至1962年为严重受阻时期;

  • 1963年至1966年为恢复和发展时期;

  • 1967年至1976年为徘徊时期。

这十年动乱中,有起有落,但生产水平仍有一定程度的上升。1976年以后,调整了部分农业政策,特别是在落实了生产责任制以后,进一步改善了经营管理制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出现了欣欣向荣的景象,进入繁荣时期。

据1981年统计:全社共有农业户2270户,农业人口9954人,男女总劳动力3622个,耕地总面积9623亩,其中田占耕地面积的69.76%,人平耕地0.97亩,农业生产潜力很大。

附表:月沱乡历年耕地面积统计表(单位:亩)

年度总耕地冬水合计
1957111006743625435711100
1958111006743625435711100
1962111447105354440411144
1965110856955157041311085
1970109936953543632910993
19729687680547052889687
19739687680552282889687
19749488680753582889488
19759671677748602899671
19769657676652792899657
19779649670747572949649
19789624671644342909624
19799623671449862909623
19809623671355152909623
19819623671353012909623
19829622671351902909622
19839618671153202909618
19849611670454342909611
19859610670354162909610

第一章 生产关系的变革和调整

第一节 建国前的土地所有制

月沱地区建国前的土地全部属私人所有,土地绝大部分为地主、富农所占有。如寂照村杨德辉,既是地主又是军阀,收300多石租;地主潘春先收租100余石;月沱村地主钟佑军,有40多石租。共有大小地主20多户。而贫雇农则无土地,只好向地主、富农租入土地耕种。高租高押,压得农民喘不过气来,虽终年劳累,仍不得温饱。封建的土地生产关系,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节 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

地主对农民的剥削主要是地租和押金,富农除少量土地出租剥削农民外,主要是高利贷和雇工剥削。月沱地区地主、富农剥削农民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地租

地主富农出租的土地,都按常年产量定有租额,六成或七成不等。佃户于每年秋收后,将租谷晒干风净送交。一般以“石”(约500市斤)为计额单位。地租有“活租”、“铁板租”等,形式不一。“活租”如遇旱涝或其他自然灾害,佃户得向地主送礼求情“说租”,可按原定租额交纳七至九成;“铁板租”则颗粒不少。除交黄谷外,还有豆租、包谷租等。农民一年辛劳换得的粮食,大多数被地主富农剥削去了。

二、押金

农民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时,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粮作抵押,叫做“押金”。农民如有欠租欠债,地主便在其中扣除。早期使用银两时,押金先后以“锭”和“元”为计算单位。一般租种一石租的土地,押金为5至7元。抗日战争期间,因货币(纸币)贬值,地主就将纸币退还农民,改用实物(黄谷)作押金,一般一石租要交押谷5斗,也有高达一石的。这次换押是地主对农民一次巨大的剥削,农民损失惨重。原一百两银子(140块银元)至少可买黄谷20石,换押时140元纸币只能喝几碗茶了。不少地主对农民还一再加押,民国后期由于押金一加再加,不少农民因无力交纳押金而租不上土地,流离失所;有的则为筹集押金而债务缠身,倾家荡产。

三、无偿劳役

地主家需劳力时,佃户得拿人去无偿服役,时日不定。赶场串亲也叫佃户去抬轿,不听使唤,地主就可取佃。如地主家中婚丧做寿,地主老财出门,少爷上学读书,乃至地主的媳妇回娘家、女儿串门、走亲戚等,也要佃户去舂谷、下厨、抬轿子、搬行李等。当时月沱地区的佃户不知为杨德辉等地主从事了多少无偿劳役。

四、雇工

地主、富农多雇有长工、月活或零活。雇工的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报酬少,也是常见的剥削手段。有的地主还蓄婢、雇女佣,从事既脏又累的家务劳动。

五、送礼

地主家有婚、丧、寿庆等事,佃户都得送礼。为了送得象样一点,有的只好借贷而为。新鲜蔬菜果品出来,佃户也得奉送一些。这些都是地租以外的剥削。

六、高利贷

地主、富农用高利贷剥削农民,美其名曰“做好事”。利率高达百分之三十至五十,一年计算,利滚利可达百分之一百以上。后因货币贬值,多改为借实物,在每年青黄不接时,借谷一石,到秋后要多还四斗至五斗。

第三节 减租退押

一、减租

1950年5月,西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减租条例》。同年秋,川东行署所辖地区开展减租运动。月沱地区于1950年下半年至1951年上半年,先对农民宣传“二五减租”、“三五衡量”的政策,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减租退押运动。当地直属的乡人民**和乡农民协会对全乡住户的阶级成份作了初步划分,当年佃户就未向地主交租。

二、退押

减租之后,随即开展退押运动,强制地主在限期内把佃户的押金全部退还。押金可退黄谷、金、银、钱币和其他实物(折价计算)。如抗押不退者,给予严惩。

第四节 土地改革

月沱地区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四大运动取得伟大胜利的基础上,于1951年下半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推翻地主阶级,彻底摧毁农村中的封建势力,废除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

大体进程是:首先宣传政策,发动群众;其次是划分阶级成份,开展对敌斗争;三是分配土地。土改工作队和农民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政策规定,按土地占有情况,划分地主、富农、小土地出租、中农、贫农、雇农,场上划分了小贩、小商、自由职业等成份。群众评议,三榜定案。

在土改工作中,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孤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总政策。没收了地主的土地、房屋、财产、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征收了富农多余的土地;征收了祠产、庙产。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和场镇上要求下乡的居民。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强迫其参加劳动,在劳动中改造他们。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也按困难情况,全部进行了分配。人平分得田土共1.5亩左右。

为了正确贯彻落实土地改革政策,1952年,对土地改革中各项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后,颁发土地证。在庆祝土地改革胜利的大会上,焚毁了地主的地契。从此,土地还家,农民在政治上翻身作了主人。土地改革的完成,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进行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和必要的条件。

附注: 月沱乡于1953年由清平乡、太平乡划拨部分村组才兴建的乡,故减租、退押、土改时的资料无法可考。

第五节 互助合作

一、成立互助组

土地改革后,农民分得了土地,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有的家户缺乏耕牛农具,出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不足的困难,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出现典让和出卖土地,产生两极分化。为使大家共同富裕,党和人民**号召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于1952年,区、乡人民**派出干部帮助农民成立互助组。互助组是群众性的生产组织,生产资料仍属个人所有,实行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换工互助,搞好农业生产。月沱地区首先在荆竹村建立了杨汉清互助组。1952年12月,党中央公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此后,互助合作运动蓬勃发展,至1953年,月沱乡65%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不同形式的互助组。

二、创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明了个体农民要走互助组到初级社到高级社的社会主义道路。1954年,在互助组的基础上,月沱乡首先在荆竹村建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初级社)。社长杨汉清,会计周景福,入社农户198户,950人,命名新年社。接着各村相继建社,到1955年出现了农业合作化高潮,全乡初级社已发展到37个,实现了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化。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耕牛及大型农具折价入社,价款在每年收入中分期偿还。初级社的收益分配,原则上是土四劳六(即土地股按四成,劳动报酬按六成);而劳动报酬实行评工记分,按劳分配。初级社有着对生产资料、劳动力的所有权,生产管理、产品分配的自主权。经营管理制度、劳动组织形式及产品分配等方面,实行等价交换,按劳分配。这个时期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农业生产稳步上升,农民生活逐步提高。

三、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年6月,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有力地指导农业合作化运动向高级阶段发展。月沱乡于1956年下半年开始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社长杨汉清,取名新年社。至1958年初,全乡初级社进行并社(程建儒曾任过联社主任)后,全部建为了高级社。计酬办法基本同于初级社,只是取消了土地分红。收入按劳动工分和投肥进行分配,粮食实行二八或三七开。从此,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乡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

尽管这项工作也有缺点和偏差,在1955年后,农业合作化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单一,以致在较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总的说来,这场新的社会改革是成功的,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第六节 建立人民公社

1958年8月17日,党中央北戴河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后,全国很快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月沱人民公社于1958年10月建立,共辖7个管理区(原一个村为一个管理区,1962年改称大队)。管理区下分为生产队,当时全公社共有68个生产队。

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政社合一的基层组织。乡党委就是社党委,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后改称公社管理委员会)。公社及下属各级组织既是行政单位又是生产单位,社内土地、林木、水利设施等均属公社所有,取消了自留地,实现了农业生产资料公有制。

公社建立后,在分配上实行吃饭不要钱、按月发工资的办法,每月一个全劳动力发3元,次劳力2.5元,半劳力2元。但后因收入短缺无钱而停发了。公社初期,因大办钢铁,抽了过量的劳力到本社山上伐木烧炭,开采铁矿,动员群众打锅卖铁,运至夏坝冶炼,还抽调一些人去夏坝炼钢,致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严重缺乏。当时又搞大兵团作战,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远距离耕作,徒劳往返,疲惫不堪,劳动生产率急剧下降。还经常搞“夜战”,任意延长劳动时间,效果也不好。在耕作上不适当地进行深耕、熏土,有深耕达一米多至两米的,使土层受到严重破坏。因炼钢铁、熏土和供给食堂烧柴,任意剔枝伐树,破坏了林业,用材与烧柴日趋枯竭。

人民公社还实行“食堂化”,全社分别办了公共食堂,取消了农村小锅小灶,硬性规定社员一律在食堂吃饭。一些边远农户向食堂靠拢集中,这些民房因无人修缮而倒毁。初办食堂时提出的口号是“敞开肚皮吃饭,鼓足干劲生产”。后因生产下降,只得实行“以人定量,分配到户,食堂吃饭,结余归己”的办法。但终因生产继续大幅度下降,口粮定量仍然不足,提出“粮食引路菜当家,细水长流度荒年”,生活非常困难。因此,群众患水肿病的、妇女闭经的不断增加,健康水平日趋下降,人口死亡率不断上升。公共食堂于1961年全部解散。

人民公社在初办阶段,由于缺乏经验,过分强调“一大二公”(组织规模大,生产资料归公)的优越性,盲目搞“大跃进”,“三高”(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五风”(浮夸风、共产风、命令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泛滥成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农业生产,带来了1959年至1962年经济上出现的严重困难,粮食产量逐年下降。1958年全社粮食总产量为5720000斤,至1962年下降到3015293斤。全社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生产,度过了难关。

1960年11月,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十二条》),接着又发出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六十条》),发动群众进行整风整社,对干部中有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的,进行了批斗和严肃处理。通过运动,纠正了某些错误,解决好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停办了公共食堂,退赔了被占和拆毁的民房。调整了生产关系,实行三级(公社、大队、生产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1962年下放田坎土壁给社员种,并划给人平0.15亩的自留地,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使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社员生活逐步得到改善。

第七节 农业学大寨

1964年后,月沱公社积极响应“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强调学习三条:一是学习政治挂帅、毛泽东思想领先的原则;二是学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三是学习爱国家、爱集体的共产主义风格。全社以“大寨精神”进行农田基本建设,大修塘堰水库,改田改土。从学大寨以来,全社新修清溪干渠一条,塘5口,改田改土约200亩,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在学大寨中,把发展生产的运动简单地纳入了政治运动的轨道。为了推动学大寨,1968年,公社派江炳全、罗玉祥、周汉林等3名干部到大寨去参观。提出了“大批促大干”、“大干促大变”、“不学大寨就是走资派”等口号。因而在农业经营上,违背了经济规律,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的方针,实现大地园田化,只强调种植单一的粮食作物,轻视多种经营。为了割“资本主义尾巴”,将农民房前屋后种的瓜菜铲除,田边、土壁种的竹、木、果树砍掉,对社员利用农闲从事编织等家庭副业都要进行取缔。在种植上不因地制宜,硬性规定扩大种植双季稻的面积和小春粮食面积,曾一度增加到田面积的30%—40%左右。耗费大量种子、肥料、劳力,经济效益不大,有的生产队反而造成减产。在劳动报酬上,采用大寨工分,先是“计时分”,社员同时出工,同时收工,多劳少劳一个样;后又改用“评底分”的办法,按劳力分几个等级,做重做轻都给以底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以致有些重活无人干。此外,还有以政治表现好坏来评定的政治工分,没有从根本上去学。农民称大寨式工分为“大概式”工分。

第八节 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重新制定了农业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月沱公社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本着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于1981年开始落实联产到组的生产责任制,包工包产,包费用,联产计酬,超产有奖,减产赔偿。到1982年,全社所有生产队都实行了联产责任制,粮食获得大丰收,总产达10083500斤。

1983年认真贯彻中央(1983)1号文件,全社实行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双包”责任制。这年全社粮食总产达10667400斤,比上年增产5.79%。对多种经营,如鱼塘、砖瓦、加工、茶场等也都实行了专业承包。

在推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同时,还鼓励社员经营好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走农、工、商、副综合经营的道路,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了运输和种植海椒的专业户和重点户。1983年全社有万元户1户,5000元以上的户约20户,全社总产值人平248元。社员的粮食和经济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进一步改善,无不欢欣鼓舞,都说党的政策好。

全社从1981年开始实行农业生产责任制以来,连年增产。1983年粮食总产达10667400斤,比1980年8377400斤增长27.34%,三年间平均每年递增20.19%。劳动致富的社员逐渐增多,如运输专业户苟家明,全家4人,成了万元户;又如月沱村一组社员罗昭贵,全家只他一人,单种植海椒一项收入就达千多元。至1985年,全社总产值人平纯收入98元,1985年比1984年增长了19元。

据1984年,全乡抽样调查了大垭、月沱、古岗等村,共17户,93人,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31.90亩,亩产820斤;总产108126斤,人平产量1162斤。出现了专业(重点)户共5户。


第二章 农业生产

第一节 建国前农业生产概况

建国前,月沱地区的粮食作物,大春以水稻为主(无双季稻),还有玉米、黄豆、红苕等。小春播种面积不大,以小麦、葫豌豆为主。经济作物主要是油菜、土烟、海椒、芝麻。作物产量(中等田土,亩产):水稻一般是300—400斤,小麦200斤左右,玉米400斤左右。

第二节 建国后农作物生产概况

一、粮食作物

建国后,农民翻身作了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产量大大提高。1957年全乡粮食总产量为4140000斤,1958年粮食总产增加到5720000斤,比1957年增产1580000斤。

1958年以后,因“三高五风”、大办钢铁、大办公共食堂等,致使劳动力严重缺乏,兼之管理不善,造成部分土地荒芜。1962年粮食总产减少到3015293斤,比1958年减产2704707斤。

1960年、1961年中央先后下达了《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十二条》)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六十条》),在此同时又进一步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水、肥、土、种、密、保、工、管)。在1963年至1966年这段时间,农民得以休养生息,因而粮食产量迅速回升,人民生活也逐步好转。

1966年以后,“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单一的粮食生产。总起来看,粮食总产量虽有所增加,但不少经济作物被砍掉,农民经济收入相对减少,也仍有吃返销粮的现象,有的生产队还要向国家代种。

粉碎“四人帮”以后,月沱公社认真贯彻了“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在强调粮食生产的同时,也要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并由于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推行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发展社员家庭副业,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单位面积产量不断提高。亩产按复种计算:1981年为998斤,1982年为1086斤,1983年为1190斤,1984年为818斤,1985年为581斤。出现了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新气象。

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小麦、玉米、黄豆,此外还有葫豌豆、杂豆、高粱、薯类。其他种植面积和产量附表于后。

附表:月沱乡历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面积:亩;总产:百斤)

年度全年合计大春作物小春作物
播种面积总产播种面积总产播种面积总产
195717286414001366027036362612445
195817831572001277439450505715968
1962139833015299272029640563219
196314535533481043543699410011647
19701479347971108544240037215571
19721506254255648492986350131973
1973143536605694574434997844506
19741410068257965973651516412064
197516138675591179246654803410537
197616545622539491180641846842
197717935718618301283255916445
197817374470816561242857070891
197917960499896211272462379323
198015624536837741174563074138
198115634605945711171071283354
198215625645100835170174986043
198315565685106674117047879152
198415647700109587117578109616
198516330581948871189368681576

二、经济作物

月沱乡的经济作物主要是油菜、花生、芝麻、土烟,近年来海椒有很大的发展。

油菜: 建国初主要品种是黄菜子(本地油菜),产量不高,一般亩产七八十斤,种植面积也不大。后来逐渐引进了胜利油菜、拱桥油菜和矮荚早等优良品种,种植面积也不断增加。1982年达到620亩,平均亩产228斤,总产141200斤,为1958年的14.2倍。

芝麻: 过去种植面积不大,近年来由于芝麻收购价格的提高,芝麻的种植面积和产量有较大的增加。1982年,种植面积达12亩,总产为200斤。

花生: 原来种植的面积不多,产量也不高,随着经济作物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花生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均有较大的增加。1978年,种植面积15.6亩,总产为1169斤。

土烟: 土烟各村均有社员种植,但以荆竹、寂照、大垭等村种植较多,尤以寂照村产的山烟为最好最多,油气、香味、灰色都好。现因吸香烟(纸烟)的人增多,吸土烟(叶子烟)相对减少,种植面积也相应减少。1985年总产19000斤。

海椒: 原产量不多,没把它当作经济作物看待。近年来公社大力提倡发展海椒,以荆竹、寂照、大垭等大队种植较多。1977年种植面积为380亩,总产5000斤;1978年种植面积增加到402亩,总产5030斤。月沱村社员罗昭贵,只单身一人,1984年收海椒800多斤,价值千多元。

附表:月沱乡一些年份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面积:亩,产量:斤)

年度油菜烟叶芝麻花生海椒
面积亩产总产面积亩产总产面积总产面积总产面积总产
1965240481061620129259436120961127
197018518959492686622751157--
19731951674455397489655424310251
197419418065522794820482048--
19751831213248318473015042535430
197624657142044482699424242170116263019
19772461754764848153910043805000
197839243982128580601511694025030
197941081333518471353010772373870--
1980446145646004078310072290014003113765
198162619312090032119380012198200
198262022814120032134430012202652
1983610185112800---87205000400
19845741247350080218174000400-
1985695111771008123519000014-

第三章 农田基本建设

第一节 改田改土

毛主席号召农业学大寨后,自1964年起,各大队成立专业队,由各队抽2—5人组成,轮流到各队改田改土,以在石谷子或沙空地上放炮造土和改田为主;或掺沙掺泥,搞坡改梯,或在荒坡石滩上砌石坎造土。寂照、古岗、大垭、柳湾等大队把荒坡野岭改为梯土,开辟茶园的就多了。月沱大队曾把一块约10亩的大土(原半面是石滩,半面是土)改造成田。全社改田改土100亩左右。1979年以后就未搞专业队了。包产到户后,粗粮基本过关,有的农户尽量将一些平土加以改造,实行“土改田”。

第二节 水利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建国前月沱地区无水利设施,也未设人管理,只是农民自己修凿堰沟引溪涧流水灌溉低处的极少田亩。每遇天旱,收成大减,农民挨饿。建国后,乡设有水利干部,负责全乡水利工作,每口塘也设有专人看管。五十年代初,为防旱抗旱,便普遍扩大囤水田和堵溪截流引水灌田,后又陆续兴修塘堰。至八十年代初,全乡共有蓄水塘51口,以铜鼓、古岗、寂照、大垭、月沱等村分布最多,共占地62.5亩,蓄水98405方,灌溉面积810亩左右。

一、塘

月沱乡山平塘情况见下表。

附表:月沱乡山平塘情况表

村别塘数(口)占地(亩)蓄水(方)灌面(亩)坝型管理形式
铜鼓村126.71015847500275土石坝8、土坝4集体9、承包3
月沱村61.34.610526837均系土坝均承包
大垭村71.24.6950049均系土坝均系承包
庙堂村31.463020土石混合坝2、土坝1集体1、承包2
古岗村121.618212010土石坝2、土坝7、土石混合坝2集体7、承包5
荆竹村34.92557均系集体41.4
寂照村811210007土石坝1、土坝7集体1、承包7
柳湾村27240026均承包到户1.4
合计514162.598405810土石坝16、土坝35集体28、承包23

二、干渠

清溪干渠经乡境大垭村四堰沟入境,流经柳湾、荆竹、白庙、月沱至铜鼓村苏麻湾出境。原系土堰渠,于1982年改建成石渠。乡境长18公里左右,宽约2米,可灌乡境良田4000亩左右。

三、喷灌

月沱乡许多坡土,每年都受到伏旱的严重威胁。1976年学习外地经验,选择地势较高的适当地方,挖掘较大的坑凼,蓄水喷灌,似人工降雨,以济近土受旱之需,当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一些坑凼建得不好或水源不足等原因蓄不满水,到了旱季急需用水时,杯水车薪,难解旱象之危,故未继续推广使用。


第四章 农业工具

一、耕作工具

多年来,月沱地区都是使用锄头、耙梳,牛拉木犁耕作。建国后,人民**积极试制和推广新式农具,五十年代曾推广新式步犁,后又曾推广双轮双铧犁和木质插秧机。但因不适用于水田,质量不合规格,操作不便而未继续推广使用。以往制作木犁,用自生犁辕。后来弯木难找,遂用接棒犁辕来代替。七十年代又出现以块木粘合的压模犁辕,结实可用。八十年代初,农机部门又造有铁木焊合的铁质犁头,经农民试用较为满意。

二、收割工具

多少年来,农民收割庄稼都是用锯齿镰和挞斗手工操作。六十年代曾使用手摇打谷机,虽可减少抛撒,但得多花人力,又较为笨重。七十年代后期使用脚踏式打谷机,体积小,较轻便,由打谷人脚踏转动,故农民乐于使用。在使用打谷机的同时也在使用挞斗收庄稼。推行生产责任制后,社员为了使用方便起见,普遍添置挞斗,人工割打,极少使用打谷机了。

三、加工工具

建国前,月沱地区无加工机械设备,粮食和饲料加工均用人力或畜力,手工操作。吃米先得用䉪子䉪,再用米筛筛,用风车风去糠壳,少则用手碓、脚碓舂或用手碾碾,多则用牛拉石滚碾。面房则用黄牛拉磨,罗柜筛粉,手工做面,速度慢,工效低。

建国后,机械工业逐渐发展。自六十年代开始,才有月沱、古岗大队购进柴油机带动打米机打米。七十年代才逐渐使用粉碎机加工小麦、玉米、红苕等粮食和红苕藤等猪饲料。至八十年代初,一些加工房先后使用电力转动,柴油机有被淘汰之势。

四、提灌工具

建国前,月沱地区的提灌工具只有戽水篼和水车(俗称龙骨车)。提灌低的用戽水篼,提灌较高的用水车;更高处则用几架甚至十多架水车连接车水,俗称“戽凼凼”。建国后,大力兴修水利,减少提灌,翻山过坳处常建有石凿输水管和渠道。自七十年代起,大队或生产队先后购有柴油机带动水泵抽水,扬程高,流量大,水车等旧式提灌工具很少使用。

五、植保工具

月沱乡六十年代开始使用单管式喷雾器,近年来用手摇背负式喷雾器喷洒农药防治病虫害。全乡有手摇背负式喷雾器约10500部。


第五章 科学种田

第一节 机构

月沱公社于1975年建立农科站,由龚和谦任站长;各大队建立农科队,一般由大队长兼任队长;各生产队还配有农技员(一般由副队长兼任)。农科站和农科队均种有试验地。农科站负责指导栽培技术的改革、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培训农技员。

为适应生产责任制建立后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公社于1980年撤销农科站,建立公社农技站。1982年改为农业技术服务公司,由龚和谦任经理,大队设经营管理站。1986年7月又改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龚和谦任站长。

第二节 改革耕作制度

月沱乡自然条件差别较大,生产条件也不一样。全年以一季大春为主,小春为辅。水稻居大春粮食生产之首。冬水田基本上是种中稻,为一年一熟制;旱地由原来一季玉米冬季炕土的一年一熟制,发展成为小春—玉米—红苕一年三熟制。耕作制度上有以下改革:

一、增种

利用前期作物收获与后期作物播种间的“休闲期”,增种一季短期作物。如大小春之间增种秋红苕、秋菜等,还有在小春作物(如葫豆、麦子)预留行间未进行套种之前,增种一季春菜、白菜等蔬菜作物。

二、间种

把两种或两种以上生长季节相近的作物成行(或成带)相间种植。如明豆间种油菜,葫豆间种豌豆,玉米间种海椒,玉米间种黄豆,红苕苗种地间种稀行玉米等。

三、套种

在前期作物生长后期预留行间播种(或移栽)后期作物。如玉米套红苕,葫豆套玉米。自七十年代开始,逐步推广了麦地套种玉米,又套种大红苕,一年三熟,近些年已为农民普遍采用,增产显著。

四、复种轮作

在同一田块同一年度中连续种(收)两季或两季以上作物的复种轮作,可以提高复种指数,增加产量。复种轮作形式有:

一年两熟制: 六十年代中,试种早、晚稻(双季稻),对土质肥、气温高的地区确能增产。但晚稻容易遭受低温、多雨、虫害的威胁,且早稻的产量又不及中稻高,不宜大面积推广,近年来多改为单季稻。一般旱田以种稻麦、稻油两季为多。

一年三熟制: 大跃进年代田曾试行早、晚稻接种小春的办法。因三熟比两熟制多用种、多施肥、多用工,还增加了劳动强度和投资,算总账合不来,故现在稻田以一熟为主,无三熟制。浅丘地带的土多是三熟制,如麦、玉、苕。

此外,近年来曾推广在田坎上种玉米、套种黄豆,并增种红苕。但因不适应,仍以种黄豆、葫豆的为多。

第三节 推广先进技术

月沱乡在推广农业生产先进技术方面进行了:

一、改变了建国前的大窝稀植,推行了按作物品种和土壤情况进行适当密植。

二、育苗:采取了薄膜育秧(包括海椒秧等)、蒸气育秧、稀播壮秧、温床育苗等办法。1983年全社建了102个温室,育杂交水稻种2300斤,做到适时栽插,获得了丰收。

三、水直播(点播)、幼苗直栽(但要气温和水源好)。

四、进行根外追肥,用磷酸二氢钾、尿素等喷施,提高了产量。近来有人用化肥、农药、植物生长刺激素混合喷施,效果更好。

五、人工授粉(主要是对玉米)。

此外,还建过温室储存红苕等技术的推广,惜未坚持。

第四节 推广良种

一、水稻

月沱乡种的水稻,建国前和建国初均为高秆型品种,主要有云南早、黑七南、白谷、麻谷等,亩产300斤至400斤左右。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从外地引进矮秆型品种有泡花红、云梗稻、矮子粘、珍珠矮、广场矮,栽插密度加大,每亩产量提高到550斤左右。

1975年,引进了芦双1011,在全社大量种植,亩产可达700斤左右。随后先后引进南特号、鸡血矮、卢朝1号、桂朝13号等优良品种,亩产可达800斤至900斤左右。1982年,开始试种汕优二号、汕优硅等杂交水稻品种,亩产达1000斤左右。1985年,全乡种植杂交水稻2450亩,平均亩产980斤。

二、小麦

建国初,种植本地品种三月黄、白鰍麦、排刀麦等,亩产200斤左右。六十年代,引进了阿波麦、繁六、雅安早、红矮二号等品种,亩产300斤左右。七十年代,引进了绵阳11号,此品种穗大粒多,秆矮茎粗,抗倒伏,抗病力和适应性较强,亩产400斤左右。1983年,引进巴麦18号、白皮15号,它的主要特点是穗大粒重,亩产一般500斤左右。

三、玉米

月沱乡在六十年代前,基本上还是种本地玉米:三黄早、白包谷、糯包谷。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推广高秆玉米品种马牙、金皇后等,亩产400斤左右。1976年,开始种杂交玉米,品种主要是正单二号、中单二号,亩产700斤至800斤左右。

四、油菜

五十年代主要是种本地油菜:马尾丝、高菜子、黄青菜子等品种。六十年代引进了胜利油菜,以后逐步引进了拱顺桥、万油18号等优良品种,亩产200斤左右。

五、红苕

五十年代初主要是种乌巅苕,也有花生苕、洋翻苕。五十年代末引进了南瑞苕。六十年代引进了东北苕。七十年代又引进了栗芋苕等品种,生长期短,肯结薯块。1983年,又引进了徐薯18号。

第五节 植物保护

建国前,月沱地区无植保人员的设置,也没有进行过植保工作。建国后,党和人民**非常重视植保工作,早在农业合作化时期,就设置人员防治病虫害。现在植保工作,由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组织人员负责。

农作物的病害及其防治:

一、水稻: 月沱地区在建国前水稻虫害主要是螟虫(又称钻心虫)、蝗虫(俗称啄母,或叫油啄母)。当时国民党**对农作物的病虫害无人过问,又无药物防治,严重时造成大量白穗,减少收成。建国后,随着品种的改变,出现了粘虫、稻苞虫、稻飞虱等危害,但仍以螟虫为主。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农民采用诱杀、农药、捕捉等措施减轻病虫害。早在互助组时期,就搞深水灭蛹,点灯或用火把灭蛾,扯枯心苗,捕杀蝗虫等方法防治。后来大量施用六六六药粉、乐果及敌敌畏等化学药物,虫害大为减少。月沱乡水稻的主要病害为稻瘟病、纹枯病,后引进抗病性强的矮秆水稻品种,同时采用浅水栽秧、浅水灌溉、适时晒田和农药防治等方法,控制了病害的发生和蔓延。

二、小麦: 的病害主要有锈病、赤霉病、白粉病,危害特别严重。虫害主要是蚜虫(俗称虫厌),还有水蝇。病虫的防治,主要是用化学农药(乐果),采取冬季预防、春季控制病团和普遍防治相结合的办法,并兼治蚜虫。

三、油菜: 病虫害主要是白粉病,虫害以蚜虫为最严重,用乐果等化学农药喷施防治。

四、海椒: 有病毒病,但以炭疽病(卷叶)为最普遍,一般用石硫合剂、乐果、滴滴涕等农药喷施防治。

五、玉米: 幼苗期的虫害,主要是土蚕(俗称地老虎)危害。其防治方法:一二龄虫,用500倍35%二二三乳剂或1000倍90%敌百虫喷苗;三龄后,可用牛皮菜切碎拌油饼兑6%六六六粉,傍晚时撒在幼苗窝内诱杀。玉米中期虫害,主要是玉米螟(又名钻心虫)、粘虫。玉米螟可用6%六六六粉拌细泥粉点心窝毒杀。粘虫可用400倍35%二二三乳剂喷杀。

建国后,不管对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农林特产及蔬菜等的病虫害也采用了各种科学防治办法,对植物保护工作有极大改进,使农业生产获得大丰收。

第六节 肥料

建国前和建国初,月沱地区的农民普遍使用人畜粪便、堆肥、沤肥、土杂肥、绿肥、草木灰等有机肥料。随着化肥工业的发展,1953年开始施用硫酸铵,当时有的农民持怀疑态度。以后逐渐使用硫酸铵、硝酸铵、碳酸氢铵、尿素等化学肥料。特别是七十年代以来,农民均相信化肥,使用量逐年增多。1985年全社施用各种化肥共550余吨(社员在外地购买的未计算在内)。用肥的构成已由过去“农家肥为主,化肥为辅”,逐渐变为“有机肥为主,有机肥与无机肥配合使用”。这样肥效好,大大提高了农作物的产量。


第七篇 多种经营

月沱乡境土地肥沃,林地宽广,气候温和,雨量充沛,自然资源丰富,发展多种经营大有作为。建国前,月沱境内的多种经营受封建关系的束缚,百业萧条,带有浓厚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色彩,商品率甚低。建国后,乡境在“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方针指引下,对发展多种经营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较长时期受左倾错误的影响,对农业的指导上存在严重的片面性和主观主义倾向,只重视粮食作物的耕种,没有从本乡实际出发,充分利用资源,发挥自己的优势。有段时间甚至把多种经营视为“不务正业,搞资本主义”。在生产上“挤”,在思想上“压”,在政治上“卡”,在流通上“堵”,以致农业内部比例失调,自然资源受到破坏,经济效益低,长期徘徊不前,教训深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认真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全乡的粮食生产也很快地上去了。1978年至1982年的五年间,全乡人平农业总收入由73元速升到1982年的152元,而同一时期,人平生产粮食由569斤增加到791斤。随着多种经营的发展,为市场提供的商品大大增加,农民收入逐年增多,农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正在开始改变。

月沱乡发展多种经营于1965年开始配备有专职干部一人,初由张正明,现由周锡文等人负责这一工作,帮助乡(社)、村(队)制订规划,组织生产,进行技术指导等。1976年以来又配备林业员张荣林等人,以加强多种经营中的林业管理工作。


第一章 林业

第一节 建国前的林业概况

月沱地处深丘和半山区,林地较多。建国前,树茂林深,遮天蔽日。山下沟湾河边,慈竹丛生;山岗土岭,用材林和薪炭林瞩目皆是。合围大树随处可见,如境内大垭场口上的一株青皮树(两人一合围)属绅粮张家林所有,乡民常称它为多年的“风景树”,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刘利生以木料掉树砍去。还有一些祠堂庙宇,古老房屋中的巨型木柱至今犹存,堪称古木“标本”。

当时的林权属各土地占有者私有,营造和采伐均归其私人掌握处理。所产竹木自足有余。境内树木种类甚多,山上以松、杉为主,间长杂树,树名繁多,不胜枚举。山下则以香樟、柏树等为主。薪炭林以青杠、槲栗子居多。房前屋后,群众多种有桃、李等果树。竹类有慈竹、斑竹、硬头黄等为最多。

第二节 林业政策

建国前,月沱地区内无林业管理机构,乡村中名义上由乡保人员兼管,实际上是无人管理,培育和砍伐均由主权户自由处理。

建国后,县设林业水利局,后又把林业分出来,专设林业局,负责管理林业。公社干部中分工兼管。1976年以后,设专职林业员一人,由张荣林具体管理本公社的植树造林、砍伐等工作。

1958年以前,林业生产由农户个体经营,林权稳定,基本上无滥伐树木的现象。1958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政策多变,林权不稳,林业发展出现了起伏。大跃进年代强调“一大二公”,搞“一平二调”,刮“共产风”,将社员的林木无代价大肆砍伐去烧炭炼钢及公共食堂作柴烧。1962年贯彻省委《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发展林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精神,将原属社员的山林退还社员,四旁隙地划给社员植树。“文革”期间,又因“批资”和“割资本主义尾巴”,造成对林木的一定破坏。由于政策不落实,管理不善,造林不见林。

为保护林业资源,1979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护森林制止乱砍滥伐的布告》,坚决维护国家和集体林权,严禁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和非法贩运木材,提倡植树造林,实行谁种谁有的政策等。同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造管并举,造多于伐,采育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又规定每年3月12日为全国植树节,开展全社的植树造林运动。林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步纠正林业政策上的“左”的错误。1981年,贯彻省委和省人民**批转林业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山权、林权、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并于1982年颁发了林权证,普遍将队有林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户,并宣布长期不变,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由于山权、林权和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极大地激发了群众造林、护林、养林的积极性。至1985年,全乡乡民零星植树已种植58200株,月沱乡的林业生产在历经沧桑之后,又开始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第二章 果、桑、茶

第一节 果树

建国前,月沱境内各屋基、院坝、田边、土壁零星种植的果树有桃、李、梨、柑桔、樱桃、枇杷等,山上地带桃、李较多,其它的果树较少。这些果树绝大部分为地主阶级所占有。建国后,土改时分给农民,属农民所有。1958年人民公社建立后,社里发动群众大种柑桔,由于集体经营管理不善,种上后大多数被败坏了。特别是“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强调单一粮食生产,限制了柑桔的发展。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纠正了“左”的错误,党和**号召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月沱公社的柑桔生产有较快的发展,以庙堂、古岗、月沱等大队发展得较好。在林权落实和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新种植的柑桔园如雨后春笋,普遍发展。至1985年统计:全乡种植的柑桔达到187548株,已结果的22158株,年产量为75万斤,产值为30余万元,形势十分喜人。

1986年县委决定,全县建立四个柑桔基地乡,月沱乡是四个外销柑桔基地之一。1986年总产达100万斤,价值50万元。

乡党委为了全面地发展多种经济,帮助乡民致富,将全乡土地具体作出了种植规划。1986年12月14日,乡里召开经济建设三干会,罗章甫同志在报告中提出:“下柑、中梨、上茶林”,并作出全乡概论是:“月湾沱亮照九洲,荆竹立柱古岗头。大垭柳湾铜鼓响,寂照茶香庙果优。”

附:1985年度月沱乡部分柑桔果园产量、产值情况表

姓名种植株数结果株数产量(斤)产值(元)
郑茂林330020040003200
傅德海430023050004000
周星文530030042003360
夏绍积650030460004800
程维其650030050004000
罗福星650030045003600
周永发550042070005600
杨汉清150040060004800

第二节 蚕桑

建国前,月沱境内即有个别户房前屋后种有桑树,少见养蚕。建国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期间,月沱公社在上级的号召下,发动群众栽桑养蚕,作为集体副业的重要项目。由于在“左”的影响下,经营管理不善,产量低,在1975年仅收蚕茧42斤。在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对“左”的错误逐步纠正,产量上升,1980年达到400斤。联产责任制后,大搞科学养蚕,一家一户私人喂养,管理仔细,效果良好。

第三节 茶叶

月沱乡境内有部分山地海拔较高,气候、土壤均适宜种茶。月沱公社于1970年在紫金山兴办茶场,面积为150亩。继后寂照、古岗、荆竹、大垭、柳湾等村亦建立茶场,成片种植茶叶。至1985年,全乡统计有620亩,年产量为34000斤。历年生产情况附表于后。

附:月沱乡(社)历年水果、桑蚕、茶叶生产情况

年度水果桑蚕茶叶
柑桔其他产量(斤)面积(亩)产量(斤)
种植株数结果株数产量(斤)(斤)(斤)
1962--136-20--
1965--1370-41--
1970--1207-7160-
1973--2550-1001-
1974--2173-4639-
1975--2240-421600-
1976--4190-1161613230
1977--17699-1601035-
1978--12893-1509331466
197918607330770511907110522100
1980523804001105221001100
198149280100970219001082158400
1982492801007592190010052424300
19831040751539682310052424300
19841647001738981840057001043100
198518754822158750000500076001006200

第三章 畜牧业

第一节 畜牧兽医站

建国前,月沱地区无畜牧兽医机构,只有个别草药兽医治疗一般猪牛常见病,遇上重大疑难病症或疫病流行,则束手无策。猪牛疫病,一直是农民发展生产的极大威胁。

建国后,党和**重视发展畜牧业。1953年县、区组织兽疫人员进行培训,于1952年成立月沱乡家畜保健站(即现畜牧兽医站前身),当时有兽疫防治人员3人,因陋就简,土法上马,自制中草药开展工作。之后,随着国家兽防事业不断发展和扩大,医技水平也有极大提高。建站以来,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防疫工作,过去常见的猪丹毒、猪肺疫、猪瘟、仔猪副伤寒等疫病的传染,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此外,对改良牲畜品种、推广人工授精、指导群众饲养繁殖技术等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全站现有职工6人,各村也配备了防疫员8人,已初步形成一支兽疫防治队伍。

建站以来,担任负责人先后有:严定香、周开才、詹学初、罗朝万、龙汉光等人。1979年新建二楼一底的营业门市、办公室、寝室房屋13间,花用资金13000余元,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

第二节 养猪

养猪不仅是农业用肥,也是群众肉食和收入的重要来源,在政策上一直给予鼓励。人民公社化前,生猪均私有私养。人民公社化初期,在“左”的思想指导下,一度将所有生猪收归集体所有,实行单一的公有公养,社、队各级大办养猪场。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三类猪只增多,甚至大量死亡,生猪存栏数急剧下降。1958年有4561头,1962年只有1233头,比1958年减少了3328头,下降到了最低水平。

同年,中共中央提出了“公养并举、私养为主”的养猪方针,纠正了“左”的错误,生猪才逐步恢复。1962年,对发展生猪先后规定了一系列奖励政策:

  • 对社员养猪,实行“卖一留一”或“购留各半”的收购政策(对饲养母猪、公猪户实行奖售给部分猪肉)。

  • 从1963年起,规定每向国家交售合格肥猪一头(规定毛重130斤以上),由国家奖售给粮食五十斤、布票二市尺。至今(1985年)布票取消,奖售粮70斤。

  • 从六十年代起,生产队分配给社员的粮食实行“基本口粮与工分、肥料分粮相结合”的办法,以鼓励社员养猪并向集体投肥(联产责任制时取消)。

  • 对养猪有困难的户,实行贷款、预付定金等办法加以扶持。

由于政策对头,激发了群众养猪的积极性,猪只逐年上升。至1985年底,全乡出槽肥猪的总头数已达到6344头,比1978年增加了三倍多。

第三节 大牲畜

一、品类

月沱乡的大牲畜以水牛为主,因它是耕田不可缺少的畜力。七十年代期间,曾养过黄牛,用于加工。在乡境架通高压电源后,均使用电力加工,致黄牛已被淘汰。

二、鼓励繁殖耕牛的政策

月沱在未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前,所有耕牛均为私养。1956年,在大部分农户均已进入初级社时,对社员私有私养耕牛,实行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公有公养,实行专户饲养,评记工分。

为鼓励繁殖耕牛,国家从1954年起,规定每出生一头小牛,由国家奖励给养牛户粮食(大米)三十斤和奖售给一部分饲料粮。对饲养种公牛的户,规定每配准一头牛,也由国家奖售给一定的粮食作饲料。这一政策,在联产责任制以前仍然继续执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放宽了耕牛饲养政策。从1979年起,在公有公养的同时,允许并提倡私人养牛。对有困难的户,还给予贷款扶持。过去曾把“牛偏耳”活动当做搞资本主义活动,加以干涉和批判。从1982年起,也允许农民从事“牛偏耳”活动,以沟通渠道,解决地区之间正当的余缺调剂,促进耕牛的发展。至1985年底,全乡共养有耕牛742头。

第四节 小家禽家畜

小家禽家畜品种有鸡、鸭、鹅、兔等,是农村群众重要的副业收入来源之一。过去,一度把社员个人饲养小家禽家畜当做“资本主义尾巴”加以限制,影响了生产的发展。三中全会之后,大力鼓励社员户发展小家禽家畜,提倡专业户、重点户饲养,并贷款扶持。从1980年以来,已逐步引进一些优良品种,如来杭、白洛克以及长毛兔等。小家禽家畜饲养已有显著的发展。至1985年末,全乡已养有鸡9570只,鸭3389只,鹅248只,兔275只。

第五节 山羊

过去,境内荒坡、草坡、坟地甚多,群众有饲养山羊的习惯和经验。养羊具有投资少、见效快、饲养管理容易、不以粮食作饲料等优点。1958年前饲养者较多。在“大跃进”后,不少荒坡、草坪、坟地等开垦种植粮食,放养困难,自此饲养量逐年减少。1982年底,全社仅有山羊59头,已濒临绝境,急待采取措施加以拯救,以改善人民生活,增加群众收入。

附:月沱乡历年生猪、山羊、耕牛饲养情况表

年度生猪(头)年末存栏出槽肥猪其中:卖给国家全年饲养量合计大牲畜(头)山羊(只)
19574471-----
19584561-----
19621233-367---
19653089-----
19703700-----
19735113237011953890131-
19744921217420648498381119
19755258200510128488426-
19764936166988882081466
19773426192389680788034
1978457118667982982634
19796572305715478958951
198066324005221584384315
198176193666121128028025
198270644055258571671659
198312848582433107617611
198413979643235347457451
19851319163443685742742-

第四章 副业

除本篇有关章节已提及外,月沱乡还有如下副业项目,也是农民多种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 工匠

全乡有石匠、木匠、泥水匠、盖匠、灶匠、篾匠、酿酒、修理、缝纫、理发、照相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对上述人员实行由生产队集体管理,收入交队,评工记分。由于统得过死,没有充分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影响了这些人的积极性的发挥。三中全会后,放宽政策,农业包产到户后,上述人员均利用农闲或从户中挤出劳力外出做工,多劳多得,收入归己。使这些人的一技之长得以充分发挥,在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手工副业

五十年代以前,月沱境内农村的手工副业有竹编、扭牛鼻绳、打草鞋等多种,大多系利用副劳力农闲加工,自产自用自销。总的是规模小,操作落后,工艺粗糙,收入微薄。随着人民生活的改善,穿草鞋、麻鞋者已难见到。至今保留的农家手工副业,以竹制品加工较多。

第三节 运输

在公路未建成以前,月沱的农产品和工业品的运出与运进,均以人力为主,以运输上述产品取得力资,也是一部分社员的副业收入。公路建成后,人力运输已大大减少。

第四节 养蜂

月沱乡境内历年有少数农民从事养蜂。据1985年统计,全乡共养有蜂42桶,其中月沱、荆竹、大垭三个村养得较多,均在9—10桶以上,余下的村仅有1—3桶。

第五节 其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策放宽,一些社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搞好农业生产的同时,利用多余劳力从事商业服务活动。其中,有的从事农副产品贩运,有的搞电器、收音机、钟表等修理,有的照相、书写对联、代写书信等。他们在扩大城乡物资交流、搞活农村经济、为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等方面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


第八篇 工交邮电

第一章 工业

第一节 建国前的手工业

月沱地区建国前无机械工业,只有一些手工业,资金少,规模小,设备差,效率低,产品质量也不好。一般是就地取材、加工,就地销售,均为个体经营。主要有:

纸厂: 有王达明一处,地址在现在月沱村粮点驻地。以竹子作原料,石灰水浸泡,采用牛拉石滚碾料,手工土法生产。年产纸90担左右,一般只雇舀纸匠一、二人。

榨油: 有刘义清、张家林在大垭场开设的油房两家,均用旧法以木榨榨油,供应本地。

织布: 有何占坤等两户在大垭场用木机织窄布,初为丢梭,后改扯梭。随着“洋纱”“洋布”的增多,土布相形见绌,手工织布逐渐被淘汰。此外,农村还有织麻布的。

染房: 大垭场有黄汉香一家染房,以染青布、蓝布(便用滚子坪土产蓝子)为多,也染麻布刮花蚊帐。

铁器: 大垭场有王银洲、冯晏清二家,月沱有郭荣顺、钟国香二家,以制作小农具为主,就地销售。

木器: 民国时期,大垭场周开全开有一家木铺,制作家具出售。

缝纫: 月沱地区当时只有一些手工缝纫的裁缝,如穆炳银、彭绍成、李福恒、代文举、周永禄等人。要缝衣服的人,把裁缝请到家中用手工缝制。

第二节 乡(社)办企业

建国后,原有的手工业有的停办,有的纳入集体经营,部分实现机械化,发展成为乡办企业的一部分。1972年兴办月沱公社社办企业,主任杨荣才,会计庞荣贵。1974年至1986年,由田良富任主任,何光久任会计。1984年3月改社办企业为乡办企业公司,1986年又改为乡办企业办公室。但由于资金、技术等条件的限制,目前规模仍然较小,门路也不多。

一、紫金山茶场

紫金山茶场地处紫金山山上,属国有林。茶场占地150亩,兴建于1970年,投资2745元。有柴油机一台,揉茶机一台,厂房5间,一直由邹绪辉任场长。1985年年产值为1.8万元,盈利1379元。现有职工10人,采茶繁忙季节雇有临时工。

二、粮食加工厂

兴建于1984年,厂址设月沱场上,投资金额为18000元。主要是粮食加工,如打米、加工面粉、做面、粉碎玉米等。有电动机4台,面粉机1台,米机1台,玉米粉碎机1台,还有面机全套,厂房4间。1985年的年产值为3.37万元,盈利138元。现有职工6人,先后担任厂长的有谭帮玉、夏祖兴、周星富等。

三、酒厂

1985年,在月沱场上兴办酒厂,投资10071元,年产值为0.60万元,亏损117元。由曾黄谷任厂长,有职工7人。共有房屋10间,其中有厂房2间,一排桶装酿酒设备全套,还有柴油机、水泵各一台。

四、橡胶皮革厂

1985年,在月沱场兴建橡胶皮革厂,投资金额为28302元。主要生产橡胶制品,原料从重庆购进,制成品销售各地。年产值2.29万元,亏损26848元。由肖大军任厂长,共有职工32人,有厂房5间。购有炼胶机一台,手搬压机八台,模具18付。1985年12月至1986年10月曾停办,过后又恢复生产。

五、铁制农具厂

1964年至1979年属江津县二轻局管理,1980年才纳入社办企业,投资2478元。主要以生产和修配锄头、扒梳、镰刀等工具和炊事用具为主,就地销售。1985年的年产值为1.33万元,亏损733元。共有职工15人,厂房6间,风箱5个,由钟兴友任厂长。缝纫也纳入该厂,现属承包。

六、农机站

1970年在月沱场上兴修农机站,投资2100元,置有发电机1台、柴油机1台、打米机1台,主要加工打米、发电,供场上单位部门用电。1982年将购置的3台机器卖去,农机站改为管理机构,只经营柴油一项业务。1985年的年产值为2.15万元,亏损403元。现有职工2人,由周顺江任站长。

七、汽车队

1984年有汽车2辆,北泉牌,载重3吨,投资35600元。主要从事货物运输,1985年的年产值为2.48万元,盈利300元。共有职工4人,由苟家明、顾正康负责(借月沱乡名义?系蔡家乡私人购买经营)。

八、供销经理部

1984年在月沱场上开设,投资570元。主要经营商、饮业。1985年产值0.96万元,盈利181元。有桌子8张,板凳28条,属公房,共有职工4人,由吴廷贵任经理。现属个人承包。


第三节 村、组办企业

1985年月沱乡村、组、联户、个体办企业发展情况:

村别企业形式办企业时间经营种类总投资金额(元)年产值(元)盈利润(元)经管站长职工总数已承包(个)厂房(间)打米机(台)电动机(台)柴油机(台)粉碎机(台)揉茶机(台)做面机(套)瓦窑(个)
月沱村办21972年商、瓦、茶店40002088200马昭清13
古岗组办11972年粮食加工厂1484548531953周星德、李道德21
庙堂联户21974年粮食加工厂49006151600邹绪祥36
铜鼓个体31971年粮食加工厂100008032940李显全45
寂照联户31972年粮食加工厂70458462920唐国清19
荆竹村办41972年粮食加工厂40006513950龚和全、代朝银14
大垭联户51972年粮食加工厂550013739650程积林、刘先涛13
柳湾个体21972年铁制农具厂10004910500程积华、杨兴权、杜高林、杨方华、刘仁略46

(注:原表中“巳承包”应为“已承包”,表格内数字按原文整理,部分设备栏原表有数字,此处省略)


第二章 交通运输

第一节 大路

乡境内以月沱场为中心至周围场镇的大路,路面均为2尺宽左右的石板路,主要有:

  • 月沱场至綦江县中锋乡大垭场的大路,经乡境月沱、柳湾、大垭村出境至綦江县中锋乡的大垭场,全程7.5公里。

  • 月沱场至蔡家场的大路,经乡境月沱、古岗村至本区的蔡家场,全程7.5公里。

  • 月沱场至清平场的大路,经乡境月沱、庙堂村至本区的清平场,全程7.5公里。

  • 月沱场至清溪场的大路,经乡境月沱、大垭、柳湾村至本区的清溪场,全程20公里。

  • 月沱场至龙吟场的大路,经乡境月沱、古岗村至本区的龙吟场,全程20公里。

建国前,除用笋溪河水运外,全靠大路进行人力运输,肩挑背负,翻山越岭,行走艰难。而盗匪横行,在背湾、深谷处,商贩时被“幺线”(抢劫)。一般来往群众全是步行,地主、富商则骑马坐轿,穷苦人下力受折磨。

第二节 公路

乡境段公路从古岗村鹅项颈接蔡(蔡家)平(清平)公路的花地沟,于1977年动工修筑,1978年竣工通车,全线长2.3公里左右,宽约6米。月沱公路与蔡平公路接通后,自此与省、县、区、乡公路网连成一气,四通八达。客货运输均以公路为主,从1986年起,每日有固定客车一部,交通面貌为之一新。现由于交通方便,城乡物资交流大大增加,群众的生产生活也起了很大的变化。

第三节 水运

月沱水运只靠笋溪河这条小河,载运量随着水位的升降而有所增减。笋溪河经乡境古岗、月沱、庙堂三个村,上接蔡家白堂口,下接清平沙沱子,河段在乡境长约7.5公里。建国前后,三合、清平、夹滩公社共140多只木船来往运行,客货运输极为方便。最大的船只能载运20至30吨的物资。水位升高时,常有一些竹、木筏从此漂出。后因沙埂修建发电站,修筑了堤坎,才停止船只的运行,木船已调入长江营运,客货运输改以公路为主。

第四节 渡口、桥梁

一、渡口

笋溪河流经本乡境内段中,设有鹅项颈和孔溪沟两个渡口。

建国前,义渡产业,年租8石左右,用以设置渡船,雇请渡夫,由群众推选人管理。当时鹅项颈渡口设在黎家店,1958年,因建高炉,为了运输方便才改设在鹅项颈,渡夫一直由林顺江担任,现已是七十多岁的老工人了。孔溪沟渡口的渡夫是涂国海;涂国海死后,由儿子涂金华担任渡夫,直至现在。

建国后,两个渡口均直属江津渡管所管理,至1986年,渡工月平均工资为42.50元。枯水时,搭木板过河;水位稍高则用船牵绳拉渡;洪水时则用渡船驶过。实行承包责任制时,曾收过费,不久即停止,仍为义渡。尤以鹅项颈来往过渡的人最多。

二、桥梁

乡境内的大路桥共10座。月沱场至綦江县(大垭场)的有5座;月沱场至清平场的有3座;月沱场至清溪场的有1座;月沱场至龙吟场的有1座。其中以笋溪河桥为最大(地属清平乡),是建国后修建的一座石拱桥,有桥栏,桥长15米,宽6米,跨度10米左右,是计划中的公路桥。其余的几座桥系一个或二个石墩,长4米,宽1米左右的石板桥。1982年,培修了公社通往完小学校的石桥一座,两边有桥栏。


第三章 邮电

建国前,月沱无邮政机构,信件委托商人转递,很不方便。

1953年,建立月沱乡,乡里找一孤儿潘克会负责邮件收发工作。后因潘克会调去修襄渝路,于1971年建立月沱邮政代办所,由任高荣、周光荣负责邮递,三年后才由任高荣一人管理,直至现在。

在邮政业务方面,先只办理信件投递、报刊杂志的发行,于1974年开始才办理汇兑业务。据1986年统计,全乡订有各种报纸共153份,杂志208份,基本上无空白村。信件每日出入口达60多件。

递送邮件,原来是由蔡家区邮局专人步行递送至月沱邮代所,农村信件逢赶集时上街自取。后乡境分两条邮路递送:一是荆竹、柳湾、大垭等村,来回15公里;二是月沱村小、古岗7组,来回5公里。1985年后,第二条邮路改为白庙、铜鼓、石家嘴,来回20公里。一般逢闲天下乡递送邮件,邮递工作实行值六休一的工作制度。公路建成后,蔡家区邮局派小刁每天乘车转递邮件,既减轻了邮递员的劳累,又加快了邮件的投递速度,极为方便,群众非常满意。

月沱乡邮政代办所设月沱街上,属公房。职工工资原为24元,1985年5月改成合同制,工资调整为45元,另加4元补贴费。

建国前,月沱无电话设备。从1953年建乡时,只有乡里才安有电话机一部,供乡、单位及群众使用。


第九篇 财贸

第一章 财税

清末及民国时期,月沱地方当政者千方百计向群众榨取,苛捐杂税繁重。尤其是乡保人员,在征收中常巧立名目,层层加码,沉重的负担压得劳动人民喘不过气来。

建国以来,月沱乡的财税工作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指引下,群众负担保持基本稳定,生产建设和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建国三十余年来,国家年年拨给乡里的财政资金,用于兴办文教卫生事业,发展工交邮电,以及对穷队无偿投资和优抚救济等等,“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财政的大力扶持,对改变乡境的面貌起着一定作用。

第一节 乡财粮

建国后,月沱乡人民**建立,设有乡财粮一人,主管农业税、自筹经费、公田收租(农业合作化后取消)、公有房佃租及其他收入和乡财政支出。先后担任乡财粮工作的有:钟治明、吴德光、王其政、胡昭才、杨家祥等人。

1985年8月,体制改革,乡人民**下设财政管理所,设所长、财管员各一人。由杨家祥任所长,王其军为财管员,负责全乡财经管理工作。

第二节 农业税

农业税在清代称为地丁税,民国时期称为田赋。建国后,直称农业税,也叫“公粮”,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

民国时期,各地军阀盘踞,田赋加重,特别是刘湘、刘子贤战争时,粮税负担更为繁重,人民遭军阀任意盘剥。国民党进川后,粮税稍比军阀时减轻,但从抗日战争起,粮费又各自翻新(单以农业为例,计有大粮、地方粮、地方自筹粮、预征粮)。逐年预征,直至解放时,已预征到民国40多年的粮税了。

建国后,为彻底减轻农民负担,从1953年起,实施公粮、统购,基本上实行定产定购,农业税得以稳定下来,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从1962年起至1985年止(部分年代),在这16年间,全乡向国家交纳农业税金715085元,年平均农业税为44693元。以全乡农业人口9754人负担,人平每年农业税4.59元。查证历史,自古以来是农民负担最轻的时代了。

附:月沱乡(社)部分年代交纳农业税表(单位:元)

年度国家税金年度国家税金年度国家税金
196227423197642365198245100
196532767197740803198353431
197042982197842306198462500
197341740197939353198574200
197443371198041900合计715085
197541544198143300

第三节 工商各税

月沱乡的工商各税,建国后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均由区税务所派员来场征收,乡里无税收机构及人员设置。1978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出现了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商业购销两旺的大好局面。在此基础上,1986年某月,月沱乡税点建立,地址设月沱乡人民**,由任刚担任税点的代征工作。近三年来,全乡每年向国家交纳的工商各税的实绩为:1984年为12000元,1985年为12500元,对充实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第四节 公债、国库券

公债:

一、民国时期,各级财政长期混乱,历届当权者经常在名目繁多的捐税之外,滥发各种公债,又多未偿还,向人民群众无休止地榨取。早在民国元年,由江津县**发行过地方军需公债票。民国三、四、五年由财政部连续发行过国内公债券。民国十年四川省财政厅发行过有奖公债券,同年四川省又发行军事临时公债券。民国三十一年,国民**发行国币公债,三十二年发行同盟胜利公债和继续发行国币公债。这些公债,由于政局动荡、通货膨脹以及人事更迭等,有的根本未偿还,群众所持债券成了废纸;有的侥幸得以收回,但因货币贬值,收回的公债本息价值也一落千丈,等于废纸。

二、建国后,人民**为平衡国家财政收支,保证国家经济建设顺利进行,1950年国家曾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年、1955年、1956年、1957年、1958年也曾发行过“经济建设公债”,各次公债本息已全部还清。

国库券:

1981年起,国家为了“四化”建设,发行国库券。月沱乡全乡人民1983年认购3875元,1984年为3875元,1985年为7600元,1986年为7550元。


第二章 金融

第一节 货币、物价

一、建国前

国民党统治时期,滥发纸币。开始,制发《四川省地方银行券》、《中国券》、《交通券》等,与银元同时通用,但以银元为标准,物价较为稳定。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国民党**通令使用“法币”(又叫国币)。法币流通不久,物价成倍上涨。到民国三十七年,物价比民国初年上涨数万倍,连付一碗茶钱都要厚厚一叠钞票,当时群众称之“高射炮”。物价飞涨,老百姓遭殃。

由于法币的崩溃,国民党**进行了币制改革,通令使用《关金券》,法定《关金券》一元折法币二十元。不久,又发行《金元券》,《金元券》一元兑换法币300元,《金元券》又很快贬值。1949年6月,中央银行重庆分行500万元、1000万元定额本票(当钞票用)全川通行,更造成物价猛涨。1949年7月,又开始发行《银元券》,兑换比率:《银元券》一元兑换《金元券》5亿元,市面上的比价为7亿元。由于《银元券》不能兑现,同年10月用银元购米每石58元,银元券则要60元。由于物价瞬息万变,市场上也只得用米、棉纱进行交易,出现了以物易物的现象。

二、建国以后

1. 货币

1955年2月,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及时改变了币制,使用新币。规定新的人民币一元,折原发行的人民币一万元,由人民银行收兑。票面虽改,但一元的购买力和一万元的购买力基本相等,所以市场物价未产生任何波动。改革后的新币一直使用至今未变,币值稳定,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的信誉。

2. 物价

建国以来物价基本稳定。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对统购(或派购)物资及其他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有较大的提高。同时随着国家工业生产的发展,多次调低工业品销价,缩小了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对巩固工农联盟、促进生产的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国家在调整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后,也曾调整提高了有些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为照顾消费者的利益,采取了对职工发给“粮差补贴”、“副食品补贴”等,以保证职工生活的稳定和改善。

附:建国后月沱乡几种主要商品的市场中等价格(单位:元)

品名1953年1958年1966年1976年1982年1985年1986年
大米(斤)0.08350.0960.1380.138
食盐(斤)0.170.180.170.150.150.18
猪肉(斤)0.340.380.680.911.2
白酒(斤)0.460.470.760.900.921
白糖(斤)0.640.760.750.75
鸡蛋(个)0.20.40.61.001.21.5
煤油(斤)0.5550.470.380.38
白布(尺)0.240.3150.330.350.35

注:价格没有变动的年代未列;表中空格表示价格与上一年度相同。

第二节 信贷储蓄

建国前,月沱地区无国家信贷机构,金融混乱,地主豪绅趁机进行高利盘剥。借贷初一般以月利计算,后到临解放前夕,有半月或一场(3至4天)为期的,利息越来越高,由20%升到50%,有时竟高达100%。

高利贷的名目较多,有“敲敲利”、“砍头利”等。高利贷者先扣除利息叫“砍头利”。如借款10元,以30%的利率计算,就要先扣除利息3元,实际只借7元,到月底还10元,实际利率已达到43%。此外,还有典当什物、田地、房屋,买卖青苗,借粗还细等,这些都是地主、绅粮对农民盘剥的一种手段,同属高利贷活动,只是形式不同而已。

为抵制高利贷剥削,一些群众曾采取“打会”的办法在经济上互相支持。打会的种类有多种,如“二四脱”等,均由若干户自愿结合组成。一般由困难户发起,由其余各户先对给一定数量的粮食或现金予以支持,之后则定期定额低息付还,直到各户都交纳和收齐会金(或粮食)为止,打会即算完毕。这一办法建立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带有互助储蓄性质,对帮助困难户渡过困难、免遭高利贷剥削起着一定的作用。

建国后,党在农村实行三大合作政策(即农业、供销、信用合作社)。月沱乡信用合作社于1955年7月建立,地址设月沱场。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由群众集资入股,筹集资金。当时全乡群众共入1333股,每股3元,计股金3999元。以后逐步发展,至1985年,全乡共有1433股,计股金额为4299元。前后共分红10次,每股计分红金额4.6元。

1981年新修砖石结构一楼一底的营业门市、办公室及职工寝室共计12间,花用资金10100元,占地面积为150平方米。

信用社建立后,由入股社员民主选举信用社社员代表,成立代表大会,定期每年召开三次大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监)事会为常务机构,一般在半年召开一次理(监)事会,参加管理和监督。1985年有社员代表74人,理事长为傅能辉。理事成员有:樊迟蔚、程必超、夏绍维、程吉胜、周绪祥、郑祖地、唐国清、苟家海、刘时俊、潘德邦、陈东明、王富香、杨镇群等人。

自建社以来至1985年,先后负责人有:熊吉成、邓福元、多祥书、雷金荣、傅能辉等人。现有职工3人。

建社后曾实行的几项重要信贷政策:

  1. 1959年至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农业生产遇到巨大困难,党和**在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为使农民迅速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于1965年曾宣布对社队和社员个人的四项贷欠款全部豁免。1983年又实行减免的有41户,共减免1301元。

  2. 三中全会前,贷款对象除对个人发放生活、养猪贷款外,主要是对集体发放生产费用、设备和基本建设贷款。三中全会以后,增加了对专业户、重点户的生产投资贷款和社员个人经商、私养耕牛等贷款项目,以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附:月沱信用社建社以来业务活动情况表

年度农贷放出(元)农贷收回(元)年末农村储蓄金额(元)当年盈亏备注
19622995413598
196366431 148
19646134478
1965757859841900539
19661 066
1967
196864165565
196971536232
197066486653
197189586806
197212254127786556
197367021 14949659
19745734725510256
19751397496138512
197618830194019609
19772174023594101
1978295262798812540
1979426974608427287
19807462978700827502524
19816840077944662691582
19828199763223676002467
19831199691225601077882402
1984149887983601515321173
19851334831122582383741387

第三章 商业

民国后期,月沱地区农村经济濒于崩溃,广大群众生活困难,购买力低而受到限制。加上地处偏僻,交通闭塞,流通渠道不畅,也严重影响了产品的交换。建国前夕,月沱境内仅有一个大垭场,商业并不十分繁荣。

建国后,兴建月沱场市。1952年经过土地改革运动,农村经济开始活跃,人民群众的购买力增强,原有的个体商业不能满足要求,**适时地组织农民建立供销合作社,先后又建立粮点、食品点。1956年底又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国营、集体、合营的商业网点建成,大大方便了群众生活。乡境公路建成通车,沟通了城乡物资交流。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月沱供销合作社于1954年夏建立,地址设月沱场上,由周子均任经理,有职工3人。供销合作社为群众集资开办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经济,是国营经济在农村中的主要助手,是农村劳动群众自己的企业。以自愿入社的方式筹集股金,每股3元,当时全乡共入350股,共有股金1075元。资金不足时,由国家贷款扶持。

当时的基本业务经营范围是:收购社员的农副产品,供应食盐、糖、酒、布匹、百货等日用必需品,代购代销社员肥猪(本乡宰杀零售和外调),代粮食公司销售粮食。供销社的经济核算,在成立区供销社后,各乡成立分社,由区统一核算。1983年进行体制改革以后,1985年起实行分社单独核算。

1983年起,实行社员群众入股自愿、退股自由、保息分红的办法,激发了群众入股的积极性。至1985年,全乡共有2924股,股金总额为69982元。按股金分红,1979年至1985年共分红8次,按年平均红息比例17.8%,共支付金额12225.70元。

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群众收入增多,促进了商业繁荣,现已增加为工业品、副食、日杂、生资、收购等五个营业门市,在大垭场上亦分设生资、副食、工业品等门市。1985年购进总产值为123000元,销售总产值为27080元,利润为486元。现有流动资金83700元。

1979年,改建二楼一底的砖石预制结构营业门市、仓库、办公室及职工寝室等房屋共计31间,花用资金38000元,占地面积约950平方米。

自建社以来,先后负责人有:周子均、傅思中、夏先荣、傅能炳、周锡文、罗朝华等人。现有职工11人。

为了方便群众生活,在距场较远的村建立农村代购代销店(简称双代店)。双代店工作人员的报酬,按其销售额的2%至3%由供销社付给,铺底资金(实物和现金)全部由供销社提供。1984年撤销调整后,现有代销店两个:一个设在金竹坪,资金为550元;月沱村一个,资金为400元,给群众带来方便,深受群众欢迎。

第二节 食品点

建国前和建国初,月沱地区内(大垭场、月沱场)无食品管理机构,猪、羊均由屠户自购、自宰、自销,群众到案桌自由选购肉类。1953年起,由供销社代管猪肉的购销工作。1959年起,猪源减少,开始实行计划供应。三年困难时期,定量虽少,还不能保证供应,逢年过节每人只能供应3至5两猪肉。

1964年,月沱成立食品点,专管肉类及蛋品的购销,供销社不再代管此业务。1964年至1966年间,均敞开供应。“文革”开始后,猪源渐少,供不应求,又开始实行计划供应,凭票购买。非农业人口按月定量供应(一般每月供应1斤),多少随猪源而定。对产妇、病号等特殊需要均按规定供应。社员一律凭留宰证扯税票杀猪,猪皮、猪鬃、肠衣由国家需要时收购。

1979年起,将边口收购价由每斤0.57元提高到0.79元,激发了社员养猪的积极性。随着生产的发展,猪源增多,农民踊跃交售肥猪,1980年以后便取消了肉票。

鲜蛋的收购自1968年起,先是作派购任务分摊到户,每出售1斤鲜蛋奖售白糖或白酒2两。1982年后蛋源增多,取消派购,自由交售。

近年来,生猪出槽率不断增加,收购和外调量也随之增大。至1985年,收购量是2480头,其中外调2094头,内销386头。

初建食品点时,在月沱场头上与程姓租佃一间民房作营业门市,当时有职工2人。后在乡**对门(现在地址)修建土木结构的营业门市、办公室及职工寝室(楼房在内)共7间,占地面积为150平方米。自建站以来至1986年,先后负责人有:黄元林、卢福伦、张国先等人。现有职工3人。

生猪购销情况表

年度收购(头)外调(头)内销(头)
198124671741726
198220981508590
1983108324811971
198418201260560
198524802094386

第三节 社会商业

一、大垭场综合商店

建国初期,有私商业12户、25人。其中糖杂业7户,饮食业4户,国药业1户。1953年供销社建立后,通过加工订货、委托代销、经销等多种形式,把各行业的经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根据《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对原工商业户进行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至1958年,先后把小商小贩组织起来,建成了集体合作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取缔了不法商户,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为了方便群众,自1958年后开始建立农村商业网点,先后在铜鼓、寂照、荆竹、大垭等村建立商店,由合作商店统一调配,经济上统一核算。

1958年,随着工农业生产搞“大跃进”,商业工作也提出了要搞“大跃进”,助长了不讲经济效益和“吃大锅饭”思想的泛滥,给商业工作带来严重的损失。1960年冬,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各行业又恢复了原来的合作经营方式。

1980年以后,进行体制改革,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综合商店分为饮食、日杂两个门市,分别实行承包责任制,除交定额承包费外,盈利的部分为工资和奖金。这样改变了过去独家经营的落后现象,服务态度和质量都有显著的提高。

自建立合作商店以来,至1985年先后负责人为刘雨才、朱锡朋。

二、月沱场综合商店

现有从业人员9人(其中退休3人),分三个营业门市,摆摊4个。经营项目主要是烟酒、副食、百货、棉布等。从业人员每月平均工资为64.6元,现有资金11619.51元,其中固定资金为2595.1元。先后担任店负责人的有雷培珍,任会计的有王代伦、叶余文,现为黄少容等人。

第四节 果品点

主要经营柑桔购销和外调业务。1984年秋,江津县果品公司月沱果品点建立,地址设古岗村五组汽车坝。业务隶属江津县果品公司,费用承包到点,由县公司统一核算。

1983年秋动工修建砖石结构一楼一底的库房、办公室、职工寝室计21间,占地面积为400平方米。1985年秋收购柑桔量为40.7万斤,利润金额为3000余元。现有职工7人,由叶广林担任领导,陶惠任会计。


第四章 粮食

建国前,月沱地区粮食掌握在绅粮及商人手中。建国初期,为了保障军需民食,巩固社会秩序,通过大户加征、征粮、剿匪等一系列艰巨工作,终于从绅粮、商人手中夺了回来,掌握在人民手里。

第一节 粮油管理所

月沱乡粮点于1958年3月建立,地址设月沱场。初有职工2人,由杨国香任负责人。1983年4月,改称粮油管理所。于1968年修建石木结构的营业门市、职工寝室等房共5间,仓房8间,能容量200万斤,占地面积3亩。

自建点以来至1985年,先后担任负责人有:白永吉、刘克明、龙汉清、李明均、王云初、陈福林等人。现有职工5人。

第二节 粮油统购统销

建国后,我国国民经济经过三年恢复,从1953年起开始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为了保证军需民食和国家计划建设对商品粮的需要,防止粮食投机,于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与计划供应(简称“统销”)的决议》,11月15日又作出《关于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根据上级指示,月沱开始实行粮油统购统销,取缔私商经营粮食。

粮食开始统购统销时,采取由各农户自报公议、民主评定、派购余粮的办法。后鉴于这种办法易产生户与户之间负担畸轻畸重的不合理现象,1954年改为“随征带购”的办法,即按各户应交公粮数附加一定的比例作为统购粮。办法虽然简化了,但负担不平衡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同时,在当时总的社会粮食不宽裕的情况下,群众对国家统购又摸不到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积极性的发挥。

针对此情况,党中央于1955年提出对农村实行“三定”政策,即定产、定购三年不变,定销一年一评。实行“三定”后,全乡粮食征(公粮)购(统销)一度保持稳定,由于增产多留,调动了农民增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1958年建立人民公社后,由于发动“大跃进”,出现了“浮夸风”,在粮食生产分配上层层搞“三高”(即高估产、高征购、高指标),打破了一度相对稳定的征购负担。由于购了“过头粮”,加上工作上的失误和自然灾害,月沱公社生产逐年下降,粮食十分紧张,虽国家供应了一些粮食,但广大群众的生活仍是十分艰难的。至1962年,全公社向国家交售的征购原粮仅971533斤,下降到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直到1966年,才恢复到“三定”时的水平。

在“十年动乱”期间,月沱公社的粮食征购任务基本上是稳定的。1976年,国家对粮食征购政策作了适当调整,实行征购基数继续“一定三年”不变,超购部分逐年递增10%。至1978年,将超购部分也定了下来,不再递增,并纳入基数。核定月沱公社征(超)购任务1459320斤,一直保持稳定。但是为保证国家建设发展对商品粮食日益增多的需求,从1978年起,又采取在既定征(超)购任务之外,实行在统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65%的办法,以鼓励农民在增产的基础上多卖余粮给国家。同时开展了粮食议购、议销,以稳定和活跃市场。

近几年来,由于生产发展很快,加上价格合理,广大农民交售粮食一直十分踊跃,不但进度快,而且质量好。

附:月沱乡近五年来粮食征(超)购任务表(单位:万斤)

年度全年任务总计其中小春粮食大春粮食其他(贸易粮)超购
19811187.5151.5101.5631.5334
19821187.5151.5101.5631.5334
19831187.5151.5101.5631.5334
19841342.17158551.53347.148
19851342.1748547.1885.5481.5

(注:1984、1985年数据原文较混乱,此表按原文整理)

在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同时,国家对食用植物油(料)也实行统购和对农村只购不销的政策。1979年以前,由于油料统购价格偏低以及粮食状况比较紧张,存在粮油争地的状况,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不够落实。1979年国家提高油料统购价格后,加上粮食形势日益好转,调动了农民种植油料的积极性,油料生产和交售情况迅速改变,逐年增加:1979年油菜籽为34500斤,1980年为67900斤,1981年为180900斤,1982年上升到141400斤。

粮油收购价格表(单位:元/百斤)

年度稻谷黄豆小麦玉米油菜籽
19535.48.67.55531
19566.07.6531
195714.7
195916.2
19606.210.506.519.2
1961
19648.00
19669.5015.013.09.50
197115.528.0
197820.0
197923.015.511.635.0
1980
198134.552.0
1982
198416.516.516.335
198516.534.516.516.345.5

注:价格没有变动的年代未列;表中空白表示价格与上年度相同。

粮油销售价格表(单位:元/百斤)

年度大米黄豆小麦玉米菜油
19507.20
19518.0
19528.359.45
19538.355.8043.0
19548.45
19569.610.608.407.20
195749.0
196011.3053.0
196170.0
196313.10
19648.0075.0
196511.30
196613.8013.09.50
198215.0
198513.822.575.0

注:价格未变动的年度未列;表中空格表示价格与上年度相同。


第五章 集市贸易

第一节 场期

民国时期,月沱地区所辖的“大垭场”一直是逢农历三、六、九日赶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夏,新建了“月沱场”,定为农历一、四、七日赶场。建国后,一段时间仍沿袭这一惯例。

1958年“大跃进”中,在“左”的影响下,对场期进行限制,改为十天一场,妨碍了产品的正常交换和流通,影响了生产。至1966年8月19日起,改为每周一集,以星期日为集期,并全县统一,产品交换和流通状况仍未改善。至1978年12月10日起,又改每旬之逢五、逢十两天为集期,仍全县统一,结果情况仍未好转。直到1981年11月11日起,才从原习惯改为公历每旬之一、四、七日赶月沱场,三、六、九日赶大垭场,并与毗邻场镇的集期互相交错,从而扩大了产品交换,搞活了流通,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繁荣。

第二节 市场管理

月沱乡的集市市场(即月沱场、大垭场),由区工商行政管理所直接管理,乡无市管机构设置和专职市管干部。

三中全会前,在“左”的影响下,对市场有管理过死的现象。如粮食一度不准上市,妨碍了群众之间正当的品种调剂和余缺调剂,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产和生活。

三中全会后,放宽了对集市贸易的若干不合理的限制,扩大了产品交换和流通。特别是允许农民在服从国家计划的条件下从事某些产品的贩运活动,为本地一些产品找到或扩大了销路,对增加农民收入、搞活城乡市场都起到积极作用。

第三节 主要农副产品上市

在开放集市贸易后,月沱乡境(即月沱场、大垭场)的集市贸易以农副产品为主。粮食方面有大米、黄豆、小麦、玉米及其它杂粮;还有饲料、蔬菜(含种子及青苗)、树苗、竹木(及制品)、烧柴、土烟、禽蛋、鲜肉等;生猪(月沱场一直无生猪上市,大垭场历来均有);水果有桃、李、梨、柑桔等。所有产品上市量在季节之间时多时少,变化较大,但也能满足市场供应。


第十篇 教育

民国时期,月沱地区的教育很落后。在建国前夕仅有小学3所和6所私塾,在校学生220多人。

建国初,人民**接管和接办了月沱境内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学校,并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对旧教育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接着又陆续兴办几所学校。在服务对象、培养目标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加强了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

建国以来,月沱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了“向工农开门”、“德、智、体全面发展”、“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两条腿走路”等方针。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学习先进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建立了党、团、队和教育工会组织,加强了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贯彻了知识分子政策,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

到1966年,全公社小学校(包括公、民办)达12所,有学生1109人,教职工27人,还有1所农中。教育质量有显著提高。师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文化大革命”中,月沱公社的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特别是“江青反革命集团”抛出的“两个基本估计”,全盘否定了建国十七年来教育战线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给教师套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大批“师道尊严”、“智育第一”,通过“马振扶事件”对教师施加压力,污蔑知识分子为“臭老九”。学校规章制度被废除,无**主义思潮泛滥。教育质量大大下降,学龄儿童入学率下降,流动率上升,成人业余教育也停止了。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教育战线上进行了拨乱反正,纠正了左倾错误。进一步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恢复了教师的荣誉,尊重教师的劳动,恢复了教学秩序,重视了幼儿教育,狠抓普及小学教育,狠抓了成人教育。学校加强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和遵纪守法的活动,学校的先进集体和“三好生”不断涌现。

1984年,月沱乡小学入学率达到95.9%,普及了初等教育。月沱乡已成为基本无盲乡,被评为县成人教育的先进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质量都有较大的提高。


第一章 私塾

建国前,月沱境内有私塾六所,老师一馆一人,学生少则十来人,多则二、三十人不等。担任过塾师的有周锡祥、李国华、龚浩然、贺华元、王义恒、陈洪恩、周克勤、刘克昌、刘彬林、钟兴隆、刘生元、刘利光等。

私塾无固定学制,读半年、一年均可,自己要读几年就可读几年。学生年龄有大有小,程度不一,无统一教材,学生中也有个别是女的。常读的书有《三字经》、《百家姓》、《随身宝》、《五字经》、《四书》、《幼学琼林》、《古文观止》等,你读这样,他读那样,只能一个个地教。教法多是认字、背诵、写字。写字为私塾的一项重要教学内容,先是“填红”,再“模格”,直到“临帖”都很认真。对课文讲解意义的极少。民国末期,才有个别私塾教打算盘和加教应用文。

学费一般一年一议,每个学生交的也有多有少,交大米或黄谷至少一斗以上。逢年过节还要给塾师送礼,请塾师吃饭。

民国中期,国民党**曾颁发取缔私塾的规定:“凡距官校二里以内不得设办私塾”。但由于官学不多,读私塾者仍有不少,或二者并存,直至新中国成立。


第二章 幼儿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经济的恢复,党和**为了充分发挥妇女的劳动力,开发幼儿智力,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做好学龄前的教育。

1958年公社建立后,各大队食堂就开办民办幼儿班。当时月沱有20班,入学幼儿632人,教员20人,学校负责辅导全社幼儿教育工作。1960年以后陆续停办。

至1981年,幼儿教育重获发展,各大队相继开办。到1985年,全乡已达7个班,有入班幼儿112人,教师7人。还配备一个业务能力强的幼儿辅导教师,定期集中到乡学习政治和业务。


第三章 小学教育

月沱境内,民国中期就兴办了公办小学,地址在荆竹坪、大坪上等,教师3人,学生不上百人。后改为保国民学校。当时开设有国文、算术、音乐、手工、体育等课程。民国十八年(1929年),国民党推行党化教育,增添了公民课。教法全为注入式,老师讲,学生听,学生多是死记硬背,囫囵吞枣,不理解其意。教师薪津很低,难以糊口,而且“六腊战争”激烈,工作极不稳定,常有被解聘的危险。心忧职业,何能集中精力安心教学?且裙带成风,滥竽充数的大有人在,因而教学质量很低。

建国初,接管建国前的小学,党和人民**非常重视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积极发展教育事业。三十多年来,月沱乡地区的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1952年就开办了小学9个班,教师8人。到1985年,小学增加为38个班,在校学生1737人,教师为45人。学生数为1952年的8.7倍。校数、班数、学生数、教师数都有极大的增加。校舍和校具陆续培修扩建增添,改善了教学条件。经1984年县府验收批准“普及初等教育”。

建国至今,先后任月沱乡中心校校长的有:

附表:月沱乡中心小学历任校长一览表

姓名性别任职时间姓名性别任职时间
刘必多1953—1957陈绍绿1964—1967
李盛德1958—1960周锡生1968—1973
林国民1960—1963刘德强1974—现在

附表:月沱乡小学教育发展情况

校名建校时间1962年班数1962年学生数1962年教师数1985年班数1985年学生数1985年教师数
月沱乡中心校
大坪小学1975
白庙村小学
寂照村小学
铜鼓村小学
杨柳民校
荆竹村小学
古岗村小学
月沱村小学
石家嘴小学

(注:原文表格数据不完整,此处保留表头结构)

附表三:月沱乡小学发展情况

年度校数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学龄儿童入学率(%)
195381564915
195491776117
195591678817
1956919100919
195791991819
19581529136019
196292068318
1964122298220
1965122297220
19661223110920
1970172313712374.8
1971172416932668.8
1972193114522489
1973193213022493
1974203213102493
1975213717262698.9
1976214116242698
1977214015842697
1978214015232696
1979213715702397.5
1980213515752495
1981213715932694
1982193716412896
1983193716722996
1984183917743498
1985183817373497.6

(注:原表有公办、民办分列,本表已合并为总数,部分数据按原文整理)


第四章 中学教育

第一节 农业中学

月沱乡农业中学于1965年开始兴办,地址设在月沱和大垭两个点,共招学生100人,由陈显明负责。“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法复课,于1968年停办。

1977年,又在月沱、荆竹布点复办招生。学校对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较好,除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培养劳动技术知识外,还提高了学习质量。至1985年已毕业初中1班,学生60人。现有教职工3人。

第二节 月沱乡初级中学

月沱公社于1971年开始在月沱完小招收初中1个班,学生五十人。学制和课程设置与普通中学相同。教初中班的教师都是由小学教师中选任。初中班的领导工作由中心校行政一人分管。

1984年下期,经县批准,单设乡初级中学,现有在校中学生150人,教职工8人。


第五章 成人教育

第一节 扫除文盲

建国后,党和人民**十分重视提高群众的文化水平,摘掉文盲帽子,实现文化翻身。早在1952年就积极开办冬学或常年农民夜校,组织动员青、壮年和不能入学的少年进校学文化、学政治。各村以村校为教学点,不少大院子也办起了夜课班,除小学教师兼课外,还聘有民师。当时群众的学习热情很高,晚上不管刮风下雨,打着灯笼火把也去上学。扫盲班主要学农民识字课本,普通班加学算术。当时全乡入冬学夜校的达2000人左右,有相当一部分村、队干部是进夜校后才开始识字学文化的。

1958年,月沱公社的扫盲工作推向新的高潮,进行了扫盲规划,公社设专人兼管全社扫盲教育,以村、队、院坝编班组,农忙少学,农闲多学,和院坝家庭包教包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扫盲工作。

1978年,上级明文指示,由完小副校长专管,作为公社业余教育的专职干部。并成立了工农教育委员会,由公社管教育的同志任主任,专职干部任副主任,民、青、工、妇等各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大力开展扫盲工作。

月沱乡1984年青、壮、少年的非文盲占青、壮、少年总数的87.3%。以非文盲占少、青、壮年总数的85%为基本无盲标准,于1984年经江津县人民**验收,宣布月沱乡为基本无盲乡。

第二节 文化、技术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文化和技术水平,月沱乡曾开办农业技术班,为农技短期培训,有各村经营站长、农技员、蚕桑员、林业员等集中公社培训,天数多少不一,除理论学习外,还现场参观实习,学以致用。

1984年,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月沱乡参加学习的**14人,每周集中听辅导课,后因缺辅导教师,**们只好到蔡家区或邻近的乡听辅导课。至今有的**已学完两科,经考试合格,正突击学习其他科目。


第六章 教师队伍的建设

建国初,党和**接收了建国前月沱境内的教师。他们生长在旧社会,受资产阶级教育的影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文化程度为初、高中毕业生,无论从数量上质量上都不相适应。从那时起,党和**就不断对月沱地区增派新教师,积极提高教师的地位、质量和待遇,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

第一节 教师政治地位的提高

党和**历来重视对群众进行尊师的宣传教育,批评轻视教师的思想,在社会上树立尊师和爱护教师的风气。在五十年代初,就组织教师参加社会活动,评选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在教师中发展党、团员,选为县和乡的人民代表。近年来都有出席县、区的先进代表。认真贯彻落实了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和“文革”期间受到不适当处分和扣上不适之词的教师,也都当众宣布撤销处分,恢复名誉,恢复工作。树立了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提出了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要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

第二节 教师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从建国初起就组织教师每周坚持一定时期的时事政治学习,这个制度至今仍在坚持。利用寒、暑假期组织教师参加县或区召开的学习会,如思想改造会、教代会等,还组织教师参加政治运动,以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

业务上,五十年代初就组织教师学习汉语拼音,用拼音助识字。随后学习《毛主席十大教授法》,废除注入式,改为启发式教学。全乡按年级组织教研组,集体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开展以老带新、示范课、教学研究课,到外地参观学习等活动,举办业务讲座,总结交流经验,进行短期业务培训,并通过教材、教法考试等办法来促进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对文化水平低的教师,则安排一定的文化学习时间,以自学为主,或参加函授学习、离职进修等方式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

据1985年统计,全乡参加初师函授的有20人,中师函授的10人。1984年来,高职进修中师的2人,中师毕业的2人,民校教师考入中师学习的3人。

第三节 教师经济待遇的提高

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国家对月沱乡教育经费的拨款也逐年有所增加。建国以来,中心校和各村校都进行过改建、扩建,建筑面积已达960平方米,并增加了教学设备。

教师的工资待遇逐步得到提高。1955年,月沱乡教师的工资最高的36.50元,最低的28元。以后又多次进行工资改革和调整,从1977年、1979年、1981年三次调整工资中,有百分之百的教师得到调整提级。至1985年底,全乡公办教师月平均工资为65.30元。

国家对民办小学教师的补助,最初每人每月3元,后增加为8至10元。1982年提高到16元至19.50元。从1982年起,改由各大队每年评工记分的办法为全社统筹统支。1985年全乡民校教师月平均工资为55元,最高60.50元,最低50.50元。还有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补助及班主任津贴等,对生病的教师和退休教师进行慰问。

到1985年,月沱乡中、小学和幼儿教师共达64人。不但数量增加,质量也有很大提高。他们思想安定,工作积极,兢兢业业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第七章 教育成果

建国后,月沱地区学校为外地输送一批大专院校毕业生,为祖国建设作出贡献。现将建国后月沱乡在外地大专院校毕业生分别列表简介如下:

附表:建国后月沱乡大专院校毕业知识分子简介

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名称现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原住址
刘先齐财经学院永川党校柳湾村
刘谦成都科技学校月沱村4组
邓国伦四川化工学院月沱村4组
苏国云成都工学院大垭村4组
周卫大连庙堂村2组
钟家发重庆建筑工程学院部所月沱村9组
苏炳良邮电学院重庆杨家坪邮电局大垭村9组
贺正才重庆医学院重庆医学院月沱村7组
钟正一武汉测绘学院成都测绘局月沱村某组
夏绍高北京民族学院重庆省党校庙堂村6组
马昭毕成都机械学院都江木工机床厂月沱村3组


第十一篇 文化

民国时期,月沱地区经济破落,民不聊生,交通闭塞,文化落后。当时只有一部留声机,此外全乡无一部收音机,也未放过一次电影。平时有一些传统的民间文艺活动,节日、庙会偶有外地的川戏班子及其他江湖艺人来此卖艺,内容多封建庸俗,群众文化生活十分贫乏。

建国后,党和**对群众文化工作很重视,由乡(社)的团组织具体负责,发动和组织群众参加文化活动。五十年代曾有业余宣传队,随后在节日也组织过文娱表演。广播站、电影队、文化站相继建立。随着生产发展,群众经济宽裕,购买收音机的越来越多;近年来有的群众还购置了收录机、电视机,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都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第一章 文化站

月沱公社原无文化管理机构,经县文化局批准,于1982年10月正式成立月沱公社文化站,由周世先同志任站长,负责管理广播、电影和农村其他文化事业,以及外来文艺演出单位的接待安排等。村办文化室2个。

第二章 广播站

月沱原无广播设施。为了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报导国内外重大时事新闻、好人好事,反映工农业生产,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于1971年成立月沱公社广播站。县广播站向我社无偿投资功率为15千瓦的广播机一部,配有专职广播员和线路员各一人。先由罗开容任广播员,不久罗走后由线路员夏文彬兼任广播员。1974年起广播员是杨大维,每天分早、中、晚三次定时广播。

随后公社又自筹资金购买广播机2台(均系安徽275千瓦)、电唱机1部、收音机1部,使用至今。当时全乡八个大队均有木杆广播线路,计245根木杆,广播线路总长约80公里,共有喇叭700余只。近几年,由于维护不善,线杆倒毁,荆竹、寂照、大垭和柳湾村不通广播了。广播站为了对各大队的线路进行改造,提高广播工作质量,曾将木杆改为石杆,古岗村还改用了水泥杆,线杆倒毁的村正积极进行恢复中。

第三章 电影队

建国初,江津县成立电影队,下乡巡回放映,月沱乡群众于1953年才开始看上电影。月沱公社电影放映队于1975年成立。成立前,派有2人(刘兴、罗开容)到县电影管理站学习,回社担任放映工作。当时使用重庆产704型875毫米放映机一部,配用1D-75型2马力小型汽油发电机一部,在场上和各大队巡回放映。为了进一步满足观众要求,提高放映质量,1984年换用16-5型放映机,继续巡回放映,逢集定时在乡**礼堂放映。放映员一直由杨佐林、周光荣担任,每年放映300场次左右,收入3000多元,可获纯利500多元。电影队收入归乡**,作为文化事业建设开支。现已采取承包责任制。

此外,乡境大垭场上的万天宫,时有太平乡樊绍中(自管)来此放映电影,这样,放映场次大为增加,满足了群众要求。

第四章 群众文艺活动

第一节 宣传队

建国初,月沱地区所属各村曾组织过宣传队,进行文娱宣传活动。月沱建乡(社)后,由团组织、文化站具体负责,发动和组织群众参加文娱活动。节日期间,学校和有的村曾组织青少年表演文娱节目,形式多样,短小精悍,深受群众欢迎。

第二节 川剧坐唱

俗称“围鼓戏”,即不化装、不表演而有乐器伴奏的川剧坐唱。由唱生、旦、净、末、丑的人围坐桌旁,自奏自唱,以川剧“折子戏”为主,为许多群众所喜爱。

民国时期,“围鼓戏”曾盛行一时。当时月沱地区具有一定川剧演唱知识的刘西成、夏更久等人,曾组织一些川剧爱好者坐唱。一些富户的寿庆、丧葬,亲友多特邀“围鼓戏”前往坐唱。这一传统的民间文艺活动,至今仍时有所见,如古岗村周克安等曾组织传授川剧坐唱知识,并组织“围鼓戏”在乡境演唱。

第五章 民间文艺活动

第一节 龙灯

每逢春节期间,乡间历来有玩龙灯之习。先由龙灯会首募款,请工匠扎制,用竹编、纸糊彩绘而成,身为五、七、九节不等;如以花布蒙身叫彩龙。玩时,各举一节,随舞龙头者协调动作,丰采多姿,妙趣横生。

玩龙灯多从农历正月十一至十五进行,尤以十四、十五两个晚上更为热闹好看。街上居民、店铺均备有花筒、火炮,待龙灯玩到时燃放,一时鞭炮齐鸣,火花迸射,彩光耀眼,锣鼓喧天,与人群中的喝彩声、嘻闹声交织一起,在山乡的夜空回荡。一直玩到深夜才尽欢而散。

第二节 龙舟竞渡

龙舟竞渡之习,由来已久,世代相传。农历五月初五叫端阳(端午)节,月沱地区曾在月沱沱凼处举行过龙舟竞赛(俗称划龙船),以表示对爱国诗人屈原的哀悼。龙船呈梭子形,长3丈余,还配有雕刻彩绘的龙头龙尾。船头一人指挥(俗称“喊招”),尾部一人掌梢,中间一至二人敲锣打鼓,两边坐着挑选的精壮会水的人划船。

赛前,先由主事者在河岸上向屈原大夫牌位焚香祭拜,然后派人挂出彩红及汗巾、草帽等奖品。准备就绪,鸣炮一响,比赛开始。只见百桨齐发,动作敏捷整齐,好似蜈蚣举足,浪花飞溅,甚是壮观。此时,两岸的喝彩声、鞭炮声、鼓乐声不绝于耳。以先拾到彩红的船只为胜。接着又挂出彩红奖品,再次竞渡,这样多次争夺,直到日头偏西,竞赛结束,观众始载乐而归。

第三节 耍狮子

多年来,月沱一带逢年过节或喜酒场中,常有耍狮子这种文艺活动。狮头为纸糊彩绘,狮身以花布或彩绸缝制。玩时一人耍狮头,一人躬背作狮身,以一手摇尾,随头扭舞;另一人头戴面具——沙头和尚,右手执扇或手帕逗引狮子,还有二三人敲锣打鼓,调子简单而有节奏,“狮子”和拍舞跳,颇有情趣。尤以和尚的笑貌、动作奇特,常惹人捧腹大笑。除在地面耍外,还有“狮子”翻五台等较为精彩的表演(五张桌子叠起,“狮子”从下耍到上,又从上耍到下,并表演各种动作)。

第四节 猴子爬竿

这种活动,在月沱时有所见。主演者一人,戴猴相面具,由锣鼓配合,“猴子”爬上立于桌面上的楠竹竿上,仿做猴子的各种动作,有的动作比较惊险,颇为吸引观众。

第五节 其他民间文艺活动

民国时期,除上述四种外,还有车灯、花船等表演,并常有流浪艺人来场上卖艺,如讲《圣谕》、说《评书》、弹竹琴、打花鼓、耍钱枪,以及演木偶戏、猴戏、杂技、魔术、看“西洋镜”等。

建国后,人民**组织艺人学习,改造思想,坚持文艺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的方针。在内容上大力消除封建糟粕,在形式上提倡古为今用。现乡中的文化活动正健康地向前发展。

第六章 民歌、民间故事

第一节 民歌

一、薅海椒

太阳出来辣焦焦,
情妹坡上薅海椒。
为兄看见心不忍,
你来歇歇我来薅。

二、土地还老家

千年铁树开了花,
农民土地还老家。
庄稼汉子有了地,
男女老少笑哈哈。
……
爱国增产多出力,
劳动模范人人夸。
永远跟着共产党,
齐心建设新国家。

三、赞清溪水库

清溪水库大又大,
男女社员一起下。
钢钎二锤叮当响,
干渠流水哗啦啦。
……
稻谷满田金灿灿,
溪水电灯亮哈哈。
生活改善全靠党,
男女老少乐哈哈。

第二节 民间故事

“赶一坡”的由来

落连山有九十九个小山堡,差一个就100个。传说,在那里只要有100个山堡,落连山一带就要出一个怪物。如这怪物一出现,百姓就要遭殃。

相传在九十九座山下面曾有一个魔鬼在那里修道,已经是最后一年了。但落连山也只差最后一个山堡了。这怪物为了早日行凶作恶,就在二郎神处偷得赶山鞭,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偷一个山堡来落连山凑足100个。但他的行动必须要在晚上才能成功,只要鸡一叫就不行了。

已经到了四更时分,他快马加鞭地朝前赶……但这件事却被当地的土神爷知道了,马上组织人马和那怪物对打。那怪物边打边拼命地赶着小山,很快就要赶到落连山了,眼看百姓就要遭殃。土神爷急中生智,马上装着鸡叫,周围的鸡听到叫声也跟着叫了起来。那怪物的山堡赶不走了,他的美梦也白做了。

传说那怪物留下的这个山堡就是现在的“赶一坡”。

第七章 文物、古迹

第一节 牌坊

李刘氏节孝坊:在月沱乡大垭场口上(现村小学处),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至光绪八年(1882年)建成。系由其子李成初雇石工刘佐贞设计修建。牌坊下部的石柱雕刻有对联,上部中间有古代川剧的两堂折子戏(即杨香打虎、国舅埋人),人物形象逼真,雅致可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被一个江湖医生名商勤,以12元钱请人拆除的。未拆前他认为里面藏有金银珍贵物品,但拆后仅有几个门闩和一些废铁。

第二节 寺庙

一、白庙

庙址在月沱乡庙堂村境,建于清乾隆八年(1843年),现为村校所在。整个庙堂建筑为四合头房形,上殿正中设有川主,左边是玉皇,右边是雷神菩萨等神像;下殿是戏台,左右两侧是书楼,中间是空坝,为观看演出之地。外有大、小门,大门横额上石雕有“白庙”二字,小门上有“必有天地”四个字。乡人于每年六月二十四日举办“川主会”,以祈风调雨顺,农业丰收。

庙宇建造小巧精致,屋顶上碧瓦飞檐,各种陶制人物、飞禽、走兽点缀其间,工艺精美,形态逼真,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建国后土改时,神像已拆除,庙房大部分已改建,今尚留有残迹。

二、万天宫

位于乡境大垭场,为清代修建。建国前庙内塑列有各种神像;建国后神像被拆除,庙房尚存。其中有四根大圆石柱,各雕刻有对联两幅。其云:

复立石柱保德身,巍巍妙相万年兴。
(一)
重修金像镇乡市,荡荡威年千载盛。

璋递帝位昭昭正显连风之成人,
(二)
仁彩神威赫赫德被全川之俊士。

三、万寿庙

位于大垭场上,为清代年间一个本地人在江西工作汇款来此捐献修建的,于建国后已拆除,仅存地址。

四、禹王庙

位于大垭场上,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七月初二日复建,现为大垭村小学所在地。

除此以外,乡境内还有如下寺庙分布各村:铜鼓寺(在铜鼓村境)、观音寺(庙堂村境)、庙岗(古岗村境)、寂照寺(寂照村境)、木瓜寺、显应堂(荆竹村境)、诞生庙(月沱村境)。


第十二篇 卫生

建国前,统治阶级对卫生事业毫不重视,月沱地区无卫生机构,只有三家私人经营的中药铺,有杨济生、杨浦仁、黄元凯等个体执业的中医生。群众缺医少药,边远山区求医取药更是困难。一般人都缺乏医药卫生知识,发生病痛常用收鬼求神等迷信来“治病”。天花、麻疹、癣癞、疟疾等多种传染病普遍流行,婴儿死亡率很高。如遇瘟疫流行,就迅速蔓延,殃及甚广,许多人丧命于病魔之手。

民国时期,月沱地区无医疗组织,医生都是个体开业,均未受过专业教育,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当时在群众中较有信誉的,有年幼随伯父学习医术、一脉相承、带有家传特色的中医黄元凯,现已64岁,仍在月沱乡卫生院处方治病;有自办中草药的草医杨济生(已故),擅长中医儿科,诊治各种杂病;还有中医内科杨浦仁(已故)。他们三人在大垭场各开设有中药铺,其中以黄元凯开设的中药铺规模较大,药物也较齐全。月沱建场后,黄元凯曾在月沱场开设过中药铺。

除上述中医外,还有赶场摆摊或下乡串门用有限“单方”、“偏方”为人治病的游医,这类医生无固定住处,常以江湖骗术混取钱财。另有一种巫,实非医生,不懂医术,专以丢刀打卦、画符念水、观花放阴、降妖收鬼等迷信方式为人“治病”,骗取钱财。此外,还有专为产妇接生的助产人员,俗称“药妈”,一般缺乏接生的卫生知识,技术落后,往往用手伸入子宫乱抓,常造成产妇或婴儿死亡。

建国后,党和**对人民健康十分重视,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月沱乡的医疗卫生组织从建国初由黄元凯等5人组织的巡回医疗组起,经联合诊所、公社卫生所、公社卫生院,直至现乡卫生院几个阶段,发展建设成为今天拥有一座土木结构、一楼一底的新院,4个科室,9名医护人员,能做结扎等外科手术。在贯彻预防为主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除害灭病,加强妇幼保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等方面,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现已退休的有名老中医生黄元凯、陈显模等二人。

第一章 医院

建国后,1950年10月,江津成立卫生工作者协会,月沱地区龚同宜、龚国义等参加会议后回来成立月沱地区卫协会,有龚和志、黄元凯、龚坤义等5人参加成为会员,仍为个体开业。

1951年成立医疗组,1952年成立了巡回医疗组(后名医疗站),有黄元凯等5人参加,除在大垭场和月沱场上有医生坐诊外,定期在铜鼓、古岗等村巡回应诊,由龚同宜任组长。

1955年成立月沱联合诊所,成员最初5人,后增至13人,租用场中私人铺面各4间(现场上旅馆处)作为诊所所在地。资金由参加者共同筹集,除固定家具折价入所外,活动资金(包括药品)仅千余元。邱文政任所长。

1958年建立公社后,月沱联合诊所充实扩大,更名月沱公社医院。1959年,合营后的国药店也并入医院,共有医务人员14人,由龚和志、刘国超、刘生荣、龚泽辉、涂金良先后任院长。这段时间,医院的设备有所扩充,业务也有发展,计有诊室5间,中、西药房各一间,职工宿舍5间。此期医院在行政上属公社管委会领导,县卫生局既是行政领导又是业务领导,人事调动权属卫生局,经济上以自给为原则。

1962年精减下放3人,其中有涂金良、田定会、冯朝玉等人,至年底仅有职工11人。1964年增设妇产科。1965年,由县卫生局行文将月沱公社医院改名为月沱公社卫生所,组织和规模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增加了卫生宣传、病疫预防及计划生育等内容。

1969年卫生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共6人,刘生荣任组长。1970年,由县卫生局行文,将月沱公社卫生所更名为月沱公社卫生院,在经济上可享受“民办公助”。除开展正常医疗业务外,并协助大队开办合作医疗站,负责培训赤脚医生,院内指定专人具体分担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等工作。

为了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经县卫生局批准,将卫生院改迁至月沱场上场口处,于1975年9月新建一座土木结构、一楼一底的新院,耗费8000多元,其中卫生局拨款4000多元,余为自筹资金。计有中西药房各1间,门诊室3间,手术室1间,病房3间,病床6张,还有办公室、保管室、职工宿舍、厨房、厕所等共8间。

月沱卫生院在大垭场设有医疗点,买了一座街房,付给人民币3000元,设有五间门诊室。

1985年底,月沱卫生院共有资产45000余元,其中流动资金20000多元,固定资金25000多元。逢场日诊病90多人次,平日40人次。由穆光乾任院长。曾先后任过院长的有龚和志、刘国超、庞光荣、龚泽辉、涂金良、刘生荣、穆光乾等人。

附表:1985年月沱乡卫生院医务人员统计表

实有床位中医西医内外科诊断中医诊断中西治疗药房收费妇产科管理勤杂合计备注
211111211211包括大垭点

第二章 医生队伍的建设

建国后,党和**十分重视医疗队伍的建设,组织原有中医学习政治、学业务,提高思想觉悟和医疗技术,积极为人民服务。同时,不断吸收政治思想好、有一定医疗知识的年轻人充实医疗队伍,以老带新,边学习边实践。

从建国初到现在,先后参加培训、进修的有6人。其中黄元凯、刘国超、穆光乾、周顺秋等4人曾到县卫校参加医务培训;周顺秋、刘国超等到县卫校进修中医;龚和志考为中医师,现在江津县卫生局工作。

月沱乡卫生院遵循党的“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组织新老中医学习西医,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原只会中医的,通过钻研、互教,已掌握了一定的西医医疗知识,能兼处中西药方,又推广针灸、按摩等祖国医学的传统医疗技术,大大提高了疗效。

1981年起,政策放宽,允许个体医生开业,在场上有少数摆摊行医的草药医生,一般都是逢场摆摊行医。

第三章 除害灭病

建国前,由于国民党**不重视卫生事业,不管老百姓死活,卫生状况极差,又无卫生管理和医疗机构,对流行性疫病不采取预防和治疗措施,故常有天花、麻疹、疟疾、乙脑、疳疮、疥癣、癞头、钩虫等流行性传染病出现。如1946年天花、回归热流行,死人不少。铜鼓7队樊英杰的大嫂的小孩得麻疹死去,杨柳大队刘仁超的妹儿也是得麻疹死去的。

建国后,为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土改前后利用黑板报、墙报进行卫生宣传,普及医疗卫生知识。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前都要开展以除害灭病、清污积肥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学校经常开展洗手洗澡、修剪指甲等卫生检查。1958年初夏,还搞全国性的除“四害”运动,医院积极发动群众挖蛹、灭蚊、捕鼠,重点在捕杀麻雀。

1962年起整顿卫生工作。以后,食堂还搞沙缸化、碗筷消毒,提倡使用公筷;打井,改善饮水条件;街道经常打扫,固定倒垃圾地点;开展经常性的灭鼠活动。特别是对饮食行业严格卫生要求,实行卫生部食品“五不准”、“四隔离”制。1983年还颁布《食品卫生法》,以加强卫生工作。

在防病治病方面,除对一般偶发病采取上门就诊、应邀出诊、对症处方等办法外,还对一些流行性传染病贯彻“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从建国初开始,每年对1周岁以内婴儿进行一次牛痘疫苗普种,7岁时全部进行复种。1974年普种人数达400人,1978年为550人,1981年为580人。至此,天花病已告绝迹,不再种痘。

麻疹病(出麻子)原来普遍流行,死亡率高。自1974年开始,对8个月至1岁左右未出过麻子的婴儿普种麻疹活疫苗,1至2岁复种一次。当年普种200人,1978年普种300人,使麻疹病大为减少,儿童“三关”已趋破灭。

建国前,钩虫病的发病率很高。1957年对钩虫病(懒黄病)进行普查普治,主要用西药“四氯乙烯”口服治疗。此后相继服用“灭虫宁”、“驱虫净”等药物治疗。1974年服钩虫药防治的达600人,1982年为250人。到现在,钩虫病的发病率显著下降。

建国前,疟疾病普遍流行,易发期为6至9月份。建国初即普遍采取防治措施,多为服用“奎宁”、“乙胺嘧啶”等。据统计,1979年发疟疾的有50人,1982年为35人,以后渐趋减少。

乙脑发病快,病情重,染病后1天即可死亡。1967年全社共发病20人,虽经医治,亦有9人丧生。治愈者还常有痴呆、耳聋等后遗症。经多年治疗,现已极少发生。

三年困难时期,水肿消瘦病人猛增,全社患者近500多人。公社医院对重病号采取集中治疗办法,先在月沱、后在大垭等大队设临时医院,采取休养、营养(优先供应副食品)、药物(四合一药丸、葡萄糖针等)相结合的治疗措施,使先后住院治疗的500多人中,有400多人治愈出院。还对流感、风湿类病采取吃大锅药、蒸汽疗法等进行预防和治疗,收到一定效果。

其他如疳疮、疥癣、癞头等传染病,经过多年防治,现已基本绝迹。

建国后,党和**为了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减轻群众负担,对牛痘疫苗、卡介苗、麻疹疫苗等实行免费供应,染疟疾的也免费送药。

建国后,很少发现狂犬。近年来,我乡柳湾村先后发现狂犬伤人,危害严重。1982年9月6日,月沱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曾颁发(1982)字第10号“关于打狗灭狂犬病的公告”。因家犬易受狂犬病毒传染,故发现有狂犬的地方(疫区),除消灭狂犬外,家犬也要捕杀,或由兽医部门注射狂犬疫苗进行预防。对受狂犬咬伤的人则注射狂犬疫苗治疗。其公告内容如下:

根据当前我区我社连续发生狂犬咬人,得病医治无效导致死亡、伤害人命的严重情况,按省、地、县各级**的有关打狗灭狂犬病的规定,公社管委会决定:在全社内掀起打狗灭病的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号召全社人民(包括场镇和单位)立即行动起来,宣传贯彻执行,特别是党、团员和各级干部更应带头做好。

一、从本公告之日起,在全社内立即广泛掀起打狗灭病的活动。不论是什么狗,不分大小和地区,在九月十五号前,规定全部自己打完。如自己不打的,十五号后就组织打狗队来强行打。每打一只狗,由喂狗户负责工资2元,另处罚现金5元(当面付钱)。所打的狗由谁打谁得,一视同仁。

二、如千方百计把狗窝藏起来不准打,窝藏每只狗(不分大小),窝家罚款10元(当面付款),狗仍然要打。

三、如自己不打,今后狗把别人咬伤,由喂狗户负责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伙食费和工资;如被咬死亡,还要全部负责安葬费和抚恤金。

四、把狗全部打完,经检查验定,在一定时间后,再由非狂犬区域引进小狗,按有关规定进行套养,并由兽医站按规定时间打防疫针(并收防疫费),防止狂犬出现,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

第四章 合作医疗

为减少群众药费开支和方便群众治病,**号召组织农村合作医疗。1972年由医院培训赤脚医生,各大队先后设点挂牌,成立合作医疗站。1974年每个大队增配女医生1人任药剂员兼接生员,协助搞计划生育工作。这时,全社共有赤脚医生16人。此后,每年定期(一般每月两次)培训赤脚医生,除集中讲授医疗卫生知识外,还到乡境山上到处认药找药,现场练兵。1974年各大队还选派1人集体去蔡家莫武基参观学习,买回一些药种,各大队划拨土地自行培植。荆竹大队赤脚医生杨仁杰、田景明、赵恩梅(女)等人成绩突出。

合作医疗以大队为单位,药费由各生产队按每人0.50元交大队统一开支,每人只付5分钱挂号费。许多赤脚医生努力学习,积极工作,种药找药,推广针灸疗法,力争少花钱多治病,深受群众欢迎。

开办一二年后,由于有的大队对“一根针,一把草”的方针贯彻不力,自种自找药材搞得不好,以购买药物为主,开支较大,集体负担有困难,遂改由病人自付药费,收入仍交给大队统一核算,每年给赤脚医生按人评定2000至3000个工分。合作医疗在便利群众防病治病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1982年以后,各大队赤脚医生个人开业,自负盈亏,合作医疗宣告解体。

第五章 妇幼保健

第一节 新法接生

建国前,月沱地区无妇幼保健组织。建国后,1954年月沱诊所培训接生人员,有刘芝珍等6人,宣传和开展新法接生,防止新生婴儿破伤风,保证母子安全。1964年月沱公社医院设立妇产科,先后任接生员的有田定会、熊杰先、周顺秋等人。

第二节 防治妇女病

建国初期,妇女病的发病率较少。三年困难时期,妇女病增多,最多的是子宫脱垂和闭经等。后来随着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生活逐步改善,各种治疗措施的改进和加强,妇女病逐渐减少,妇女的健康状况迅速好转。1981年起,每年对妇女病进行两次普查登记,当年尚有子宫脱垂病人8人,及时进行了治疗。

第三节 婴幼儿疾病的防治

建国前,由于不重视儿童的健康保护,儿童“三关”(初生婴儿破伤风、天花、麻疹)的死亡率很高。建国后,每年都对百日咳、白喉、天花、麻疹、乙脑、小儿麻痹症等儿童病进行预防接种。1980年起每年对婴儿进行一次体检,载入儿童保健手册。1985年,月沱乡有儿童549人,检查身体的329人,占儿童总数的60%。检查后计有病儿童30人,有缺陷的3人,同时进行了矫治。

经过多年对婴幼儿按年龄实行计划免疫接种,现在已经基本控制了麻疹、乙脑、百日咳、小儿麻痹症的发生。

第十三篇 社会

第一章 社会福利

第一节 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国民党**不管人民死活,更谈不上福利事业。只有“义渡”一项对月沱地区群众有些好处。

“义渡”:民国时期,月沱地区有孔溪沟、黎家店(1958年为大办钢铁运原材料之便,迁至鹅项颈及今),置有义渡田产八石(每石约500斤),所收租谷用于义渡,群众免费过渡。义渡田产收支权掌握在地主豪绅手中。

第二节 建国以后

建国以后,党和**为劳动人民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福利事业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各级民政部门主管。如对烈军属、困难户、灾区进行优抚救济;对鳏、寡、孤、独的老社员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教、保葬)或送敬老院;对职工实行公费医疗,女职工产假薪金照发,年老病残实行退休制,发给退休金,死亡给安葬费。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也有具体管理职工福利的。其他如学校中的助学金、农业税的减免、对穷队的无偿投资等等,不胜枚举。“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养”,只有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办到。

第二章 社会团体

哥老会: 哥老会原名“汉留”,俗称“袍哥”。在月沱场,只在民国时期才有“仁”字较为大的发展。大垭场共有仁、义、礼、智四个字号,各堂口均设有舵把子、当家、管事等排位,而以江湖义气为哥老会的精神支柱。后为封建势力所把持,并为统治阶级服务。这些堂口内部组织基本一致。舵把子总管一切,下有当家为其助手,再下为执法管事:内管会内财务和弟兄伙的纠纷,外管迎来送往和对外交涉。按会龄和地位分若干排级:一排是大爷,三排是当家,五排是管事,没有实际当事的称“闲管事”,以下是六、八、九、十排,初入会者列为十排,称为“进步”。十排之下另有小老幺。无四排、七排。二排在特殊情况下才设,一般是出家人——和尚,称“圣贤二爷”。

哥老会每年举行两次例会:五月十三日为单刀会,腊月十二或十三日举行团年会。会上要当众处理会内事务,解决纠纷,接纳新兄弟,提升旧兄弟。每次聚会都要敬神,大排筵席,上下共餐。要加入哥老会,得有人介绍。介绍人称为“引进”,还需要一位三爷或大爷作保,称为“保举”,然后由一位大爷“新识”,也称“超拔”。这位大爷便是新参加者的“恩拜兄”,感其深恩深似海,关系尤为密切。新参加的人一般列为九排、十排。如果参加者有一定的地位,那就可以是三排,或一步登天为大爷。

哥老会对成员有保护的义务,弟兄伙也得互相关顾。某人出了事,甚至犯法受官府通缉,本地难以立足,组织上就写介绍信,让他到外地避难,所到之处的哥老会也得设法保护。如果谁出卖了避难的弟兄,会受到各地哥老会的谴责。某人有困难,要“请会”、“抽头”,兄弟伙互相捐助钱财扶持。这就是哥老会能在社会上产生作用的根本原因。

建国前夕,月沱场仅有“义”字哥老会,担任过舵把子的有夏泽伦、夏洪如、龚利廷等,每年例会参加成员约十余桌。大垭场共四个字号:“仁”字有成员约150—200人,舵把子陈孔章,曾任过负责人的有戴树勋、唐国元、李勤初、龚金成等;“义”字分为“明远社”和“义昌社”两个堂口,例会参加成员约100人,舵把子邓德修、李孔修(又是江津“大鹏社”的社长),曾任过义字舵把子的有程义三、黎化兰、刘继成等;“礼”字有成员约200人,曾担任舵把子的有许颜平、罗兴华、刘梨清等;“智”字常年例会参加成员约九十人,舵把子刘三和。

第三章 旧俗与新风

第一节 婚嫁、丧葬、祝寿

一、婚嫁

封建时代,男尊女卑,年轻女子身居闺阁,足不出户,男女互不认识,更无恋爱可言。因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成了当时决定婚姻的关键。“门当户对”是首要条件。加之封建思想束缚,父母把子女视为“私有财产”,所以常有几岁订婚,甚至“指腹为婚”的情况。

婚姻手续颇为繁琐。一般先说合父母,再到男方为媒。职业媒婆惯于花言巧语,虚夸苟合,从中骗取钱财。初步同意之后,要请“八字先生”推算双方“八字”是否相合。如无克戕,就由男方备办衣物彩礼,择日送至女家,叫“做香”(即订婚),这为第一步。从订婚到结婚,旧的礼俗很多:选择婚期、备办礼品、陪奁、通知日期……一直到新娘上轿、下轿、拜堂、入洞房、回门等每一细小环节都有一定之规。办喜事的奢俭虽贫富有别,但礼节基本相同。

民国时期,婚姻自主的思潮逐渐传播,国民党**也曾提倡过新式结婚,但在旧的社会制度下受到阻碍。因此,青年们要求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与父母坚持包办代替、顽固守旧俗之间存在严重的分歧和斗争。随着时代的进步,做父母的也不得不有所改变,形成了调和、折衷的作法:既要子女同意,又要父母赞成。这都是在民国后期才出现的,但旧的一套婚姻礼节、手续并未改变。

建国后,人民**颁布新婚姻法,男女婚姻自主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结婚手续简便,实行一夫一妻制,明令禁止早婚和童养媳。七十年代开始提倡晚婚、晚育和男到女家。旧的一套婚嫁礼俗多被废除,婚事多从简新办。一般是男女双方持证明同到乡**登记,办理结婚手续,领结婚证,不备彩礼,不办喜酒,买点糖果招待来贺喜的亲朋戚友就了事。我乡男到女家,截至1985年已达20对。这是一项移风易俗的新风尚。

二、丧葬

建国前,死了人,沿袭旧俗,均系土葬。认为埋上“好地”,会得祖先保佑,时运亨通,当官发财。大户人家多在长辈病危之际,要请阴阳“看地”寻“穴位”,并选择“吉日”安葬,往往因所谓无葬期将尸停于家中,甚至腐臭。此外是请道士做道场,烧钱化纸,设坛念经,超度亡魂。死者亲属要披麻戴孝和祭奠,但亲疏内外有别,也有不少清规戒律。贫富差异虽大,但都竭力而为,以慰先人恩德,铺张浪费较为普遍,有的竟为此负债。

建国后,仍为土葬,但葬礼比过去简单多了,并从俭办丧事,旧习俗和迷信活动逐渐破除。披麻戴孝多改为佩戴青纱,以开追悼会寄托哀思代替做道场。七十年代中期月沱乡推行火葬,至今我乡已有火葬30人。殡葬改革正在逐渐推行。

三、祝寿

祝寿之俗,由来已久。建国前,剥削阶级有钱有势者,送礼祝寿是贵重礼品,宴客是山珍海味、名贵美酒,讲排场,比阔气,挥钱如土。真是“富人一席酒,穷人半年粮”。不少地主豪绅还以做生为生财之道。而贫家小户则不然,生活都难以维持,每逢生日,只是“大人一碗饭,小娃一个蛋”。即使是老年人的满十生日,也是做一点简单菜肴,与至戚一起团聚共庆就是了。

建国后,曾有一段时间在做生祝寿上一切从简。但近年来做生祝寿大办酒席者不乏其人,有待纠正。

第二节 传统节日

一、春节

春节(过旧历年)是每年最盛大的节日。冬春之交,农事较闲,一年辛劳之后,在欢度春节中得以休养生息。节日前,无论贫家大户都要彻底进行一次大扫除,室内室外焕然一新,有的还贴春联,悬挂檐灯。除夕(农历腊月最末一天)这天(也有另选天日的),家家户户都要办几样好菜,全家人一起吃年饭(团年)。晚上,点燃灯火,全家团坐,谈谈笑笑,总结一年的过去和来年的打算,共享天伦之乐,直至深夜,叫“守岁”。正月初一早上,几乎各家各户都吃汤圆。这天,人们都着节日盛装,互相“拜年”祝贺春节。春节期间,大垭、月沱场有时还要耍龙灯,放花筒、火炮和花船等,叫“闹年宵”。十五日“大年”一过,才算新年过完。

建国后,春节为国家法定节日之一。党和**十分尊重群众这一传统节日,并在商品供应、文化生活等方面精心安排,使广大群众欢度节日。

二、清明

这是一年中人们祭奠祖先的节日。清明正值风和日丽、景色宜人、鸟语花香的季节。每年这天,人们都备办烛、钱纸、菜肴、果酒到先人坟前扫墓(俗称“上坟”)。祠堂上办清明酒,祭奠祖先。建国后,仍有扫墓的习惯,但很简单,烧钱化纸习俗有所减少。

三、端午节

农历每年五月初五日为端午节。各家都要做粽子吃,饮雄黄酒,门侧挂菖蒲、陈艾,小孩胸前挂香包,意为可避瘟疫邪气。不少人还扯草药煎水洗澡。据传,月沱河段曾举行龙舟竞赛,甚是热闹。

四、中秋节

农历每年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八月秋高气爽,十五晚上星月皎洁。又在秋收之后,一般人家都打糍粑,吃饼子,晚上还饮酒、喝茶谈天,观赏月华,絮语丰年。这个习俗至今犹存。

第三节 宗祠、庙会

一、宗祠

建国前,家族观念较浓,故各方大姓均建有宗祠,供奉祖先牌位,作为逢年过节祭祀祖先的地方,也是家族聚议、处理族中大小事务的地址。一般每年清明节,都要在此秉烛焚香,甚至有的杀猪宰羊,吹吹打打,祭祀一番,十分热闹。

三乐祠: 在今铜鼓村7组,是程氏分支的第三房所建。当时不是程氏的极盛时期,故以一般平房供奉祖先牌位作祠。留有祠产地租20余石,每年清明节聚祭约二、三十桌。

涂氏祠: 今月沱村2组的涂氏祠,无一般庙宇式样建筑,实为涂氏几房中的私祠堂,仅供涂氏祖先几个牌位,为一般人所不知。留有祠产6石,常年聚祭办吃10桌左右。

此外,还有古岗村的莫氏祠、月沱村的蒲氏祠等。

二、庙会

川主会: 建国前,月沱地区人民每年在今庙堂村白庙、大垭村的禹王庙、万寿宫等庙都要办川主会。相传农历六月二十四日为川主生日,故每年六月二十四日左右就开始办会,做道场3至5天,圆满那天要办酒数十桌,有时还请戏班子唱戏。生日这天,从早到晚,来川主前敬香者络绎不绝,鞭炮声不断,鼓乐喧天,庙内人群拥挤不堪,热闹异常。

观音会: 传说观音菩萨为女性,二月十九日生,六月十九日得道,九月十九日坐莲台,常为民救苦救难,普渡众生,故民众信者甚多。月沱地区大型寺庙内均竖立有观音神像,各村的小观音庙不胜枚举,所以办观音会颇为普遍。一般都是年龄较大的女性参加,吃素,三、五桌不等。

建国前月沱地区还有天堂会、求雨会、虫蝗会、秧苗会等庙会。

第四节 迷信陋俗

一、迷信教门

建国前,月沱地区从事迷信活动的教门有佛教、道教两个,以道教活动较为普遍。从业者(道士)有十余人,如刘章、程子兰、程瑞章、邓国成父子等人,主要是给人家做“道场”、“诵经”等骗取钱财。

二、迷信活动

建国前,月沱地区迷信活动颇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求雨: 月沱地区久旱不雨时,便请道士在白庙寺设坛念经、做道场求雨,或是抬川主神像游转,乡绅民众同行,热闹非凡。有时还请“程降乩”来白庙代替神灵“降乩”。偶尔在此期间下了雨,则认为菩萨“灵验”。结果劳民伤财,不能如愿。据说:抬川主菩萨游转求雨回来后,仍不见有下雨的象征,即将其置于庙坝子晒起,不让归位。两天被烈日晒裂缝了,才赶忙抬入庙内。

做道场: 建国前,月沱地区做道场较为普遍,死了人无论贫富都要做道场。贫家小户只请一、二个道士做一个早起晚散,将死者送上山把灵除了就算了事。富有的人家就做大道场,请“装颜匠”多人扎糊纸人、灵房、鱼鳖虾将等,并请十多个道士设坛、念经,连续做7—9天的大道场。建国后,做道场的迷信习俗已基本革除。

算命: 算命俗称“算八字”,月沱地区也较普遍。建国前,小娃出生要算“毛八字”,出门经商、选择配偶、修房造屋等无不请八字先生算一算,判断吉凶祸福。建国后,虽明令取缔,但仍有极少数人在暗中进行,求算者尚有人在。

看风水: 建国前,无论谁家修造房屋、埋葬死人,都要请阴阳先生去看风水,定时间,定地点,定方向,迷信这样能富贵,子孙后代昌盛。建国后,此俗已逐渐破除,但尚未绝迹。

社会禁忌——禁扫、忌戊、忌行: 建国前,正月初一和立春这两天不能扫地,叫“禁扫”。立春后逢“戊”日不能动土,叫“忌戊”,头戊、二戊更要忌。有的出月要选择吉日,如历书上印有“出门不利”字样,这天就不出门,叫“忌行”。建国后,这些禁忌均已破除。

第五节 社会病态

一、吸毒

自十九世纪初英美商人以鸦片输入我国后,吸毒的恶习逐渐蔓延。民国初期,主要是吸鸦片烟,以后是吸吗啡、“梭梭”。月沱地区吸毒的人非常普遍,不仅有钱人吸,连一般农民甚至下苦力的也有吸上瘾的。初先多为老年人吸,后染及青年和少数妇女。当时单是月沱店子上就有烟馆两家(夏子云、李三老爷所营),大垭场上有三家,其他路旁也有两处,均可吸毒。往往还用烟毒招待客人。如周少华、夏文举等由富家吸毒到倾家破产。国民**也曾明文禁烟,但因官吏伙同走私受贿,根本禁不了。

建国后,人民**立即开展戒烟运动,严厉戒烟。收缴烟具、毒品,取缔烟馆,命吸毒者集中学习戒烟,并坚决禁止贩运和出售大烟,贩毒吸烟者从此绝迹。

二、赌 博

建国前,月沱地区赌风盛行。有在月沱店子内、大垭场茶馆里、院子里等多处赌 博的。赌 博的种类有牌九、骰子、打纸牌、押双、人人宝等。每逢传统节日,甚是热闹,袍哥组织大量“抽头”。大垭场上还单设赌场大赌,如夏子云、傅泽明等赖以为生,称为“赌棍”。有的因赌 博而倾家荡产,甚至为匪作盗。建国后,禁绝了较长一段时间。十年动乱中,一些青年人暗中搞赌 博,**正在不断打击和制止,但这种歪风尚未刹住。

三、纳妾

建国前,地主、官吏纳妾者屡见。如地主(今古岗7组)郑东臣一人就有妻妾三个,最小的一个年龄相距二十多岁。建国后实行一夫一妻制,这一社会病态得以根除。

建国后,由于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人们的政治觉悟、文化水平提高,许多带有封建色彩的陈规陋习已逐渐消除,新的社会主义风尚正在树立。如在婚姻家庭方面,喜事新办,男到女家,尊婆爱媳,尊老爱幼等良好风气已逐渐形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月沱乡狠抓了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文明村、组,文明校及其他文明单位、五好家庭相继出现,为树立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新风起着巨大的作用。

第四章 谚语、歇后语

第一节 谚语

一、农谚

农谚是农民根据多年经验对气象变化、农事季节、生产等方面的自然规律的认识,其中不少对生产、生活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现将乡境内流行的谚语摘录于后:

人不哄地皮,地不哄肚皮。
清明要明,谷雨要淋。
麦从立夏死。
立夏不下,犁耙高挂。
包谷薅得嫩,值当下道粪。
角头角老多栽窝,家中养个闲婆婆。
七月犁田一碗油,八月犁田半碗油,九十冬月犁田光骨头。
庄稼是枝花,全靠肥当家。
春争日,夏争时。
养猪不赚钱,肥了一湾田。
光薅不淋,莫得收成;光淋不薅,得把柴烧。
深栽芋子,浅栽苕。
秋奔小满,谷奔秋。
秋前十天无谷打,秋后十天满田黄。
误了一年春,十年理不伸。
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生之计在于勤。

二、民谚

流传于民间的谚语,是人们对人生哲学、生活经验等言简意赅的总结:

不怕慢,只怕站。
人有失足,马有漏蹄。
会打不离手,会唱不离口。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要想身体好,天天起得早。
饭后百步走,要活九十九。
年年防天干,夜夜防强盗。
远水不救近火,远亲不如近邻。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
清官难断家务事。
常将有日当无日,有粮常想无粮日。
有雨天边亮,无雨天顶光。
东背太阳西背雨。
小雪大雪,做饭不歇。

第二节 歇后语

哑巴吃汤圆——心中有数。
半天空挂口袋——装风(疯)。
猫吃糍粑——脱不了爪。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猪八戒过河——倒打一钉耙。

第五章 人民生活今昔

第一节 民国时期人民的悲惨生活

建国前,月沱地区乡村政权一直为地主阶级所掌握,为地主豪绅谋利益。真是“八字衙门大大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农民处于有苦无处诉、有冤无处申的境地。由于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剥削,月沱地区农民过着“糠菜半年粮”的极其悲惨的生活。如遇灾年,连糠菜也不够糊口,以草根、树皮、“观音土”等为食。病了无钱治疗,死了无法安葬。有的卖儿卖女,有的将十来岁的小孩就给别人作“童养媳”、“放牛娃”,有的拖儿带女背井离乡,惨不忍睹。

建国前,月沱地区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中,卖儿卖女的、被迫佃搬迁的、受高利盘剥的、被拉丁的、当长工下苦力的,不胜枚举。

第二节 建国后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建国后,月沱乡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的领导下,三十多年来工业、农业、交通、财贸、文卫等各个方面都起了极大的变化。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的生活也得到逐步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纠正了农业上的“左”倾错误,采取了一系列加速农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如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调整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放宽政策,搞活农村经济等,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生产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生活空前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收入增加

时间全年人均总收入(元)全年人均纯收入(元)人均纯收入备注
196245.5636.3129.66
196566.7855.2847.63
197378.3860.0652.90
1979125.7592.0281.49
1981157.44123.02113.00
1982198.31170.88152.00
1983314.70293.95248.00
1984439.29275.23267.04
1985413.90311.86298.80

二、农村储蓄增长

从成立月沱乡信用合作社至1978年,其中最多年的年末农村储蓄余额为10110元,每人平均只有1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储蓄猛增,至1985年,年末储蓄余额为238374元,人均24.44元,较1978年人均增长23倍。

月沱乡信用合作社近年来年末储蓄金额情况统计:

年度年末储蓄余额(元)全乡人均储蓄(元)户均储蓄(元)
197585120.874.03
197696090.964.26
1977101101.004.43
1978125401.265.56
1979272872.7412.15
1980827508.3437.14
1981662696.6629.19
1982676006.8229.25
198310778810.9648.87
198415153215.4463.29
198523837424.4497.73

三、人均口粮水平提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生产不稳定,农村人均口粮时高时低,稍有灾欠,就有部分社员缺粮,需要国家供应或吃返销粮。三中全会以后,粮食生产迅速上升,1979年以来未吃国家返销粮,农村有一半以上的户有余粮。近几年来,全乡人均口粮情况是:1978年569斤,1979年639斤,1980年585斤,1981年706斤,1982年791斤,1983年743斤,1984年1116斤,1985年996斤。

四、肉食品增加

从1978年以后,生猪发展很快,出槽肥猪数量大幅度增加。不但交售国家增多,而且当地市场销售和自宰自食的也增多了。1985年人均消费肉食品40斤左右,近几年来群众肉食消费量增长的速度较快。

月沱乡近几年的出槽肥猪情况:

年度出槽肥猪(头)自宰自食(头)交售国家(头)每户平均(头)
19853291634428982659

1985年,糖、烟、酒、肉、禽、蛋销售量超过了1978年的四倍多。

五、高档商品从无到有

月沱乡农民从五十年代开始,生活虽然逐步改善,但当时比较高档的消费品,如手表、收音机、缝纫机等,还没有作为群众生活用品。到六十年代中期也只有个别户购置。近几年来由于手表、收音机、缝纫机等高档消费品连续降价,现在戴手表的人和拥有收音机的家庭较为普遍,而且有的还购有电视机。据1985年统计,全乡已拥有高中档商品:手表1778只,收音机580台,缝纫机312台,自行车1辆,电风扇21把,电视机29部,录音机6台。

六、居住条件和照明条件的改善

建国以来,月沱乡广大农民的居住条件逐步改善。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新建和改建住房的约占60%(尤其是草改瓦房的为多),仅1985年一年审批建房就有新建瓦房111间,草房9间。

建国前,广大人民群众都用桐油灯或菜油灯照明,只有富户有时才用“洋油”。建国初才逐步用煤油灯代替菜油、桐油灯。1970年由农机站利用柴油机带动,机关单位开始照电灯。1982年安装接通李市电路后,至1985年,全乡除部分村组外,有70%的组和农户都照上了电灯。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七、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从七十年代以来,月沱公社先后建立了电影队、广播站、文化站等。不少农户购置了收音机,电视机也日益增多,大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以电影放映为例,至1985年,平均每人每月至少能看到一次电影。此外,单位、村组和个人订阅报刊杂志也日益增多。据1986年统计:全乡订购各种报纸153份,杂志书刊208份,大大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

第十四篇 人物

第一章 革命烈士

建国后,月沱乡一批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保卫祖国、抗击侵略者和平叛,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全乡人民永远怀念他们。现将他们的英名和业绩简介于后:

姓名性别牺牲时间牺牲原因、地址及单位职务烈士家庭住址(村组)
罗玉品1975.12.19西藏56015部队,西藏翻车牺牲战士月沱1组
苏绍庸1965.9西藏部队,西藏营建牺牲战士大垭9组
程积全朝鲜战斗被炸伤亡,359团战士寂照4组

第二章 先进人物

建国以来,月沱乡在革命和建设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以自己艰辛的劳动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模范)人物,为后来的人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由于资料不全,现将查找到的经县级以上单位授称的先进(模范)人物简介如下:

姓名性别称号所在单位及职务授称时间授称机关
陈泽全先进工作者庙堂村校教师1982、1985江津县文教局
唐仁华先进工作者庙堂村校教师1983江津县教育局
刘德强先进工作者月沱中心校长1984江津县教育局
田景福先进教师月沱乡初中班教师1985江津县教育局
龚南芬先进教师月沱乡中心小学教师1985、1986江津县教育局
范平先进教师月沱乡初中班教师1986江津县教育局
周天榜先进工作者月沱乡农经员1980江津县农业局、江津县人民**、重庆市人民**
周兴德劳动模范古岗村经营站长1984江津县人民**
罗昭贵先进工作者月沱村1组社员1984江津县人民**
樊迟蔚先进个人、模范月沱乡长、副主任1952、1984江津县人民**
周德勋先进工作者乡公安员、司法员1985江津县公安局、司法局
雷培香先进工作者乡公安员1985重庆市公安局
程积荣三八红旗手庙堂村妇女主任1980江津县妇联
王衣秀三八红旗手古岗村妇女主任江津县人民**
周顺国五好家庭古岗村1组江津县妇联
李华群五好家庭古岗村12组江津县妇联
周兴德先进个人古岗5组江津县人民**
周兴和五好家庭古岗村5组江津县人民**
涂国玉优秀党员月沱村党支部书记1982、1983江津县委员会
雷培清优秀党员月沱村支委员1985江津县委员会
罗玉祥先进个人月沱村调解主任1982、1983江津县人民**
陈东明先进个人月沱村调解干部1984江津县人民**
王安华先进个人月沱村妇女主任1984江津县妇联
罗昭贵劳动致富月沱村社员1984江津县人民**
李朝书劳动致富月沱村社员1984江津县人民**
熊恩成先进个人月沱中心校教师1985江津县人民**

第三章 高龄老人

建国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日益改善,高龄老人大大增加。他们一般具有早起、勤劳、心宽、乐观、不易发怒、少喝酒、饮食起居有规律等生活特点,平均寿命延长。如古岗村蔚兰湾组江锡芝(女)现年95岁。

月沱乡高龄老人名录(据1986年统计):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现年住址
刘焱章1899.10.1887古岗、白岩
陈涂氏1899.2.1487古岗、离家店
江锡芝1891.3.1995古岗、蔚兰湾
杜启才1899.4.387古岗、蔚兰湾
张锡州1901.1.585古岗、11队
吴穆氏1895.9.2091月沱、油菜嘴
箇恩成1896.2.1590月沱、油菜嘴
傅贵方1895.5.1491月沱、6组
程德书1900.486月沱、7组
程汉林1901.3.185铜鼓、7组
江玉清1900.9.1186柳湾、1组
肖傅氏1893.8.1693大垭、4组
李会学1900.2.2186寂照、7组
杨顺清1898.6.2188大垭、6组
帅文礼1900.8.2186大垭10组
陈泽明1899.6.287铜鼓3组

志余

一、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为了响应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的伟大号召,月沱公社于1969年接受江津首批知青17人来我社入户,分住各大队。除月沱大队安插3人外,其余七个大队各安插2人。随后,重庆、江津、白沙等地知青先后来月沱公社插队落户。

知识青年在我社和贫下中农建立了深厚友谊,学会了农业方面的各种技术,并在业余教育、民兵训练、文娱宣传等政治活动中被评为先进,曾获奖状和奖品。从1980年起,有的知识青年继续升学,有的参军,有的就业,陆续离去。至1983年,来我社知识青年全部返回城市安排工作。

二、高县长路经鹅项颈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十月,江津县长高显鉴来到月沱乡。一天,高县长路经月沱鹅项颈,正遇洪水季节,又无渡船,阻挡着他们一班人马前进,只好找乡亲们设法用木筏横渡过江。当时,高县长长叹不已,毫不吝惜地捐献一些钱,立即吩咐当地执政者设法造船义渡,并宣称:此渡设好后,只准善良百姓通行,严禁盗匪猖獗横行。随后,由当地乡民筹集资金,造好渡船,雇请渡工进行义渡。至此,乡民来往则畅通无阻了。至今,鹅项颈处尚存石碑,刻着乐捐人鸿名、金额和建渡情况。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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