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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还是一个对生活,对爱情充满憧憬的少年,自认为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在校园摆几个造型就会迷倒美眉无数。想当初,穿着破洞的牛仔裤,留着稀疏的胡渣子,蓬松的乱发,颓废的眼神,抱着一把破旧的吉它在人流最密集的地方深情款款的唱歌泡妞,一曲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完,本以后会吸引众多美眉视线,结果却是被一群恐龙围观,其中一个胖得非常可爱的MM丢下一块钱,对我说道:“哎…真可怜!”嘿,敢情当我是乞丐了,真TM的,我顺手把一块钱丢给旁边的小吃摊:“老板,来瓶薄荷水”
英雄从来都是孤独的,虽然我没劫富济贫,也没行侠仗义,甚至连助人为乐这种最简单的事情我都懒得去做,但我一直坚信自己是英雄,我总是幻想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一个漂亮MM遇到一个身材瘦小的劫匪,然后我一跃而上,左右开弓,打得他屁滚尿流,然后漂亮MM对我千恩万谢,最后以身相许。这种美梦曾多次在梦中出现,可每次都被我室中密友老贼一巴掌拍醒,说我口水从上铺流到了下铺,非要我出干洗费,每次我都摆出一幅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逼他无计可施。
老贼其实并不叫老贼,只因为这家伙QQ名字叫:偷心的贼,所以,我们平时就戏称他老贼,记得有次在校园的足球场边,老贼在大汗淋漓之后到场边喝水,我在不远处指着他喊:“贼…贼…”其实我想叫他不要踢球了,回家打牌去,结果场上一伙腰宽体重的壮汉听我指着他喊“贼”,还以为是他在偷人家东西,一伙人冲上来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毒打,因为这件事害我管了他一个月的伙食费,现在想想,真de不值,祸从口出,一点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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